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374684阅读:139来源:国知局
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用户体验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



背景技术:

网络购物,是一种极其方便的购物方式。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网上购物已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方式。网络购物具有诸多优势,例如,方便、价格便宜以及信息量大等。同时,网络购物也存在诸多弊端,例如,无法进行商品虚拟体验、无法实现随时看样,以及无法杜绝网络购物与实物不符的现象出现。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品体验设备,所述商品体验设备包括电子显示装置和商品展示架,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设置于所述商品展示架;

所述电子显示装置包括装置主体、通过登录电商平台系统以显示展示商品商品信息显示屏,以及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的扫描装置,所述显示屏和所述扫描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所述商品展示架包括底座、展示架主体、承载设置有商品标识的展示商品的承载架,以及放置虚拟现实眼镜和所述展示商品图文资料的置物架,所述展示架主体和所述置物架设置于所述底座,所述承载架设置于所述展示架主体;

所述装置主体设置于所述底座。

进一步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还包括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语音通信装置,所述语音通信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进一步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还包括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摄像头,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

进一步地,所述显示屏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上部,所述扫描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下部,所述语音通信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中上部且位于所述显示屏的一侧,所述摄像头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上部;

所述显示屏、扫描装置、摄像头和语音通信装置均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的同一侧。

进一步地,所述展示架主体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横杆和第二横杆,以及连接于所述第一横杆和第二横杆之间的多根立杆;

所述承载架包括套管和设置于所述套管的多根卡接杆,每根所述卡接杆开设有两个卡槽,所述两个卡槽的槽口方向相反,并且朝向所述套管的长度方向;

所述套管可旋转地套设于所述立杆,且与所述立杆一一对应。

进一步地,所述商品展示架还包括用于设置所述展示商品的展板,所述展板卡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卡接杆开设的卡槽。

进一步地,所述卡接杆一端设置于所述套管,另一端往垂直于所述套管长度方向的方向延伸。

进一步地,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为二维码,所述二维码包括购买链接二维码和虚拟现实视频链接二维码,所述扫描装置为二维码扫描仪。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品体验系统,所述商品体验系统包括:

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以获取所述展示商品的购买链接或虚拟现实视频链接的移动终端;

存储展示商品商品信息,还用于处理订购信息等相关信息的电商平台系统;以及

上述商品体验设备;

所述移动终端和商品体验设备分别与所述电商平台系统通信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商品体验系统还包括于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的客户服务中心;

所述客户服务中心分别与所述商品体验设备、移动终端和电商平台系统通信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商品体验设备及系统,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海量的商品信息和方便的购物渠道,还可以在帮助用户进行商品虚拟体验、实现随时看样的同时杜绝网络购物与实物不符的现象出现。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品体验设备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显示装置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品展示架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商品展示架的另一种示意性结构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承载架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6为图5的A部位的局部放大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展板的示意性结构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商品展示架的另一种示意性结构图。

图9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商品体验系统的连接框图。

图标:10-商品体验设备;100-电子显示装置;110-装置主体;111-装置底座;112-过渡部;113-展示部;120-显示屏;130-扫描装置;140-语音通信装置;150-摄像头;200-商品展示架;210-底座;220-展示架主体;221-第一横杆;222-第二横杆;223-立杆;230-承载架;231-套管;232-卡接杆;2321-卡槽;240-置物架;241-置物篮;250-顶盖;260-展板;261-拉孔;20-移动终端;30-电商平台系统;40-客户服务中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实用新型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商品体验设备10,所述商品体验设备10包括电子显示装置100和用于展示展示商品的商品展示架200,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设置于所述商品展示架200。可以理解,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可以是固定安装于所述商品展示架200,可以是可拆卸地安装于所述商品展示架200,还可以是放置于所述商品展示架200。

请参阅图2,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包括装置主体110、显示屏120和扫描装置130,所述显示屏120和所述扫描装置130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

可选地,所述装置主体110包括装置底座111、过渡部112和展示部113。本实施例中,所述过渡部112设置于所述装置底座111,所述展示部113设置于所述过渡部112远离所述底座210的一端,并且向远离所述过渡部112的方向翘起。

