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14572463发布日期:2018-06-01 23:15阅读:532来源:国知局
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商品租赁以及智能柜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商品租赁行业大多数通过人工管理运行,缺乏一种智能计算租赁商品所需支出费用的计费方法,不能满足商品的智能租赁,造成了人力资源以及经济支出上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智能柜计算租用商品所需支出费用的计费方法及一种商品智能租赁的智能柜。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及装置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用于计算租用商品所需支出费用的计费,包括如下步骤: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取出商品发出一取出信号;接收取出信号并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开始;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归还商品发出一归还信号;接收归还信号并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结束。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的用户必须为取出该智能柜内置商品的用户。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步骤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设定第一预设时间;开启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一预设时间,计费开始;扫码开启含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取出商品发出一取出信号,未关闭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一预设时间,计费开始。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未关闭智能柜柜门并计费开始步骤后,还包括如下步骤:设定第二预设时间;计费开始未关闭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二预设时间,发出警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步骤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设定第三预设时间;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三预设时间未归还商品,发出警报。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步骤之后还包括归还检测步骤,步骤如下:识别商品是否放满足预设重量;识别商品外壳是否完好;识别商品内部射频芯片是否匹配。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识别商品不满足预设重量步骤之后,发出警示提示。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识别商品外壳损坏步骤之后或识别商品内部射频芯片不匹配步骤之后,还包括如下步骤:提示损坏扣费或联系后台工作人员;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

作为优选方案,所述识别商品内部射频芯片相匹配,未关闭智能柜柜门步骤之后,发出警示提示。

本发明还公开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装置,用于商品智能机械化租赁,包括柜体,与所述柜体转动连接的柜门,所述柜体设有主锁,所述柜门设有与所述主锁相配合的副锁,还包括主控板,所述主控板设于柜体内底面上,所述主锁与主控板电性连接;底板,所述底板盖设于主控板上;转动装置,所述转动装置一端设于底板中部,所述转动装置穿过底板与主控板电性连接;用于拖放商品的托盘,所述托盘中部与转动装置另一端连接,所述托盘底部设有重力传感装置,所述重力传感装置依次穿过转动装置以及底板与主控板电性连接;所述柜体还包括用于扫描商品外壳的视频识别装置、扫描匹配商品的射频识别装置以及报警装置,所述视频识别装置、射频识别装置以及报警装置均穿过柜体与主控板电性连接。

本发明公开的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取出商品发出一取出信号;接收取出信号并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开始;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归还商品发出一归还信号;接收归还信号并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结束。实现智能计算租赁商品所需支出费用,从而解决了人力资源以及经济支出上的浪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的详细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装置的切面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说明书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阐述和说明:请参考图1,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用于计算租用商品所需支出费用的计费,包括如下步骤:

步骤S10,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取出商品发出一取出信号;

步骤S20,接收取出信号并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开始;

步骤S30,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归还商品发出一归还信号;

步骤S40,接收归还信号并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结束。

上述方法中,用户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将内部的商品取出,发送一取出信号到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接收到取出信号进行处理,用户关闭智能柜柜门,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开始计费;用户使用完商品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将上述取出的商品归还放于智能柜内,发送一归还信号到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接收到归还信号进行处理,用户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结束计费。

基于用户操作不当造成诸多特殊状况,本实施例相应提供对应的计费方式请参考图2。

步骤S101,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用户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将设定第一预设时间。

步骤S102,取出商品;用户将内部的商品取出,发送一取出信号到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

步骤S103,当关闭智能柜柜门;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接收到取出信号进行处理,用户关闭智能柜柜门。

步骤S104,计费开始;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接收到取出信息以及检测到智能柜柜门处于关闭状态,从而触发开始计费。

当用户打开智能柜柜门后,没有及时取出商品并达到上述第一预设时间将通过步骤S111,开启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一预设时间;进入步骤S104开始计费。

当上述步骤S103,用户未关闭智能柜柜门,达到上述第一预设时间也将通过步骤S111,进入步骤S104开始计费。

计费开始后用户依旧未关闭智能柜柜门,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将设定第二预设时间。

当计费开始后用户依旧未关闭智能柜柜门达到上述第二预设时间将通过步骤S112,计费开始未关闭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二预设时间;进入步骤S113,发出警报;发出警报来警示用户。

用户使用完商品后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进入步骤S105,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将设定第三预设时间。所述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的用户必须为取出该智能柜内置商品的用户,否则无法打开智能柜柜门。

当用户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没有及时取出商品并达到上述第三预设时间将通过步骤S114,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超过第三预设时间未归还商品;进入S113,发出警报来警示用户。

用户将商品放入智能柜内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随机调取商品重量、商品外壳形状以及商品内部射频芯片对应的唯一编码ID信息。随即商品依次通过步骤S106,识别商品是否满足预设重量;步骤S107,识别商品外壳是否完好;步骤S108,识别商品内部射频芯片是否匹配三个步骤进行逐一检测,商品检测通过之后发送一归还信号到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此时远端服务器或柜体自身内部的控制处理模块接收到归还信号进行处理,用户即进入步骤S109,可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进入步骤S110,计费结束。

当用户所归还商品的重量与上述调取的商品重量信息不匹配,步骤S106,将进入步骤S115,发出警示提示,对用户发出提示信息引导用户将取出的商品归还。

当步骤S107检测到用户归还商品外壳与调取商品外壳形状有差异或步骤S108检测到用户归还商品内部射频芯片的编码ID信息与调取商品内部射频芯片对应的唯一编码ID信息不匹配,即用户损坏了商品,通过步骤S116,提示扣费或联系后台工作人员,用户可以根据提示信息进行相应的扣费或者与后台工作人员协商再进入步骤S109,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

当用户归还的商品依次通过步骤S106、步骤S107以及步骤S108的检测,却忘记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则进入步骤S115,发出警示提示,提示用户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结束计费。

本发明还公开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装置,用于商品智能机械化租赁,包括柜体10、柜门20、主控板30、底板40、转动装置50、托盘60、视频识别装置71、射频识别装置72以及警报装置73。

柜体10与柜门20转动连接形成一腔体,柜体10设有主锁11以及设于外壁上对应信息的二维码,柜门20设有与主锁11相配合的副锁21以及用于观赏的窗口,主控板30设于柜体10内底面上,主锁11与主控板30电性连接。主控板30可以控制主锁11,从而控制主锁11与副锁21的开启。

底板40盖设于主控板30上,用于将主控板30进行封装保护。转动装置50两端分别连接底板40中部和托盘60中部,转动装置50连接底板40一端穿过底板40与主控板30电性连接。主控板30控制转动装置转动50,此时托盘60带动商品转动展示,用户即可观赏到商品的全貌。

托盘60底部设有重力传感装置61,重力传感装置61依次穿过转动装置50以及底板40与主控板30电性连接,取出商品和归还商品重力传感装置61对应会产生一电信号传递给主控板30,主控板30将对信号进行相应的处理操作。

视频识别装置71、射频识别装置72以及报警装置73设于腔体内壁并穿过柜体10与主控板30电性连接,分别用于扫描商品外壳、扫描匹配商品的射频编码ID以及报警。

本发明提供一种智能柜商品租赁的计费方法,通过扫码开启内置有商品的智能柜柜门,取出商品发出一取出信号;接收取出信号并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开始;再次扫码开启智能柜柜门,归还商品发出一归还信号;接收归还信号并再次关闭智能柜柜门,计费结束。实现智能计算租赁商品所需支出费用,从而解决了人力资源以及经济支出上的浪费。

最后应当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发明作了详细地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发明技术方案的实质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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