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6919685发布日期:2021-10-09 16:30阅读:78来源:国知局
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互联网交易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互联网交易指发生在信息网络中企业之间(business to business,简称b2b)、企业和消费者之间(business to consumer,简称b2c)以及个人与个人之间(consumerto consumer,简称c2c)通过网络通信手段缔结交易。所谓的网络交易,其实就是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它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过程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最先进信息技术的买卖方式,是“现代信息技术”和“商务”的集合,实质上形成了一个虚拟的市场交换场所。
3.随着电子商务不断深入市场,各大电商平台不断推出自己的交易体系,如饿了么、美团等平台会收取大量佣金,入驻商家要进行引流推广需要付各种费用;消费者在平台消费后,消费没有产生附加值;其中,平台的推广者以合同工为主,商家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专属的问题解决者;同时商家结账周期不是实时结账,并且商家只能获得本店经营的收入,没有平台其他收入来源,该类型的平台对消费者、商家及推广者还不够友好,以利己利平台为主,没有利他思维,没有对消费者、商家及推广者,产生利他性。


技术实现要素:

4.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方法、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其应用时,可以更好地让利于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更高效地完成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利益结算,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商家的入驻积极性以及推广者的推广积极性,增加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使用粘性。
5.第一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包括交易服务平台、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推广者模块和结算模块,所述交易服务平台分别与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推广者模块和结算模块建立信息对接,其中:
6.商家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商家,并创建对应的商家账户;
7.消费者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消费者,并创建对应的消费者账户;
8.推广者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推广者,并创建对应的推广者账户;
9.交易服务平台,用于获取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并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同时,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并将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和商家账户,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以及交易收款、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
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发送至结算模块;
10.结算模块,用于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
11.基于上述发明内容,通过消费者模块、商家模块和推广者模块可以分别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已入驻的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可以进行线上交易,已入驻的推广者可以进行商家的入驻推广;入驻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交易产生的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被交易服务平台获取,交易服务平台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并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同时,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并将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和商家账户,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以及交易收款、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发送至结算模块;结算模块再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通过该系统可以更好地让利于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更高效地完成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利益结算,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商家的入驻积极性以及推广者的推广积极性,增加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使用粘性。
12.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积分可用于在商家模块内各已入驻的指定区域商家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物品兑换,所述商家模块包括积分管理子模块,所述积分管理子模块用于在消费者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物品兑换后确定需要扣除的积分额,并将需要扣除的积分额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由交易服务平台从消费者模块内对应消费者账户中扣除积分额对应的积分。
13.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会员管理子模块,所述会员管理子模块用于从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并判定所述消费者账户是否为会员账户,将判定结果推送至对应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
14.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应用管理子模块,所述应用管理子模块对接商家模块内各商家账户,各入驻商家可通过应用管理子模块编辑优惠媒介,并将编辑好的优惠媒介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由交易服务平台发送至消费者模块内各消费者账户,所述优惠媒介包括优惠券或者优惠活动链接。
15.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客源分析子模块,所述客源分析子模块用于从交易服务平台获取交易订单,并根据交易订单进行消费者的客源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推送至对应的商家账户。
16.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外卖模块,所述外卖模块分别与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和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对接,所述外卖模块用于消费者模块内入驻消费者与商家模块内入驻商家之间的外卖商品交易,外卖模块内交易产生的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
