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作业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26953150发布日期:2021-10-16 02:32阅读:107来源:国知局
线上作业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人工智能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线上作业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2.目前,线上小微融资业务已实现贷款申请等审核较简单环节的线上化,但对于审核较复杂的环节,仍在线下开展工作。
3.线下流程成本较高、耗时较长,在实际应用中已逐步显现局限性,不能充分适应线上小微融资业务高速发展的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传统服务模式效率较低,不能充分覆盖长尾客户需求,线下流程的业务办理效率难以适应小微融资“额度小、笔数多”的特点;二是业务人员追求单笔业务收益,造成服务资源分配不均,为提高工作收益,业务人员会优先为融资金额较大的客户办理业务,导致服务资源向大额客户倾斜,导致小额客户的体验感较差。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本发明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方法、装置及系统,以解决上述提及的至少一个问题。
5.根据本发明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6.接收客户线上作业请求;
7.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所述线上作业流程包括:视频面审;
8.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9.响应于人脸识别操作成功,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10.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
11.根据本发明的第二方面,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装置,所述装置包括:
12.作业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客户线上作业请求;
13.作业流程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所述线上作业流程包括:视频面审;
14.人脸图像获取单元,用于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
15.人脸识别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16.音视频数据获取单元,用于响应于人脸识别操作成功,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
17.反欺诈分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18.作业流程执行单元,用于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
19.根据本发明的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上述的线上作业处理装置和客户终端。
20.根据本发明的第四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21.根据本发明的第五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22.由上述技术方案可知,通过根据接收的客户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在人脸识别操作成功时,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随后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本技术方案应用人脸识别、反欺诈分析等技术,实现了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了作业审核流程办理效率。
附图说明
23.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4.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线上作业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25.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面审视频流程图;
26.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线上作业处理系统的结构框图;
27.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的结构框图;
