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文档序号:26177739发布日期:2021-08-06 18:24阅读:212来源:国知局
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与流程

本文件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装置及设备。



背景技术:

发票对于人们来说并不陌生,日常生活中常常需要对发票进行一些处理,如发票报销,企业员工在因公消费后,将商户开具的发票提交给财务部门,由相关工作人员核对报销。然而,企业员工可能会有意或无意的因为各种因素而提交虚假发票,不仅增加了工作人员的核查工作量,降低了报销效率;而且如果工作人员没有及时发现,则会给企业员工甚至企业带来重大的不利影响,因此在发票报销过程中,如何佐证发票的真实性是急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该方法包括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该装置包括获取模块,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该装置还包括确定模块,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该装置还包括匹配模块,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该装置还包括关联模块,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该设备包括处理器。该设备还包括被安排成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存储器。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使所述处理器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该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所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说明书中记载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场景示意图;

图2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第一种流程示意图;

图3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第二种流程示意图;

图4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第三种流程示意图;

图5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第四种流程示意图;

图6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第五种流程示意图;

图7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的模块组成示意图;

图8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说明书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文件的保护范围。

图1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应用场景示意图,如图1所示,该场景包括:待处理用户的第一终端设备和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其中,第一终端设备可以为手机、平板电脑、台式计算机、便携笔记本式计算机、智能手表等(图1中仅示出手机)。第一终端设备中安装有支付应用,该支付应用可以是独立的应用程序(application,简称app),还可以是嵌入到其他应用中的小程序,还可以是基于网页的应用等。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是独立的服务器,也可以是由多个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

具体的,当待处理用户通过其第一终端设备中的支付应用对至少一笔交易进行支付操作时,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会成相应的电子支付凭证(本说明书中简称为支付凭证),该交易的交易参与方可以生成相应的电子形式或纸质形式的票据凭证。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确定获取的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并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目标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以及对匹配成功的目标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该关联关系对应的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其中,支付凭证如支付账单、支付流水等,由于支付凭证是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生成,用户无法对其进行篡改,因此支付凭证具有可信性,是可信凭证。票据凭证可以是发票,还可以是火车票、机票等,电子凭证处理装置获取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如电子发票、火车票的照片或扫描件等。交易参与方可以是线上商户、线下商户、服务平台(如购票平台)等,还可以是其他类型的交易方。

由此,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凭证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基于上述应用场景架构,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图2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图2中的方法能够由图1中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执行,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s102,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其中,支付凭证是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

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待处理用户的支付操作可对应至少一笔交易,可以理解的是,该交易包括待处理用户和其他的交易参与方,该交易参与方如线下实体商户、线上商户、服务平台(如购票平台)以及其他形式的交易方等。当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以向交易参与方支付资源(如实体货币、虚拟货币、积分等)时,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可生成对应的支付凭证(如支付账单、支付流水等),交易参与方可自行生成对应的票据凭证(如发票、飞机行程单),或者交易参与方通过第三方票据机构生成对应的票据凭证。

在凭证处理场景中,如报销场景等,当需要对票据凭证的真实性进行佐证,以证明票据凭证可信时,可以通过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并进行后续处理。需要指出的是,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设置于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中,还可以与该支付服务端分离而独立存在。

步骤s104,确定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

考虑到在实际应用中,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可能包括多种支付场景的支付凭证,如因公消费场景的支付凭证、因私消费场景的支付凭证等。而并不是每个支付场景都需要进行报销等凭证处理,基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确定获取到的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并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确定的目标支付凭证和获取的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

步骤s106,对匹配成功的目标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其中,关联关系对应的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凭证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本说明书中以报销场景为例进行说明,考虑到不同机构的报销处理过程可能有所不同,其中,机构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等;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提供了多种电子凭证的获取方式。具体而言,为了便于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能够便捷的进行报销处理,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可以预先为各机构成员配置报销码,基于报销码实现支付和报销的一体化处理。其中,报销码可以标识唯一的机构,报销码可以是二维码、条形码等各种形式。与之对应的,步骤s102中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可以包括:

