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在线交易系统的应用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5096556发布日期:2018-08-04 14:42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网络应用服务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智能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在线交易系统的应用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招投标作为一种被普遍采用的竞争性采购方式,能够更好地提高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传统的招投标方法是一种完全线下操作的方式,其一般是招标方以印刷文本作为招标资料的信息载体并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不特定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投标,而投标方则通过报名、购买招标资料、参加招标会议、编制招标书、投标、进行评标会议等流程来获取中标的目的。然而,经常出现招标对象和投标对象为了获取利益,实施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排斥公平竞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的合法权益的串标围标行为;同时,传统的招投标方式还存在环节众多,对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消耗较大等问题。

鉴于传统招投标方式所存在的诸多弊端,以高新信息网络技术落实法律法规鬼和业务规范,以电子信息技术构件同一规范的招投标信息体系、加强对招投标管理的电子化招投标方法或系统应运而生。然而,现有的电子化招投标方法或系统大多只解决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传输系统的问题,但无法对招标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控制、无法完成自动化评标、无法为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提供辅助、无法对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产生约束和辅助等等,从而降低了招投标文件编制、修改、评审的效率和准确性。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智能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在线交易系统的应用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智能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在线交易系统的应用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

S1、在同一网域环境下将至少一个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至少一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至少一个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和至少一个数据处理服务装置进行网络连接,利用数据处理服务装置依据对象权限属性分别向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和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推送相应的权限管理界面;

S2、利用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依据招标要求编辑招标条款,同时对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分类定性并根据招标条款的属性赋予招标条款相应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然后将定性后的招标条款在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内进行关联存储;

S3、利用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调取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内的被定性的招标条款并通过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对招标条款进行显示,再通过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对相应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最后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对由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关联存储;

S4、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依据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对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评分,和/或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招标条款并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依据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对被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评分;

S5、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根据被评分的招标条款生成评标报告并至少要推送给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

优选地,在步骤S2中,将招标条款逐条地分类定性为响应题类、选择题类、文字题类或数字题类;其中,响应题类、选择题类和数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均赋予定值的基准分值,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赋予基准分值范围。

优选地,在步骤S4中,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判断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是否对响应题类和选择题类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如果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该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如果未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

优选地,在步骤S2中,将数字题类招标条款分类定性为响应性数字题类、排序性数字题类和公式性数字题类;

在步骤S4中,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判断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是否对数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如果未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

如果响应则判断响应值的响应模式,如果响应模式满足响应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根据响应性数字题类的选用计分方式计算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如果响应模式满足排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将多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响应值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计算相应的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如果响应模式满足公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根据选用的计算公式计算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如果响应模式均满足响应性数字题类、排序性数字题类和公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

优选地,在步骤S4中,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并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的权限管理界面对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集中显示,由评标方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对各个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排序,数据服务装置依据排序结果在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赋予的基准分值范围内对被排序的招标条款自动核算评分分值。

优选地,在步骤S4中,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并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的权限管理界面对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集中显示,由评标方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依据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赋予的基准分值范围对被显示的招标条款在基准分值范围内逐一评取具体基准分值。

优选地,在步骤S2中,赋予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对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内的相近似的招标条款的调取、修改及另行保存的权限。

优选地,在步骤S3中,赋予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对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内的被定性的招标条款提出澄清要求的权限。

由于采用了上述方案,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通过对招标条款的逐项定义,可确保对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性以及评标的准确性;2、投标文件只是对招标文件中各招标条款的逐项应答,从而提高投标文件的编制效率和准确性,避免因编制疏忽产生废标的情况;3、评标时基本为自动评分,提高了评标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标的公平性;4、可为评标方提供评标权限,以确保评标方的权力的使用;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可实现紧密结合、无缝衔接,确保了中标信息的准确性;6、招标文件的招标条款采用定性分类的方式,可具体分为规范性部分(不可变部分)和适应性部分(可变部分),从而能够满足各种项目的需要。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的的交易系统硬件原理框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原理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详细说明,但是本发明可以由权利要求限定和覆盖的多种不同方式实施。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化招标、投标及评标在线交易系统的应用方法,它包括以下步骤:

S1、在同一网域环境下将至少一个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至少一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至少一个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和至少一个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进行网络连接(其中,前述的各个服务装置可以为诸如内置有相应招投标管理软件的计算机装置),利用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依据对象权限属性(即:各个装置的权限属性)分别向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和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推送相应的权限管理界面;

S2、由招标方利用在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依据所预设招标要求(如包括资格要求、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报价要求等等)来编辑招标条款,同时对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分类定性并根据招标条款的属性(即被定性的属性)赋予招标条款相应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然后将定性后的招标条款在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进行关联存储以最终形成招标文件;

S3、由投标方利用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调取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的被定性的招标条款并通过在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对招标条款进行显示,投标方再通过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对相应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即:按照被定性的招标条款的属性进行作答),最后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对由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关联存储以最终形成投标文件;

S4、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依据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对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评分,和/或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d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招标条款并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所显示的权限管理界面依据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对被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评分;

S5、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根据被评分的招标条款生成评标报告(即:评标文件)并至少要将评标报告推送给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

