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4876566发布日期:2021-04-30 12:52阅读:295来源:国知局
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本发明实施例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随着c2c模式在网约车出行服务行业的合规化难以推进,使得网约车的b2c模式逐渐兴起。由于司机对于自身利益考虑需要提升收入来源,难免会存在一些接私单、多平台接单和公车私用等问题。但是,目前各大网约车平台的数据互通难度大,很难及时发现司机是否在多平台接单,同时也无法及时得知司机是否存在线下拉客行为。如果不对以上行为有效约束,会对网约车出行服务产生极大影响,同时也无法保障乘客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及存储介质,以实现对网约车司机接私单、公车私用行为进行及时监管,提高网约车出行服务的安全性。

第一方面,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

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依据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若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所述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所述网约车进行监管。

第二方面,本发明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包括:

开关门信息确定模块,用于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私单私用判断模块,用于依据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私单私用监管处理模块,用于若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所述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所述网约车进行监管。

第三方面,本发明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电子设备,包括:

一个或多个处理器;

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

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如本发明任意实施例中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

第四方面,本发明实施例中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本发明任意实施例中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在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可确定网约车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通过非主驾开关门信息来判断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进而,在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时,会实时记录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实现对网约车进行实时监管。采用本申请技术方案,平台无需与其他网约车平台进行数据互通,平台内部即可通过其关联下的网约车的非主驾开门信息,就能及时判断司机是否存在接私单、私用等行为,并针对该接私单、私用等行为及时记录相关的有效证据,避免在接私单、私用等情况下无法对网约车司机进行有效监管。

上述发明内容仅是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发明的技术手段,而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并且为了让本发明的上述和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明显易懂,以下特举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所作的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附图仅用于示出优选实施方式的目的,而并不认为是对本发明的限制。而且在整个附图中,用相同的参考符号表示相同的部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的结构框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可以理解的是,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非对本发明的限定。另外还需要说明的是,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仅示出了与本发明相关的部分而非全部结构。

在更加详细地讨论示例性实施例之前应当提到的是,一些示例性实施例被描述成作为流程图描绘的处理或方法。虽然流程图将各项操作(或步骤)描述成顺序的处理,但是其中的许多操作可以被并行地、并发地或者同时实施。此外,各项操作的顺序可以被重新安排。当其操作完成时所述处理可以被终止,但是还可以具有未包括在附图中的附加步骤。所述处理可以对应于方法、函数、规程、子例程、子程序等等。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适用于在b2c模式下对网约车司机接私单与私用问题进行实时监测的情况,该方法可由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来执行,该装置可由软件和/或硬件实现,并可集成于具有网络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中。如图1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可包括以下步骤:

s110、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网约车司机接私单及私用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景:注册其他网约车平台,司机在多个网约车平台进行交替接单;网约车司机不接受平台推送的订单,私自在热点区域进行私下接乘客;以及,网约车司机私下使用公车接送亲友,公车私用。上述场景下,各网约车平台下的数据互通难度大难以推进,司机在多平台接单很难被发现,而网约车司机私下接乘客或者公车私用行为通常比较隐秘,同样很难发现。

在本实施例中,在对网约车司机的接私及私用行为进行监测时,不是全时间段对网约车监测,这样会浪费大量的监测资源,因此通常会选择在网约车登录账号上线工作,且网约车处于无订单状态时进行监测。无订单工作状态可以是指网约车处于工作上线,且暂时没有接到订单的状态。其中,网约车的无订单状态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无订单接收乘客中、无订单空车巡游(等待系统派单)、无订单等待乘客上车中以及无订单空车计费行驶。

s120、依据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本实施例中,考虑到在网约车司机接私单及私用的场景下,司机通常通过主驾驶门进入车内,乘客通常通过除主驾驶门以外的车门进入车内,而不会选择从主驾驶门进入车内,因此在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一旦非主驾驶的车门出现开关,很大概率是出现接私单私用行为,可见通过获取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可以实现不与其他网约车平台进行数据互通,平台内部即可判断司机是否存在接私单私用行为。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案中,可以与上述一个或者多个实施例中各个可选方案结合。依据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可包括以下步骤a1-a2:

步骤a1、若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指示网约车存在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则确定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