按照预设的第一时间间隔,根据确定的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和待处理用户绑定的报销码,从指定的支付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生成时间在相应第一时间间隔内的各支付凭证;其中,报销码由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预先申请并与待处理用户进行绑定。报销码的绑定方式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例如,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可以预先从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申请报销码,并将申请的报销码提供给机构的成员用户,各成员用户操作支付应用完成报销码的绑定,并由服务端将绑定的报销码与各成员用户的用户信息关联保存至指定数据库;相应的,待处理用户进行支付操作时,可直接基于支付应用绑定的报销码进行支付。又如,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将成员用户的用户信息发送给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支付服务端对接收到的用户信息和报销码进行绑定处理并关联保存至指定数据库;相应的,待处理用户操作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时,可首先从支付服务端获取绑定的报销码,并基于获取的报销码进行支付。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可基于用户的支付操作,将生成的支付账单与报销码关联保存至指定的支付凭证库中。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从所述指定数据库中获取各用户的用户信息和绑定的报销码,并按照预设的第一时间间隔,根据获取的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和报销码从支付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且生成时间在相应第一时间间隔内的各支付凭证。其中,用户信息如用户标识和/或用户的支付账户信息等;第一时间间隔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如24小时等。

考虑到在实际应用中,一些机构可能没有能力申请报销码,或者还没有来得及申请报销码。基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还可以在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设置了所属机构的机构信息后,即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与机构信息关联后,基于待处理用户的全量的支付凭证进行处理。具体的,步骤s102中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可以包括:

按照预设的第二时间间隔,根据确定的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从指定的支付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且生成时间在相应第二时间间隔内的各支付凭证。具体而言,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从指定的用户信息库中获取各用户的支付应用的注册信息,并按照预设的第二时间间隔,根据获取到的待处理用户的注册信息,确定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根据确定的用户信息从指定的支付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且生成时间在相应的第二时间间隔内的各支付凭证。

进一步的,为了提升电子凭证的处理效率,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还可以在支付服务端每生成一个支付凭证时获取该支付凭证。具体的,步骤s102中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可以包括:

若从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应用或该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获取到支付凭证的生成提示信息,则根据获取到的生成提示信息从指定的支付凭证库中获取对应的支付凭证。具体的,当待处理用户绑定了报销码、且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与支付应用对应的支付服务端分离而独立存在时,支付服务端若确定待处理用户的支付操作是基于报销码进行,则在生成支付凭证后,通过支付应用向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发送支付凭证的生成提示信息;或者,支付服务端生成支付凭证后,自行向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发送支付凭证的生成提示信息,以使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根据接收到的生成提示信息获取对应的支付凭证。当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设置于支付服务端中时,支付服务端生成支付凭证后,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即可获取到相应的生成提示信息并获取对应的支付凭证。当待处理用户未绑定报销码时,支付服务端可以在每生成一个支付凭证时,按照前述方式向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发送生成提示信息。

为了保障用户权益,在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之前,还可以首先通过支付应用向待处理用户展示授权询问信息,以询问待处理用户是否授予获取其支付凭证的权限;并在接收到支付应用基于待处理用户的授权确认操作所发送的授权确认信息后,获取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

进一步的,考虑到待处理用户可能有多个不同的支付应用,如第一支付应用和第二支付应用,并且在不同的场景中待处理用户可能使用不同的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为了实现用户的全量的支付凭证处理,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还可以获取跨支付应用的支付凭证。以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与第一支付应用相关联为例进行说明,待处理用户可以操作第二支付应用导出相应的支付凭证密文,并操作第一支付应用上传该支付凭证密文,以通过第一支付应用将支付凭证密文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相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在获取到支付凭证密文时,若根据预设的解密方式对支付凭证密文解密成功,则进行后续处理。由此,在保障支付凭证可信的情况下,实现了跨支付应用的支付凭证的处理。

为了实现票据凭证的全面获取,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提供了多种票据凭证的获取方式。具体的,步骤s102中获取待处理用户的票据凭证,可以包括:

接收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发送的票据凭证;或者,从指定的第三方票据机构获取票据凭证,其中,获取的票据凭证中包括待处理用户的票据凭证;或者,接收待处理用户发送的票据凭证。

具体而言,为了便于票据凭证的获取,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预先与交易参与方打通,以获取交易参与方提供的票据凭证与支付凭证相关联的自动回票服务。无论待处理用户是否绑定了报销码,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后,都可以通过支付应用查询支付记录,并操作支付记录对应的票据凭证申请按钮,支付应用基于待处理用户对票据凭证申请按钮的操作,根据确定的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和机构信息等,向确定的交易参与方的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第一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第二终端设备根据第一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生成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并将生成票据凭证和支付凭证标识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以及向支付应用发送申请成功信息;或者,第二终端设备将生成票据凭证和支付凭证标识发送给支付应用,以使支付应用将该票据凭证和支付凭证标识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从而实现自动回票服务。当待处理用户绑定了报销码时,还可以在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基于报销码进行支付操作后,由支付服务端生成对应的支付凭证,并根据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和确定的报销码关联的机构信息等,向交易参与方的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第二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第二终端设备根据第二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生成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并将生成票据凭证和支付凭证标识发送给支付服务端,以使支付服务端将票据凭证和支付凭证标识提供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

进一步,考虑到并不是所有的交易参与方均有能力提供自动回票服务,因此,对于无法提供自动回票服务的交易参与方,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从交易参与方获取票务凭证与支付凭证不关联的直接回票服务。具体的,交易参与方可以提供票据凭证的申请码,如二维码等;待处理用户支付操作成功后,可以操作支付应用扫描该申请码并输入机构信息和支付金额等开票信息,支付应用根据该开票信息和支付应用的应用标识等信息,向交易参与方的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第三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第二终端设备根据第三票据凭证申请请求生成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根据应用标识确定关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并将票据凭证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从而实现直接回票服务。

进一步的,考虑到一些交易参与方可能没有开具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的能力,还可以向待处理用户提供纸质形式的票据凭证,如纸质发票、纸质火车票等。此时,待处理用户可以通过拍照、扫描等方式获取对应的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并操作支付应用上传该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以通过支付应用将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选地,支付应用包括票据凭证管理模块,待处理用户通过该票据凭证管理模块上传各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或者,支付应用的每个支付记录设置有对应的上传按钮,待处理用户操作该上传按钮,以上传相应的票据凭证,支付应用可以将获取到的票据凭证与确定的对应的支付凭证标识关联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

此外,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还可以与第三方票据机构打通,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可以按照预设的第三时间间隔,根据预设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向第三方票务机构的第三终端设备发送票据凭证获取请求;第三终端设备根据票据凭证获取请求中的参与方信息从其票据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生成时间在相应的第三时间间隔内的电子形式的票据凭证,并将获取到的票据凭证发送给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或者,第三方票务机构向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开放票据凭证库的访问权限;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按照预设的第三时间间隔,访问票据凭证库,并根据预设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从票据凭证库中获取关联的、生成时间在相应的第三时间间隔内的票据凭证。

为了对获取的各票据凭证进行管理,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在获取到票据凭证,或获取到票据凭证和关联的支付凭证标识时,还保存获取的票据凭证,或保存获取的票据凭证和关联的支付凭证标识。

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对于支付凭证和票务凭证的获取方式不做具体限定,还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设置其他的获取方式。

为了实现支付凭证与票务凭证的有效匹配,本说明书一个坑或多个实施例中,可以首先对获取的各凭证进行信息提取处理,得到对应的关键信息,并基于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具体的,如图3所示,步骤s102之后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3-2:

步骤s103-2,根据预设方式对获取的每个支付凭证和每个票据凭证进行信息提取处理,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

