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7445405发布日期:2019-04-17 05:30阅读:188来源:国知局
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在员工与企业出现薪酬纠纷时,员工很难提供企业欠薪的相关证据,从而不利于员工维权。特别是,在用人企业雇佣的员工为农民工的情况下,很多用人单位都不会主动与农民工签订相关合同,这样,在发生薪酬纠纷时,农民工很难提供明确的工作记录以及工资薪酬的记录。

因此,如何安全、可靠处理企业内员工的工作记录以及薪酬支付等员工数据,为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薪酬纠纷提供可靠的员工数据支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迫切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以实现将员工的工作记录以及企业对员工的支付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以为员工和企业存在薪酬纠纷时,为解决薪酬纠纷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支持。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应用于区块链中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包括: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构成,所述方法包括:

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所述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所述工作记录中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

将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确定所述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所述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

将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以便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所述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属于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向所述区块链中存储所述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核实记录。

优选的,还包括:

接收员工终端发送的待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所述工作记录具有在所述区块链中唯一的工作记录标识;

将接收到的工作记录存储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的工作记录队列中。

优选的,所述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包括:

生成包含所述工作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标识的企业审核记录;

所述将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包括:

根据所述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确定生成的所述企业审核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审核记录标识;

将生成的所述企业审核记录与所述审核记录标识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所述将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包括:

根据所述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支付记录,确定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企业支付标识,并将所述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与所述企业支付标识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优选的,包括:

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以及至少一个员工的员工终端;

其中,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所述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为所述区块链中用于存储数据的节点;

所述员工终端,用于将员工的工作记录发送给所述区块链,以将所述工作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所述工作记录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用于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所述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将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确定所述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所述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将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

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用于从区块链中确定属于所述企业方的至少一个企业支付记录;针对属于所述企业方的每个企业支付记录,在确认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均属于所述企业方已经支付薪酬的企业审核记录时,生成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审核记录;将所述支付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优选的,所述监管方区块链节点,用于确定与所述企业方存在薪酬纠纷的目标员工以及存在薪酬纠纷的目标时间段;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属于所述目标员工且处于所述目标时间段内的至少一个目标工作记录;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获取属于所述企业方,且针对处于所述目标时间段内的工作记录生成的至少一个目标企业审核记录;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支付审核记录中,获取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目标时间段内为所述企业方生成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审核记录;将所述至少一个目标工作记录、至少一个目标企业审核记录以及至少一个目标支付审核记录,确定为用于解决薪酬纠纷所需的目标数据。

优选的,所述员工终端在将员工的工作记录发送给所述区块链时,具体用于,根据所述区块链中已存储的工作记录,确定所述员工的工作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标识,将该工作记录标识与该工作记录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所述工作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标识的企业审核记录;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将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时,具体用于,根据所述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确定生成的所述企业审核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审核记录标识;将生成的所述企业审核记录与所述审核记录标识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审核记录标识的企业支付记录;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将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时,具体用于,根据所述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支付记录,确定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企业支付标识,并将所述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与所述企业支付标识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审核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标识的支付审核记录;

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将所述支付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时,具体用于,根据该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支付审核记录,确定生成的支付审核记录在所述区块链中的支付审核标识,并将所述支付审核标识与所述生成的支付审核记录对应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优选的,所述员工终端还用于,生成包含员工的起始工作时间、员工的结束工作时间、员工公钥、企业公钥以及员工签名的工作记录,其中,所述员工公钥为所述区块链中唯一标识员工的公钥,所述企业公钥为员工所属的企业在所述区块链中公钥,所述员工签名为利用所述员工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员工私钥生成的签名;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所述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时,具体用于,从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中获取包含所述企业方的企业公钥,且尚未被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包含所述工作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标识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所述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所述企业方的企业公钥和所述企业方的企业签名的企业审核记录,其中,所述企业方的企业签名为利用所述企业方在所述区块链中的企业方私钥生成的签名;

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包含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审核记录标识的企业支付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审核记录标识、所述企业方的企业公钥和所述企业方的企业签名的企业支付记录;

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从区块链中确定属于所述企业方的至少一个企业支付记录时,具体用于,从所述区块链中确定包含所述企业方的企业公钥的至少一个企业支付记录;