17.第二方面,一种互联网交易方法,包括:
18.获取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
19.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
20.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
21.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
22.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
23.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包括:
24.接收推广者模块内推广者账户发送的商家推广信息,以及商家模块内商家账户发送的入驻完成信息;
25.根据入驻完成信息核验商家推广信息,核验通过则建立推广者账户与商家账户的推广关系;
26.根据推广关系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
27.第三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
28.存储器,用于存储指令;
29.处理器,用于读取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指令,并根据指令执行上述第二方面中任意一种所述的方法。
30.第四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指令,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上述第二方面中任意一种所述的方法。
31.第五方面,本发明提供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所述计算机执行上述第二方面中任意一种所述的方法。
32.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33.1、通过对入驻平台的商家按协议入驻,商家的协议部分也获得等额积分,实际运用中,通过折扣方式,实现了平台的日常运营,与现有的入驻费加抽佣的平台模式,大大的减少了入驻商家的运营成本。
34.2、消费者在平台的消费,将获得等额积分,积分可用于平台线上或线下兑换自己所需的任何产品,这样一来,该方式就提高消费者的消费黏性,同时减轻了消费者的负担达到消费即是免费的效果。
35.3、消费者在其他商家所产生的消费流水,将给予第一次消费绑定的商家一定比例的流水分红,如此一来,实现商家利润增加,帮助商家轻松经营,增加收入来源,流量变现。
36.4、采用的推广者模块,将推广者与商家绑定,推广者也享受到所推广商家的流水分红。
37.5、最后通过结算系统,实现消费者、商家与推广者的资金结算。
38.6、打破传统商家彼此竞争,互相敌对的关系,让商家之间的客源实现共享,实现店店相帮、店店分红、店店相连的共赢局面。
附图说明
3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40.图1为本发明的系统架构示意图;
41.图2为本发明的系统交易过程示意图;
42.图3为本发明的计算机设备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3.下面结合附图及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阐述。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例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但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定。本文公开的特定结构和功能细节仅用于描述本发明的示例实施例。然而,可用很多备选的形式来体现本发明,并且不应当理解为本发明限制在本文阐述的实施例中。
44.应当理解,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尽管本文可以使用术语第一、第二等等来描述各种单元,这些单元不应当受到这些术语的限制。这些术语仅用于区分一个单元和另一个单元。例如可以将第一单元称作第二单元,并且类似地可以将第二单元称作第一单元,同时不脱离本发明的示例实施例的范围。
45.在下面的描述中提供了特定的细节,以便于对示例实施例的完全理解。然而,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在没有这些特定细节的情况下实现示例实施例。例如可以在框图中示出系统,以避免用不必要的细节来使得示例不清楚。在其他实施例中,可以不以非必要的细节来示出众所周知的过程、结构和技术,以避免使得示例实施例不清楚。
46.实施例1:
47.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互联网交易系统,如图1至图2所示,包括交易服务平台、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推广者模块和结算模块,所述交易服务平台分别与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推广者模块和结算模块建立信息对接,其中:
48.商家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商家,并创建对应的商家账户;
49.消费者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消费者,并创建对应的消费者账户;
50.推广者模块,用于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推广者,并创建对应的推广者账户;
51.交易服务平台,用于获取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并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同时,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并将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和商家账户,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以及交易收款、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发送至结算模块;
52.结算模块,用于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
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
53.具体实施时,通过消费者模块、商家模块和推广者模块可以分别按照设定入驻协议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已入驻的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可以进行线上交易,已入驻的推广者可以进行商家的入驻推广。商家按协议入驻后,交易服务平台能够将消费者模块内的客源免费推给入驻商家;所述推广者模块用于入驻推广者推广商家,推广者以应用程序的方式将二维码、web、pc、app以及小程序推广给商家;其中,推广者推广的商家入驻完成后,推广者即可永久获得该该入驻商家的流水分润;推广者将成为所推广商家的终身服务者。交易服务平可以将消费者模块的消费者引流至商家模块内的各商家,并处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交易数据。
54.入驻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交易产生的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被交易服务平台获取,交易服务平台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并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同时,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并将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和商家账户,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以及交易收款、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发送至结算模块;结算模块再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
