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装置、系统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16633168发布日期:2019-01-16 06:46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装置、系统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系统、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区块链技术,也被称之为分布式账本技术,是一种由若干台计算设备共同参与“记账”,共同维护一份完整的分布式数据库的新兴技术。由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去中心化、公开透明、每台计算设备可以参与数据库记录、并且各计算设备之间可以快速的进行数据同步的特性,使得区块链技术已在众多的领域中广泛的进行应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说明书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

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将所述履约记录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读取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以及,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基于读取到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所述履约记录对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评估,得到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包括:

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如果对所述目标用户身份认证通过,进一步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可选的,所述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分;

所述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包括:

读取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

确定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是否低于预设阈值;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不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

可选的,还包括:

对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服务提供方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则将所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标注为不可信服务;或者,从可信服务列表中删除将所述服务。

可选的,所述目标服务为房屋租赁服务。

本说明书还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接收模块,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评估模块,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创建模块,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

存储模块,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接收模块进一步:接收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所述存储模块进一步:将所述履约记录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

可选的,所述评估模块进一步:

读取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以及,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基于读取到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所述履约记录对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评估,得到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认证模块,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如果对所述目标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由所述评估模块进一步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可选的,所述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分;

所述评估模块进一步:

读取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

确定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是否低于预设阈值;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不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

可选的,所述评估模块进一步:

对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服务提供方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则将所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标注为不可信服务;或者,从可信服务列表中删除将所述服务。

可选的,所述目标服务为房租租赁服务。

本说明书还提出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系统,所述系统包括:

服务管理子系统,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信用评估子系统,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所述服务管理子系统进一步: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服务管理子系统进一步: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将所述履约记录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

可选的,所述信用评估子系统进一步:

读取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以及,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基于读取到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所述履约记录对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评估,得到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信用信息。

可选的,所述系统还包括:

用户认证子系统,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身份认证;如果对所述目标用户身份认证通过,进一步由所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可选的,所述信用评估子系统进一步:

对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服务提供方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则将所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标注为不可信服务;或者,从可信服务列表中删除将所述服务。

可选的,所述用户认证子系统为与所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对接的第三方系统。

本说明书还提出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处理器;

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

其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

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一方面,通过将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与区块链的存证机制相结合,可以基于对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为用户自动创建租赁电子合约,并在区块链中对电子签名后的租赁电子合约进行存证,从而可以利用区块链中的存证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在租赁服务系统中为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在线生成真实的租赁交易;

另一方面,由于在区块链中存证的租赁电子合约,又可以作为信用评估数据参与该用户的信用评估,从而可以促使对用户的信用评估和基于信用评估结果为用户在线创建真实的租赁交易能够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使得为用户在线创建的租赁电子合约,能够反向的参与用户的信用评估,形成用户的个人诚信记录。

附图说明

图1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房屋租赁系统的架构图;

图3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一示例性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的逻辑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旨在提出一种,通过将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与区块链的存证机制相结合,来实现基于对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为该户在线创建真实的租赁交易,以及基于为用户在线创建的真实的租赁交易记录来反向参与用户的信用评估,进而形成业务闭环的技术方案。

在实现时,当接收到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时,可以响应于该租赁请求,发起对该目标用户的信用风险评估;

例如,可以预先对该用户进行信用评估得到该用户的信用评分,在对该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时,可以读取该用户的信用评分,将该信用评分与预设的风险阈值进行比较,来确定该用户是否存在信用风险。

如果该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可以为该目标用户在线创建对应于上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

例如,以上述目标服务为房屋租赁服务为例,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可以是电子租赁合同,在租赁服务系统的后台可以预先配置电子租赁合同模块,当用户通过上述租赁服务系统的信用风险评估后,可以根据预先配置的电子租赁合同模板,以及相关的房源信息(比如租期、租金等)为该用户自动创建租赁电子合约。

当为用户在线创建了租赁电子合约后,可以将该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该用户以及上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上述以及上述服务提供方对上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然后将电子签名后的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进行存证。后续,对于在区块链中完成存证的租赁电子合约,又可以作为信用评估数据,参与该用户的信用评估。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一方面,通过将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与区块链的存证机制相结合,可以基于对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为用户自动创建租赁电子合约,并在区块链中对电子签名后的租赁电子合约进行存证,从而可以利用区块链中的存证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在租赁服务系统中为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在线生成真实的租赁交易;