步骤a2、若网约车的承载人员出现变动,则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本实施例中,在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如果发生除主驾驶车门以外的非主驾车门的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则会将检测的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记录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中。因此,如果分析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网约车存在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那么网约车很大概率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本实施例中,考虑到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也可能不是因为司机接私单及私用而触发,而是由司机打扫卫生等原因触发,因此只依靠是否存在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来判断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可能会出现误判,因此在判断网约车存在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后,会继续判断网约车内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如果网约车内的承载人员出现变动,那么就表明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如果网约车内的承载人员未出现变动,那么就表明网约车不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式中,确定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可包括以下操作:通过检测网约车上车载t-box设备采集的车内声纹信息,确定网约车中是否出现非司机人员的声纹;以及,通过检测网约车上车载ai-box设备采集的车内图像信息,确定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数量是否增加。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保证网约车的出行安全,通常会在网约车上增加车载t-box设备和车载ai-box设备,通过车载t-box设备可以对网约车上车载硬件进行实时数据采集,例如对各类传感器的数据进行实时采集,而通过车载ai-box设备可以对网约车内的车内图像数据进行实时采集。

在本实施例中,车载t-box设备可连接网约车内设置的语音采集设备,通过车载t-box设备截取网约车内设置的语音采集设备所获取网约车的车内声纹信息,通过分析采集的车内声纹信息判断网约车内是否持续存在非司机的声纹信息,例如预采集的司机声纹信息与本次采集的车内声纹信息对比,判断网约车中是否出现非司机人员的声纹,进而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

在本实施例中,车载ai-box设备可连接网约车内设置的视频采集设备,通过车载ai-box设备可以截取网约车内设置的视频采集设备所获取网约车的车内图像信息,借助车载ai-box设备可分析网约车内承载人员的数量是否出现增加,若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承载人员数量增加且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大于预设距离阈值,则认为网约车的承载人员出现变动。

在本实施例的一种可选方案中,可以与上述一个或者多个实施例中各个可选方案结合。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可包括以下步骤b1-b2:

步骤b1、若确定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大于预设行驶距离阈值,则依据网约车的行驶轨迹,确定网约车是否朝向回家路径行驶。

步骤b2、若确定网约车未朝向回家路径行驶,则确定网约车在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

在本实施例中,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司机可能故意遮挡网约车内的车载t-box设备和车载ai-box设备,导致无法采集网约车内的车内图像数据和车内声纹信息,导致无法通过车内图像数据和车内声纹信息来进一步判断网约车是否存在接私单及私用行为。基于上述考虑,本申请还可引入网约车在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以此来避免因为司机打扫卫生等原因触发非主驾开关门,引起接私单私用的误判。

在本实施例中,为了保证使用非主驾开关门次数判断是否存在接私单及私用行为的准确性,还可引入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如果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小于预设距离,那么可认为网约车不存在接私单私用行为。但是,如果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或者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大于预设阈值,例如行驶里程超过每日设定阈值或者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时间超过设定阈值,那么会基于网约车司机在入职时会填写家庭住址资料,平台会给网约车司机分配网约车运营区域,判断网约车是否朝向回家路径行驶。

在本实施例中,如果判断网约车未朝向回家路径行驶,继续确定网约车在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相应地,依据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可包括:若判断网约车未朝向回家路径行驶且非主驾开关门信息指示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大于预设次数阈值,则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s130、若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网约车进行监管。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平台无需与其他网约车平台进行数据互通,平台内部即可通过其关联下的网约车的非主驾开门信息,就能及时判断司机是否存在接私单、私用等行为,并针对该接私单、私用等行为及时记录相关的有效证据,避免在接私单、私用等情况下无法对网约车司机进行有效监管。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在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的情况下,记录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可包括步骤c1-c2:

步骤c1、通过车载t-box设备将非主驾开关门信息中指示的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发送给车载ai-box设备。

步骤c2、通过车载ai-box设备截取位于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前后预设时间段内的车内图像数据,并分片上传存储作为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

在本实施例中,在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平台可指示车载t-box设备将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发送给车载ai-box设备,车载ai-box设备可以根据车载t-box设备发送的非主驾开关门时间,从网约车本地存储中获取位于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前后预设时间段内的车内图像数据,例如车载ai-box设备自动截取非主驾开关门时间点前2分钟后4分钟的车内图像数据。同时,车载ai-box设备可将位于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前后预设时间段内的车内图像数据进行数据分片,切分成多个数量小于预设阈值的图像数据片段,将车内图像数据分片段上传到云端平台进行存储,作为证据。