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生成包含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标识的支付审核记录时,具体用于,生成包含该企业方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标识、所述金融机构的金融方公钥和所述金融机构的金融方签名的支付审核记录,所述金融机构的金融方公钥为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公钥,且所述金融机构的签名为利用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区块链中的金融方私钥生成的签名。

优选的,所述监管方区块链节点,用于接收所述金融机构通过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区块链加入请求,并在确认所述金融机构具备加入资格时,向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返回所述金融机构在所述区块链中的金融方公钥和金融方私钥;接收所述企业方通过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区块链加入请求,并在确认所述企业方具有加入资格时,向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返回所述企业方在所述区块链中的企业公钥和企业私钥;

所述监管方区块链节点,还用于接收所述员工通过员工终端发送的区块链接入请求,并在对所述员工的身份审核通过后,向所述员工的员工终端返回所述员工在所述区块链中的员工公钥和员工私钥。

又一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装置,应用于区块链中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所述区块链包括:所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构成,所述装置包括:

工作记录获取单元,用于从所述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所述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所述工作记录中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审核记录生成单元,用于针对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

审核记录存储单元,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

支付记录生成单元,用于确定所述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所述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

支付记录存储单元,用于将所述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以便所述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所述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属于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向所述区块链中存储所述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核实记录。

优选的,还包括:

工作记录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员工终端发送的待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所述工作记录具有在所述区块链中唯一的工作记录标识;

工作记录存储单元,用于将接收到的工作记录存储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的工作记录队列中。

由以上可知,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员工可以通过员工终端可以将包含该员工的工作时间段的工作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而企业方在审核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无误时,可以生成表征工作记录属实的企业审核记录并存储到该区块链中;同时,在企业方支付了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之后,企业方还可以向区块链中上传该企业审核记录的企业支付记录,并在金融机构核实该企业支付记录属实时,为该企业支付记录生成支付核实记录,因此,通过区块链可以查询到用于表征员工考勤情况的工作记录和企业审核记录,以及企业方真实支付薪酬情况的支付核实记录,从而为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薪酬纠纷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同时,由于该区块链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构成,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方篡改工作记录、企业审核记录以及支付核实记录的可能,有利于提高区块链中存储的员工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系统的一种组成架构示意图;

图2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

图3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的又一种流程示意图;

图4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授权其他区块链节点以及员工终端加入区块链的授权示意图;

图5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的流程交互示意图;

图6示出了本申请实施例中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装置的一种组成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以实现将员工的工作记录以及企业对员工的支付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以为员工和企业存在薪酬纠纷时,为解决薪酬纠纷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支持。

为了便于理解本申请的方案,下面先对本申请的方案所适用的系统进行介绍。如,参见图1,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系统的一种组成架构示意图。

由图1可以看出,该系统可以包括: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101、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102、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103以及员工的员工终端104。

其中,企业方区块链节点101、金融方区块链节点102以及监管方区块链节点103构成了区块链,且这三个区块链节点为该区块链中用于存储数据的节点,也就是俗称的记账节点。可选的,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区块链可以采用hyperledger(超级账本)fabric架构搭建的区块链平台。

需要说明的是,在实际应用中,由于企业可能会有多个,因此,每个企业对应图1中所示的一个区块链,当然,也可以是在一个区块链中包括多个不同企业方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或者是,不同企业方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处于区块链的不同通道上,以保证各个企业方的数据隐私,避免将一个企业方的数据公开给其他企业方。

相应的,为了保证区块链的可靠性,该区块链中同样可以包括多个金融方区块链节点,该多个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中每一个均可以实现本申请金融方区块链节点的功能;或者多个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作为一个整体实现本申请金融方区块链节点的功能。

如,本申请实施例中提到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可以看成是由金融机构维护的一个或者多个节点构成的整体,例如,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为金融方维护的多个节点构成一个集中式或者分布式集群,或者是内部区块链子网络。

类似的,本申请实施例中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可以为一个或者多个。该本申请中所提到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也可以是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一个或者多个节点构成的整体。

其中,本申请所提到的金融机构可以为银行或者其他能够核查金融交易且能够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该第三方监管单位可以为企业方与金融机构之外的任意单位,如,可以为指定的监管部分,也可以是员工与企业方认可的第三方单位等。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员工终端104,用于将员工的工作记录发送给所述区块链,以将该工作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其中,该工作记录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101,用于从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该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针对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将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中;确定该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所述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将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

