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803210发布日期:2018-11-02 21:36阅读:638来源:国知局
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属于o2e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

背景技术

目前,在农业销售领域缺乏统一计划和管理,很多农产品的生产出现了一窝蜂现象,致使同类产品产量过盛,农产品供给逐渐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商户们竞相压价,竞争日趋激烈。显然传统的交易模式对于日益壮大的农产品市场已力不从心,农产品交易必须由传统的交易模式向电子商务发展。借助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农产品、捕捉更多的贸易机会及扩大市场的范围成为解决现时困扰大多数农产品企业产品销路的解决之道。

公告号为cn107808332a的公开文献,公开了一种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虽然能为消费者提供所需信息,实现农产品订单在线提交,但是,无法为买方的消费提供增值服务,也无法获得大量的增量消费者,无法降低营销导客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为消费者消费提供增值服务的同时大幅提高增量消费者。

为此,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地系统,所述本地系统至少包括用于销售农副产品的实体店,所述实体店和电子商务平台有合作关系;消费者在所述实体店消费后,在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用于购买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商品,以实现消费者的消费增值服务。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使用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消费后,也可在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电子货币。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所述实体店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体验店、以及商家实体店,所述电子商务平台为创业者投资,让创业者无忧经营线下体验店。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所述电子商务平台至少包括:用户端、商城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所述用户端、商城模块与后台管理模块交互式连接,所述用户端与商城模块交互式连接;

所述商城模块包括商品展示单元、网络交易单元、身份识别单元、个人中心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支付单元,所述支付单元的一端连接身份识别单元和个人中心单元,所述支付单元的另一端连接银行终端,所述商品展示单元、网络交易单元、身份识别单元、个人中心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支付单元分别交互式连接,所述用户端用于记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且供消费者上传实体店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所述用户端上传实体店消费的凭证,后台管理模块为消费者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存储于消费者的个人中心,消费者使用所述用户端浏览并选择商品展示单元展示的商品,将欲兑换的商品在网络交易单元生成订单,在数据处理单元和支付单元协同调取个人中心预存的电子货币,并完成订单支付;

或者,消费者在商城模块购买商品,后台管理模块自动为消费者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存储于消费者的个人中心,消费者使用所述用户端浏览并选择商品展示单元展示的商品,将欲兑换的商品在网络交易单元生成订单,在数据处理单元和支付单元协同调取个人中心预存的电子货币,并完成订单支付。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所述本地系统还包括:种植基地和生产基地、所述种植基地用于种植天然、有机的农副产品,所述生产基地对该农副产品进行包装或再加工,并且,所述生产基地还将处理后的农副产品运输至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储存仓。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限定,所述商品展示单元展示有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依托自身完整的农副产品体系和线下商家大量导流消费者,本地系统依托平台提供的线下消费线上获得电子货币的服务,也可获得大量的增量消费者,节省大量的营销导客成本;消费者通过在线下或消费,获得电子货币,电子商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消费增值服务,真正的享受增值后的免费商品兑换。本发明采用全新互联网o2e+全民分享模式产业互联网平台,以线上兑换为主,实体店消费为重,真正实现老百姓省钱,商家赚钱。

以下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农副产品交易模式的结构框图。

图2是消费者、商家、电子商务平台联动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为了给买方的消费提供增值服务,也为了使商家获得大量的增量消费者,以降低营销导客成本,本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农副产品交易模式,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和本地系统,本地系统包括用于销售农副产品的实体店、种植基地和生产基地,电子商务平台与实体店油合作关系(或实体店为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体验店),电子商务平台包括:用户端、商城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用户端、商城模块与后台管理模块交互式连接,用户端与商城模块交互式连接。消费者在实体店消费后,在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用于购买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商品,以实现消费者的消费增值服务。当然,为了更好的促进增量消费者,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使用人民币消费后,也可以在电子商务平台获得电子货币来实现消费者的消费增值服务。本农副产品交易模式线上线下联动率高且消费后即刻获得消费增值,节省大量生活成本;另外,本实施方式的农副产品交易模式还可以大幅提高消费价值感,通过消费获得额外收入。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方式中的实体店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体验店、以及商家实体店,电子商务平台不仅能完成线上交易、消费后获得电子货币等服务,还为创业者投资,让创业者无忧经营线下体验店,促进大学生的自主创业。