其中,第一关键信息可以包括支付凭证标识、支付金额、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如商户名称等)、支付操作的支付时间等。第二关键信息可以包括票据凭证标识、提供票据凭证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支付金额、票据凭证的生成时间、机构信息(如企业名称)等。信息提取的具体方式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本说明书中对此不作限定。此外,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操作与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操作可以同时执行,也可以连续执行,还可以不连续执行。例如,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的获取时间不同,可以在分别获取到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时,执行相应的第一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即不连续执行;还可以根据预设的第四时间间隔,同时对相应的第四时间间隔内所获取的各支付凭证和保存的各票据凭证进行相应的第一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即同时执行;还可以根据预设的第五时间间隔,依次对相应的第五时间间隔内所获取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进行相应的第一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即连续执行。本说明书中的各预设的时间间隔之间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

与步骤s103-2对应的,如图3所示,步骤s104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2和步骤s104-4,步骤s106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6-2:

步骤s104-2,根据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

步骤s104-4,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目标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

步骤s106-2,根据匹配成功的目标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票据凭证的第二关键信息,建立关联关系。

进一步的,为了便于对各关键信息进行管理,如图4所示,步骤s103-2之后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3-4:

步骤s103-4,保存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以及,若确定票据凭证存在关联的支付凭证,则确定关联的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并将确定的支付凭证标识与相应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具体的,当每获取到一个票务凭证时就进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时,确定是否同时获取到票务凭证及和支付凭证标识,若是,则确定票务凭证存在关联的支付凭证,并将该同时获取到的支付凭证标识,确定为关联的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将支付凭证标识与当前提取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当按照预设的时间间隔(如上述的第四时间间隔或第五时间间隔),对相应间隔内所获取的各票务凭证进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则在得到第二关键信息时,确定对应的票据凭证是否关联保存了支付凭证标识,若是,则确定票据凭证存在关联的支付凭证,并将关联保存的支付凭证标识,确定为关联的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将支付凭证标识与提取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需要指出的是,第一关键信息与第二关键信息可以保存在相同的数据库中,还可以保存在不同的数据库中。由于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的提取处理时间可能不同也可以不同,相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的保存操作可以同时执行也可以不同时执行。

与上述步骤s103-4对应的,如图4所示,步骤s104-2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22至步骤s104-28:

步骤s104-22,根据每个第一关键信息中的参与方信息确定对应的交易参与方是否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具体的,针对每个第一关键信息,从中获取参与方信息;根据获取的参与方信息从指定的合作方信息表中获取对应的服务标识,若获取到的服务标识表征提供自动回票服务,则确定对应的交易参与方提供自动回票服务;若获取到的服务标识表征不提供自动回票服务,则确定对应的交易参与方不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步骤s104-24,若提供自动回票服务、且根据保存的信息确定包括参与方信息的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则将处于第一状态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其中,第一状态表征已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具体的,若根据参与方信息确定交易参与方提供自动回票服务,则从包括该参与方信息的第一关键信息从中获取支付凭证标识;将获取的支付凭证标识与保存的票务凭证对应的支付凭证标识进行匹配处理,若匹配成功,则确定相应的第一关键对应的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若匹配失败,则确定相应的第一关键对应的支付凭证处于第二状态。或者,当用户绑定的报销码时,支付服务端根据报销码和支付凭证标识从交易参与方获取对应的票务凭证时,可以在获取成功后,将表征已提供自动回票回票服务的服务提供标识与对应的支付标识关联保存;相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在获取支付凭证时,还获取该服务提供标识,并将服务提供标识与提取的第一关键信息对应保存。以及,若确定第一关键信息对应保存有服务提供标识,则确定对应的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其中,第二状态表征未提供自动回票服务;由于未提供自动回票服务时,相应的票据凭证还未生成,因此对应的支付凭证不属于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

步骤s104-26,若不提供自动回票服务,则将包括参与方信息的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二目标支付凭证;

步骤s104-28,将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目标支付凭证。

可以理解的是,当获取的各支付凭证中既包括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又包括第二目标支付凭证时,将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目标支付凭证;当获取的各支付凭证中仅包括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第二目标支付凭证之一时,将包括的第一目标支付凭证或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目标支付凭证。

由于自动回票服务对应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具有天然的关联关系,因此可对目标支付凭证进行划分,并根据相应的匹配方式进行匹配处理。