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102,用于从区块链中确定属于该企业方的至少一个企业支付记录;针对属于该企业方的每个企业支付记录,在确认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均属于所述企业方已经完成支付薪酬的企业审核记录时,生成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审核记录;将该支付审核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

可以理解的是,在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薪酬纠纷时,可以通过员工终端、企业方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金融方区块链节点或者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从区块链中下载与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企业以及存在薪酬纠纷的时间段相关的数据,便于基于相关数据区分责任方。

可选的,为了保证解决纠纷数据的可靠性,可以该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获取与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企业以及存在薪酬纠纷的时间段相关的员工工作记录以及企业方的支付记录等数据,以为解决薪酬纠纷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还可以承担着区块链中主节点的功能,可以负责构建区块链,如,对请求加入该区块链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金融方区块链节点进行授权。同时,还可以对请求作为第三方接入该区块链的员工终端进行授权,以使得员工终端可以向区块链中上传数据以及访问区块链中的数据。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员工的员工终端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或者个人计算机等,本申请对此不加以限制。在员工的员工终端可以运行有与该区块链匹配的应用,通过该应用可以连接区块链中各个区块链节点,并向区块链中上传数据以及访问区块链。如,员工的员工终端可以通过应用与区块链中作为主节点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建立通信连接,并向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发送工作记录等相关数据,并通过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向员工终端发送的相关数据广播给区块链中的其他区块链节点。

可以理解的是,考虑到员工终端的存储能力以及数据处理性能等,本申请实施例中以员工终端不作为区块链中存储数据的节点为一优选实施方式,但是可以理解的是,该员工终端也可以作为加入区块链的区块链节点,如,员工终端可以仅存储区块链中距离当前时刻较近的指定时长内的数据,或者员工数据仅仅存储该员工终端上传到区块链中的数据等。

下面结合以上系统,从不同的区块链节点侧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介绍。

首先,从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侧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介绍,如,参见图2,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的一种流程示意图,本实施例的方法应用于区块链中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s201,从该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该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其中,该工作记录中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其中,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可以表征员工在企业中工作的起始工作时间以及结束工作时间。可选的,为了便于员工记录,也便于企业核实,该员工的工作记录可以是员工每日通过员工终端上传的工作记录,相应的,该工作记录中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可以为,员工当前的起始工作时间以及该员工当前的结束工作时间。

员工标识可以用于唯一标识该员工,该员工的标识可以为员工在企业方中的身份标识。可选的,为了在区块链中唯一标识一个员工,该员工的标识也可以为员工通过员工终端接入区块链时,获取到的该员工在该区块链中唯一标识该员工的员工公钥。

相应的,该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为员工所属企业的唯一标识,如,该企业标识为员工所属的企业方的企业方名称等。可选的,为了在区块链中唯一标识一个企业方,该企业标识可以为区块链为企业分配的在该区块链中唯一标识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

可以理解的是,员工通过员工终端上传的工作记录就相当于该员工向区块链中上传的该员工的考勤状况。但是为了保证考勤状况的真实可靠性,需要企业方对员工上传的工作记录进行审核,而尚未被企业方审核的工作记录就属于尚未处理的工作记录。

其中,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工作记录中包含的企业标识,判断该工作记录是否属于该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工作记录。如,从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中获取包含该企业方的企业标识,且尚未被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为了进一步区块链中上传的工作记录的安全性,减少数据被恶意修改或者他人恶意上传非其他员工的工作记录,本申请实施例中,员工通过员工终端上传的工作记录还包括该员工的员工签名,该员工签名为利用该员工在该区块链中的员工私钥生成的签名。

举例说明,该工作记录的形式可以为:{工作的起始时间、工作的技术时间、员工私钥,员工所属的企业方的企业公钥、员工签名}。

可以理解的是,为了便于数据管理与查询,在区块链中可以将不同数据类型的数据分类存储,如,区块链可以采用一个区块、队列或者文件夹等形式来存储所有员工的工作记录,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记录会采用其他区块、队列或者文件夹等形式存储。相应的,为了在区块链中唯一区分一个工作记录,员工终端在上传该工作记录之前,还可以根据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工作记录,确定当前待存储的该工作记录在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标识,该工作记录标识用于在区块链中唯一标识该待存储的工作记录。

