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19942659发布日期:2020-02-14 23:22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系统、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计算机
技术领域
,特别涉及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系统、一种电子设备及一种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卷指硬盘上的存储区域,类似于windows系统中的c盘、d盘。重删指相同的数据仅存储一份,重删卷指相同数据仅能存储一份的存储区域。在现有技术的重删卷创建过程中,重删license用于控制整个卷的创建,当重删license失效时,用户将无法再创建新的卷,直到重新激活重删license。在没有重新激活重删license的情况下,用户只能使用已经创建好的普通卷,之前创建的重删卷也会关闭重删属性,变成普通卷。如果用户想再次创建新的卷,必须再次激活重删license的使用权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用户的使用,也会限制产品的销量以及市场的拓展。因此,如何提高卷创建操作的精准度,避免重删证书激活状态对于卷创建操作的影响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目前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实现要素:本申请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系统、一种电子设备及一种存储介质,能够提高卷创建操作的精准度,避免重删证书激活状态对于卷创建操作的影响。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申请提供一种存储管理方法,该存储管理方法包括:接收卷创建指令,并查询所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是,则创建重删卷;当所述指令参数不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创建普通卷。可选的,在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之前,还包括:查询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可选的,还包括: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且所述证书状态为非激活状态时,则判定所述卷创建指令为非法操作,并生成错误提示信息。可选的,还包括:将所述卷创建指令添加至黑名单,以便阻止所述卷创建指令重复输入。可选的,在创建所述重删卷或所述普通卷之后,还包括:将所述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一预设值;或,将所述普通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二预设值。可选的,还包括:当接收到重删属性查询指令时,根据所述卷状态字段返回属性信息;其中,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所述第一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已开启,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第二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未开启。可选的,还包括:当接收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时,将所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对应的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值。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存储管理系统,该存储管理系统包括:指令接收模块,用于接收卷创建指令,并查询所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重删卷创建模块,用于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是,则创建重删卷;普通卷创建模块,用于当所述指令参数不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创建普通卷。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执行时实现上述存储管理方法执行的步骤。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调用所述存储器中的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存储管理方法执行的步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存储管理方法,包括接收卷创建指令,并查询所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是,则创建重删卷;当所述指令参数不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创建普通卷。本申请在接收到卷创建指令之后,判断卷创建指令的指令指数中是否包括重删属性参数,若不包括可以直接创建普通卷,若包括重删属性参数则在重删证书处于激活状态的前提下实现重删卷的创建。本申请将创建普通卷和创建重删卷的逻辑进行分离,添加单独的重删证书,通过重删证书来单独控制重删属性,缩小了重删证书的控制范围,仅用于控制重删卷的创建,而不再影响普通卷的创建。本申请能够提高卷创建操作的精准度,避免重删证书激活状态对于卷创建操作的影响。本申请同时还提供了一种存储管理系统、一种存储介质和一种电子设备,具有上述有益效果,在此不再赘述。附图说明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做简单的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的流程图;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创建普通卷和重删卷的方法流程图;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创建普通卷和重删卷的原理示意图;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存储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具体实施方式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下面请参见图1,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存储管理方法的流程图。具体步骤可以包括:s101:接收卷创建指令,并查询所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其中,卷创建指令为用于创建卷的指令,卷创建指令可以为用于创建普通卷的指令,也可以为用于创建重删卷的指令。具体的,用于创建重删卷的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中包括重删属性参数,用于创建普通卷的卷出案件指令中不包括重删属性参数。作为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本实施例可以根据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中是否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来判断卷创建指令为重删卷创建指令还是普通卷创建指令。本实施例可以在接收到卷创建指令后,对卷创建指令执行解析操作得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s102: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是,则创建重删卷;其中,当指令参数中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可以判定该卷创建指令为重删卷创建指令。每一个用于创建重删卷的电子设备中都可以包括重删证书license,当重删证书处于激活状态时,可以创建重删卷,当重删证书处于非激活状态时,无法创建重删卷。因此,本实施例在判定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之后,可以判断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为激活状态则可以根据卷创建指令创建重删卷。具体的,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中还可以包括需要创建的卷尺寸信息、卷位置信息等卷创建信息,在创建重删卷时可以根据相关的卷创建信息创建重删卷。作为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且所述证书状态为非激活状态时,则可以判定所述卷创建指令为非法操作,并生成错误提示信息。进一步的,本实施例还可以将所述卷创建指令添加至黑名单,以便阻止所述卷创建指令重复输入。s103:当所述指令参数不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创建普通卷。其中,当指令参数中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可以判定该卷创建指令为普通卷卷创建指令,进而利用卷创建指令创建普通卷。可以理解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普通卷的概念是相对于重删卷提出的,不为重删卷的卷均为普通卷,在普通卷中相同数据的存储份数可以大于1。具体的,在创建普通卷时可以根据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确定需要创建的重删卷的卷尺寸信息、卷位置信息等卷创建信息,进而可创建普通卷。本实施例在接收到卷创建指令之后,判断卷创建指令的指令指数中是否包括重删属性参数,若不包括可以直接创建普通卷,若包括重删属性参数则在重删证书处于激活状态的前提下实现重删卷的创建。