用于慢性肾脏病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的评估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2947063阅读:309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医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用于慢性肾脏病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的评估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常用的评估饮食蛋白质摄入(dpi)的方法主要包括饮食调查、24小时尿液测定尿素氮、尿素氮表现率蛋白相当量和蛋白分解率等方法,其中,1)饮食调查:饮食调查作为营养研究中的重要工具,多通过患者回顾24小时饮食或患者自行记录3~7天饮食情况,运用常见食物营养成分换算来计算蛋白质摄入;该方法需要经验丰富的医师或营养师来进行,费时且主观性强,容易产生误差,有研究认为该方法容易高估患者真实蛋白摄入情况,因此在繁忙的门诊工作中医生难以通过饮食调查对随诊的慢性肾脏病患者(ckd)患者完成准确评估。2)24小时尿液尿素氮(24huun)测定:蛋白质在人体内代谢产生氨(nh3),人体内的氨只有小部分在肾以铵盐的形式由尿排出,体内的氨主要在肝脏合成尿素(urea)。因此,尿素是人体氨基酸氮代谢的终产物,肝脏中合成释放入血、然后被肾脏清除的尿素占排泄氮的80%-90%,其中,还有少部分尿素通过粪便排泄,经验证这部分尿素的含量与饮食摄入氮量无关。而尿中非尿素形式的氮(如肌酐、尿酸等)则与体重成正比,氮平衡状态及肾功能情况对其影响极小。因此在机体稳定的条件下,测定24h小时尿氮排泄量可被用来评估饮食中氮摄入量,进而得出饮食蛋白摄入量。maroni等在慢性肾脏病患者中建立蛋白摄入计算公式为:

蛋白摄入(g)=6.25×[24小时尿尿素氮(g)+0.031×体重(kg)],该公式被应用于许多大型临床研究作为评估蛋白摄入的客观标准。然而,在临床工作中,无论对于门诊还是住院患者,该公式都存在局限性。首先,maroni公式导出是以ckd5期患者为研究对象,众所周知,随着患者肾功能的减退,患者通过肾脏排泄的尿素氮呈逐渐减少趋势,该公式是否适合ckd1~4期患者目前并无相关研究证实。其次,24小时尿液的收集时间长,需投入防腐剂,方式相对复杂,门诊患者标本难以达到要求。而且,患者常出现尿液收集不全,取样时可能出现标本未混匀等导致结果不准确。目前临床迫切需要选择更便捷、准确的指标来监测患者饮食蛋白摄入(dpi)。3)氮表现率蛋白相当量(proteinnitrogenappearancerate,pna):氮表现率蛋白相当量(pna),是反映营养状况和蛋白摄人水平的较好指标。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必须强调,只有当患者病情相对稳定、无高分解代谢因素时,方可应用pna计算“蛋白相当量”;当患者发生明显高分解代谢因素时,用pna推算饮食蛋白质摄人时,应注意避免过高估计pna的“蛋白相当量”,因此时蛋白质实际摄人量往往低于pna数值;pna的计算公式为:

pna(g/24h)=7.62xuna(g/24h)+19.0(g/24h)

其中:una(g/24h)=uun(g/24h)+△bunxbwx60%,

△bun(血尿素氮变化g/24h)=(bunf-buni):间隔天数,

bunf=最后日bun(g/l),buni=开始日bun(g/l);bw=体重(kg)。

4)蛋白分解代谢率(proteincatabolicrate,pcr):在氮平衡情况下,其值应与蛋白入量相等,蛋白分解代谢率(pcr)计算公式为:

pcr(g/d)=9.35gu+11,

其中:gu(mg/min)=curea(ml/min)(bun(mg/ml),curea(ml/min)=[uurea(mg/ml)/bun(mg/ml)]×[尿量(ml)/时间(min)](注:gu为尿素生成率;curea为尿素清除率;uurea为尿尿素氮浓度;bun为血尿素氮);该公式计算需要同时检测血和尿的相关生化指标,因过于繁琐临床应用并不普遍。

综上所述,上述方法存在繁琐、检测用时长、准确度差、标本留取困难或患者依从性差等不足,目前临床急需一种可用于门诊随访、简单抽血或单次排尿即可估算dpi的方法。文献报道和我们的前期研究发现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或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比值与饮食蛋白质摄入(dpi)存在一定联系,我们推测:在校正肾功能、年龄、性别以及营养水平等因素的前提下,可建立bun/cr和/或uun/cr与ckd患者dpi的确切数学模型,作为快速评估慢性肾脏病ckd3期患者蛋白摄入情况的简易计算公式。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用于慢性肾脏病(ckd)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dpi)的评估方法,通过研究病情稳定的ckd3期患者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与dpi的关系,建立以空腹血清bun/cr和/或随机尿uun/cr为基础的dpi简易计算公式。