55.所述积分可用于在商家模块内各已入驻商家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物品兑换,包括原来产生积分时消费绑定过的商家(商家a)以及其他线上商家(商家b、c、d等)和线下商超,所述商家模块包括积分管理子模块,所述积分管理子模块用于在消费者进行线上或者线下的物品兑换后确定需要扣除的积分额,并将需要扣除的积分额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由交易服务平台从消费者模块内对应消费者账户中扣除积分额对应的积分。
56.消费者在其他商家所产生的消费流水,也可从中返一定比例的流水分红至消费绑定的商家,如此一来,实现商家利润增加,可帮助商家轻松经营,增加收入来源,流量变现。采用的推广者模块,将推广者与商家绑定,推广者也享受到所推广商家的流水分红。最后通过结算模块,实现消费者、商家与推广者的利益结算。通过该系统可以更好地让利于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更高效地完成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利益结算,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积极性、商家的入驻积极性以及推广者的推广积极性,增加入驻消费者、商家和推广者的使用粘性。
57.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会员管理子模块,所述会员管理子模块用于从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并判定所述消费者账户是否为会员账户,将判定结果推送至对应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具体实施时,通过该会员管理子模块,可以将商家绑定的消费者进行管理,一方面通过绑定消费者在平台其他商家的消费,进行相应的流水分润;另一方面,通过该子模块方便区分重要客户和次要客户。
58.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应用管理子模块,所述应用管理子模块
对接商家模块内各商家账户,各入驻商家可通过应用管理子模块编辑优惠媒介,并将编辑好的优惠媒介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由交易服务平台发送至消费者模块内各消费者账户,所述优惠媒介包括优惠券或者优惠活动链接。
59.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系统还包括外卖模块,所述外卖模块分别与商家模块、消费者模块和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对接,所述外卖模块用于消费者模块内入驻消费者与商家模块内入驻商家之间的外卖商品交易,外卖模块内交易产生的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发送至交易服务平台。
60.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商家模块包括客源分析子模块,所述客源分析子模块用于从交易服务平台获取交易订单,并根据交易订单进行消费者的客源分析,并将分析结果推送至对应的商家账户。具体实施时,可通过客源分析子模块,实现对消费者的精准定位,比如说,三公里内,小区客户的消费情况;包括点餐数、回购周期,消费金额等,3公里以上5公里以内;5公里以上,10公里以内,城区客户等;通过对不同客户群体的分析,实现针对性服务,例如小区客户,回购率高,多推出生活宜家类商品;5公里以上的客户,城区客户多推出尝鲜商品,以更好地服务客户。
61.实施例2:
62.本实施例提供一种互联网交易方法,包括:
63.s101.获取交易订单和交易收款;
64.s102.根据交易订单将消费者模块内相应的消费者账户与商家模块内对应的商家账户进行消费绑定;
65.s103.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
66.s104.根据交易订单计算获得积分返点额度、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和营业流水分润额度;
67.s105.根据积分返点额度生成相应额度的积分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消费者账户,根据结算分润应收货款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结算分润应收货款发送至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根据营业流水分润额度从交易收款中抽取相应额度的营业流水分润发送至分润绑定后的推广者账户。
68.在一个可能的设计中,所述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包括:
69.s301.接收推广者模块内推广者账户发送的商家推广信息,以及商家模块内商家账户发送的入驻完成信息;
70.s302.根据入驻完成信息核验商家推广信息,核验通过则建立推广者账户与商家账户的推广关系;
71.s303.根据推广关系将消费绑定后的商家账户与推广者模块内对应的推广者账户进行分润绑定。
72.实施例3:
73.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设备,如图3所示,在硬件层面,该计算机设备包括:
74.存储器,用于存储指令;
75.处理器,用于读取所述存储器中存储的指令,并根据指令执行实施例2中所述的互
联网交易方法。
76.可选地,该计算机设备包括还包括内部总线和通讯接口。处理器、存储器和通讯接口可以通过内部总线相互连接,该内部总线可以是isa(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工业标准体系结构)总线、pci(peripheral component interconnect,外设部件互连标准)总线或eisa(extended industry standard architecture,扩展工业标准结构)总线等。所述总线可以分为地址总线、数据总线、控制总线等。
77.所述存储器可以但不限于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只读存储器(read only memory,rom)、闪存(flash memory)、先进先出存储器(first input first output,fifo)和/或先进后出存储器(first in last out,filo)等。所述处理器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
78.实施例4:
79.本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指令,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所述计算机执行实施例2中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中,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是指存储数据的载体,可以但不限于包括软盘、光盘、硬盘、闪存、优盘和/或记忆棒(memory stick)等,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
80.实施例5:
81.本实施例提供一种包含指令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所述指令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所述计算机执行实施例2中所述的互联网交易方法。其中,所述计算机可以是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计算机网络、或者其他可编程装置。所述计算机还可以是通用处理器,包括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网络处理器(network processor,np)等;还可以是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可以实现或者执行实施例2中的方法、步骤及逻辑框图。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结合本技术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所公开的方法的步骤可以直接体现为硬件译码处理器执行完成,或者用译码处理器中的硬件及软件模块组合执行完成。软件模块可以位于随机存储器,闪存、只读存储器,可编程只读存储器或者电可擦写可编程存储器、寄存器等本领域成熟的存储介质中。该存储介质位于存储器,处理器读取存储器中的信息,结合其硬件完成上述方法的步骤。
82.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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