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屏120可以是电容式液晶屏。所述显示屏120用于通过登录电商平台系统以显示展示商品的商品信息。用户可通过所述显示屏120,登陆线上到线下(Online To Offline,O2O)、商对客(Business To Customer,B2C)和个人与个人之间(Customer To Customer,C2C)的电商平台系统,以进一步了解产品各电商平台系统的商品在售型号和价格等一系列特性。可选地,所述显示屏120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的中上部。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屏120设置于所述展示部113的中间位置。

所述扫描装置130可以为二维码扫描仪,所述扫描装置130用于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本实施例中,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为二维码,所述二维码包括购买链接二维码和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VR)视频链接二维码。用户可通过所述扫描装置130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二维码,直接的了解每一款产品的特性,同时,也可以通过移动设备扫描通过所述显示屏120登录的电商平台系统的展示商品的二维码,从而实现在家轻松购买的新感受。可选地,所述扫描装置130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的中下部。具体地,本实施例中,所述扫描装置130设置于所述展示部113的下部分位置,位于所述显示屏120的下方。

可选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还包括具有一键拨号功能的语音通信装置140。本实施例中,所述语音通信装置140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具体地,所述语音通信装置140设置于所述展示部113的中间位置,位于所述显示屏120的一侧。所述语音通信装置140用于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

可选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还包括摄像头150。本实施例中,所述摄像头150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具体地,所述摄像头150设置于所述展示部113的上部分位置,位于所述显示屏120上方。所述摄像头150用于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

通过上述设置,用户在商品体验及购买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以通过所述语音通信装置140和摄像头150与在线客服进行实时沟通,解决体验过程、售前、售中和售后所遇到的问题,以便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商品体验和购物体验。

可选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还包括人体感应器和语音播报装置。本实施例中,所述人体感应器和语音播报装置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其中,所述人体感应器用于检测是否有用户接近,当检测结果指示有用户接近时,控制所述语音播报装置发出语音问候信息,或控制所述显示屏120显示图文问候信息。本实施例中,所述人体感应器可以为人体微波感应器、人体红外感应器等。

本实施例中,所述显示屏120、扫描装置130、语音通信装置140、摄像头150、人体感应器和语音播报装置均设置于所述装置主体110的同一侧。具体地,所述显示屏120、扫描装置130、语音通信装置140、摄像头150、人体感应器和语音播报装置均设置于所述展示部113的同一侧。

由上可知,本实施例所述的电子显示装置100主要由所述显示屏120、扫描装置130、语音通信装置140、摄像头150、人体感应器和语音播报装置组成。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还包括用于控制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整体工作状态以及进行数据信息处理的微控制器。此外,可选地,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还包括耳机孔、电源接口、网络接口以及数据传输接口等。

请参阅图3和图4,本实施例中,所述商品展示架200包括底座210、展示架主体220、承载架230和置物架240。所述展示架主体220和所述置物架240设置于所述底座210,所述承载架230设置于所述展示架主体220。本实施例中,所述装置主体110设置于所述底座210。

所述承载架230用于承载设置有商品标识的展示商品。本实施例中,可选地,所述展示商品为地板。需要说明的是,所述展示商品也可以为地板附件、瓷砖、墙板、天花板、门窗等其他商品。所述置物架240用于放置所述展示商品图文资料和与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配套的VR眼镜。所述展示商品图文资料可以是最新最全的产品手册以及企业的品牌手册,用户在购买所述展示商品前可以全面的了解企业的背景和全系列产品。此外,当所述展示商品为地板时,用户可以利用所述VR眼镜,通过VR虚拟体验功能提前感受自己户型的安装效果。

本实施例中,所述商品展示架200还包括顶盖250。此外,所述展示架主体220包括相对设置的第一横杆221和第二横杆222。所述第一横杆221设置于所述底座210,所述第二横杆222设置于所述顶盖250的与所述底座210对应的位置处。本实施例中,所述展示架主体220还包括连接于所述第一横杆221和第二横杆222之间的多根立杆223。可选地,所述立杆223为截面为圆形的长杆,且相邻的两根所述立杆223存在间隔。

可以理解的是,可选地,所述第一横杆221和第二横杆222可以包括多组,并且每组所述第一横杆221和第二横杆222之间均设置有多跟立杆223。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横杆221和第二横杆222包括两组。

