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6317413发布日期:2018-12-19 05:32阅读:675来源:国知局
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与流程

本发明属于保险理赔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

背景技术

汽车保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随着经济的发展,机动车辆的数量不断增加。当前,机动车辆保险已成为中国财产保险业务中最大的险种。机动车辆保险已涵盖汽车危险事故的大部分,中国交通部已强制购车人员购买机动车辆保险,以保证在车祸事故中,受害人正当权益得到保障。比如交强险就是以保证第三方的权益为目的险种。

一般情况下,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1.出示保险单证;2.出示行驶证;3.出示驾驶证;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5.出示保险单;6.填写出险报案表;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8.详细填写报案人和驾驶员和联系电话;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10.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13.交付维修站修理;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15.车主签字认可;16.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

目前,出现了一种远程车险理赔方式,在事故发生后,车主无需现场等待查勘员,即可通过手机与后台查勘员视频连线进行事故处理,大大方便了客户,并且也减少了查勘员的工作量。但是这种方式的保险存在着以下问题:1、查勘员无法现场进行核查,可能存在车主伪造现场的现象;2、车主对事故取证流程不熟悉,自助取证容易破坏现场或取证不完整;3、查勘员与车主系统处理流程无人监督,出现问题无法及时纠正,且可能存在骗保情况。所以,针对上述问题,设计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对于远程车险行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

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s1:车主办理远程车险,下载安装客户端,通过身份验证单元验证车主信息,通过车辆验证单元验证车辆信息;

s2: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保存现场,使用客户端上的报案单元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系统随机将案件派发至任一查勘员端,查勘员端上的案件接收单元接到车主报案,通过远程连接单元与客户端连接;

s3:查勘员打开核损单元,根据核损单元的指示,车主使用客户端上的取证单元对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情况进行摄像取证,取证资料上传至查勘员端上的资料保存单元进行存储;

s4:在查勘员与车主进行远程连接时,系统任意分配一个监察员对取证流程进行监测,监察员端上的分屏单元将监察员端的屏幕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显示客户端,一部分显示查勘员端,监察员可以通过资料提取单元提取资料保存单元中的所有资料,并将其进行比对,监察员通过记录单元全程记录查勘员与车主的取证过程以及对话,并对查勘员工作情况通过查勘评估单元进行评估打分;

s5:如果监察员认为查勘员与车主连接取证过程中存在问题,则通过监察员端上的复审请求单元向复审员端发出复审请求,并将资料保存单元与记录单元的资料全部发送至复审元端,复审元通过复审员端上的案件审查单元对案件整体进行复审,并由审查意见得出单元给出审查意见,然后通过意见比对单元比对复审员意见和监察员意见,如果复审员意见与监察员意见不一致,则通过异议复审请求单元向另一复审员发出二次复审请求,直至审查意见一致;

s6:在取证定损完成后,将案件资料发送至修理厂端,修理厂端经资料接收单元接收案件资料后进行分析处理,通过方案制定单元制定具体维修方案,并根据费用预估单元预估维修所产生的具体费用,并将具体方案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

s7:理赔终端通过维修方案、费用和车主购买险种进行综合处理,通过赔付方案单元制定具体赔付方案,并将赔付方案由审批单元进行风险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赔付单元将保险金额发送至客户端;

s8:在赔付流程结束后,车主将车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厂端的维修反馈单元将具体维修情况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的结果核审单元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核审并分析改进。

进一步地,所述身份验证单元包括身份证正反面验证、驾驶证正反面验证和面部识别验证,通过身份证和驾驶证验证车主身份,并在进行取证时通过面部识别验证是否为车主本人操作,避免非车主人员进行恶意操作。

进一步地,所述车辆验证单元包括车辆识别码验证、车辆型号颜色验证、车牌号验证和车辆行驶证验证,通过上述手段对投保车辆进行验证,确定事故车辆为投保车辆,避免欺诈行为发生。

进一步地,所述取证单元包括对取证内容的质量核查,取证单元对取证内容进行初步核查,对于取证不清楚或取证位置错误的内容提示车主进行修改或重新取证。

进一步地,所述核损单元的提示包括提示事故周边信息取证、事故现场整体取证、事故现场局部取证、双方身份信息取证和双方车辆信息取证,由于车主取证工作为非专业人士,核损单元对取证内容进行提示,避免取证不完整。

进一步地,所述分屏单元可任意调节双屏大小比例,方便监察员放大观看客户端或查勘员端的局部内容。

进一步地,所述客户端还包括定位单元和导航单元,定位单元可以定位事故发生地点,便于道路救援,还可以通过导航单元引导事故车辆去往指定修理厂。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系统,主要包括客户端、查勘员端、监察员端、修理厂端、理赔终端、互联网和复审员端,所述客户端、查勘员端、监察员端、修理厂端、理赔终端和复审员端通过所述互联网互相连接;

