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对象发布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6394902发布日期:2021-08-24 16:04阅读:66来源:国知局
商品对象发布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商品对象信息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商品对象发布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



背景技术:

在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卖家或者商家用户在发布商品对象信息时,通常需要设置商品对象的一些属性信息,包括价格属性,运费属性,是否关联某优惠信息,等等。之后,可以通过商品对象的详情页面等对上述信息进行透出,使得消费者或者买家用户可以获知具体所需支付的金额信息,进而做出购买决策。

其中,在跨境贸易场景下,由于收发地之间距离比较远,又涉及到跨境物流,因此产生的运费通常会比较高,而具体的运费通常又需要买家用户来承担,因此,用户在进行选购的过程中,运费信息可能会是影响购物决策的一项重要因素。

商家或者卖家用户在为商品对象设置具体的运费信息时,通常可以根据合作的物流服务承运商的报价信息,商品对象的重量、体积,运输线路,运输方式等信息,设置具体的运费,并进行商品对象信息的发布。但是,由于一些主观以及客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商家或者卖家用户实际为商品对象设置的运费可能会不够准确。例如,某些商家或者卖家用户可能出于赚取运费差价等主观原因,故意抬高商品对象的运费。或者,由于货品打包方式不合理等客观原因,导致商品对象的运费过高,等等。当然,也可能会由于信息输入错误等原因导致运费设置偏低的情况发生。而如果运费设置过高,可能会抬升买家用户的采购成本,进而影响商品对象的销量;如果运费设置过低,则可能需要卖家用户补贴运费甚至取消订单造成违约,等等。总之,如果运费设置不准确或者不合理,可能会影响到买卖双方的体验。

因此,如何提升商品对象关联的运费信息的准确性,成为需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提供了商品对象发布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能够使得具体商品对象实际产生的运费金额更加合理,降低由于运费配置不够合理导致的订单量减少,或者影响用户体验等情况的发生概率。

本申请提供了如下方案:

一种商品对象发布方法,包括:

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

提供可选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一种商品对象发布方法,包括:

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以及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

根据所述发货地区提供推荐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或确认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一种商品对象结算处理方法,包括:

接收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交的针对目标商品对象进行结算的请求;

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目标运费模板,所述目标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一种运费模板配置方法,包括:

在运费模板配置过程中确定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所述运费模板用于为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完成的运费模板用于与待发布的商品对象关联,并在商品对象交易过程中确定所产生的运费金额信息;

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根据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一种商品对象发布装置,包括:

商品对象确定单元,用于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

运费模板提供单元,用于提供可选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发布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一种商品对象发布装置,包括:

商品对象确定单元,用于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以及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

运费模板推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发货地区提供推荐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发布单元,用于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或确认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一种商品对象结算处理装置,包括:

结算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交的针对目标商品对象进行结算的请求;

运费模板确定单元,用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目标运费模板,所述目标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运费金额信息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一种运费模板配置装置,包括:

物流方案确定单元,用于在运费模板配置过程中确定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所述运费模板用于为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完成的运费模板用于与待发布的商品对象关联,并在商品对象交易过程中确定所产生的运费金额信息;

运费范围确定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提示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根据本申请提供的具体实施例,本申请公开了以下技术效果:

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在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过程中,在确定出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后,可以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建议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然后,根据所述该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这样,便于使得具体商品对象实际产生的运费金额更加合理,降低由于运费配置不够合理导致的订单量减少,或者影响用户体验等情况的发生概率。

当然,实施本申请的任一产品并不一定需要同时达到以上所述的所有优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系统架构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方法的流程图;

图3-1至3-4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模板配置界面的示意图;

图4-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运费模板列表界面的示意图;

图4-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运费模板详情界面的示意图;

图5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方法的流程图;

图6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三方法的流程图;

图7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四方法的流程图;

图8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一装置的示意图;

图9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二装置的示意图;

图10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三装置的示意图;

图11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第四装置的示意图;