如,区块链中按照工作记录存储的先后顺序对工作记录进行标号,因此,根据区块链中已存储的工作记录所对应的标号,可以确定该员工终端当前待存储的工作记录所对应的标号,并将该标号确定为该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

相应的,员工终端可以将工作记录标识与当存储的该工作记录对应存储到区块链中。如,将待存储的工作记录标记为具有该工作记录标识的工作记录,例如,假设待存储的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为工作记录113,则可以向区块链存储工作记录113={工作的起始时间、工作的技术时间、员工私钥,员工所属的企业方的企业公钥、员工签名}的工作记录。

可选的,考虑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为区块链的记账节点,因此,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接收员工终端发送的待存储到所述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具有在该区块链中唯一的工作记录标识。然后,该区块链节点可以将接收到的工作记录存储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的工作记录队列中。

相应的,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从自身存储该属于区块链的工作记录中,获取属于该企业方且尚未被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s202,针对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

如,获取企业方的用户输入的已确认无误的工作记录,并为企业方的用户已确认无误的工作记录生成企业审核记录。例如,企业方的用户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上班情况,核实各个员工的员工工作记录是否属实;如果某条工作记录属实,则可以在区块链节点展示出的工作记录进行标记,以使得区块链节点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

其中,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用于表征企业方已经审核并确认该工作记录无误。

为了便于区分各个企业审核记录所对应的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可以包括该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同时,为了明确该企业审核记录所属的企业方,该企业审核记录还可以包含该企业方的唯一标识,如该企业审核记录还包括:企业方在该区块链中唯一标识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

可选的,为了避免他人恶意生成该企业方的企业审核记录,该企业审核记录还可以包括:该企业方的企业签名,该企业方的企业签名可以为利用该企业方在该区块链中的企业私钥生成的签名。如,该企业审核记录可以表示为:{工作记录标识、企业公钥、企业签名}。

当然,为了后续可以明确该企业方是否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该企业审核记录中还可以包括是否已完成支付的支付标识。如,企业审核记录可以表示为:{工作记录标识、企业公钥、支付状态、企业签名},其中,支付状态用于表征是否给该工作记录标识表征的工作记录中的工作时间段支付了工作薪酬。

s203,将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中。

可以理解的是,区块链内的各个区块链节点可以采用共识机制来去决定是否存储到区块链中的数据,在基于共识机制确定可以存储上传的数据时,区块链中的各个区块链节点均会存储相应的数据。相应的,由于区块链包含了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因此,该企业审核记录会存储到这三类区块链节点中。

如,在区块链的各个区块链节点中可以在该企业审核记录队列(或者说用于记录企业审核记录的数列)的尾端依次存储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

可选的,与员工终端向区块链上传工作记录类似,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确定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生成的该企业审核记录在该区块链中的审核记录标识,并将生成的企业审核记录与该审核记录标识对应存储到区块链中。

如,区块链中依次将各个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用于存储企业审核记录的数列中,因此,区块链中已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均具有各自在该数列中的顺序标识,该顺序标识可以作为企业审核记录的唯一标识,即审核记录标识。相应的,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区块链中已存储的各个企业审核记录的顺序标识,可以确定当前待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的顺序标识,从而得到该当前待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的审核记录标识。

s204,确定该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

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该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

如,如果企业方针对某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支付了相应的工作薪酬,则可以在该企业审核记录中记录支付状态为已支付。相应的,如果企业审核记录中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则该企业审核记录为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在该种情况下,区块链节点可以获取支付状态为已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

又如,企业方在针对一批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支付了相应的工作薪酬之后,企业方可以在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上设置已完成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或者输入已完成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的信息,相应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用户的设置或者输入,确定区块链中属于该企业方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对于已完成薪酬支付的每个企业审核记录,可以为该企业审核记录生成一个企业支付记录。可选的,为了减少企业支付记录的记录数量,且考虑到企业方一般都是按批次为一批员工在一定时间段内的工作支付薪酬,因此,区块链节点可以获取当前该企业方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为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生成一个企业支付记录。

