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计算机屏幕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63193研发日期:2017年阅读:221来源:国知局
技术简介:
本发明针对现有计算机屏幕无法实现多角度观看的问题,提出一种集成多显示屏与操作屏的多功能屏幕结构。通过在主体支座上设置主显示屏及两侧可滑动的弧面屏,配合对应的操作屏与控制装置,实现多角度内容展示与独立操作控制,无需额外设备即可满足多人多视角观看需求,提升屏幕功能性与使用便捷性。
关键词:多功能屏幕,多角度显示,操作屏控制

本发明属于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计算机屏幕。



背景技术:

计算机屏幕也称电脑显示器,是一种将一定的电子文件信息通过特定的传输设备显示到屏幕上再反射到人眼的一种显示工具。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对计算机屏幕的要求不仅仅限于显示一种,而需要增加其功能性。

现有的计算机屏幕一般除了显示功能外,还加入了拍照功能,音响功能等。但是至今没有一种计算机屏幕适合多个人进行观看,尤其在多个人处于不同位置的时候。例如在人们进行会议或者培训时,一般通过投影仪与电脑进行连接,而将计算机屏幕上的内容投影到指定区域进行观看,这种结构需要两个电子设备共同配合才可以展示计算机屏幕上的内容,且需要电线进行相连,在使用时十分不便。

因此,本领域需要一种新的多功能计算机屏幕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上述问题,即为了解决现有的计算机屏幕功能性差,无法进行多视角观看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多功能计算机屏幕,该计算机屏幕包括主体支座、屏幕显示组件、屏幕操作组件和控制装置;所述屏幕显示组件包括第一显示屏、第二显示屏和第三显示屏,所述第一显示屏、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三显示屏均设置于所述主体支座上,并且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三显示屏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显示屏的两侧,所述第一显示屏、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三显示屏分别与所述控制装置信号连接;所述屏幕操作组件包括第一操作屏、第二操作屏和第三操作屏,所述第一操作屏、所述第二操作屏和所述第三操作屏均设置于所述主体支座上,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屏和所述第三操作屏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操作屏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一操作屏、所述第二操作屏和所述第三操作屏分别与所述控制装置信号连接。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二显示屏和所述第三显示屏均包括圆柱形支柱和三个弧面屏,所述圆柱形支柱包括沿其高度方向设置的三个滑动区域,所述弧面屏与所述滑动区域一一对应,并且每个所述弧面屏能够沿与其对应的所述滑动区域进行滑动。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弧面屏的滑动轨迹为所述圆柱形支柱横截面的圆周。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弧面屏的长度为所述圆周的三分之一。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圆柱形支柱的顶部设有音响,所述音响与所述控制装置信号连接。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音响的形状为圆柱形,并且所述音响的横截面与所述圆柱形支柱的横截面相同。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音响包括多个放音孔,所述多个放音孔均设置于所述音响的圆周侧面上。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多个放音孔呈环形均匀设置于所述音响的圆周侧面上。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一操作屏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一显示屏。

在上述计算机屏幕的优选技术方案中,所述第二操作屏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二显示屏,所述第三操作屏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三显示屏。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多功能计算机屏幕,其有益效果在于:通过操作屏可以控制显示屏,在实际应用中,操作者(例如教师)可以通过操作第一显示屏进行授课,而第二显示屏和第三显示屏可以便于观看者(例如学生)进行观察学习,并且第二显示屏和第三显示屏可以便于观察者从各个角度进行观看,从而通过一个计算机屏幕即可实现多角度观看,提高计算机屏幕的功能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多功能计算机屏幕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主体支座;2、控制装置;3、第一操作屏;4、第二操作屏;5、第三操作屏;6、第一显示屏;7、第二显示屏;8、第三显示屏;9、圆柱形支柱;10、弧面屏;11、音响。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发明所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的术语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向或位置关系,这仅仅是为了便于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述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此外,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发明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可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发明中的具体含义。

参见图1,图1是本发明的多功能计算机屏幕的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多功能计算机屏幕,该计算机屏幕包括主体支座1、屏幕显示组件、屏幕操作组件和控制装置2;所述屏幕显示组件包括第一显示屏6、第二显示屏7和第三显示屏8,所述第一显示屏6、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均设置于所述主体支座1上,并且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显示屏6的两侧,所述第一显示屏6、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分别与所述控制装置2信号连接;所述屏幕操作组件包括第一操作屏3、第二操作屏4和第三操作屏5,所述第一操作屏3、所述第二操作屏4和所述第三操作屏5均设置于所述主体支座1上,并且所述第二操作屏4和所述第三操作屏5分别设置于所述第一操作屏3的左右两侧,所述第一操作屏3、所述第二操作屏4和所述第三操作屏5分别与所述控制装置2信号连接。通过上述结构的设计,可以通过操作屏可以控制显示屏,在实际应用中,操作者可以通过操作所述第一显示屏6进行授课,而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可以便于观看者进行观察学习,并且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可以便于观察者从各个角度进行观看,从而通过一个计算机屏幕即可实现多角度观看,提高计算机屏幕的功能性。

优选地,所述第二显示屏7和所述第三显示屏8均包括圆柱形支柱9和三个弧面屏10,所述圆柱形支柱9包括沿其高度方向设置的三个滑动区域,所述弧面屏10与所述滑动区域一一对应,并且每个所述弧面屏10能够沿与其对应的所述滑动区域进行滑动。采用所述圆柱形支柱9的结构可以使得所述弧面屏10能够通过滑动而朝向任何一个方向,便于该方向上的观看者进行观看,从而实现多角度观看。

优选地,所述弧面屏10的滑动轨迹为所述圆柱形支柱9横截面的圆周。

优选地,所述弧面屏10的长度为所述圆周的三分之一。当然,这并不是限定,弧面屏10的长度还可以为其他长度,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灵活地调整和设定所述弧面屏10的长度,只要能够通过所述弧面屏10的长度设定便于观看者进行观看即可。

优选地,所述圆柱形支柱9的顶部设有音响11,所述音响11与所述控制装置2信号连接。通过所述音响11可以便于将计算机屏幕中正在演示的图像相对应的声音放映出来。

优选地,所述音响11的形状为圆柱形,并且所述音响11的横截面与所述圆柱形支柱9的横截面相同。

优选地,所述音响11包括多个放音孔,所述多个放音孔均设置于所述音响11的圆周侧面上。

优选地,所述多个放音孔呈环形均匀设置于所述音响11的圆周侧面上。通过上述结构的设计,即通过呈环形分布的放音孔可以实现声音的立体环绕,从而使得每个方向上均能够发出相对均衡的声音,从而便于观看者听音学习。

优选地,所述第一操作屏3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2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一显示屏6。

优选地,所述第二操作屏4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2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二显示屏7,所述第三操作屏5能够通过向所述控制装置2发送指令控制所述第三显示屏8。

当然,在上述的结构中,还可以通过所述第一操作屏3控制全部显示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灵活地调整和设定该控制方式,只要能够通过操作屏对显示屏的控制从而便于观察者进行学习即可。

此外,在本发明中,还可以在所述主体支座1上设置多个传输接口(例如usb接口等),并且所有传输接口均与所述控制装置2进行信号连接,从而可以在计算机屏幕上外接设备,如键盘和鼠标等。

在本发明的描述中,信号连接可以采用电连接,即通过电路或者电线进行信号的传输,当然,还可以采用无线连接等方式进行连接,只要能够实现操作屏、显示屏、传输接口以及控制装置2的信号传输即可。此外,所述控制装置2可以为内置cpu等控制设备,只要能够该控制装置2实现计算机屏幕的控制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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