图12是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跨境贸易等场景中,由于运费金额通常比较大,并且,由于具体发货地区、收货地区可能会分别属于多个不同的国家,相应的物流资源(仓库,运输等)情况也可能各不相同,因此,商品对象的运费配置过程可能会比较复杂。为了简化对商品对象的运费配置过程,本申请实施例相关的商品对象信息系统还可以为商家或者卖家用户(可以称为“第一用户”,相应的,可以将消费者用户或者买家用户称为“第二用户”)提供运费模板配置以及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第一用户可以进行运费模板的配置,具体一个运费模板中可以关联有发货地区信息、物流方案信息(包括具体的物流线路和/或承运方信息等),另外,还可以包括与具体物流方案对应的具体计费单位(例如,按重量计费时,计费单位可以是公斤,按体积计费时,计费单位可以是立方米,等等)下的运费配置信息。这样,具体在进行商品对象发布时,只需要选择预先配置完成的某个或者几个运费模板,后续在第二用户访问该商品对象,并需要进行结算时,便可以根据具体关联的运费模板以及具体商品对象的属性,第二用户的收货地址、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等信息,计算出具体所需的运费金额。

也就是说,具体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的计算,是以关联的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为依据的。因此,运费模板中具体计费单位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是影响到最终的运费金额是否合理的重要因素。

其中,在配置模板的过程中,第一用户可以对发货地区、物流方案等进行配置,之后,为具体的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进行配置,例如,按重量计费的情况下,包括首重的重量、对应的首重运费金额、续重的重量、对应的续重运费金额,等等。

现有技术中,上述关于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配置,是由第一用户手动进行的。虽然第一用户在选择物流方案时,可能会涉及到对具体物流承运方的选择,并且物流承运方通常也会存在自己的报价体系,但是,出于如背景技术部分所述的各种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都可能会使得第一用户在运费模板中配置的运费信息出现过高或者过低的情况,以至于影响销量或者影响到买卖双方的体验。

为此,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可以在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过程中,根据第一用户选定的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信息,通过大数据分析等方式,确定出具体物流方案中,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例如,某物流方案中对应的发货地区是中国大陆,物流线路是冷链线路,承运方是某个物流供应商a,则可以根据该承运方对应的历史数据等,确定出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例如,首重重量是1kg,首重运费金额是0~15元,等等。这样,在第一用户具体在为上述物流方案进行运费配置时,如果输入的首重运费金额时17元,则可以提示该第一用户其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不合理。此时,第一用户如果是由于主观原因导致的上述情况发生(承运方实际报价的首重运费金额是12元,第一用户故意或者误输为17元,等等),则可以直接修改之后再进行运费模板的保存。而如果是由于其他客观原因导致的单位运费不合理,则第一用户还可以进行相应的原因确认,找到不合理的因素进行调整,例如,修改货品打包方式等,使得单位运费进入合理范围内,等等。总之,通过对第一用户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是否合理进行提示,可以尽量避免由于运费不合理对销量或者买卖双方用户体验造成的影响。

从系统架构角度而言,参见图1,本申请实施例可以涉及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的客户端以及服务端,其中,客户端可以分为面向第一用户的第一客户端,以及面向第二用户的第二客户端。第一客户端主要可以以web页面等形式存在,主要用户进行商品对象信息的发布,运费模板的配置等相关操作。第二客户端主要可以以移动端的应用程序等形式存在,当然,也可以包括web页面,轻应用,等等,主要用于为第二用户提供具体的商品对象信息页面,并通过与第二用户的交互,完成下单等处理。服务端则可以用于进行相关的数据存储、生成后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的一个重要应用是跨境场景,也即,买卖双方可能在不同的国家,另外,在跨境场景下,第二用户(也即买方用户)更多的可能是商家用户,因此,并且可能主要是以批量采购的方式进行商品对象的购买。因此,具体的下单方式与买卖双方都在同一国内、买方用户以个人用户为主的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跨境场景下,第二用户在通过第二客户端浏览了商品对象信息,并对具体的价格、运费等费用构成都确认无误之后,如果对应的商品对象又是现货商品,则可以直接在线下单;而如果对应的商品对象属于“接单生产”的情况,则买卖双方可以先通过商品对象信息系统确认交易,然后,第一用户在后台起草信保订单,具体可以录入第二用户的收货地址,邮编,邮箱,联系电话等。另外还可以填写产品信息,包括单价,数量,运费,产品的具体规格,交货时间,产品的额外说明,例如颜色,打包方式等等。

下面对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具体实现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实施例一

首先,该实施例一从服务端的角度,提供了一种运费模板配置方法,参见图2,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210:在运费模板配置过程中确定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所述运费模板用于为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完成的运费模板用于与待发布的商品对象关联,并在商品对象交易过程中确定所产生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关于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信息,一种方式下,可以由第一用户在具体进行运费模板的配置的过程中进行选择或者输入。例如,如图3-1所示,其为具体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界面,具体进行发货地区选择时可以如其中的31处所示。或者,另一种方式下,还可以由系统进行自动确定,例如,根据当前用户历史配置过程中常用的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信息进行确定,等等。