其中,企业支付记录相应于企业方提供的支付凭证,由于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每个企业审核记录也对应一个工作记录,因此,根据企业支付记录、企业审核记录以及工作记录之间的对应关系,可以获取该企业方提供的该企业方已支付薪酬的员工的工作时间段。

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为了表征该企业支付记录所对应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可以生成包含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的审核记录标识的企业支付记录。

可选的,为了能够更便捷的识别出该企业支付记录所属的企业方,该企业支付记录还可以包括:企业方的企业公钥。

进一步的,为了能够减少它们伪造该企业方的企业支付记录,该企业支付记录中还可以包括该企业方的企业签名。如,该企业支付记录可以为{至少一个审核支付记录各自的标识、企业公钥、企业签名},例如,审核支付记录可以为{审核支付记录id1、审核支付记录id2…..审核支付记录idn,企业公钥、企业签名}。

s205,将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以便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属于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向该区块链中存储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核实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区块链中同样可以采用数列或者队列来存储企业方上传的企业支付记录。而为了唯一标识该企业方当前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在企业方向区块链存储该企业支付记录之前,还可以根据该区块链中当前已存储的企业支付记录,确定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在区块链中的企业支付标识。如,根据区块链中已存储的企业支付记录所具有的支付记录顺序号等企业支付标识,确定当前生成的待存储的企业支付记录所应具有的支付记录顺序号等企业支付标识。

相应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可以将当前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与确定出的该企业支付标识对应存储到区块链中。如,利用该企业支付标识表征企业支付记录,并将具有该企业支付标识的该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用于存储企业支付记录的数列的尾部。

可以理解的是,企业方生成的企业支付记录仅仅是作为企业方提供的支付凭证,而为了避免企业方在尚未支付薪酬的情况下生成企业支付记录,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还需要对该企业方上传到区块链的企业支付记录进行审核,以便确定企业支付记录是否真实有效。

相应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通过查询企业方的薪酬支付交易记录,并根据区块链中该企业支付记录所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以及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可以判断企业方是否已经为该企业审核记录所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支付了工作薪酬。如果金融机构核实了该企业方确实为企业审核记录对应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支付了工作薪酬,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确认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的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则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可以为审核通过的企业支付记录生成支付审核记录。

其中,支付审核记录用于表征该支付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为企业方真实支付的数据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在企业支付记录具有唯一的企业支付标识时,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可以生成包含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标识的支付审核记录,这样,根据该支付审核记录中的企业支付标识可以明确该支付审核记录所审核的企业支付记录。

可选的,为了明确生成该支付审核记录的金融机构,该企业支付记录中还可以记录该金融机构在该区块链中的金融方公钥。

进一步的,为了避免他人恶意生成该金融机构的支付审核记录,提高支付审核记录所记录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在该支付审核记录中还可以包括生成该支付审核记录的该金融机构的金融方签名。其中,该金融方签名为利用该金额机构在区块链中的金融方私钥生成的签名,通过该金额方签名可以辨识该支付审核记录是否由该金融机构生成。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员工可以通过员工终端可以将包含该员工的工作时间段的工作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而企业方在审核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无误时,可以生成表征工作记录属实的企业审核记录并存储到该区块链中;同时,在企业方支付了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之后,企业方还可以向区块链中上传该企业审核记录的企业支付记录,并在金融机构核实该企业支付记录属实时,为该企业支付记录生成支付核实记录,因此,通过区块链可以查询到用于表征员工考勤情况的工作记录和企业审核记录,以及企业方真实支付薪酬情况的支付核实记录,从而为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薪酬纠纷提供可靠的数据依据。

同时,由于该区块链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构成,有效地避免了企业方篡改工作记录、企业审核记录以及支付核实记录的可能,有利于提高区块链中存储的员工数据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可以理解的是,在基于以上内容介绍,可以通过在区块链中存储员工的工作记录,企业方的企业审核记录和企业支付记录,以及金融机构的支付审核记录,便可以从区块链中获取到用于表征员工实际工作的考勤数据,以及企业方为员工支付了哪些工作时间段的工作薪酬,从而为后续解决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纠纷提供了数据依据,特别填补了农民工与企业之间的薪酬纠纷无法获取数据支持的空白。