采用上述方式,利用车联网中的tbox和aibox实现车内图像数据的内网传输、切片规则,避免发生私单、私用时因证据视频过大,视频过大被覆盖或无法上传等因素,不能保留证据,进而导致无法对网约车进行有证据监管,避免发现网约车司机私自拉客后,因为证据不足,司机不认可,导致无法对司机进行处理的弊端。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的结构框图,本实施例的技术方案可适用于在b2c模式下对网约车司机接私单与私用问题进行实时监测的情况,该装置可由软件和/或硬件实现,并可集成于具有网络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中。如图2所示,本发明实施例中的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可包括以下:开关门信息确定模块210、私单私用判断模块220和私单私用监管处理模块230。其中:

开关门信息确定模块210,用于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私单私用判断模块220,用于依据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私单私用监管处理模块230,用于若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所述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所述网约车进行监管。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私单私用判断模块220包括:

若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指示网约车存在非主驾开关门触发事件,则确定所述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

若所述网约车的承载人员出现变动,则确定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确定所述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是否出现变动,包括:

通过检测网约车上车载t-box设备采集的车内声纹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中是否出现非司机人员的声纹;

通过检测网约车上车载ai-box设备采集的车内图像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的承载人员数量是否增加。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开关门信息确定模块210包括:

若确定网约车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行驶距离大于预设行驶距离阈值,则依据所述网约车的行驶轨迹,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朝向回家路径行驶;

若确定所述网约车未朝向回家路径行驶,则确定网约车在持续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

相应地,私单私用判断模块220包括:

若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指示的非主驾开关门次数大于预设次数阈值,则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可选地,私单私用监管处理模块230包括:

通过车载t-box设备将非主驾开关门信息中指示的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发送给车载ai-box设备;

通过车载ai-box设备截取位于非主驾开关门时间前后预设时间段内的车内图像数据,并分片上传存储作为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

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装置可执行上述本发明任意实施例中所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具备执行该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相应的功能和有益效果,详细过程参见前述实施例中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的相关操作。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结构,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的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310和存储装置320;该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310可以是一个或多个,图3中以一个处理器310为例;存储装置320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310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310实现如本发明实施例中任一项所述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

该电子设备还可以包括:输入装置330和输出装置340。

该电子设备中的处理器310、存储装置320、输入装置330和输出装置340可以通过总线或其他方式连接,图3中以通过总线连接为例。

该电子设备中的存储装置320作为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所述程序可以是软件程序、计算机可执行程序以及模块,如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对应的程序指令/模块。处理器310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装置320中的软件程序、指令以及模块,从而执行电子设备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即实现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

存储装置320可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电子设备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等。此外,存储装置320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非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在一些实例中,存储装置320可进一步包括相对于处理器310远程设置的存储器,这些远程存储器可以通过网络连接至设备。上述网络的实例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局域网、移动通信网及其组合。

输入装置330可用于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以及产生与电子设备的用户设置以及功能控制有关的键信号输入。输出装置340可包括显示屏等显示设备。

并且,当上述电子设备所包括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310执行时,程序进行如下操作:

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依据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若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所述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所述网约车进行监管。

当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当上述电子设备所包括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者多个处理器310执行时,程序还可以进行本发明任意实施例中所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中的相关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用于执行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

确定网约车处于无订单工作状态下的非主驾开关门信息;

依据所述非主驾开关门信息,确定所述网约车是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

若确定所述网约车存在私单私用行为,则记录所述网约车私单私用行为所关联的有效证据信息,以对所述网约车进行监管。

可选的,该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还可以用于执行本发明任意实施例中所提供的网约车监管处理方法。

本发明实施例的计算机存储介质,可以采用一个或多个计算机可读的介质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非穷举的列表)包括: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access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onlymemory,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rasableprogrammablereadonlymemory,eprom)、闪存、光纤、便携式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

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

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线、光缆、无线电频率(radiofrequency,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可以以一种或多种程序设计语言或其组合来编写用于执行本发明操作的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程序设计语言包括面向对象的程序设计语言—诸如java、smalltalk、c++,还包括常规的过程式程序设计语言—诸如“c”语言或类似的程序设计语言。程序代码可以完全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部分地在用户计算机上执行、作为一个独立的软件包执行、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部分在远程计算机上执行、或者完全在远程计算机或服务器上执行。在涉及远程计算机的情形中,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意种类的网络——包括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连接到用户计算机,或者,可以连接到外部计算机(例如利用因特网服务提供商来通过因特网连接)。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注意,上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及所运用技术原理。本领域技术人员会理解,本发明不限于这里所述的特定实施例,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能够进行各种明显的变化、重新调整和替代而不会脱离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因此,虽然通过以上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说明,但是本发明不仅仅限于以上实施例,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情况下,还可以包括更多其他等效实施例,而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范围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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