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905902发布日期:2020-02-11 14:29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应用于具有背光模组和液晶面板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光学指纹传感器和反射单元;

所述反射单元用于接收指纹检测光源发射的探测光照射到指纹检测区域上方的手指而形成的返回光,并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其中,所述指纹检测区域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

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用于接收经由所述反射单元反射的所述返回光并生成指纹图像;

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与所述背光模组之间且与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相对应,且所述反射单元具有用于延伸到所述显示区域内的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可使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可见光透过。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所述指纹检测光源,用于向位于所述液晶面板的显示区域的指纹检测区域发射所述探测光,以在所述手指反射形成所述返回光。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单元包括:第一反射单元和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一反射单元用于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二反射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后的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

其中,所述第一反射单元位于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朝向所述显示区域的一侧,所述第二反射单元与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的位置相对应,且所述第一反射单元的一端向所述显示区域内延伸形成所述延伸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单元位于所述显示区域内的所述延伸部的长度为1-2mm。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学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和所述第二反射单元分别位于所述光学元件的两侧,以使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后的所述返回光透过所述光学元件投射到所述第二反射单元上。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元件的入射面朝向所述第一反射单元设置,所述光学元件的出射面朝向所述第二反射单元设置,以使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的所述返回光从所述入射面进入所述光学元件内并从所述出射面射出以投射至所述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二反射单元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元件的出射面上具有透射单元,所述透射单元用于使投射到所述光学元件上的所述返回光汇聚并投射到所述第二反射单元。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虚拟按键单元,所述虚拟按键单元位于所述液晶面板上,且所述虚拟按键单元与所述延伸部的位置相对应,以降低或消除所述延伸部对所述液晶面板显示的影响。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位于所述液晶面板靠近所述非显示区域的一侧,或者,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位于所述液晶面板与所述背光模组之间。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基板,所述基板位于所述背光模组和所述液晶面板之间,所述指纹检测光源、所述反射单元、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均位于所述基板朝向所述液晶面板的一面上。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为红外指纹检测光源。

12.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上述权利要求1-11任一所述的屏下光学指纹识别系统。

13.一种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显示模组和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其中,所述显示模组包括液晶面板和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背面的背光模组;所述光学指纹识别模组包括指纹检测光源、反射单元和光学指纹传感器;

所述指纹检测光源用于向位于所述液晶面板显示区域的指纹检测区域发射探测光,所述探测光经所述指纹检测区域上的手指反射形成返回光,所述反射单元用于接收所述返回光并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用于接收所述返回光并生成指纹图像;其中,所述反射单元和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用于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与所述背光模组之间且与所述液晶面板的非显示区域相对应,所述反射单元具有用于延伸到所述显示区域内的延伸部,且所述延伸部可使所述背光模组发出的可见光透过。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单元包括:第一反射单元和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一反射单元用于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二反射单元用于将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后的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

其中,所述第一反射单元位于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朝向所述显示区域的一侧,所述第二反射单元与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的位置相对应,且所述第一反射单元的一端向所述显示区域内延伸形成所述延伸部。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单元位于所述显示区域内的所述延伸部的长度为1-2mm。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光学元件,其中,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和所述第二反射单元分别位于所述光学元件的两侧,以使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后的所述返回光透过所述光学元件投射到所述第二反射单元上。

17.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元件的入射面朝向所述第一反射单元设置,所述光学元件的出射面朝向所述第二反射单元设置,以使所述第一反射单元反射的所述返回光从所述入射面进入所述光学元件内并从所述出射面射出以投射至所述第二反射单元,所述第二反射单元将所述返回光反射至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

18.根据权利要求16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元件的出射面上具有透射单元,所述透射单元用于使投射到所述光学元件上的所述返回光汇聚并投射到所述第二反射单元。

19.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虚拟按键单元,所述虚拟按键单元位于所述液晶面板上,且所述虚拟按键单元与所述延伸部的位置相对应,以降低或消除所述延伸部对所述液晶面板显示的影响。

20.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位于所述液晶面板靠近所述非显示区域的一侧,或者,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位于所述液晶面板与所述背光模组之间。

21.根据权利要求20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基板,所述基板位于所述背光模组和所述液晶面板之间,所述指纹检测光源、所述反射单元、所述光学指纹传感器均位于所述基板朝向所述液晶面板的一面上。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指纹识别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纹检测光源为红外指纹检测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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