其中,物流方案信息可以包括多个方面,具体可以包括32处所示的物流方式(快递/小包,海运拼箱,铁路等)、33处所示的商品类型(普通货物、带电、化妆品、电子烟、粉末、生鲜等)、承运方信息等等。其中,关于承运方,系统可以有一些合作的承运方,第一用户可以选择系统合作的承运方,或者,也可以选择其他的承运方(可以称为第一用户的“自有物流”)。其中,关于系统合作的承运方,由于通常不需要第一用户直接与承运方进行沟通,因此,系统还可以将具体的承运方信息包装为“物流线路”,第一用户只需要对具体的物流线路进行选择即可。例如,如图3-1中的34处所示,可以包括“全球3c专线”、“全球普货专线”、“全球化妆品专线”、“全球电子烟专线”,等等。当然,还可以提供可选的其他非系统合作的承运商,供第一用户进行选择。具体实现时,在一种方式下,可以提供“新增自有物流”等操作选项,用户通过该操作选项发起请求后,再展示出可选的自有物流承运方。

其中,如果第一用户选择的承运方是系统提供的物流线路,由于系统通常已经与具体的承运方进行了运费信息的确认,因此,通常选用系统默认的运费即可,当然,也可以根据实际的需求设置一定的调价率,第一用户可以进行配置。例如,如图3-2中的35处所示,调价率的默认值可以为100%,第一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对其进行修改。

而如果第一用户选择的承运方不是系统合作的承运方,而是其他的“自有物流”,则可以进行具体的运费配置。例如,如图3-2中的36处所示,可以选择计费单位(包括按重量计费,或者按体积计费等),并对具体计费单位对应的运费进行配置,另外还可以配置具体的时效信息。

其中,在对运费进行配置时,可以提供“普通设置”与“高级设置”两种模式。其中,“普通设置”模式适用于运费规则比较简单的场景,例如,如图3-3所示,如果只需要设置首重运费以及续重运费,则可以选择该“普通设置”模式。而如果运费规则比较复杂,例如,在首重基础上,需要对续重运费设置多个不同的区间,每个区间内的续重运费可以不同,例如,首重为1kg,运费15元;续重在5kg之内时,续重运费为7.5元/kg;续重在5kg到10kg时,续重运费为10元/kg;续重在10kg到20kg时,续重运费为20元/kg,等等。此时,可以选择“高级设置”模式,例如,如图3-4所示,可以提供“新增规则”等操作选项,用户可以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多个运费规则,以完成对复杂场景下的运费规则配置。

s220: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在确定出具体的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之后,还可以确定出具体物流方案下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其中,具体在确定目标运费范围信息时,在一种简单的方式下,可以从具体的承运方相关的系统中获取到具体的运费规则信息,根据具体的运费规则确定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

但是,由于具体第一用户选择的物流方案中的承运方可能并不是系统合作的承运方,此时,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可能无法或者难以直接获取到承运方内部系统中的运费规则信息。因此,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对商品对象信息系统内部沉淀下的大数据进行分析的方式来进行确定。也就是说,由于商品对象信息系统中内部的系统中会保存大量第一用户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历史数据,由于大部分情况下,第一用户配置的运费规则通常是合理的,因此,可以通过对这种历史数据的分析,统计出具体物流方案下,具体计费单位对应的运费金额等信息的分布情况,将集中分布的区间确定为推荐的运费范围,等等。例如,某物流方案下,首重的运费金额基本都在10元到13元之间,则可以将10元到13元确定为该推荐的目标运费范围,等等。

s230:根据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确定出建议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后,可以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具体实现时,可以在多种时机向第一用户提供具体的提示信息。例如,一种方式下,可以在对所述物流方案进行运费配置操作的过程中,提供所述对应的提示信息。具体的,可以在用于进行运费配置的输入控件附近提供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例如,如图3-3中的38处所示,具体某物流方案对应的首重运费的建议范围为0~15元,则可以在具体用于输入首重运费的输入框后,提供该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具体实现时,还可以通过可拖动或可滑动控件等方式提供该运费范围信息,使得用户可以通过移动该滑杆的方式,在该建议的运费范围内进行运费金额的选择,选择的具体运费金额可以自动填入对应的输入框中,等等。