28.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设备600的系统构成的示意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30.基于部分融资业务的线下审核流程存在办理效率低的问题,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方案,该方案应用人脸识别、反欺诈分析等技术,实现了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了审核流程办理效率。以下结合附图来详细描述本发明实施例。
31.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线上作业处理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所示,该方法包括:
32.步骤101,接收客户线上作业请求,可以通过手机银行作为客户端发送线上作业请求。
33.步骤102,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所述线上作业流程包括:视频面审。
34.步骤103,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35.具体地,可以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和预存的人脸基准信息对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36.这里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可以采用现有的相关技术,能够实现对人脸识别即可,
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37.步骤104,响应于人脸识别操作成功,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38.具体地,可以先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对所述音视频数据中的客户人脸图像进行微表情分析操作;之后,根据微表情分析结果进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39.步骤105,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
40.这里的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可以采用现有的相关技术,能够实现对人脸进行微表情分析即可,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41.通过根据接收的客户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在人脸识别操作成功时,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随后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应用人脸识别、反欺诈分析等技术,实现了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了作业审核流程办理效率。
42.在一个实施例中,还可以根据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用于标识线上作业流程的事件编号,该事件编号可以与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一起存储,用于标识该作业。
43.优选地,为了进一步避免欺诈风险,可以基于声纹识别技术和预先设置的客户声纹库对所述音视频数据中的音频数据进行声纹识别操作。这里的声纹识别技术可以采用现有的相关技术,能够实现对音频数据进行声纹识别即可,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44.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音视频数据还包括:问答信息,可以根据语音识别技术对所述问答信息进行语音识别操作,之后基于预先设置的话术数据对语音识别结果进行分析操作。如此,可以高效地对客户问答信息进行分析,可以进一步避免欺诈风险。
45.对于有面审位置需求的作业流程,在触发视频面审流程之后,可以对视频终端进行定位操作,并根据定位操作结果确定该客户当前位置。
46.在实际操作中,线上作业流程还需要客户资料,此时,可以接收来自客户终端提交的资料,结合这些资料、上述的人脸识别结果、反欺诈分析结果、声纹识别结果、语音识别结果等,综合对该客户的线上作业流程进行审核,当审核通过后,该线上作业流程完成。
47.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以下以线上小微融资业务为例,详细描述本发明实施例。
48.在该实例中,以实现线上小微融资业务全流程非接触办理为目标,一是实现视频“下户”,以手机银行作为客户端,实现业务人员与借款人(即,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线上小微融资业务核实确认效率;二是运用新技术,辅助业务人员风险判断。在“非接触”服务模式过程中,应用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微表情判断等新技术,辅助业务人员确定客户身份,解读深层信息,实现人工判断与ai(artificial intelligence,人工智能)判断的融合。由此,实现法人信贷业务“非接触”模式办理,提高办理效率。