另一方面,由于在区块链中存证的租赁电子合约,又可以作为信用评估数据参与该用户的信用评估,从而可以促使对用户的信用评估和基于信用评估结果为用户在线创建真实的租赁交易能够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使得为用户在线创建的租赁电子合约,能够反向的参与用户的信用评估,形成用户的个人诚信记录。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并结合具体的应用场景对本说明书进行描述。

请参考图1,图1是本说明书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方法,应用于租赁服务系统,执行以下步骤:

步骤102,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步骤104,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步骤106,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

步骤108,基于授信私钥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并将电子签名后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在本说明书描述的区块链,具体可以包括任意类型的区块链网络;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用共有链、私有链、或者联盟链中的任意一种。

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可以包括用户在请求由租赁服务提供方提供的租赁服务时,与租赁提供方签署的约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电子文书;例如,以上述目标服务为房屋租赁服务为例,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具体可以是承租人和被承租人签署的租房电子合同。

以下以上述目标服务为房屋租赁服务,以及上述租赁电子合约为租赁电子合同为例,并结合用户在线租房的应用场景,对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描述。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述目标服务为房屋租赁服务为例,仅为示例性的。显然,本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显然也可以引用在其它类似的租赁服务场景中;

例如,本说明书记载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等同应用到诸如共享产品(比如共享单车、共享租车)租赁服务、或者其它类似的租赁服务场景中,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一一列举。

请参见图2,图2是本说明书示出的一种房屋租赁系统的系统架构图。

如图2所示,在本说明书中,上述房屋租赁系统具体可以包括租房客户端、服务管理子系统、信用评估子系统、用户认证子系统、区块链平台。

上述租房客户端(比如app应用),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租客客户端和房东客户端。

其中,上述租客客户端,可以面向租客提供账户管理、房源检索、租房电子合同管理等服务入口,租客可以通过以上示出的功能入口,来在线检索房源,在线发起对已有房源的租赁请求,由房屋租赁系统来在线创建真实的租房电子合同,完成与房东的在线租赁交易,并对已经签约的租房电子合同签约进行在线管理。

上述房东客户端,可以面向房东提供账户管理、房源管理、租房电子合同管理等服务入口,房东可以通过以上示出的服务入口,向房屋租赁系统提交真实的房源,由房屋租赁系统在租客在线发起对该房源的租赁请求时,在线创建真实的租房电子合同,完成与租客的在线租赁交易,并对已经签约的租房电子合同签约进行在线管理。

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与以上示出的信用评估子系统、用户认证子系统、区块链平台分别进行对接。

一方面,可以通过与上述用户认证子系统进行交互,完成租客的身份认证;

另一方面,可以与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进行交互,完成对租客的信用风险评估,并在租客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后,为租客在线创建相应的租房电子合同,并使用授信私钥对该租房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

第三方面,可以与上述区块链平台进行交互,将电子签名后的租房电子合同存储至该区块链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对电子签名后的租房电子合同进行存证。

其中,在实现时,上述租房管理平台具体可以划分为业务模块和后台管理模块两部分。

业务模块,可以为上述租客客户端和房东客户端分别提供相应的服务接口(api)。例如,以上述租客客户端和房东客户端均为web客户端为例,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具体可以采用面向web客户端提供服务的rest架构,而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的业务模块,可以面向上述租客客户端和房东客户端提供restful服务接口。

上述后台管理模块,可以为相关的租房管理人员(比如,城市政府工作人员)提供租房管理的后台操作界面,并在后台操作界面中面向租房管理人员提供供账户管理、房源检索、房源管理、租房电子合同管理等功能入口。

租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以上示出的功能入口,实现对出租人、承租人、租房管理人员三类用户的租房基本账户管理,以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信用信息(比如信用评分)、租房诚信记录等扩展属性进行管理功能;实现基于房源库的条件搜索功能;实现房源的录入、审核、修改、下线、房屋状态变更、列表查询等管理功能;以及,实现租赁电子合同模板的维护管理、租赁电子合同的创建、签署、存证、查看、检索等管理功能。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以上列举的功能入口,仅为示例性的,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基于实际的租房管理需求,在上述后台操作界面中灵活的设置相应的功能入口;比如,在以上列举的功能入口的基础上,还可以设置房源监控、权限管理等功能入口,使得租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以上功能入口,对各个房源进行监控,对出租人、承租人、租房管理人员三类用户进行权限管理等,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一一列举。