本实施例将创建普通卷和创建重删卷的逻辑进行分离,添加单独的重删证书,通过重删证书来单独控制重删属性,缩小了重删证书的控制范围,仅用于控制重删卷的创建,而不再影响普通卷的创建。本实施例能够提高卷创建操作的精准度,避免重删证书激活状态对于卷创建操作的影响。本实施例通过分离创建卷和重删属性,添加单独的重删证书,使得重删证书能够更加精确的控制重删卷的创建,而不再影响普通卷的创建。作为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上述实施例可以将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存储至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即使发生设备断电的情况,也不会造成非易失存储器中信息的丢失。因此在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之前,还可以查询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再判断该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作为一种可行的实施方式,在图1对应的实施例中创建所述重删卷或所述普通卷之后,还可以将所述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一预设值,将所述普通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二预设值,以便进行卷状态查询操作。例如当接收到重删属性查询指令时,根据所述卷状态字段返回属性信息;其中,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所述第一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已开启,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第二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未开启。进一步的,当接收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时,可以将所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对应的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值。下面通过在实际应用中的实施例说明上述实施例描述的流程。请参见图2、图3,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创建普通卷和重删卷的方法流程图,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创建普通卷和重删卷的原理示意图。首先可以接收用户的输入的卷创建指令,用户输入的卷创建指令可以包括普通卷创建指令mkvdisk或重删卷创建指令mkvdisk_dedup,可以通过读取要执行命令中是否存在重删属性dedup来区分普通卷创建指令和重删卷创建指令。若卷创建指令的参数中存在dedup,则将isdedup的值设置为on;如果不存在则将isdedup的值设置为off。其中,isdedup用于表示用户输入的卷状态的字段。从设备存储器中读取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并将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复制到deduplicense中;激活状态设置为on,非激活状态设置为off;其中,deduplicense用于表示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根据isdedup和deduplicense的值确定下一步要执行的逻辑,请参见表1,表1为卷创建操作的执行逻辑表。表1卷创建操作的执行逻辑表isdedupdeduplicense执行逻辑onoff非法操作onon创建重删卷offon创建普通卷offoff创建普通卷表1中的执行逻辑为:若isdedup为on,deduplicense为off,则执行判定为非法操作,并提示重删license未激活;若isdedup为on,deduplicense为on,则执行创建重删卷的操作;若isdedup为off,deduplicense为on,则执行创建普通卷的操作;若isdedup为off,deduplicense为off,则执行创建普通卷的操作。根据表1中的执行逻辑执行相应的操作之后可以更新当前卷的状态,并将当前卷的状态记录到curdedup中,开启了重删属性,设置curdedup为on,未开启重删属性,设置curdedup为off。curdedup用于表示当前卷的状态。当外部模块查询卷的重删状态时,可读取curdedup的状态来获取卷的状态。上述实施例通过获取用户的输入,判断是否存在参数dedup。如果存在,则将isdedup的状态设置为on;如果不存在,则将isdedup的状态设置为off。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从设备的存储器中读取,然后将重删license的状态复制到deduplicense中。存储证书状态的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器,即使设备断电正式的状态信息依然保留。然后综合isdedup和“deduplicense”的状态确定执行“创建普通卷”、“创建重删卷”还是“非法操作”。本实施例是对原有创建重删卷控制方法的一种改进,可以分离创建卷和重删属性,添加单独的重删证书,使得重删证书能够更加精确的控制重删卷的创建,而不再影响普通卷的创建。本实施例提供的方法属于命令行级别的控制方法,根据用户的输入和当前重删证书的状态,来决定创建普通卷还是重删卷。请参见图4,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存储管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系统可以包括:指令接收模块100,用于接收卷创建指令,并查询所述卷创建指令的指令参数;重删卷创建模块200,用于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若是,则创建重删卷;普通卷创建模块300,用于当所述指令参数不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时,则创建普通卷。本实施例在接收到卷创建指令之后,判断卷创建指令的指令指数中是否包括重删属性参数,若不包括可以直接创建普通卷,若包括重删属性参数则在重删证书处于激活状态的前提下实现重删卷的创建。本实施例将创建普通卷和创建重删卷的逻辑进行分离,添加单独的重删证书,通过重删证书来单独控制重删属性,缩小了重删证书的控制范围,仅用于控制重删卷的创建,而不再影响普通卷的创建。本实施例能够提高卷创建操作的精准度,避免重删证书激活状态对于卷创建操作的影响。进一步的,还包括:状态查询模块,用于在判断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是否为激活状态之前,查询非易失性存储器中存储的所述重删证书的证书状态。进一步的,还包括:提示模块,用于当所述指令参数包括所述重删属性参数且所述证书状态为非激活状态时,则判定所述卷创建指令为非法操作,并生成错误提示信息。进一步的,还包括:指令拉黑模块,用于将所述卷创建指令添加至黑名单,以便阻止所述卷创建指令重复输入。进一步的,还包括:第一状态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一预设值;或,第二状态记录模块,用于将所述普通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第二预设值。进一步的,还包括:卷状态查询模块,用于当接收到重删属性查询指令时,根据所述卷状态字段返回属性信息;其中,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所述第一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已开启,当所述卷状态字段为第二预设值时所述属性信息为重删属性未开启。可选的,还包括:属性管理模块,用于当接收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时,将所述重删属性关闭指令对应的重删卷的卷状态字段设置为所述第二预设值。由于系统部分的实施例与方法部分的实施例相互对应,因此系统部分的实施例请参见方法部分的实施例的描述,这里暂不赘述。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其上存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执行时可以实现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步骤。该存储介质可以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本申请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可以包括存储器和处理器,所述存储器中存有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调用所述存储器中的计算机程序时,可以实现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步骤。当然所述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各种网络接口,电源等组件。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系统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应当指出,对于本
技术领域
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对本申请进行若干改进和修饰,这些改进和修饰也落入本申请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内。还需要说明的是,在本说明书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状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当前第1页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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