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设备的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在工厂的生产过程中,需要将客户发来的订单文件输入厂家自身的系统中,再依照订单文件中的要求进行生产。但是客户发来的订单文件往往是各种各样的格式的,厂家的系统无法对其进行识别。这样就需要人工将厂家发送的订单文件中的内容提取出来保存成厂家系统可以识别的文件,耗时长并且容易出错。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第三方系统数据载入设备控制系统,能够直接读取第三方系统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数据直接用于生产,以减少输入生产订单的人工投入,并降低输入出错率。
为了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第三方系统数据载入的设备控制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1)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输入wincc程序中,wincc程序判断输入的数据是否是正确的文件,若是转入步骤2,若否则退出程序;
2)wincc程序将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输入设备控制系统中进行处理;
3)设备控制系统新建一个文件,并根据特征以行为单位提取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中有用的数据;所述有用的数据是指生产订单中需要用的数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批次、板长、孔数、孔值;
4)有用的数据按排布方式进行排布,并判断数据的合理性;所述判断数据的合理性是指判断具体的数据数值,对于该数据数值所属的数据种类是否合理;
5)排布后的数据存入新建的文件中,计算存入数据的总和sum1;
6)排布后的数据存入plc缓存区,计算存入数据的总和sum2;
7)判断sum1是否等于sum2;若是,则进入步骤8,若否则退出程序;
8)将数据存入plc的储存区;
9)判断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的行数是否读取完毕,若是则结束程序,若否则回到步骤3,并读取下一行的数据。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所述排布方式具体是指:将数据种类按照“批次”+“板长”+“a孔孔数”+“a孔孔值1”+“a孔孔值2”+……+“a孔孔值n”+“b孔孔数”+“b孔孔值1”+“b孔孔值2”+……+“b孔孔值n”的顺序排列。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在步骤4中,若板长数据为0,则判断该数据不合理。
在一较佳实施例中:在步骤4中,若“a孔孔值1”+“a孔孔值2”+……+“a孔孔值n”均大于0,并且呈递增趋势,则判断该数据合理。
相较于现有技术,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具备以下有益效果: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第三方系统数据载入设备控制系统,能够直接读取第三方系统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数据直接用于生产,以减少输入生产订单的人工投入,并降低输入出错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优选实施例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进一步的解释本发明专利的技术方案,接下来通过具体的实例,进行详细的阐述。
参考图1,一种用于第三方系统数据载入的设备控制系统,包括如下步骤:
1)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输入wincc程序中,wincc程序判断输入的数据是否是正确的文件,若是转入步骤2,若否则退出程序;
首先在wincc程序中设置可以读取的文件类型,比如后缀名为csv、nc1、txt的文件。然后wincc程序判断输入的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是否属于以上三种文件。
2)wincc程序将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输入设备控制系统中进行处理;
3)设备控制系统新建一个文件,并根据特征以行为单位提取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中有用的数据;所述有用的数据是指生产订单中需要用的数据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批次、板长、a孔孔数、a孔孔值、b孔孔数、b孔孔值;
具体来说,若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的某一行出现“dimple”,则该行下一列的数据为a孔孔值;出现“service”,则该行下一列的数据为b孔孔值。该行“dimple”出现的次数,为a孔孔数,该行“service”出现的次数,为b孔孔数。故可以将“dimple”和“service”作为有用数据特征。
再比如说,若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的第七列为要生产板的长度。故可将第七列作为有用数据特征。
4)有用的数据按排布方式进行排布,并判断数据的合理性;所述判断数据的合理性是指判断具体的数据数值,对于该数据数值所属的数据种类是否合理;所述排布方式具体是指:将数据种类按照“批次”+“板长”+“a孔孔数”+“a孔孔值1”+“a孔孔值2”+……+“a孔孔值n”+“b孔孔数”+“b孔孔值1”+“b孔孔值2”+……+“b孔孔值n”的顺序排列。
举例来说,若板长数据为0,则判断该数据不合理。若“a孔孔值1”+“a孔孔值2”+……+“a孔孔值n”均大于0,并且呈递增趋势,则判断该数据合理
5)排布后的数据存入新建的文件中,计算存入数据的总和sum1;
6)排布后的数据存入plc缓存区,计算存入数据的总和sum2;
7)判断sum1是否等于sum2;若是,则进入步骤8,若否则退出程序;
8)将数据存入plc的储存区;
9)判断第三方系统数据文件的行数是否读取完毕,若是则结束程序,若否则回到步骤3,并读取下一行的数据。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设计构思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利用此构思对本发明进行非实质性的改动,均属于侵犯本发明保护范围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