可以理解的是,一旦存在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薪酬纠纷,基于本申请的方案可以利用员工的终端以及区块链中的任意一个节点可以查询到与该员工有关的工作记录、企业审核记录、支付审核记录等行管数据。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为了提高公信力,在员工与企业方存在薪酬纠纷的情况下,可以由第三方监管单元通过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从区块链中获取相关数据。

如,参见图3,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又一种流程示意图,本实施例是以前面向区块链中存储了相关数据为前提,本实施例从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侧进行介绍,该流程可以包括:

s301,确定与该企业方存在薪酬纠纷的目标员工以及存在薪酬纠纷的目标时间段。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是以一个企业方为例进行介绍,所以该步骤确定的是与该企业方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以及相关时间段,但是当存在多个企业方时,此处实际上还可以获取到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企业方及时间段。

其中,为了便于区分,将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成为目标员工,将存在薪酬纠纷的时间段称为目标时间段。其中,该目标员工可以有多个,但是针对每个目标员工其处理过程均可以参见图3实施例的执行流程。

其中,存在薪酬纠纷的目标时间段可以理解为在目标员工与企业方关于存在工作时长以及薪酬支付情况等相关纠纷的时间周期。

如,第三方监管单元的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输入目标员工、企业方以及目标时间段的相关信息,例如输入目标员工的员工公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以及目标时间段。

s302,从该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属于该目标员工且处于该目标时间段内的至少一个目标工作记录。

如,根据该目标员工的员工公钥,获取包含该员工公钥且记录的工作时间段处于该目标时间段内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其中,为了便于区分,本申请实施例中解决薪酬纠纷所需提取出的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均称为目标工作记录。

s303,从该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获取属于该企业方,且针对处于该目标时间段内的工作记录生成的至少一个目标企业审核记录。

如,根据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获取包含该企业公钥且在该目标时间段内生成的目标企业审核记录;或者是,包含该企业公钥且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处于该目标时间段内的企业审核记录。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为了便于区分,将获取到的作为纠纷依据的企业审核依据称为目标企业审核记录。

s304,从该区块链存储的支付审核记录中,获取该金融机构在该目标时间段内为该企业方生成的至少一个目标支付审核记录。

如,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可以获取到该企业方对应的金融机构以及该金融机构的金融方公钥,则根据该金融方公钥,可以从区块链中查询具有该金融方公钥在该目标时间段内生成的目标支付审核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正常情况下,考虑到金融机构对企业方的企业支付记录的审核会有所延误,因此,该目标时间段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以搜索出区块链中该金融机构对存在纠纷时间段内的企业支付记录所生成的支付审核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由于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是区块链中的记账节点,因此,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从区块链中查询以上目标工作记录、目标企业审核记录以及目标支付审核记录可以从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中对应的区块链存储区中查询相关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确定出目标支付审核记录之后,目标支付审核记录对应的目标企业支付记录以及目标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也可以相应确定。

s305,将该至少一个目标工作记录、至少一个目标企业审核记录以及至少一个目标支付审核记录,确定为用于解决薪酬纠纷所需的目标数据。

如,输出获取到的至少一个目标工作记录、至少一个目标企业审核记录以及至少一个目标支付审核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通过对比目标工作记录以及目标企业审核记录可以分析出员工在该存在纠纷的该目标时间段内的工作考勤状况;而且,由于银行机构的目标支付审核记录可以真实反映出企业方真实记录的企业支付记录,这样,结合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就可以明确企业方为哪些员工在哪些工作时间段内支付了工作薪酬,从可以辅助核实出纠纷的责任方等。

可以理解的是,在本申请实施例中,为了使得各个区块链节点加入区块链,并使得员工的员工终端也可以加入区块链,可以由一个区块链节点构建区块链,并为加入区块链的节点分配相关的公钥以及私钥。

作为一种可选方式,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作为区块链中的主节点,该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承担区块链维护、公钥、私钥分配。

如,参见图4,其示出了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为其他区块链节点以及员工终端分配公钥以及私钥的交互示意图。

由图4可以看出,在图4中的s401部分,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接收金融机构通过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区块链加入请求。

该区块链加入请求用于请求加入区块链。

在该s402部分,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该金融机构具有加入资格时,可以向金融方区块链节点返回该金融机构在该区块链中的金融方公钥和金融方私钥。