当然,也可以由第一用户直接在输入框中输入具体的运费配置信息,例如,输入具体的首重运费金额等。此时,还可以对第一用户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进行判断,如果所述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超出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则还可以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一种具体的实现方式下,具体的提示信息可以包括:关于所述运费配置信息超出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提示信息。例如,假设建议的运费范围是0~15元,但是第一用户输入的是17元,则如图3-3中的39处所示,还可以提供以下提示信息:“您所设置的运费超过了平台的建议范围,可能导致订单减少”,等等。另外,具体实现时,还可以对用户设置的运费超出推荐值的比例进行判断,在超出的比例处于不同区间时,可以进行不同的处理。例如,如果超出的比例低于50%,则可以提示其运费配置值偏高,但即使其不做修改,也仍然可以完成运费模板的配置。但是,如果超出的比例超过了50%,则无法进行运费模板的保存,等等。

通过在第一用户进行运费配置的过程中提供提示信息,可以使得第一用户及时发现运费配置信息中存在的不合理的情况,并及时进行修改,以避免影响订单量,或者影响用户体验。当然,在实际应用中,也可能存在由于客观原因导致的运费过高或者过低等情况,此时,如果第一用户直接对配置的运费信息进行修改,则可能会使得第一用户的利益等受到损失,因此,第一用户也可能直接进行运费模板的保存。而如果第一用户输入的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超出了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且按照所述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对所述运费模板进行了保存,则还可以在运费模板列表界面和/或运费模板详情界面中,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例如,如图4-1中所示,其为一个示例中的运费模板列表界面,其中的41以及42处所示,为其中两个运费模板的运费配置信息存在运费过高的问题,因此,也可以在该界面中进行提示,例如“运费过高”等字样的提示信息。这样,可以使得第一用户在查看该列表界面时,能够注意到该信息,如果有必要,还可以进一步通过对应的“编辑”等操作选项进行修改。

或者,如图4-2所示,其为一个示例中的运费模板详情界面,其中的43及44处所示,为其中两条运费配置信息存在运费过高的问题,因此,也可以在该运费模板详情界面中进行提示,例如“运费过高”等字样的提示信息。这样,可以使得第一用户在查看该运费模板详情界面时,能够注意到该信息,如果有必要,同样还可以进一步进行修改操作。

需要说明的是,具体实现是,同一运费模板中可以包括多个不同的物流方案,例如,第一用户可以在同一运费模板配置过程中选择多个不同的承运方,此时,可以对应多个不同的物流方案,等等。此时,可以分别为不同的物流方案确定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并且,可以分别根据不同物流方案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不同物流方案中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运费配置不合理的一个原因可能是客观原因,例如,包括第一用户设置的货品打包方式不合理,导致本来可以按重量计费,却只能按体积计费,等等,进而导致产生的运费更高,等等。因此,在具体实现时,还可以提供可使得运费降低的途径的提示信息。例如,在发现运费配置信息超出建议的运费范围时,可以提示第一用户,对货品打包方式等进行确认,确定是否可以有效降低运费,等等。

另外,在具体实现时,还可以在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过程中,确定多个不同的收货地区信息,此时,具体的物流方案可以包括所述发货地区与所述多个不同的收货地区之间的多个物流方案。也就是说,从同一个发货地区进行发货时,如果对应的收货地区不同,则可能需要采用不同的物流方案,因此,在配置运费模板时,还可以对收货地区进行选择,然后,分别配置不同的物流方案。此时,同样可以分别针对不同收货地区对应的多个物流方案,分别确定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并分别在对多个物流方案进行运费规则配置时,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等等。

其中,如前文所述,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具体可以应用于跨境贸易场景中,此时,具体的物流方案可以包括跨境物流方案,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收货地区可以对应不同国家。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运费模板中通常是对具体物流方案下的运费规则进行配置,因此,具体的发货地区以及收货地区等通常只需要精确到国家(在非跨境场景中,可以精确到省、市等)即可,而不是与具体第二用户的收货地址。也就是说,在配置运费模板时,第一用户可以对其主要面向的国家等进行运费模板的配置,在没有对收货地区进行配置的情况下,默认为具体的物流方案在所有的收货地区都适用。后续在具体发布商品对象时,可以与其中某个或某几个运费模板关联。而在具体某个第二用户访问该商品对象的信息,并向该第二用户提供运费相关信息时,再根据具体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实际重量、体积等)、第二用户实际关联的收货地址所述的收货区域、所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等,以及具体关联的运费模板,计算出所需支付的运费金额。

总之,通过本申请实施例,在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过程中,在确定出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后,可以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然后,根据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这样,便于使得具体商品对象实际产生的运费金额更加合理,降低由于运费配置不够合理导致的订单量减少,或者影响用户体验等情况的发生概率。