上述区块链平台,用于对租赁流程中由个人产生的可信数据提供存证服务;例如,可以将租客与房东签署的租赁电子合同、以及租客和房东对租赁电子合同的履约记录,存储至区块链平台的分布式数据库来进行存证。

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可以与上述区块链平台进行交互,从上述区块链平台中读取租赁流程中由个人产生的可信数据,并基于读取到的可信数据创建信用评估模型,对租客以及房东进行信用评估,得到租客以及房东的信用信息;

例如,上述信用评估模型,可以是信用评分模型,上述信用信息具体可以通过信用评分模型对租客以及房东进行信用评估后,得到的信用评分。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和上述身份认证子系统,除了可以是集成在上述房屋租赁系统的系统架构之内的系统,也可以是与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对接的第三方子系统;也即,在实际应用中,上述房屋租赁系统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的系统进行对接,依靠第三方系统来完成针对租客的身份认证和信用风险评估服务,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以下结合图2示出的租房管理系统的系统架构,对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描述。

在本说明书中,房东可以通过上述房东客户端访问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提供的服务接口,将待出租的房屋的相关出租信息(比如,房屋的基本信息、租金、租金付款方式等)上传至服务管理子系统。而租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的后台操作界面,对房东上传的出租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审核通过后,按照标准化数据格式,向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录入真实的房源信息。

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将由租房管理人员审核通过,并按照标准化数据格式录入的真实的房源信息,以列表的形式在本地进行维护。而租客可以通过租客客户端访问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提供的服务接口,将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维护的真实房源列表(即可信服务列表)同步到上述租客客户端本地进行展示,并通过上述租客客户端在上述真实房源列表中进行房源检索。

当租客检索到合适的房源后,可以通过上述租客客户端向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发起针对该房源的租赁请求;其中,在该租赁请求中,可以携带待租赁的房源的相关信息,该租客的账户信息等。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该租赁请求后,首先可以对该租客进行身份认证;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对租客进行身份认证,具体是指对实名制的租客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例如,确定租客的账户的使用者,是否为租客本人。

其中,在本说明书中,对租客进行身份认证的具体方式,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例如,在一种实现方式中,可以采用人脸认证的方式完成对租客的身份认证;在这种情况下,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上述租赁请求后,可以向上述租客客户端下一个人脸采集的提示消息。而上述租客客户端在收到该提示消息后,可以立即调用上述租客客户端所在的终端上搭载的摄像头组件,来采集租客的人脸图像,然后将采集到的人脸图像上传至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上述人脸图像后,可以将人脸图像进一步上传至上述身份认证子系统,由上述身份认证子系统将该人脸图像与系统中预留的与该租客的账户信息绑定的人脸图像样本进行匹配;如果匹配,表明该租赁请求是由该租客本人发起的租赁请求,此时针对该租客的身份认证通过。

在本说明书中,当针对租客的身份认证通过后,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进一步与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进行交互,对该租客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当针对上述租客的身份认证通过后,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与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进行交互,从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中读取上述租客的信用评分,然后将读取到的信用评分与预配置的风险阈值进行匹配,来确定该租客是否存在信用风险;

例如,以信用评分越高,表示用户的信用越好为例,可以将读取到的信用评分与预配置的风险阈值进行匹配,来确定上述信用评分是否低于上述风险阈值;如果上述信用评分低于上述风险阈值,可以确定该租客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此时该租客为风险用户;反之,如果上述信用评分大于或者等于上述风险阈值,此时可以确定该租客通过了信用风险评估。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以上描述的将信用评分与风险阈值进行匹配的过程,也可以由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来执行,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如果上述租客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可以直接终止该租客发起的租赁请求。相反,如果上述租客通过了信用风险评估,此时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基于系统中维护的租房电子合同模板,以及上述租客请求的房源信息,为用户自动创建租赁电子合同。

当然,在实际应用中,租赁电子合约也可以由租房管理人员通过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提供的后台操作界面,来手动创建,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而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为上述租客创建了租赁电子合同后,可以将创建的租赁电子合同同步至上述租客客户端和上述房东客户端,分别向上述租客以及房东进行展示,由上述租客以及房东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并在对内容确认后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

其中,上述租客以及房东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的具体操作方式,在本说明书中不进行特别限定;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租客以及房东在对租赁电子合同的内容进行查看确认后,可以通过客户端所在的触屏终端设备,在租赁电子合同上提交个人签字形成电子签章,然后将携带电子签章的租赁电子合同,上传给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