其中,监管方区块链节点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对金融机构的信用保障证明等相关资质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则可以向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中确认该金融机构具有加入资格。

在该s403部分,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接收企业方通过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发送的区块链加入请求。

在该s404部分,在监管方区块链节点确认该企业方具有加入资格时,向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返回该企业方在该区块链中的企业公钥和企业私钥。

其中,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可以通过对企业方提交的企业方相关资质信息对企业方进行资格审核。同时,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指示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对该企业方进行金融相关方面的资格审核,并由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向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反馈该企业方的金融、信用等相关审核数据。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自身对该企业方提供的相关内容均审核无误之后,则可以确认该企业方具有加入资格。

在该s405部分,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接收员工通过员工终端发送的区块链接入请求。

该区块链接入请求可以是请求以第三方身份接入区块链,也可以是请求称为区块链中的节点。

在该s406部分,在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对员工的身份审核通过后,向该员工的员工终端返回该员工在区块链中的员工公钥和员工私钥。

其中,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可以根据员工提交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以确认员工是否符合接入区块链的相关条件。

其中,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员工的身份审通通过后,还可以为该员工分配区块链中的相关权限,如,该员工可以访问自己上传到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等。

可以理解的是,监管方区块链节点同样可以为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和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分配相应的权限并设置相关职能,具体在此不加限制。

为了便于理解本申请的方案,下面从员工终端、企业方区块链节点、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监管方区块链节点之间的交互角度,对本申请的方案进行介绍。

如,参见图5,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方法的一种流程交互示意图,本实施例的方法可以包括:

s501,员工的员工终端生成工作记录,并根据区块链中存储的工作记录数列,确定该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将具有该工作记录标识对应的该工作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工作记录数列的尾端。

其中,工作记录可以包括:员工的起始工作时间、员工的结束工作时间、员工公钥、企业公钥以及员工签名。其中,企业公钥可以由员工输入到该员工终端,员工签名可以为由员工终端利用员工终端记录的该员工的员工私钥,生成的签名。

可以理解的是,为了便于员工记录每天的工作情况,此处工作记录中员工的起始工作时间为当日的起始工作时间,相应的,结束工作时间为该员工当日的结束工作时间。

其中,将工作记录上传区块链时,可以利用该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来表示该工作记录,如,以员工为农民工为例,农名工的工作记录可以表示为f(fm_tx),而该f(fm_tx)对应的工作记录标识可以表示为fm_tx_id,则可以一条工作记录可以表示如下形式fm_tx_id=f(fm_tx)=<当日工作起始时间,当日工作结束时间,农民工的公钥,农民工所属企业的公钥、农民工签名>。

s502,企业方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从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存储的工作记录数列中,获取包含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且尚未被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

可以理解的是,企业方区块链节点中记录的工作记录数列就是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数列,而直接从企业方区块链中获取这些数据可以提高数据获取效率。

s503,针对获取到的每个尚未被处理的工作记录,在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公钥与该工作记录中的起始工作时间和结束工作时间匹配时,生成包含该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企业公钥和企业签名的企业审核记录。

如,企业方可以每天指定时刻审核当日或者前一天员工提交的工作记录。在企业方确认员工的工作记录无误后,可以向企业方区块链节点输入确认指示等,以使得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确定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员工公钥与工作时间匹配。

s504,针对生成的每个企业审核记录,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根据区块链中企业审核记录数列,确定生成的企业审核记录所需对应的审核记录标识,并将具有该审核记录标识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区块链的企业审核记录数列的尾端。

如,企业审核记录数列中当前已存储的最后一个企业审核记录的标识为010,则当前生成的待存储到区块链中的该企业审核记录的审核记录标识可以为011,相应的,将携带该011标识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区块链中。

如,企业审核记录f(ep_tx)可以通过如下形式表示:ep_tx_id=f(ep_tx)=<fm_tx_id,企业公钥,支付状态,企业签名>。其中,ep_tx_id表示企业审核记录f(ep_tx)的审核记录标识。其中,支付状态为可选的,在实际应用中也可以不包含这项。fm_tx_id为工作记录的工作记录标识。

s505,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确定该区块链中具有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且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包含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各自对应的审核记录标识、企业公钥和企业签名的企业支付记录。