49.具体而言,包含以下步骤流程:实现客户(例如,实际企业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通过手机银行操作完成远程核实全流程,在进入远程审验流程后,客户收到提醒,并于手机银行查看到预授信额度,完成补充信息、征信授权、视频面审等操作,最终由远程审核人(即,工作人员)在后台完成资料信息的核实,并提交核实意见后实现流程的失效/生效,对于在这个流程中生效的客户可以加入白名单,该白名单即为符合流程各项规定的客户名单。
50.该流程具体可以包括两大部分:(1)确认信息,(2)补充信息资料和视频面谈,以下
分别详细描述这两部分。
51.(一)确认信息
52.对于待调查状态的法人白名单,在白名单转入远程审验后当天批量发送短信,提醒客户(即,法定代表人或已认证股东)该企业已获得银行初步预授信,可提交资料申请银行贷款,客户按提示点击“视频面谈”菜单,菜单以进度条形式展示远程审验模式办理流程,对于100%持股股东,默认为企业实际控制人,展示进度条为“企业认证

填写基本信息

上传资料

视频面谈

额度审核”,其中企业认证步骤默认为已完成。
53.(二)补充信息资料和视频面谈
54.客户在手机银行视频面谈菜单中进行补充信息资料、完成视频核实。已开通银行个人手机银行是前置条件,同时在与代办人非同一人的情况下视频面谈菜单在进度条展示中可以做区别处理,非同一人的实控人看到的进度条,由代办人完成的区别颜色处理。以下分别描述补充信息及资料部分和视频面谈及核实处理部分。
55.1.补充信息及资料
56.对于待审核状态的法人白名单,在白名单转入远程审验后当天批量发送短信,提醒客户所属企业已获得银行初步预授信,可提交资料申请银行贷款,客户(如法定代表人)按提示点击“视频面谈”菜单,菜单以进度条形式展示远程审验模式办理流程,并提供“立即申请”按钮。
57.资料填写完成后,可勾选基础信息查询使用授权书,可以通过短信验签+手写电子签名完成验签。对于生成的申请指令,若预定时间(例如,7天)内未走到终态,则指令作废,并对客户发送作废提醒短信。
58.根据补充信息页所填写信息,上传资料页展示对应所需上传资料。对客展示可上传资料清单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结婚证、企业纳税申报表(如有)、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如有)等。
59.点击提交按钮后,弹窗提醒客户确认提交信息及资料,提醒内容可以为“请确保资料真实有效,一经提交不可修改”。点击取消则可继续操作上传或修改已上传资料。
60.点击提交后,会根据资料调取客户的征信结果,并进行系统校验。若校验未通过,则进入温馨提示页,提示内容可以为“非常抱歉,根据银行信贷政策,该企业预授信额度未能通过银行审核,敬请见谅”。若征信通过校验,则成功完成客户信息与资料提交,客户所填信息及上传资料在远程核实业务台账中同步更新。
61.2.视频面谈及核实处理
62.上传资料完成后,进入视频面谈发起页。客户终端的手机银行页面可以提示“根据银行要求,须由银行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视频面谈,可面谈时间在今日的xx:xx

xx:xx至xx(签署征信授权第7天)的xx:xx

xx:xx,且须在企业xxx公司经营场所完成,如您已准备好进行面谈,请点击马上面谈;如否,可点击以后再说。”其中,可视频面谈时间可以由远程审验后台关于服务时间参数的设置来完成控制,在客户点击马上面谈后,可以根据当前“就绪”的远程核实人队列进行分配。对于非系统设置的服务时间点击“马上面谈”的客户,手机银行页面弹窗会提示“根据银行要求,须由银行工作人员对您进行视频面谈,可面谈时间在每日的xx:xx

xx:xx之间,且须在企业xxx公司经营场所完成。当前非服务时间,请您于xx:xx

xx:xx之间发起面谈”。参见图2所示的流程,若当前为工作时间,可以继续查询能否获取客
户定位,如未能获取定位,则提醒客户开通位置访问权限“请打开手机银行定位服务”,获取客户地理位置后进入人脸识别提醒页,话术提示“本人同意授权银行采集、使用、保存本人脸部图像信息用于本人贷款线上视频调查的身份验证及存证”,客户确认后进入人脸识别页,人脸识别通过后遮罩弹窗提示:“人脸识别认证通过”,通过后进入远程视频通话提示页,客户点击“准备好了,开始连线”,该页面背景为客户本人视频,若客户点击取消则返回提示页,若客户点击继续则将客户按照排队及远程核实人就绪时长分配至远程核实人终端。
63.在实际操作中,在客户点击马上视频后,系统会进行分配,根据远程核实人(即,工作人员)的忙闲程度进行分配。
64.对于远程核实端,包括有业务处理菜单,菜单下有本人待处理、本人已处理两个子菜单,工作人员点击本人待处理,输入查询项,可查看系统分配给本人的未完成核实的待远程核实白名单(含个人白名单和法人白名单),其中业务种类为必输查询项点击对应白名单后,展开白名单台账信息,包含“白名单基本信息”、“影像资料”、“视频”三个tab(表)页。其中视频tab页有创建视频,接入视频,取消预约三个按钮。
65.在工作人员勾选对应的白名单后,如点击视频tab页中的接入视频,则直接弹窗进入视频画面并向对方(即,客户)呼起视频。对方接入后,双方视频对话,工作人员按照问题提问对方,在此过程中,工作人员如点击“结束”则挂断视频。挂断后可点击连接视频二次选择预约的被核实人员进行视频通话。视频弹窗窗口可关闭、还原、最大化。同时,在客户主动呼起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可通过工作台的提醒,点击直接跳转进入视频弹窗界面。
66.在工作人员终端,视频界面分为视频镜头区、客户基本信息区、生物识别结果区和业务问答区,其中:
67.视频镜头区展示接入的客户镜头,可放大或缩小。视频全程自动录制,提问过程中,可点击静音防止工作杂音录入,结束提问后,工作人员可点击结束,则视频界面关闭,完成视频录制,录制完成后同步保存视频内容,并生成对应的视频记录,本笔业务完成视频核实后可查看对应视频记录。
68.客户基本信息区展示客户信息,内容及字段为被核实人的:姓名、职务、证件号码、手机号、是否已婚、配偶姓名(如已婚)、企业名称、所属行业、推荐额度、经营地址等。