在示出的另一种实施方式中,如果租客以及房东持有由ca机构分配的合法私钥,也可以基于持有的私钥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进行电子签名,然后将电子签名后的租赁电子合同,上传给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后续,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携带电子签名的租赁电子合同后,可以使用与租客以及房东持有的私钥对应的公钥,对该租赁电子合同的电子签名进行验证;如果验证通过,则表明该租赁电子合同为合法的合同文本。

在本说明书中,当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收到携带上述租客以及房东的电子签名的租赁电子合同后,此时承租人以及被承租人双方已经成功签署了租赁电子合同:

一方面,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生成一笔指示上述租客以及房东已经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进行签约确认的签约记录,然后将该签约记录在上述区块链平台中进行发布,在经过上述区块链平台中的节点设备的共识处理后,存储至上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以对该笔签约记录进行存证,以便于未来可以在区块链上对上述租客以及房东的签约行为进行回溯查询。

另一方面,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将携带租客和房东的电子签名的租赁电子合同,在上述区块链平台中进行发布,在经过上述区块链平台中的节点设备的共识处理后,存储至上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以对该租赁电子合同进行存证,以便于未来可以在区块链上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进行回溯查询。

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区块链平台中对发布的数据进行共识处理时所采用的共识算法,以及具体的共识过程,在本说明书中不再进行详细描述,本领域技术人员在将本说明书的技术方案付诸实现时,可以参考相关技术中的记载。

在本说明书中,当上述租赁电子合同被成功收录存储至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后,承租人以及被承租人之间的租赁交易已经达成,上述租客可以基于上述租赁电子合同中的约定,对该租赁电子合同进行履约。

在示出的一种实施方式中,上述房东还可以基于上述租客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实际的履约情况,通过上述房东客户端生成该租客的履约记录,并将生成的履约记录上传至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

例如,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可以向上述房东客户端发送履约记录的标准化模板,而上述房东可以基于上述租客实际的履约情况,在上述标准化模板中填写相关的履约信息;比如,租客是否按期缴纳房租、是否恶意转租、是否毁坏房屋硬件设施等等。

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上述履约记录后,可以将该履约记录在上述区块链平台中进行发布,在经过上述区块链平台中的节点设备的共识处理后,存储至上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以对该笔履约记录进行存证,以便于未来可以在区块链上对上述租客的履约记录进行存证。

而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可以与上述区块链平台进行交互,读取上述区块链平台中存储的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和租客的履约记录,将读取到的租赁电子合约和租客的履约记录作为信用评估数据进行建模,构建信用评估模型,重新对租客进行信用评估,得到该租客的信用评分。

通过这种方式,如果租客在与房东达成了一笔租赁交易后,并没有很好的进行履约,产生了一笔负面的履约记录,那么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基于区块链平台中更新的数据再次对该租客进行信用评估后,可能会影响到该租客下一次的信用评估结果;因而,一旦租客未能很好的履约,将会直接影响其下一次的租赁请求;例如,租客下一次发起对某一个房源的租赁请求后,可能会出现该租客信用评分较低,而被系统直接拒绝的情形。

可见,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正向激励租客很好的履约每一笔租赁交易;另一方面,可以促使对用户的信用评估和基于信用评估结果为用户在线创建真实的租赁交易能够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

相应的,在实际应用中,上述租客也可以基于上述租客对上述租赁电子合同实际的履约情况,通过上述租客客户端生成该房东的履约记录,并将生成的履约记录上传至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

例如,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仍然可以向上述租客客户端发送履约记录的标准化模板,而上述租客可以基于上述房东实际的履约情况,在上述标准化模板中填写相关的履约信息;比如,是否恶意转租、房源是否不符、房源硬件设备是否缺失、房东是否恶意扣除押金等等。

而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在收到上述履约记录后,也可以将该履约记录在上述区块链平台中进行存证。上述信用评估子系统,可以基于上述区块链平台中存储的上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房东的履约记录,重新对房东进行信用评估,得到该房东的信用评分。

后续,上述服务管理子系统,也可以基于该房东的信用评分对该房东进行信用风险评估;其中,具体的信用风险评估方式,请参照以上实施例的记载,不再赘述;如果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比如信用评分过低),则可以直接在上述真实房源列表中将该房东提供的房源标注为不可信房源;或者,可以直接将该房东提供的房源从上述真实房源列表中删除,对该房东提供的房源进行“下架”处理。