所述客户端包括身份验证单元、车辆验证单元、报案单元、取证单元、定位单元和导航单元,所述身份验证单元用于验证车主身份信息,所述车辆验证单元用于验证投保车辆信息,所述报案单元用于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所述取证单元用于通过摄像头对事故进行摄像取证,所述定位单元用于定位车辆事故发生地点,所述导航单元用于导航车主将事故车辆开往指定修理厂;

所述查勘员端包括案件接收单元、远程连接单元、核损单元和资料保存单元,所述案件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客户端的报案信息,所述远程连接单元用于将查勘员端与客户端连接进行远程取证,所述核损单元用于引导和核查事故现场取证,所述资料保存单元用于保存取证过程中所有资料;

所述监察员端包括分屏单元、资料提取单元、记录单元和查勘评估单元,所述分屏单元用于将监察员端分为两个屏幕,一个屏幕显示客户端,另一个屏幕显示查勘员端,所述资料提取单元用于提取资料保存单元中的案件资料,所述记录单元用于记录查勘员端与客户端连接取证的整体流程,所述查勘评估单元用于监察员对查勘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所述修理厂端包括资料接收单元、方案制定单元、费用预估单元和维修反馈单元,所述资料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维修案件资料,所述方案定制单元用于根据案件资料制定对应的维修方案,所述费用预估单元用于根据指定维修方案来预估维修费用,所述维修反馈单元在维修完毕后将具体维修情况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

所述理赔终端包括赔付方案单元、审批单元、赔付单元和结果核审单元,所述赔付方案单元用于制定具体理赔方案,所述审批单元用于审批理赔方案可行性,所述赔付单元用于向车主进行金额赔付,所述结果审核单元用于在案件结束后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核审并分析改进;

所述复审员端包括案件审查单元、审查意见得出单元、意见比对单元和异议复审请求单元,所述案件审查单元用于复审员对案件整体进行审查,所述审查意见得出单元用于审查员给出审查意见,所述意见对比单元用于将复审员意见和监察员意见进行对比,所述异议复审请求单元用于在复审员意见与监察员意见不一致时进行二次复审请求。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提供的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及其系统,适用于电话车险或网上车险理赔使用,事故发生后,车主使用客户端进行报案,要在客户端上进行面部识别验证,避免了非车主恶意操作,取证时,核损单元会对取证内容进行提示,避免取证不完整,同时取证单元会对取证内容进行初步核查,对于取证不清楚或取证位置错误的内容提示车主进行修改或重新取证,在查勘员和车主连线时,任意分配一监察员对取证过程进行监督,既能避免取证过程中不正规的操作,又能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总之,本发明具有方法优异、系统完善、安全高效等优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系统框图。

其中,1-客户端、11-身份验证单元、12-车辆验证单元、13-报案单元、14-取证单元、15-定位单元、16-导航单元、2-查勘员端、21-案件接收单元、22-远程连接单元、23-核损单元、24-资料保存单元、3-监察员端、31-分屏单元、32-资料提取单元、33-记录单元、34-查勘评估单元、4-修理厂端、41-资料接收单元、42-方案制定单元、43-费用预估单元、44-维修反馈单元、5-理赔终端、51-赔付方案单元、52-审批单元、53-赔付单元、54-结果核审单元、6-互联网、7-复审员端、71-案件审查单元、72-审查意见得出单元、73-意见比对单元、74-异议复审请求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便于对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理解,下面结合附图1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解释说明,实施例并不构成对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定。

如图1所示,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s1:车主办理远程车险,下载安装客户端1,通过身份验证单元11验证车主信息,身份验证单元11包括身份证正反面验证、驾驶证正反面验证和面部识别验证,通过车辆验证单元12验证车辆信息,车辆验证单元12包括车辆识别码验证、车辆型号颜色验证、车牌号验证和车辆行驶证验证,客户端1还包括定位单元15和导航单元16;

s2: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首先保存现场,使用客户端1上的报案单元13向保险公司进行报案,系统随机将案件派发至任一查勘员端2,查勘员端2上的案件接收单元21接到车主报案,通过远程连接单元22与客户端1连接;

s3:查勘员打开核损单元23,根据核损单元23的指示,车主使用客户端1上的取证单元14对事故现场及车辆受损情况进行摄像取证,核损单元23的提示包括提示事故周边信息取证、事故现场整体取证、事故现场局部取证、双方身份信息取证和双方车辆信息取证,取证资料上传至查勘员端2上的资料保存单元24进行存储;