69.生物识别结果区展示人脸识别结果、声纹识别结果、微表情识别结果、地址定位结果。
70.业务问答区主要根据模型种类、所属行业、是否已婚设置的话术库展示提问问题,并记录对应回答结果,并标记回答是否异常。
71.在结束视频面审后,工作人员点击关闭视频弹窗,即回到待处理页面,页面新增“视频记录”tab页,点击可查看视频记录。对应视频记录里可查看被核实人身份,视频记录按照问题提问时间划分为多段,可查看视频可核实过程中每个问题的相应记录。记录要素包含全视频部分:视频开始时间、时长、核实人、被核实人、回答异常记录次数、人脸识别结果、声纹识别结果、微表情防欺诈评估结果。以及针对单个问题记录的分段记录结果:问题开始时间、时长、回答异常与否、微表情防欺诈评估结果等。
72.工作人员完成视频核实后,可补充白名单基本信息字段,查看影像资料并提交处理意见。
73.工作人员可在审查资料、查看视频面审记录内容后,补充修改白名单基本信息,修改完成后,可点击保存。工作人员完成白名单信息补充、资料核实以及个人风险判断后,提交核实意见。如点击否决,则白名单更新为“已失效”状态。如点击退回补充资料,则客户可重新修改已提交资料,若在点击退回补充资料前,勾选对应的待上传影像清单并提交客户补充,则客户除了可重新修改已提交资料外,可同时补充新要求的影像资料。如点击发送复核,则白名单更新为“待核实复核”状态,可由核实复核菜单工作人员,在待处理业务中,勾选对应白名单,审核信息、资料、视频后提交对应意见。复核同意后白名单生效,复核否决则白名单失效,可以退回到线下核实。
74.这里的白名单列表对应展示字段可以包括:客户编码、客户名称、客户所属机构、业务种类、模型种类、白名单状态、核实人员姓名、待核实天数、复核人员姓名、待复核天数。
75.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可通过设置全量话术库维护菜单来维护全量话术,主要包括:对话术的新增、删除、修改、调整分类等。
76.在面审结束后,生成并保存视频记录,其中包括声纹识别结果、微表情识别结果等。
77.对完成视频面审并提交核实意见为同意的法人白名单,进行系统校验并生效,客户可自主完成提还款操作。
78.在视频面审过程中,可以通过视频交互服务发起现场照获取和人脸识别操作。视频交互服务可以通过数字媒体服务平台构件截取客户视频流的现场照,之后调用相应的应用服务进行身份识别。
79.在一个实施例中,可以组合现有的不同性能的认证服务完成身份识别,例如:
80.(1)按照调用客户信息服务获取可信人脸特征、公民联网核查的顺序获取基准照;
81.(2)调用生物特征识别的人脸识别服务进行识别;
82.(3)对于无法获取基准照的情况(例如,非工作时段的视频面审),客户协同调用网络可信身份认证服务提供的认证服务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
83.另外,在视频交互服务中可以嵌入调查分析功能。例如,工作人员参考调查事项发起提问,并对客户回答进行评价,结合客户微表情分析情况,进行欺诈风险分析,最终将分析结果展示给工作人员。具体流程包括:
84.1.1业务发起时,工作人员通过手机银行/短信等渠道向客户发起线上业务办理邀请,此时由系统生成该笔交易唯一事件编号,并传至手机银行;
85.1.2客户通过手机银行发起视频授信呼叫;
86.1.3音视频系统接收到视频通信连接请求时,通过音视频server(服务器)为客户及工作人员建立与步骤1.1生成的唯一事件编号对应的通信连接;
87.1.4音视频系统建立通信连接后将唯一事件编号+客户视频文件存储至对象存储服务中。
88.2工作人员触发向反欺诈服务申请进行反欺诈分析时,系统同步将唯一事件编号上送至反欺诈服务;
89.3.1反欺诈服务通过唯一事件编号向音视频系统获取视频文件存储路径;
90.3.2反欺诈服务联机将唯一事件编号+对象存储服务视频文件存储路径上送至生物识别系统获取微表情分析结果矩阵;
91.4工作人员异步获取反欺诈分析结果。
92.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通过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识别人脸、对人脸图像进行微表情分析操作等,可以参见现有的相关技术,本发明对此不作限制。
9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非接触”服务模式有助于小微融资业务快速高质量发展,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能促使服务资源向小微客户流动,提升小微融资业务服务质量;二是能提升小微融资业务办理效率、拓展服务小微客户的范围,更好满足小微客户“短、频、急”的融资需求。
94.基于相似的发明构思,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线上作业处理系统,如图3所示,该系统包括: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和客户终端2,其中,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优选地可用于实现上述线上作业处理方法的流程,通过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和客户终端2,可以实现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可以提高业务审核流程办理效率。
95.图4是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的结构框图,如图4所示,该线上作业处理装置1包括:作业请求接收单元11、作业流程生成单元12、人脸图像获取单元13、人脸识别单元14、音视频数据获取单元15、反欺诈分析单元16和作业流程执行单元17,其中:
96.作业请求接收单元11,用于接收客户线上作业请求。
