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笔记本电脑用摄像头的安装结构。
背景技术:
已有的计算机显示屏上安装摄像头给使用者提供了较多便利,但已有的摄像头是固定在计算机的特定位置上不能移动和调整,限制了拍摄图面的角度,仅限于视频通信使用。现有的技术中也具有对此改进的方案,一是在计算机边框后边增加支撑杆或者滑槽,使摄像头沿着支撑杆或者滑槽移动,从而解决摄像头可调整的问题,由于是外置式设计,它会使笔记本的体积变大,不具备美观性,用户体验也不好;二是使用usb外接一款灵活性高的摄像头,同样是外接装置,该类摄像头虽然能够实现方便调节的功能,但是安装时需要下载驱动,每次使用都需要使用usb插接,给计算机带来额外的负担,使用上同样不方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笔记本电脑用摄像头的安装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笔记本电脑用摄像头的安装结构,包括电脑主体、安装槽和摄像头,所述电脑主体包括有显示组件和操作组件,所述安装槽固定安装在显示组件的内腔中,所述安装槽的内腔下端固定安装有电机,所述电机通过主轴转动连接有滚珠丝杠,所述滚珠丝杆上套接有连接轴,所述连接轴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万向节,所述万向节的上端连接有连杆,所述摄像头固定连接在连杆上端,所述显示组件的端面上侧设置有摄像孔。
优选的,所述操作组件的上端面固定安装有控制开关。
优选的,所述摄像孔的外壁上安装有透明材料制成的隔离罩。
优选的,所述安装槽的顶部开设有伸缩槽,所述伸缩槽位于显示组件的上端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笔记本电脑用摄像头的安装结构便于安装,方便使用,实现了计算机室内拍摄中没有拍摄死角的目的,同时,这种安装方法容易实现,性价比也较高,现有摄像头及壳体的结构不做任何改动,不会破坏其本身结构上的紧凑性,实现了摄像头在任一角度均可调节的功能,还可以通过计算机本身进行控制,操作也较为方便,非常符合笔记本电脑的各项技术要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安装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用于笔记本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笔记本显示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伸缩槽、2显示组件、3操作组件、4电脑主体、5摄像孔、6安装槽、7电机、8主轴、9滚珠丝杆、10连接轴、11万向节、12连杆、13摄像头、14控制开关。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竖直”、“上”、“下”、“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者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者暗示所指的装置或者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的限制。此外,“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者暗示相对重要性。
本实用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术语“设置”、“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连接,也可以是通过中间媒介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中的具体含义。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笔记本电脑用摄像头的安装结构,包括电脑主体4、安装槽6和摄像头13,所述电脑主体4包括有显示组件2和操作组件3,所述操作组件3的上端面固定安装有控制开关14,用于控制,所述安装槽6固定安装在显示组件2的内腔中,所述安装槽6的顶部开设有伸缩槽1,所述伸缩槽1位于显示组件2的上端面,所述安装槽6的内腔下端固定安装有电机7,所述电机7通过主轴8转动连接有滚珠丝杠9,所述滚珠丝杆9上套接有连接轴10,用于安装其他组件,所述连接轴10的顶部固定安装有万向节11,方便多方位的调节,所述万向节11的上端连接有连杆12,所述摄像头13固定连接在连杆12上端,所述显示组件2的端面上侧设置有摄像孔5,所述摄像孔5的外壁上安装有透明材料制成的隔离罩,用于防尘保护。
工作原理:使用时,初始状态下,摄像头13在显示组件2的内腔,且位于摄像孔5的位置,可作为传统的摄像功能使用,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通过控制开关14,启动电机7,电机7通过滚珠丝杆9将安装在万向节11上的摄像头13从伸缩槽1推出到显示组件2的上端面,同时在万向节11的作用下,摄像头13可实现多角度的调节,使用完毕之后,电机7反转将摄像头13重新带回移动到初始位置。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