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及基交易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540165发布日期:2019-01-08 20:17阅读:1635来源:国知局
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及基交易方法与流程

本发明涉及跨境电子商务领域,尤其是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的规模越来越大,传统的线下交易方式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交易的需要,传统的线下交易模式逐渐开始向智能化的线上交易模式发展。在智能化的线上交易过程中,存在着交易风险高、语言差异导致沟通不畅,跨境币种大额结算难等问题,导致交易过程的完全智能化难以开展,因此急需一套便捷有效的跨境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及相应交易系统,结合线下、线上各自的优点,系统的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主要解决跨境大宗商品在线交易过程中交易风险高、语言差异导致沟通不畅,跨境币种大额结算难等问题,提供一套基于o2o模式的、新型的、便捷有效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包括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以及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客户通过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在线下单,平台管理人员通过所述服务端管理系统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户委托平台交易员通过所述服务端交易系统进行代理撮合交易,交易成功后由平台结算人员线下通过指定银行的客户托管账户为客户进行跨境结算业务,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通过互联网与所述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在线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功能。

所述的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是:通过扩展语言包实现对任意语种的无缝扩展和切换功能,不同语种客户安装客户端后只要切换使用相应语种,即可通过客户端进行交易下单。

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均需通过usb-key进行用户身份认证。

为了降低跨境贸易的门槛、对跨境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客户需委托平台交易员完成跨境交易行为,客户只需在平台上提出大宗商品买卖需求,其余交易过程均由交易员代理客户完成。

由平台为客户在本地银行开设托管结算账户,客户在平台开户后,需提供相应开户资料,由平台为客户在本地银行开设企业托管结算账户,平台对结算账户具有监管和代理结算权限。

平台与海关商检部门进行数据接口,通过政府权威部门的凭证实现对交易商品真实有效性的确认。

平台通过向客户预收交易保证金的方式保障交易双方的权益,在一方出现违约后,从交易违约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违约金支付给给违约方。

受国家外汇结算制度的约束,跨境结算过程采取线下结算的方式,即由平台结算人员通过客户的银行托管结算账户完成交易结算工作。

本发明包括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以及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客户通过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在线下单,平台管理人员通过所述服务端管理系统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户委托平台交易员通过所述服务端交易系统进行代理撮合交易,交易成功后由平台结算人员线下通过指定银行的客户托管账户为客户进行跨境结算业务,所述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通过互联网与所述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在线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功能,有效的解决了跨境大宗商品在线交易过程中交易风险高、语言差异导致沟通不畅,跨境币种大额结算难等问题,具有及高的市场价值。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系统的平台开户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系统的交易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做更加详细的描述

如图1所示,客户在平台开设交易账户时,需提交客户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平台审核客户资质通过后,客户需与平台签订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客户和平台双方的权利和业务;同时平台为企业指定代理交易员,并为客户在本地银行开设托管结算账户,开户完毕。

如图2所示,大宗商品买家和卖家在平台挂单交易之前均需与平台签订委托交易合同。

如图2所示,为确保交易商品的真实有效,卖家在平台挂单销售大宗商品时,需提供海关申报单,质检报告,原产地证明材料,平台通过海关接口自动确认商品数据的真实有效性。

如图2所示,大宗商品买家和卖家在挂单之后需向各自的托管结算账户转入相应比率的交易保证金来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

如图2所示,为了降低跨境贸易的门槛、对跨境交易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客户需委托平台交易员完成跨境交易行为。客户只需在平台上提出大宗商品买卖需求,其余交易过程均由交易员代理客户完成。

如图2所示,在每天固定的交易时间段内,交易员根据所代理客户的意向对平台商品进行报价,在交易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完成买卖双方的交易撮合并进行结果公示。

如图2所示,交易撮合成功后,买卖双方交易员会督催交易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以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

如图2所示,签订交易合同后,卖方客户需向交易中心提供相应货物的海运提单、铁路大单、发货发票、海关完税凭证等相关物流递送凭证。交易员确认卖方已发送商品物流后,通知买方客户向相应的银行托管结算帐户划入剩余货款。。

如图2所示,买卖双方确认交易无误后,需共同向平台提交结算申请。平台交易员将向银行方提出结算申请,将货款从买方交易商的银行结算帐户划入卖方交易商的银行结算帐户,同时平台收取相应服务手续费用,交易结束。

如图2所示,在交易过程中如果出现一方违约的情况,平台将从交易违约方支付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交易违约金支付给给违约方,交易结束。

如图2所示,在交易结束后,平台根据客户的要求,将剩余交易保证金退还客户或留在托管结算账户中,自动滚入下次交易过程。

上述实施例只是为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是在于让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能够了解本发明的内容并据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是根据本发明内容的实质所做出的等效的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技术特征:

技术总结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O2O模式的跨境大宗商品交易系统及其应用该系统进行交易的方法,包括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以及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交易客户通过多语种交易客户端进行大宗商品交易在线下单,平台管理人员通过所述服务端管理系统对交易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客户委托平台交易员通过所述服务端交易系统进行代理撮合交易,交易成功后由平台结算人员线下通过指定银行的客户托管账户为客户进行跨境结算业务,多语种交易客户端、服务端管理系统、服务端交易系统通过互联网与所述后台数据交换服务器进行数据交换完成在线跨境大宗商品交易功能,本发明可有效的为跨境大宗商品交易保驾护航,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技术研发人员:张宏萍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新疆亚欧国际物资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2018.07.17
技术公布日:2019.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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