请结合图5和图6,可选地,所述承载架230包括套管231和设置于所述套管231的多根卡接杆232。本实施例中,所述卡接杆232一端设置于所述套管231,另一端往垂直于所述套管231长度方向的方向延伸。此外,可选地,每根所述卡接杆232开设有两个卡槽2321,所述两个卡槽2321的槽口方向相反,并且朝向所述套管231的长度方向。需要说明的是,设置于所述套管231最端部的所述卡接杆232可以只开设一个所述卡槽2321,并且设置于所述套管231上方的所述卡接杆232的卡槽2321槽口朝向下方,设置于所述套管231下方的所述卡接杆232的卡槽2321槽口朝向上方。

本实施例中,为了增加所述展示商品的展示数量,可选地,每根所述卡接杆232开设的卡槽2321数量还可以为其他,例如,还可以为四个。当每根所述卡接杆232开设的卡槽2321数量为四个时,其中两个所述卡槽2321的槽口向上,另外两个所述卡槽2321的槽口向下,并且槽口向上的两个卡槽2321与槽口向下的两个卡槽2321的位置对应。本实施例中,所述套管231可旋转地套设于所述立杆223,且与所述立杆223一一对应。用户可以通过旋转所述套管231,调节所述展示商品之间的间隔距离,以选取合适的间隔距离便于观察。

请结合图7和图8,可选地,所述商品展示架200还包括用于设置所述展示商品的展板260,所述展板260卡接于相邻的两个所述卡接杆232开设的卡槽2321。可选地,所述展板260中部镂空,用于卡接展示商品。此外,所述展板260的边缘处还开设有拉孔261,以便于用户操作。本实施例中,所述展示商品为设置有购买链接二维码和VR视频链接二维码的地板,所述地板设置于所述展板260。将所述展板260从所述卡槽2321取出,即可取出所述地板。

通过上述设置,用户可以将所述展示商品从所述卡槽2321取出,并通过上述扫描装置130或移动设备扫描设置于所述展示商品的购买链接二维码进入电商平台系统的该展示商品购买页面。同样的,用户也可以通过上述扫描装置130或移动设备扫描设置于所述展示商品的VR视频链接二维码,打开该展示商品的VR视频页面,通过所述商品体验设备10配置的VR眼睛感受所述地板在房间内的铺设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用户在进入通过所述显示屏120登录的电商平台系统的相关产品的商城界面之后,商城界面所展示的每一款商品同样设置有购买链接二维码和VR视频链接二维码,用户同样可以通过扫描所述购买链接二维码打开该展示商品的VR视频页面,通过扫描所述VR视频链接二维码打开该展示商品的VR视频页面。但是,与所述商品展示架200展示的展示商品有所不同的是,用户必须通过移动设备扫描所述购买链接二维码和VR视频链接二维码才能进行后续操作。

本实施例中,所述置物架240设置有至少两个置物篮241。当所述置物篮241设置有两个时,其中一个用于放置所述展示商品图文资料,另一个用于放置所述商品体验设备10配置的与所述电子显示装置100配套的VR眼镜。

请参阅图9,本实用新型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品体验系统,所述商品体验系统包括移动终端20、电商平台系统30和上述商品体验设备10,所述移动终端20和商品体验设备10分别与所述电商平台系统30通信连接。其中,所述移动终端20可以是用户的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

所述移动终端20用于扫描所述展示商品的商品标识以获取所述展示商品的购买链接或虚拟现实视频链接。所述电商平台系统30用于存储展示商品商品信息,还用于处理订购信息等相关信息。

为了解决体验过程、售前、售中和售后所遇到的问题,以便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商品体验和购物体验,可选地,所述商品体验系统还包括客户服务中心40。所述客户服务中心40分别与所述商品体验设备10、移动终端20和电商平台系统30通信连接,以便于实现用户与在线客服的实时沟通。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商品体验设备10及系统,通过电子显示装置100和商品展示架200的巧妙结合,不仅为用户提供了海量的商品信息和方便的购物渠道,还可以在帮助用户进行商品虚拟体验、实现随时看样的同时杜绝网络购物与实物不符的现象出现。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还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设置”、“安装”、“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顶”、“底”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或者是该实用新型产品使用时惯常摆放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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