97.作业流程生成单元12,用于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所述线上作业流程包括:视频面审。
98.人脸图像获取单元13,用于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
99.人脸识别单元14,用于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100.具体地,人脸识别单元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和预存的人脸基准信息对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101.音视频数据获取单元15,用于响应于人脸识别操作成功,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
102.反欺诈分析单元16,用于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103.具体地,该反欺诈分析单元16包括:微表情分析模块和反欺诈分析模块,其中:
104.微表情分析模块,用于基于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对所述音视频数据中的客户人脸图像进行微表情分析操作;
105.反欺诈分析模块,用于根据微表情分析结果进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106.作业流程执行单元17,用于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
107.通过作业流程生成单元12根据作业请求接收单元11接收的客户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人脸图像获取单元13获取客户人脸图像,人脸识别单元14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在人脸识别操作成功时,音视频数据获取单元15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反欺诈分析单元16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随后作业流程执行单元17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应用人脸识别、反欺诈分析等技术,实现了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了作业审核流程办理效率。
108.在实际操作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事件编号生成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用于标识所述线上作业流程的事件编号。
109.优选地,上述装置1还包括:声纹识别单元,用于基于声纹识别技术和预先设置的
客户声纹库对所述音视频数据中的音频数据进行声纹识别操作。
110.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音视频数据还包括:问答信息,相应的,所述装置1还包括:语音识别单元和语音分析单元,其中:
111.语音识别单元,用于根据语音识别技术对所述问答信息进行语音识别操作;
112.语音分析单元,用于基于预先设置的话术数据对语音识别结果进行分析操作。
113.通过语音识别单元和语音分析单元,可以提高对作业审核的准确性和高效率,可以减少欺诈风险。
114.在一个实施例中,上述装置1还包括:定位单元和客户当前位置确定单元,其中:
115.定位单元,用于对客户终端进行定位操作;
116.客户当前位置确定单元,用于根据定位操作结果确定该客户当前位置。
117.上述各单元、各模块的具体执行过程,可以参见上述方法实施例中的描述,此处不再赘述。
118.在实际操作中,上述各单元、各模块可以组合设置、也可以单一设置,本发明不限于此。
119.本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该电子设备可以是台式计算机、平板电脑及移动终端等,本实施例不限于此。在本实施例中,该电子设备可以参照上述方法实施例进行实施及线上作业处理装置/系统的实施例进行实施,其内容被合并于此,重复之处不再赘述。
120.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设备600的系统构成的示意框图。如图5所示,该电子设备600可以包括中央处理器100和存储器140;存储器140耦合到中央处理器100。值得注意的是,该图是示例性的;还可以使用其他类型的结构,来补充或代替该结构,以实现电信功能或其他功能。
121.一实施例中,线上作业处理功能可以被集成到中央处理器100中。其中,中央处理器100可以被配置为进行如下控制:
122.接收客户线上作业请求;
123.根据所述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所述线上作业流程包括:视频面审;
124.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
125.响应于人脸识别操作成功,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
126.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