需指出,本实施方式中提到的电子商务平台,可以如公告号为107808332a的公开文献中所描述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只不过需要在该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中增加获得电子货币服务模块),当然,优选电子商务平台至少包括:用户端、商城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用户端、商城模块与后台管理模块交互式连接,用户端与商城模块交互式连接;商城模块包括商品展示单元、网络交易单元、身份识别单元、个人中心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支付单元,支付单元的一端连接身份识别单元和个人中心单元,支付单元的另一端连接银行终端,商品展示单元、网络交易单元、身份识别单元、个人中心单元、数据处理单元、支付单元分别交互式连接,用户端用于记载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且供消费者上传实体店消费凭证,商品展示单元展示有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

消费者在用户端上传实体店消费的凭证,后台管理模块为消费者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存储于消费者的个人中心,消费者使用用户端浏览并选择商品展示单元展示的商品,将欲兑换的商品在网络交易单元生成订单,在数据处理单元和支付单元协同调取个人中心预存的电子货币,并完成订单支付;或者,消费者在商城模块购买商品,后台管理模块自动为消费者获得电子货币,该电子货币存储于消费者的个人中心,消费者使用用户端浏览并选择商品展示单元展示的商品,将欲兑换的商品在网络交易单元生成订单,在数据处理单元和支付单元协同调取个人中心预存的电子货币,并完成订单支付。

本实施方式中的本地系统还包括:种植基地和生产基地,种植基地用于种植天然、有机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对该农副产品进行包装或再加工,并且,生产基地还将处理后的农副产品运输至实体店或电子商务平台的商品储存仓。

本实施方式采用o2e模式,o2e即offlinetoexchange(线下消费到线上兑换),是指将消费与兑换结合,让线下的实体消费实现增值,通过线上兑换的形式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买赠平台。o2e模式是在o2o的基础上延伸出现的,为了促进o2o线上线下互动的同时,将消费增值概念引入进来,实现在线下消费,在线上增值,从而完成线上快速导流。

本实施方式具有以下优点:1.以全民分享的模式将消费者和商家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产业联动,促进互联和升级,推动行业快速发展。2.通过消费者和商家在平台内共同营造“全民分享”的商城营销氛围,运用粮票奖励机制引导商家踊跃入驻和形成互动。3.以消费送电子货币(粮票)的形式,通过消费赠送的电子货币(粮票)免费兑换商城中的商品,实现消费更省钱的愿景。4.以本地生活为主,线上兑换为重的目标,形成了独有的o2e互联网新模式,引领了新零售发展,带动行业推进;5.带动大学生开设线下实体店,提供统一管理和收益均分支持,让大学生创业者无忧经营实体店。6.农副产品交易模式带动农产品产销难题,通过“不担风险,利润分享”带动广大农民增收,同步解决农民就业难题。

为了更好的理解农副产品交易模式,本实施方式还给出了以下产销场景:

场景一、消费者在商家实体店消费,凭消费凭证登录电子商务平台的个人中心,并上传消费凭证,电子商务平台审核消费凭证后为消费者兑换粮票,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时粮票可用来抵现。

场景二、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的线下体验店消费,由于线下体验店与电子商务平台联网,消费者在线下体验店和电子商务平台通用一个账户,电子商务平台自动为消费者兑换粮票,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时粮票可用来抵现。

场景三、消费者在商家实体店消费,由于商家实体店与电子商务平台联网,消费者在商家实体店和电子商务平台通用一个账户,电子商务平台自动为消费者兑换粮票,消费者在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时粮票可用来抵现。

场景四、消费者消费后在电子商务平台兑换粮票,消费者积累粮票到一定程度,免费兑换电子商务平台在免费兑换区展示的商品。

场景五、企业同时经营种植基地、生产基地、线下体验店、电子商务平台,企业拥有多个产品商标,具有主营生活类、日化类、护肤产品等十几大类产品、上千种天然、有机、绿色、新鲜、营养、健康的农副产品,十几大类产品和农副产品不仅在线下体验店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还为商家实体店甚至全球供货。

场景六、运营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为创业者投资开展线下体验店,让创业者无忧经营线下体验店。

场景七、电子商务平台不仅销售农副产品,还销售其他几十大类的产品。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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