本发明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

用于慢性肾脏病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的评估方法,包含以下步骤:

(1)通过凯氏定氮法测定慢性肾脏病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dpi)作为金标准;

(2)测定步骤(1)所述患者的指标,计算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

(3)比对步骤(1)所述的dpi金标准与步骤(2)所述的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的关系;

(4)建立以步骤(3)所述的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或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与饮食蛋白质摄入(dpi)关系的数学模型;

(5)验证步骤(4)所述的数学模型的准确性。

步骤(1)中所述的慢性肾脏病患者包括ckd1-5期患者。

优选的,步骤(1)中所述的慢性肾脏病患者为ckd3期患者。

步骤(2)中所述的指标包括:血尿素氮(bun)和肌酐(scr)、血白蛋白、转铁蛋白、前白蛋白、c反应蛋白、上午随机尿尿素氮(uun)和肌酐(cr)、尿白蛋白/肌酐比值(acr)、尿蛋白/肌酐比值(pcr)、24小时尿尿素氮(24huun)、24h尿蛋白定量。

步骤(5)中所述的验证方法包括:先将步骤(2)中的ckd3患者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代入到步骤(4)中的数学模型得出计算dpia;比较计算dpia、与步骤(1)中实际dpi的一致性,证明步骤(4)中所述数学模型的准确性;再将步骤(2)中所述的24小时尿尿素氮(24huun)代入maroni公式得出计算dpib,比较计算dpib与步骤(1)中的实际dpi一致性,验证maroni公式在ckd3期的适用性。

本发明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建立的以空腹血清bun/cr和/或单次尿uun/cr与dpi关系的确切数学模型,所获最终计算公式有望在临床随访中用单次血或尿的生化检测结果替代传统留取24小时尿评估dpi的方法,克服传统方法存在繁琐、检测用时长、准确度差、标本留取困难或患者依从性差等不足,临床上用于门诊随访、简单抽血或单次排尿即可估算dpi,更好、更快、更方便地用于ckd患者饮食蛋白摄入的管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用于慢性肾脏病患者饮食蛋白质摄入的评估方法的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发明,但不用来限制本发明的范围。

实施对象与时间:招募病情稳定的慢性肾脏病3期(ckd3)患者,计划入组108例。每位患者随访7天,预计在1年内完成。

饮食方案:低蛋白饮食中每天饮食摄入蛋白量约0.7克/公斤体重,每天饮食热量摄入约为30千卡/公斤体重,每天盐摄入量小于6克,每天摄入磷为0.8-1.0克,每天钙元素摄入总量小于1500毫克(包括膳食和药物)。

主要指标:血尿素氮(bun)和肌酐(scr)、血白蛋白、转铁蛋白、前白蛋白、c反应蛋白、上午随机尿尿素氮(uun)和肌酐(cr)、尿白蛋白/肌酐比值(acr)、尿蛋白/肌酐比值(pcr)、24小时尿尿素氮(24huun)、24h尿蛋白定量。

具体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1)营养师根据测定每种食物氮含量计算蛋白质含量,根据患者理想体重制定低蛋白饮食方案(实际dpi),给予患者4天饮食后开始检测相关指标。

(2)第5-7天继续对上述患者给予低蛋白饮食,并同时进行清晨采血、单次尿标本和收集24小时尿量;分别测定血尿素氮(bun)和肌酐(scr)、上午随机尿尿素氮(uun)和肌酐(cr)、24小时尿尿素氮(24huun)、24h尿蛋白定量等指标;

(3)比对步骤(1)的饮食蛋白质摄入(dpi)与步骤(2)的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的关系,初步建立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与实际dpi的数学模型,用建模样本进行内部验证。

(4)把验证样本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代入步骤(3)建立的数学模型得出计算dpia,比较计算dpia与步骤(1)中实际dpi的一致性,证明步骤(3)中建立数学模型的准确性,建立空腹血清血尿素氮/肌酐比值(bun/cr)和/或单次尿尿素氮/肌酐比值(uun/cr)与饮食蛋白质摄入(dpi)关系的确切数学模型;

(5)将步骤(2)中的24小时尿尿素氮(24huun)代入maroni公式:蛋白摄入(g)=6.25×[24小时尿尿素氮(g)+0.031×体重(kg)],得出计算dpib,对比步骤(1)中的实际dpi与计算dpib,验证maroni公式在ckd3期的适用性。

虽然,上文中已经用一般性说明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发明基础上,可以对之作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偏离本发明精神的基础上所做的这些修改或改进,均属于本发明要求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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