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195407阅读:386来源:国知局
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一种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



背景技术:

城市风貌的发展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人类对城市认识的变化,其内心的风貌愿景也随之而改变。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的规划会因为规划参与者认识的局限性而导致未来城市整体风貌发展出现方向性偏差,因而需要构建出一种利于城市风貌规划参与者有效操作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根据城市风貌所形成的若干主导性因素,合理构建出区划体系。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其特征在于首先根据城市风貌所形成的若干主导性因素,将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划分为10种类型;其次将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划分出3种层次;最后合理构建出本区划体系。

进一步地,所述10种类型为山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水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历史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公园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通道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门户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商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宜居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工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其他类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

进一步地,所述3种层次,分别为核心层、视域层和协调层。

进一步地,所述3种层次构建成4种模式的区划方法,第一模式为核心层,第二模式为核心层+协调层,第三模式为核心层+视域层,第四模式为核心层+协调层+视域层。

进一步地,所述山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水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适用于第四模式;历史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四模式,不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二模式;公园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通道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门户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适用于第一模式;商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宜居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工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三模式,不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一模式。

本体系是以发明者多次参与实践和研究部分发达国家经验为基础,充分结合我国现阶段国情,从而构建出一种利于城市风貌规划参与者有效操作的方法。既能在一定范围内展示城市风貌规划参与者的规划意图与风貌愿景,又能引导城市建设的参与者自发的、有所创新的去模仿和发挥。本发明的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通过实际运行,并经相关专家校核,确认了所构建体系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因此本发明成果可用于对我国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的参与者实现标准化的区划,具有较好的推广意义和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区划层次示意图。

图2为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图形表达模式。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其特征在于首先根据城市风貌所形成的若干主导性因素,将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划分为10种类型;其次将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划分出3种层次;最后合理构建出本区划体系。

所述10种类型为山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水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历史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公园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通道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门户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商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宜居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工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其他类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

进一步地,所述3种层次,分别为核心层、视域层和协调层。

表1为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分类一览表及说明

由表1中可见,山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以山体、丘陵风貌为主导特色,具有良好风貌或者形成良好风貌的潜质,需纳入特别控制与引导的区域,其范围包括山体的全部或局部以及其周边具有相同风貌属性的城市化地域。

水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以江、河、湖、海等水景风貌为主导特色,具有良好风貌或者形成良好风貌的潜质,需纳入特别控制与引导的区域,其范围包括水体的全部或局部以及其周边具有相同风貌属性的陆地。

历史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含有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具有一定规模的历史性建筑和代表性风貌价值的区域,其范围包括历史性建筑本身以及为维持该风貌特色和历史信息所必需的周边地域。

公园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对城市的风貌特色构成有突出影响,需纳入特别控制与引导的公园、绿地及其周边区域。如城市中央公园等。

通道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对城市风貌结构有突出影响,具有区域感和场所感的城市通道,其范围包括通道及其两侧风貌影响区域。

门户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对城市风貌结构产生重要影响的关键性门户节点和交通枢纽,其范围包括门户节点、枢纽及其风貌影响区域。

商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以商业建筑风貌为主,有浓厚的商业氛围,对城市整体风貌构成产生重要影响的集中成片区域。

宜居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宜居型重点风貌重点管控区是指城市中以居住建筑风貌为主,风貌特色突出、环境优美的宜居型区域。

工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为集中体现工业风貌,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且对城市风貌有重要影响需要纳入特别控制与引导的区域。

城市中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类型。如以行政办公、文体教育等公共机构建筑风貌为主,集中成片且对城市风貌构成有重要影响的区域为其他类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

表2位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功能类型导向的区划体系

其中核心层为城市风貌核心地本身,视域层为城市风貌核心地视域范围,协调层为城市风貌核心地配套服务范围。本发明构建成4种模式的区划方法,第一模式为核心层,第二模式为核心层+协调层,第三模式为核心层+视域层,第四模式为核心层+协调层+视域层。

由表2可见,不同类型的管控区采用不同模式规划方案。其中所述山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水景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适用于第四模式;历史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四模式,不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二模式;公园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通道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和门户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适用于第一模式;商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宜居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工业型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三模式,不被视廊穿越或覆盖时适用第一模式。

本发明成果通过实际运行,并经相关专家校核,确认了所构建体系的有效性与合理性。因此本发明成果可用于对我国城市风貌重点管控区的参与者实现标准化的区划,具有较好的推广意义和实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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