s4:在查勘员与车主进行远程连接时,系统任意分配一个监察员对取证流程进行监测,监察员端3上的分屏单元31将监察员端3的屏幕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显示客户端1,一部分显示查勘员端2,监察员可以通过资料提取单元32提取资料保存单元24中的所有资料,并将其进行比对,监察员通过记录单元33全程记录查勘员与车主的取证过程以及对话,并对查勘员工作情况通过查勘评估单元34进行评估打分;

s5:如果监察员认为查勘员与车主连接取证过程中存在问题,则通过监察员端3上的复审请求单元35向复审员端7发出复审请求,并将资料保存单元24与记录单元33的资料全部发送至复审元端7,复审元通过复审员端7上的案件审查单元71对案件整体进行复审,并由审查意见得出单元72给出审查意见,然后通过意见比对单元73比对复审员意见和监察员意见,如果复审员意见与监察员意见不一致,则通过异议复审请求单元74向另一复审员发出二次复审请求,直至审查意见一致;

s6:在取证定损完成后,将案件资料发送至修理厂端4,修理厂端4经资料接收单元41接收案件资料后进行分析处理,通过方案制定单元42制定具体维修方案,并根据费用预估单元43预估维修所产生的具体费用,并将具体方案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5;

s7:理赔终端5通过维修方案、费用和车主购买险种进行综合处理,通过赔付方案单元51制定具体赔付方案,并将赔付方案由审批单元52进行风险审批,审批通过后,通过赔付单元53将保险金额发送至客户端1;

s8:在赔付流程结束后,车主将车送至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厂端4的维修反馈单元44将具体维修情况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5的结果核审单元54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核审并分析改进。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系统,主要包括客户端1、查勘员端2、监察员端3、修理厂端4、理赔终端5、互联网6和复审员端7,客户端1、查勘员端2、监察员端3、修理厂端4、理赔终端5和复审员端7通过互联网互相连接6;

客户端1包括身份验证单元11、车辆验证单元12、报案单元13、取证单元14、定位单元15和导航单元16,身份验证单元11用于验证车主身份信息,车辆验证单元12用于验证投保车辆信息,报案单元13用于车主向保险公司报案,取证单元14用于通过摄像头对事故进行摄像取证,定位单元15用于定位车辆事故发生地点,导航单元16用于导航车主将事故车辆开往指定修理厂;

查勘员端2包括案件接收单元21、远程连接单元22、核损单元23和资料保存单元24,案件接收单元21用于接收客户端1的报案信息,远程连接单元22用于将查勘员端2与客户端1连接进行远程取证,核损单元23用于引导和核查事故现场取证,资料保存单元24用于保存取证过程中所有资料;

监察员端3包括分屏单元31、资料提取单元32、记录单元33和查勘评估单元34,分屏单元31用于将监察员端3分为两个屏幕,一个屏幕显示客户端1,另一个屏幕显示查勘员端2,分屏单元31可任意调节双屏大小比例,资料提取单元32用于提取资料保存单元24中的案件资料,记录单元33用于记录查勘员端与客户端连接取证的整体流程,查勘评估单元34用于监察员对查勘员的工作进行评估;

修理厂端4包括资料接收单元41、方案制定单元42、费用预估单元43和维修反馈单元44,资料接收单元41用于接收维修案件资料,方案定制单元42用于根据案件资料制定对应的维修方案,费用预估单元43用于根据指定维修方案来预估维修费用,维修反馈单元44在维修完毕后将具体维修情况和费用发送至理赔终端5;

理赔终端5包括赔付方案单元51、审批单元52、赔付单元53和结果核审单元54,赔付方案单元51用于制定具体理赔方案,审批单元52用于审批理赔方案可行性,赔付单元53用于向车主进行金额赔付,结果审核单元54用于在案件结束后对案件处理结果进行核审并分析改进;

复审员端7包括案件审查单元71、审查意见得出单元72、意见比对单元73和异议复审请求单元74,案件审查单元71用于复审员对案件整体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得出单元72用于审查员给出审查意见,意见对比单元73用于将复审员意见和监察员意见进行对比,异议复审请求单元74用于在复审员意见与监察员意见不一致时进行二次复审请求。

发明人选取a车险公司作为本发明的实验组,选取b车险公司作为本发明的对照组,a车险公司和b车险公司具有相同的规模和业务,将a车险公司的远程车险业务系统升级为本发明提供的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系统,b车险公司远程车险系统不改变,使用一年后,对a车险公司和b车险公司的远程车险业务进行数据统计,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表1:a车险公司和b车险公司的远程车险业务数据统计结果

结论:使用本发明提供的远程处理车险理赔业务的系统进行远程车险业务处理,可以大大提高远程车险业务的处理速度、减少骗保案件的发生和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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