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物联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景区客流管控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旅游人数的增加,景区的智能设施也需要不断更新。目前很多景区占地面积一般较大,游客人数分布不一,常常出现某些区域客流量过多而导致该区域游客拥堵,造成安全隐患,甚至在景区整体达到客流量的上限。而景区的管理员还不能及时掌握景区的客流信息和分布信息,无法做出及时的应急措施,容易造成安全事故,也会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景区客流管控系统。本系统能够通过图像识别对景区的客流进行统计,对景区客流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快速地制定应对措施,规范游览秩序,提升游客的安全性和满意度。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提出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景区客流管控系统。
具体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景区客流管控系统,包括:数据处理服务器、区域通信中心和安装于客流热点区域的客流信息采集器;数据处理服务器与多个区域通信中心连接,每个区域通信中心与多个客流信息采集器连接;
所述区域通信中心包括区域数据处理单元和与之相连的通信模块、数据存储单元;所述通信模块分别与客流信息采集器、数据处理服务器进行数据传输;
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包括数据处理单元和与其连接的数据接收模块、存储模块、显示单元;
所述客流信息采集器包括主控模块和分别与主控模块连接的电源模块、图像采集模块、gps模块、数据传输模块;主控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与区域通信中心的通信模块通信连接;所述电源模块通过主控模块为图像采集模块、gps模块和数据传输模块供电。
优选的,所述主控模块为设地址编码的fpga芯片或ram单元。
优选的,所述数据传输模块为wifi通信模块或4g通信模块。
优选的,所述主控模块还用于识别图像采集模块所采集的图像信息中的人数;或在主控模块与图像采集模块之间设置图像识别模块。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包括与数据处理单元连接的用户操作平台,用户通过用户操作平台进行数据采样操作并通过显示单元显示处理结果。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用于采集到的客流人数和景区的承载人数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通过显示单元进行显示。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包括与数据处理单元连接的报警单元。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本系统能够通过图像识别对景区的客流进行统计,对景区客流进行全面的监控和管理,快速地制定应对措施,规范游览秩序,提升游客的安全性和满意度。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系统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发明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说明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的,一种基于大数据技术的景区客流管控系统,包括:数据处理服务器、区域通信中心和安装于客流热点区域的客流信息采集器;数据处理服务器与多个区域通信中心连接,每个区域通信中心与多个客流信息采集器连接;
所述区域通信中心包括区域数据处理单元和与之相连的通信模块、数据存储单元;所述通信模块分别与客流信息采集器、数据处理服务器进行数据传输;
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包括数据处理单元和与其连接的数据接收模块、存储模块、显示单元;
所述客流信息采集器包括主控模块和分别与主控模块连接的电源模块、图像采集模块、gps模块、数据传输模块;主控模块通过数据传输模块与区域通信中心的通信模块通信连接;所述电源模块通过主控模块为图像采集模块、gps模块和数据传输模块供电。
优选的,所述主控模块为设地址编码的fpga芯片或ram单元。
优选的,所述数据传输模块为wifi通信模块或4g通信模块。
优选的,所述主控模块还用于识别图像采集模块所采集的图像信息中的人数;或在主控模块与图像采集模块之间设置图像识别模块。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包括与数据处理单元连接的用户操作平台,用户通过用户操作平台进行数据采样操作并通过显示单元显示处理结果。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用于采集到的客流人数和景区的承载人数进行比对,将比对结果通过显示单元进行显示。
优选的,所述数据处理服务器还包括与数据处理单元连接的报警单元。
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前述的各个方法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
本技术:
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依据本申请,某一些步骤可以采用其他顺序或者同时进行。其次,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知悉,说明书中所描述的实施例均属于优选实施例,所涉及的动作和单元并不一定是本申请所必须的。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细描述的部分,可以参见其他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程序可存储于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所述的存储介质可为磁碟、光盘、rom、ram等。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较佳实施例而已,当然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之权利范围,因此依本发明权利要求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