如,企业方在支付了一批员工在一段时间段内的工资之后,便可以通过企业方区块链节点设置企业审核记录为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例如,设置企业审核记录中记录的支付状态为已支付。

相应的,为了集中查看哪些企业审核记录是已经完成薪酬支付,可以为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一批企业审核记录生成企业支付记录。

如,企业支付记录pay_tx可以表示为如下:

pay_tx=<企业公钥,[ep_tx_id1,ep_tx_id2,ep_tx_id3,…..],企业签名>,其中,ep_tx_id1,ep_tx_id2,ep_tx_id3分别表示不同企业审核记录的审核记录标识。

s506,企业方区块链节点根据区块链的企业支付记录数列,确定该企业支付记录在区块链中所需的企业支付标识,并将具有该企业支付标识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区块链的该企业支付记录数列的尾端。

即,将该确定出的企业支付标识作为该企业支付记录在区块链中的标识,并存储具有该企业支付标识的企业支付记录。

如,企业支付记录可以表示为:pay_tx_id=f(pay_tx)=<企业公钥,[ep_tx_id1,ep_tx_id2,ep_tx_id3,…..],企业签名>。pay_tx_id表示记录支付记录的企业支付标识,f(pay_tx)表示一条企业支付记录。

s507,金融机构的金融方区块链从区块链的企业支付记录数列中,确定包含该企业方的企业公钥的至少一个企业支付记录,并分别针对每个企业支付记录,在经审核确认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为企业方已完成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时,生成包含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标识、该金融机构的金融方公钥和金融方签名的支付审核记录。

其中,金融方签名为利用该金融方的金融方私钥生成的签名。

如,支付审核记录bk_tx可以表示为:<企业支付标识,金融方公钥,金融方签名>。

s508,金融方区块链节点根据该区块链中存储的支付审核记录数列,确定生成的该支付审核记录在区块链所需对应的支付审核标识,并将具有该支付审核标识的支付审核记录存储到区块链的支付审核记录数列的尾端。

其中,根据区块链中支付审核记录序列可以确定当前生成的该支付审核记录所需的顺序编号等,从而得到该支付审核记录的支付审核标识。

其中,在确定出支付审核记录的支付审核标识之后,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实际上就将该支付审核标识作为该支付审核记录的标识,并将该支付审核标识与该支付审核记录对应存储到区块链中。

s509,在监管方区块链节点获取到存在薪酬纠纷的员工公钥、企业公钥和目标时间段,并根据员工公钥、企业公钥和目标时间段,从区块链中提取用于解决纠纷所需的员工记录、企业审核记录和支付审核记录。

该步骤s509可以参见前面图3实施例的相关介绍,在此不再赘述。

又一方面,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装置。

如,参见图6,其示出了本申请一种基于区块链的员工数据处理装置,该装置应用于区块链中由企业方维护的企业方区块链节点,该区块链包括:该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由金融机构维护的金融方区块链节点以及由第三方监管单位维护的监管方区块链节点构成,该装置包括:

工作记录获取单元601,用于从该区块链存储的工作记录中,获取由该企业方的员工上传的且尚未处理的至少一个工作记录,该工作记录中至少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段、员工标识、员工所属企业的企业标识;

审核记录生成单元602,用于针对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中的每个工作记录,在确认该工作记录中的员工标识与工作时间段无误的情况下,生成该工作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

审核记录存储单元603,用于将该至少一个工作记录各自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中;

支付记录生成单元604,用于确定该区块链存储的企业审核记录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并生成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其中,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是指该企业方支付了该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工作记录中记录的工作时间段所需的工作薪酬;

支付记录存储单元605,用于将该至少一个企业审核记录对应的企业支付记录存储到该区块链,以便该金融方区块链节点在确认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企业审核记录属于已完成薪酬支付的企业审核记录时,向该区块链中存储该企业支付记录对应的支付核实记录。

可选的,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工作记录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员工终端发送的待存储到该区块链中的工作记录,该工作记录具有在该区块链中唯一的工作记录标识;

工作记录存储单元,用于将接收到的工作记录存储到企业方区块链节点的工作记录队列中。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装置类实施例而言,由于其与方法实施例基本相似,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申请。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申请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申请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以上仅是本申请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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