具体的,当目标凭证包括第一目标支付凭证时,如图5所示,步骤s104-4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4-2至步骤s104-4-6:

步骤s104-4-2,从第一目标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中获取支付凭证标识;

步骤s104-4-4,将获取的支付凭证标识与保存的第二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标识进行匹配处理;

步骤s104-4-6,若支付凭证标识匹配成功,则确定支付凭证标识对应的第一目标支付凭证与第二关键信息对应的票据凭证匹配成功。

特别的,在报销的场景中,当待处理用户未绑定报销码时,由于第一目标支付凭证中可能存在待处理用户的因私消费的支付凭证,然而该支付凭证不在报销范围内。再者,当待处理用户绑定了报销码时,考虑到票务凭证中待处理用户所属机构的机构信息可能出现错误。基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步骤s104-4-4可以包括:

支付凭证标识匹配成功、且确定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待处理用户关联的机构信息,则确定支付凭证标识对应的第一目标支付凭证与第二关键信息对应的票据凭证匹配成功。其中,确定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待处理用户关联的机构信息,包括:当待处理用户绑定了报销码时,获取报销码关联的机构信息,确定获取的机构信息与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则确定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待处理用户关联的机构信息。当待处理用户未绑定报销码时,根据待处理用户的用户信息获取关联保存的机构信息,确定获取的机构信息与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否一致,若一致,则确定匹配成功的第二关键信息中的机构信息是待处理用户关联的机构信息。

由此,基于支付凭证标识的匹配实现了第一目标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的匹配。

进一步的,当目标凭证包括第二目标支付凭证时,如图5所示,步骤s104-4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4-4-8至步骤s104-4-16:

步骤s104-4-8,从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中获取预设的第一待匹配信息;

其中,第一待匹配信息可以包括支付金额、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等。

步骤s104-4-10,根据第一关键信息中的支付时间和第二关键信息中的票据凭证的生成时间,确定获取的票据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票据凭证;

考虑到获取的各票据凭证中,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最早生成的票据凭证与最晚生成的票据凭证之间的时间跨度可能较大,例如10天等,而通常用户在需要进行报销时,会在支付成功后的3天或5天内申请对应的票据凭证。基于此,未了提升匹配速率,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基于第一预设时长,确定待匹配的目标票据凭证,其中,第一预设时长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如5天等。具体的,步骤s104-4-10可以包括:根据支付时间和第一预设时长,确定第一时段;对第二关键信息中的生成时间和第一时段进行匹配处理,得到位于第一时段内的目标生成时间;将包括目标生成时间的第二关键信息所对应的票据凭证确定为待匹配的目标票据凭证。

步骤s104-4-12,从目标票据凭证的第二关键信息中获取预设的第二待匹配信息;

第二待匹配信息可以包括支付金额、开票方信息等,开票方信息即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如商户名称。

步骤s104-4-14,将第一待匹配信息与第二待匹配信息进行匹配处理,得到第一待匹配信息与第二待匹配信息的相似度;

其中,匹配处理的具体过程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本说明书对此不做具体限定。

步骤s104-4-16,若相似度不小于预设的相似度阈值,则确定第二目标支付凭证与目标票据凭证匹配成功。

其中,相似度阈值可以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需要自行设定和调整,例如,需要待匹配信息之间完全匹配时,可以设定相似度阈值为1,当允许存在一定误差时,可以设定相似度阈值为0.8等。

特别的,在报销场景中,当待处理用户未绑定报销码时,由于第二目标支付凭证中可能存在待处理用户的因私消费的支付凭证,且目标票据凭证中也可能存在未包括待处理用户所属机构的机构信息的票据凭证,为了提升报销准确性,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上述步骤s104-4-12可以包括:从目标票据凭证的第二关键信息中获取预设的第二待匹配信息和机构信息。与之对应的,步骤s104-4-16可以包括:若相似度大于预设相似度、且确定获取的机构信息是待处理用户关联的机构信息,则确定第二目标支付凭证与目标票据凭证匹配成功。