招标方在进行招标文件的制作过程中,在满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可依据预设或预想的招标要求对具体的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定性分类并赋予每条招标条款基准分值或基准分值范围以便为系统(尤其是数据处理服务器d)的自动评标提供基础条件;其中,被定性的招标条款可以根据招标要求以诸如文字表述,是或否、承诺或不承诺等选择应答,数字填写等等方式存在,从而形成最终的招标文件并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而投标方则可依据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为其所配置的权限获取相应的招标条款,利用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按照预设的格式对招标条款进行逐条响应并最终将被响应的招标条款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在此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投标方所响应的信息进行报警提示,如响应信息不满足招标条款预设的要求或者触犯废标条款时,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可自动予以警示,以确保有效投标),从而最终形成投标文件;而在评标阶段,可利用数据处理服务器d依据被定性分类的招标条款以及投标方的响应信息进行自动评分,从而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由于存在部分招标条款无法避免人为评分的情况,此时,可将此部分招标条款及其被响应的信息推送至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内,由评标人进行人为评分,由于评标人只能获取部分招标条款的响应信息,从而使得评标人只能有针对性地对被响应的招标条款进行评分,有利于保证评分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

基于此,可使得本实施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1、通过对招标条款的逐项定义,可确保对招标文件编制的规范性以及评标的准确性;2、投标文件只是对招标文件中各招标条款的逐项应答,从而提高投标文件的编制效率和准确性,避免因编制疏忽产生废标的情况;3、评标时基本为自动评分,提高了评标的效率和准确性,同时降低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评标的公平性;4、可为评标方提供评标权限,以确保评标方的权力的使用;5、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可实现紧密结合、无缝衔接,确保了中标信息的准确性;6、招标文件的招标条款采用定性分类的方式,可具体分为规范性部分(不可变部分)和适应性部分(可变部分),从而能够满足各种项目的需要。

为能够适应各种招标项目的需求,同时为系统的自动评标提供基础,在步骤S2中,将招标条款逐条地分类定性为响应题类、选择题类、文字题类或数字题类等等;其中,对响应题类、选择题类和数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均赋予定值的基准分值,而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则赋予基准分值范围。由此,针对招标条款的规范性部分和适应性部分,可以同时将系统的自动评标以及评标方的人工评标进行有效结合。

进一步地,在步骤S4中,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判断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是否对响应题类和选择题类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如果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该招标条款被赋予的基准分值,如果未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从而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对响应信息自动存储记录,依据被响应的信息来赋予响应的招标条款的分值,如响应题类招标条款为投标企业是否具有某一技术领域经营资质,响应信息为是,则评分分值为其中一个基准分值,如响应信息为否,则评分分值为另一个基准分值,如未响应则评分分值为零。

同时,亦可在步骤S2中,将数字题类招标条款具体分类定性为响应性数字题类、排序性数字题类和公式性数字题类;在步骤S4中,由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自动判断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是否对数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进行响应,如果未响应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如果响应则判断响应值的响应模式:如果响应模式满足响应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根据响应性数字题类的选用计分方式(如普通得分法、X值得分法、排名得分法、最低值满分得分法、最高值满分得分法、平均值计算得分法等等)计算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如果响应模式满足排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将多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响应值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结果(顺序或倒序等等)计算相应的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可以理解为通过投标数值的高低、多少等规则为序对投标方进行排序,从而依据排序结果按名次评分;如果响应模式满足公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根据选用的计算公式(如:

公式一,

公式二,

公式三,

等等)计算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可以理解为以投标数值为基础按照预设的公式自动计算相应投标方的得分;如果响应模式均满足响应性数字题类、排序性数字题类和公式性数字题类的条件,则得出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所对应的该招标条款的评分分值为零。

为辅助评标方完成对相应招标条款的评分,在步骤S4中,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d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并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的权限管理界面对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集中显示以便于评标方能够进行横向评分,由评标方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对各个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排序,再由数据服务装置d依据排序结果在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赋予的基准分值范围内对被排序的招标条款自动核算评分分值。当然,作为另一种横向评分的方式,亦可在步骤S4中,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调取存储于数据服务装置d内的各个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所对应的被响应的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并利用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c的权限管理界面对被调取的招标条款进行集中显示,由评标方通过评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依据文字题类的招标条款赋予的基准分值范围对被显示的招标条款在基准分值范围内逐一评取具体基准分值。在此过程中,如果评分或排序超出预定的范围,系统可进行警示修改。由此,由于对评标方只是显示特定部分的招标条款(而非整个投标文件)并且以多个招标条款集中显示的方式,不但便于评标方对同一招标条款的不同响应进行横向显示比较,而且能够保证认为评分的公平性。

为优化整个方法,满足实际的需求,在步骤S2中,赋予招标方应用服务装置a对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的相近似的招标条款的调取、修改及另行保存的权限。由此,可通过在系统中预设大量的各种类型的招标文件模板,招标方可根据需求选择类似招标文件模板后,对已有的招标条款按照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以提高招标文件的编制效率并保证招标条款分类定性的准确性。

为保证投标方能够清楚地理解招标条款,在步骤S3中,赋予投标方应用服务装置b对存储于数据处理服务装置d内的被定性的招标条款提出澄清要求的权限。由此,当招标条款出现异议时,投标方可以向招标方提出澄清要求,而招标方在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后,可自动关联修改招标文件的相关招标条款并与后续评标形成有效关联,以确保找招标、评标的准确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发明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发明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或等效流程变换,或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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