127.从上述描述可知,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设备,通过根据接收的客户线上作业请求生成线上作业流程,响应于触发视频面审流程,获取客户人脸图像,并根据所述客户人脸图像执行人脸识别操作,在人脸识别操作成功时,获取面审流程中的音视频数据,并根据所述音视频数据执行反欺诈分析操作,随后根据反欺诈分析结果执行线上作业流程,本发明实施例通过应用人脸识别、反欺诈分析等技术,实现了审核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了作业审核流程办理效率。
128.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线上作业处理装置/系统可以与中央处理器100分开配置,例如可以将线上作业处理装置/系统配置为与中央处理器100连接的芯片,通过中央处理器的控制来实现线上作业处理功能。
129.如图5所示,该电子设备600还可以包括:通信模块110、输入单元120、音频处理单元130、显示器160、电源170。值得注意的是,电子设备600也并不是必须要包括图5中所示的所有部件;此外,电子设备600还可以包括图5中没有示出的部件,可以参考现有技术。
130.如图5所示,中央处理器100有时也称为控制器或操作控件,可以包括微处理器或其他处理器装置和/或逻辑装置,该中央处理器100接收输入并控制电子设备600的各个部件的操作。
131.其中,存储器140,例如可以是缓存器、闪存、硬驱、可移动介质、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或其它合适装置中的一种或更多种。可储存上述与失败有关的信息,此外还可存储执行有关信息的程序。并且中央处理器100可执行该存储器140存储的该程序,以实现信息存储或处理等。
132.输入单元120向中央处理器100提供输入。该输入单元120例如为按键或触摸输入装置。电源170用于向电子设备600提供电力。显示器160用于进行图像和文字等显示对象的显示。该显示器例如可为lcd显示器,但并不限于此。
133.该存储器140可以是固态存储器,例如,只读存储器(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m)、sim卡等。还可以是这样的存储器,其即使在断电时也保存信息,可被选择性地擦除且设有更多数据,该存储器的示例有时被称为eprom等。存储器140还可以是某种其它类型的装置。存储器140包括缓冲存储器141(有时被称为缓冲器)。存储器140可以包括应用/功能存储部142,该应用/功能存储部142用于存储应用程序和功能程序或用于通过中央处理器100执行电子设备600的操作的流程。
134.存储器140还可以包括数据存储部143,该数据存储部143用于存储数据,例如联系人、数字数据、图片、声音和/或任何其他由电子设备使用的数据。存储器140的驱动程序存储部144可以包括电子设备的用于通信功能和/或用于执行电子设备的其他功能(如消息传送应用、通讯录应用等)的各种驱动程序。
135.通信模块110即为经由天线111发送和接收信号的发送机/接收机110。通信模块(发送机/接收机)110耦合到中央处理器100,以提供输入信号和接收输出信号,这可以和常规移动通信终端的情况相同。
136.基于不同的通信技术,在同一电子设备中,可以设置有多个通信模块110,如蜂窝网络模块、蓝牙模块和/或无线局域网模块等。通信模块(发送机/接收机)110还经由音频处理器130耦合到扬声器131和麦克风132,以经由扬声器131提供音频输出,并接收来自麦克风132的音频输入,从而实现通常的电信功能。音频处理器130可以包括任何合适的缓冲器、解码器、放大器等。另外,音频处理器130还耦合到中央处理器100,从而使得可以通过麦克风132能够在本机上录音,且使得可以通过扬声器131来播放本机上存储的声音。
137.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上述线上作业处理方法的步骤。
138.综上所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远程业务审核方案,该方案实现了工作人员与客户的在线视频交互,提高线上业务核实确认效率,同时该方案应用人脸识别、声纹识别、微表情判断等新技术,辅助工作人员确定客户身份,减小了欺诈风险。
139.以上参照附图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这些实施方式的许多特征和优点根据该详细的说明书是清楚的,因此权利要求旨在覆盖这些实施方式的落入其真实精神和范
围内的所有这些特征和优点。此外,由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想到很多修改和改变,因此不是要将本发明的实施方式限于所例示和描述的精确结构和操作,而是可以涵盖落入其范围内的所有合适修改和等同物。
140.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

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41.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42.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43.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44.本发明中应用了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发明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发明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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