由此,基于预设的待匹配信息,实现了第二目标支付凭证与票务凭证的匹配。

考虑到在实际应用中,票据凭证通常是在支付凭证生成之后的一定时间里生成;因此,当前获取的支付凭证中,可能存在未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为了便于对支付凭证进行管理,以及在下一次的处理过程中,该未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再次参与匹配;以及在匹配过程中,对于已匹配成功的票务凭证,不在参与其他支付凭证的匹配,从而提升匹配效率。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方法还可以包括:

若确定匹配处理成功,则将表征处于已关联状态的状态信息,分别与匹配成功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进一步的,由于可能存在未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因此前述步骤s104-28可以包括:

将当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当前第一关键信息,将先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历史第一关键信息;确定历史第一关键信息中是否存在处于未关联状态的目标关键信息;若是,则将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将第三目标支付凭证、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目标支付凭证;若否,则将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目标支付凭证。

考虑到待处理用户所属机构可能因为制度改变,使得一些因公消费的票务凭证无法参与报销;以及当待处理用户未绑定报销码时,可能存在因私消费的支付凭证。而这样的历史的支付凭证在处于未关联状态时,如多次参与匹配处理则会降低匹配效率。基于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上述将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可以包括:

根据当前时间和第二预设时长,确定第二时段;将目标关键信息中的支付时间与第二时段进行匹配处理,得到位于第二时段内的目标支付时间;将包括目标支付时间的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

进一步的,当目标凭证包括第三目标支付凭证时,上述步骤s104-4还包括: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第三目标支付凭证的历史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其中,对历史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的过程,与前述对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的过程相同,可参见前述相关描述,重复之出这里不再赘述。

由于票据凭证的生成时间可能晚于支付凭证的获取时间,因此通过对处于未匹配成功状态的支付凭证进行多次匹配处理,极大的确保了获取的各票务凭证的匹配成功率。

进一步的,为了确保建立的关联关系的准确性,以及使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能够便捷的进行报销等处理。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步骤s106之后还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8至步骤s112:

步骤s108,若接收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发送的查询请求,则将关联关系发送给支付应用,以使支付应用展示关联关系;

步骤s110,若接收到支付应用基于待处理用户的确认操作所发送的确认信息,则确定待处理用户所属的机构;

步骤s112,将匹配成功的目标支付凭证、匹配成功的票据凭证和关联关系发送给确定的机构,以使机构根据接收到的目标支付凭证、票据凭证和关联关系进行相关处理。

例如,机构根据接收到的目标支付凭证、票据凭证和关联关系进行报销处理。需要指出是的,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不限于应用于报销场景,还可以应用于其他的需要对票据凭证的可信度进行佐证的票据处理场景中。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中,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对应上述描述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图7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的模块组成示意图,如图7所示,该装置包括:

获取模块201,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

确定模块202,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

匹配模块203,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

关联模块204,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提取模块;

所述提取模块,根据预设方式对获取的每个所述支付凭证和每个所述票据凭证进行信息提取处理,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

所述确定模块,根据所述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

所述匹配模块,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

可选地,所述装置还包括:保存模块;

所述保存模块,保存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以及若确定所述票据凭证存在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则确定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将所述支付凭证标识与相应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所述确定模块,根据每个所述第一关键信息中的所述参与方信息确定所述交易参与方是否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若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且根据保存的信息确定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所述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则将处于所述第一状态的所述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其中,所述第一状态表征已基于所述支付凭证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

若不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则将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二目标支付凭证;

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可选地,所述确定模块,将当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当前第一关键信息,将先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历史第一关键信息;

确定所述历史第一关键信息中是否存在处于未关联状态的目标关键信息;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将所述第三目标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若否,则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凭证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电子凭证的处理装置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进一步地,对应上述描述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该设备用于执行上述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图8为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8所示,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可因配置或性能不同而产生比较大的差异,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处理器301和存储器302,存储器302中可以存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储应用程序或数据。其中,存储器302可以是短暂存储或持久存储。存储在存储器302的应用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图示未示出),每个模块可以包括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更进一步地,处理器301可以设置为与存储器302通信,在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上执行存储器302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还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电源303,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304,一个或一个以上输入输出接口305,一个或一个以上键盘306等。