通过以上技术方案,一方面,通过将信用风险评估机制,与区块链的存证机制相结合,可以基于对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的信用风险评估结果,为用户自动创建租赁电子合约,并在区块链中对电子签名后的租赁电子合约进行存证,从而可以利用区块链中的存证数据不可篡改的特性,在租赁服务系统中为请求租赁服务的用户,在线生成真实的租赁交易;

另一方面,由于在区块链中存证的租赁电子合约,又可以作为信用评估数据参与该用户的信用评估,从而可以促使对用户的信用评估和基于信用评估结果为用户在线创建真实的租赁交易能够形成完整的业务闭环,使得为用户在线创建的租赁电子合约,能够反向的参与用户的信用评估,形成用户的个人诚信记录。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的实施例。本说明书的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的实施例可以应用在电子设备上。装置实施例可以通过软件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或者软硬件结合的方式实现。以软件实现为例,作为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装置,是通过其所在电子设备的处理器将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读取到内存中运行形成的。从硬件层面而言,如图3所示,为本说明书的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所在电子设备的一种硬件结构图,除了图3所示的处理器、内存、网络接口、以及非易失性存储器之外,实施例中装置所在的电子设备通常根据该电子设备的实际功能,还可以包括其他硬件,对此不再赘述。

图4是本说明书一示例性实施例示出的一种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的框图。

请参考图4,所述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装置40可以应用在前述图3所示的电子设备中,包括有:接收模块401、评估模块402、创建模块403、和存储模块404。

接收模块401,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评估模块402,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创建模块403,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

存储模块404,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接收模块401进一步:接收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所述存储模块404进一步:将所述履约记录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评估模块402进一步:

读取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以及,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基于读取到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所述履约记录对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评估,得到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信用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装置40还包括:

认证模块405(图4中未示出),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如果对所述目标用户身份认证通过,由所述评估模块403进一步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分;

所述评估模块402进一步:

读取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

确定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是否低于预设阈值;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不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评估模块402进一步:

对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服务提供方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则将所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标注为不可信服务;或者,从可信服务列表中删除将所述服务。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目标服务为房租租赁服务。

上述装置中各个模块的功能和作用的实现过程具体详见上述方法中对应步骤的实现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对于装置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对应于方法实施例,所以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模块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模块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模块,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模块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说明书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模块,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计算机的具体形式可以是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收发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意几种设备的组合。

与上述方法实施例相对应,本说明书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的实施例。该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以及用于存储机器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其中,处理器和存储器通常通过内部总线相互连接。在其他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设备还可能包括外部接口,以能够与其他设备或者部件进行通信。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目标用户发起的对目标服务的租赁请求;

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创建对应于所述目标服务的租赁电子合约,并将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下发给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目标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由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所述租赁电子合约进行电子签名;

将电子签名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其中,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租赁电子合约,用于评估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接收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将所述履约记录存储至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分;

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读取所述区块链的分布式数据库中存储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以及,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对应于所述租赁电子合约的履约记录;

基于读取到的所述租赁电子合约和所述履约记录对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评估,得到所述目标用户以及所述服务提供方的信用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响应于所述租赁请求,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身份认证;

如果对所述目标用户身份认证通过,进一步对所述目标用户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在本实施例中,所述信用信息包括信用评分;

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读取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

确定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是否低于预设阈值;

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如果所述目标用户的信用评分不低于预设阈值,确定所述目标用户通过信用风险评估。

在本实施例中,通过读取并执行所述存储器存储的与基于区块链的服务租赁的控制逻辑对应的机器可执行指令,所述处理器被促使:

对所述服务提供方进行信用风险评估;

如果所述服务提供方未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则将所述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标注为不可信服务;或者,从可信服务列表中删除将所述服务。

本领域技术人员在考虑说明书及实践这里公开的发明后,将容易想到本说明书的其它实施方案。本说明书旨在涵盖本说明书的任何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这些变型、用途或者适应性变化遵循本说明书的一般性原理并包括本说明书未公开的本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或惯用技术手段。说明书和实施例仅被视为示例性的,本说明书的真正范围和精神由下面的权利要求指出。

应当理解的是,本说明书并不局限于上面已经描述并在附图中示出的精确结构,并且可以在不脱离其范围进行各种修改和改变。本说明书的范围仅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制。

以上所述仅为本说明书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说明书,凡在本说明书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说明书保护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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