实施例二

该实施例二是针对具体的商品对象发布过程,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发布方法,参见图5,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510: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

s520:提供可选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信息,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系统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

s530: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具体的,在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发布后,在向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结算信息时,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在一种实现方式下,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可以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可以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以便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也可以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可以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实施例三

该实施例三也是针对具体的商品对象发布过程,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发布方法,但是该方法与实施例二不同的是,可以根据具体用户所发布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信息,提供推荐的运费模板,用户可以直接从推荐的运费模板中进行具体的选择或者确认,从而提升具体的发布效率。具体的,参见图6,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610: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以及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

其中,可以在具体的商品对象信息发布界面中,提供用于输入具体的发货地区信息的选项,这样,可以根据具体发布过程中的用户输入信息,确定出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信息。或者,在另一种方式下,还可以根据当前用户已发布的其他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信息,预测当前待发布商品对象的发货地区,等等。

s620:根据所述发货地区提供推荐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在确定出具体的发货地区之后,由于具体的运费模板是与发货地区相关的,因此,可以推荐出于当前待发布商品对象的发货地区相关的运费模板,用户可以在推荐的运费模板中进行目标运费模板的选择或者确认,这样可以避免在众多运费模板之间进行选择,从而提升效率。

s630: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或确认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在确定出目标运费模板后,便可以与目标商品对象建立关联,并可以将商品对象进行发布。

具体的,在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发布后,在向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结算信息时,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在一种实现方式下,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可以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可以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以便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也可以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可以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实施例四

该实施例四是针对商品对象发布成功之后,具体的第二用户对其信息进行浏览,并将其确定待购买的对象,通过“去结算”或者“立即支付”等操作选项发起结算请求时,服务端提供对其进行结算处理的过程,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结算处理方法,参见图7,该方法具体可以包括:

s710:接收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交的针对目标商品对象进行结算的请求;

s720: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目标运费模板,所述目标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s730: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可以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可以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也可以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此时,还可以对所述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进行展示,并提供用于对所述多个物流方案进行选择的操作选项;然后,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实施例中可能会涉及到对用户数据的使用,在实际应用中,可以在符合所在国的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例如,用户明确同意,对用户切实通知,等),在适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在本文描述的方案中使用用户特定的个人数据。

与实施例一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运费模板配置装置,参见图8,该装置可以包括:

物流方案确定单元810,用于在运费模板配置过程中确定发货地区以及所需的物流方案;所述运费模板用于为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信息进行配置,配置完成的运费模板用于与待发布的商品对象关联,并在商品对象交易过程中确定所产生的运费金额信息;

运费范围确定单元820,用于根据所述发货地区以及物流方案的信息,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提示单元830,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物流方案对应的所述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具体的,所述运费范围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通过对运费模板配置相关的历史数据的分析,确定目标计费单位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的分布情况;根据所述分布情况,确定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所述提示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在对所述物流方案进行运费配置操作的过程中,提供所述对应的提示信息。

具体的,所述提示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在用于进行运费配置的输入控件的关联位置提供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信息。

或者,所述提示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对第一用户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进行判断;

如果所述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超出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则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其中,所述提示信息包括:关于所述运费配置信息超出所述建议的运费范围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提示信息。

另外,所述提示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如果第一用户输入的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超出了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且按照所述输入的运费配置信息对所述运费模板进行了保存,则在运费模板列表界面和/或运费模板详情界面中,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其中,如果同一运费模板中的物流方案为多个,则具体的运费范围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分别为不同的物流方案确定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

相应的,所述提示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分别根据不同物流方案对应的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为所述不同物流方案中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提供对应的提示信息。

其中,所述物流方案包括:物流线路类型和/或承运方信息。

另外,所述提示单元还可以用于:

提供可使得运费降低的途径的提示信息。

另外,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收货地区信息确定单元,用于在进行运费模板配置的过程中,确定多个不同的收货地区信息,所述物流方案包括所述发货地区与所述多个不同的收货地区之间的多个物流方案。

其中,所述物流方案包括跨境物流方案,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收货地区对应不同国家。

与实施例二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发布装置,参见图9,该装置可以包括:

商品对象确定单元910,用于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

运费模板提供单元920,用于提供可选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发布单元930,用于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具体的,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运费金额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发布后,在向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结算信息时,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物流方案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具体的,所述运费金额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以便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物流方案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所述运费金额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与实施例三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发布装置,参见图10,该装置具体可以包括:

商品对象确定单元1010,用于确定待发布的目标商品对象,以及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发货地区;

运费模板推荐单元1020,用于根据所述发货地区提供推荐的运费模板,所述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发布单元1030,用于将所述目标商品对象与被选中或确认的目标运费模板建立关联后进行发布。

具体的,该装置还可以包括:

运费金额确定单元,用于在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发布后,在向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供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结算信息时,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物流方案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具体的,所述运费金额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以便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物流方案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所述运费金额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与实施例四相对应,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商品对象结算处理装置,参见图11,该装置可以包括:

结算请求接收单元1110,用于接收第二用户关联的客户端提交的针对目标商品对象进行结算的请求;

运费模板确定单元1120,用于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关联的目标运费模板,所述目标运费模板关联有发货地区、物流方案、以及所述物流方案在目标计费单位下的运费配置信息,其中,所述运费配置信息是按照目标运费范围信息确定的,所述目标运费范围信息与所述发货地区以及所述物流方案相关;

运费金额信息确定单元1130,用于根据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其中,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包括对应多个不同收货地区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所述运费金额信息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关联的收货地址信息确定所属的收货地区,确定对应的目标物流方案;

根据所述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或者,所述目标运费模板中包括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每个物流方案对应各自的运费配置信息;

此时,所述运费金额信息确定单元具体可以用于:

对所述可供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多个物流方案进行展示,并提供用于对所述多个物流方案进行选择的操作选项;

根据所述第二用户所选择的目标物流方案对应的运费配置信息,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属性信息,以及所述第二用户选择的商品对象数量信息,确定所述目标商品对象的运费金额信息。

另外,本申请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以及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以及

与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关联的存储器,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指令,所述程序指令在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读取执行时,执行前述方法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步骤。

其中,图12示例性的展示出了电子设备的架构,具体可以包括处理器1210,视频显示适配器1211,磁盘驱动器1212,输入/输出接口1213,网络接口1214,以及存储器1220。上述处理器1210、视频显示适配器1211、磁盘驱动器1212、输入/输出接口1213、网络接口1214,与存储器1220之间可以通过通信总线1230进行通信连接。

其中,处理器1210可以采用通用的cpu(centralprocessingunit,中央处理器)、微处理器、应用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或者一个或多个集成电路等方式实现,用于执行相关程序,以实现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

存储器1220可以采用rom(readonlymemory,只读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静态存储设备,动态存储设备等形式实现。存储器1220可以存储用于控制电子设备1200运行的操作系统1221,用于控制电子设备1200的低级别操作的基本输入输出系统(bios)。另外,还可以存储网页浏览器1223,数据存储管理系统1224,以及商品发布处理系统1225等等。上述商品发布处理系统1225就可以是本申请实施例中具体实现前述各步骤操作的应用程序。总之,在通过软件或者固件来实现本申请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时,相关的程序代码保存在存储器1220中,并由处理器1210来调用执行。

输入/输出接口1213用于连接输入/输出模块,以实现信息输入及输出。输入输出/模块可以作为组件配置在设备中(图中未示出),也可以外接于设备以提供相应功能。其中输入设备可以包括键盘、鼠标、触摸屏、麦克风、各类传感器等,输出设备可以包括显示器、扬声器、振动器、指示灯等。

网络接口1214用于连接通信模块(图中未示出),以实现本设备与其他设备的通信交互。其中通信模块可以通过有线方式(例如usb、网线等)实现通信,也可以通过无线方式(例如移动网络、wifi、蓝牙等)实现通信。

总线1230包括一通路,在设备的各个组件(例如处理器1210、视频显示适配器1211、磁盘驱动器1212、输入/输出接口1213、网络接口1214,与存储器1220)之间传输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尽管上述设备仅示出了处理器1210、视频显示适配器1211、磁盘驱动器1212、输入/输出接口1213、网络接口1214,存储器1220,总线1230等,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该设备还可以包括实现正常运行所必需的其他组件。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设备中也可以仅包含实现本申请方案所必需的组件,而不必包含图中所示的全部组件。

通过以上的实施方式的描述可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本申请可借助软件加必需的通用硬件平台的方式来实现。基于这样的理解,本申请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可以存储在存储介质中,如rom/ram、磁碟、光盘等,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申请各个实施例或者实施例的某些部分所述的方法。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或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得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以上所描述的系统及系统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其中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模块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情况下,即可以理解并实施。

以上对本申请所提供的商品对象发布方法、装置及电子设备,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申请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申请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申请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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