在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包括有存储器,以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程序,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存储于存储器中,且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且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对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中的一系列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且经配置以由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处理器执行该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程序包含用于进行以下计算机可执行指令:

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

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

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之后,还包括:

根据预设方式所述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信息提取处理,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

所述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

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包括:所述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和所述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

所述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之后,还包括:

保存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以及若确定所述票据凭证存在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则确定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将所述支付凭证标识与相应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包括:

根据每个所述第一关键信息中的所述参与方信息确定所述交易参与方是否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若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且根据保存的信息确定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所述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则将处于所述第一状态的所述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其中,所述第一状态表征已基于所述支付凭证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

若不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则将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二目标支付凭证;

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可选地,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执行时,所述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包括:

将当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当前第一关键信息,将先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历史第一关键信息;

确定所述历史第一关键信息中是否存在处于未关联状态的目标关键信息;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将所述第三目标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若否,则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凭证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电子凭证的处理设备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进一步地,对应上述描述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基于相同的技术构思,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存储介质,用于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一个具体的实施例中,该存储介质可以为u盘、光盘、硬盘等,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能实现以下流程:

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所述支付凭证是所述待处理用户通过支付应用进行支付操作所生成的可信凭证;

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

对匹配成功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所述关联关系对应的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用于证明关联的所述票据凭证可信。

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获取待处理用户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之后,还包括:

根据预设方式所述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信息提取处理,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

所述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和所述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包括:

根据所述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根据预设的匹配规则对所述目标支付凭证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进行匹配处理。

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包括:所述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和所述支付操作对应的交易参与方的参与方信息;

所述得到对应的第一关键信息和第二关键信息之后,还包括:

保存所述第一关键信息和所述第二关键信息;以及若确定所述票据凭证存在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则确定关联的所述支付凭证的支付凭证标识,将所述支付凭证标识与相应的第二关键信息对应保存;

所述根据所述第一关键信息确定所述支付凭证中待匹配的目标支付凭证,包括:

根据每个所述第一关键信息中的所述参与方信息确定所述交易参与方是否提供自动回票服务;

若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且根据保存的信息确定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所述支付凭证处于第一状态,则将处于所述第一状态的所述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其中,所述第一状态表征已基于所述支付凭证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

若不提供所述自动回票服务,则将包括所述参与方信息的所述第一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二目标支付凭证;

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可选地,该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所述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包括:

将当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当前第一关键信息,将先前获取的各支付凭证的第一关键信息确定为历史第一关键信息;

确定所述历史第一关键信息中是否存在处于未关联状态的目标关键信息;

若是,则将所述目标关键信息所对应的支付凭证确定为第三目标支付凭证,将所述第三目标支付凭证、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若否,则将所述第一目标支付凭证和/或所述第二目标支付凭证,确定为所述目标支付凭证。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提供的存储介质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在被处理器执行时,通过将基于支付应用进行支付处理所生成的支付凭证与票据凭证进行匹配处理,并对匹配成功的支付凭证和票据凭证建立关联关系,而由于支付凭证是用户无法篡改的,具有可信性,因此能够通过该关联关系对应的支付凭证来证明关联的票据凭证可信,实现了票据凭证真实性的佐证。对于报销场景而言,不仅能够为相关的审核人员提供可信的核查依据,减轻审核人员对于票据凭证验真的工作量,提升报销效率;而且避免了因存在虚假的票据凭证而给企业以及相关人员造成的不良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中关于存储介质的实施例与本说明书中关于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例基于同一发明构思,因此该实施例的具体实施可以参见前述对应的电子凭证的处理方法的实施,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logic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booleanexpressionlanguage)、ahdl(altera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universityprogramminglanguage)、hdcal、jhdl(java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integratedcircuithardwaredescription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625d、atmelat91sam、microchip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labs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说明书实施例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说明书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本说明书是参照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示例。

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本说明书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任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说明书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任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以上所述仅为本文件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文件。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文件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文件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文件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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