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电子终端及其电子雾化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3366970发布日期:2023-03-07 23:15阅读:33来源:国知局
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电子终端及其电子雾化装置与流程
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电子终端及其电子雾化装置
1.本技术要求于2021年09月03日申请的、申请号为202111033097.2的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其全部内容通过引用结合在本技术中。
技术领域
2.本技术涉及电子雾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电子终端及其电子雾化装置。


背景技术:

3.电子雾化装置已经得到越来越多消费者的认知、青睐以及应用,目前消费者可以通过线上或者线下的途径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甚至有些微商会设立微信小号,向微信朋友圈里的潜在客户推销电子雾化装置的各类产品。由于价格适中,入手渠道便捷,因此电子雾化装置到手非常简便,购买尝试使用的消费者众多。
4.但是未成年的青少年手持手机终端、平板电脑的比例很大,并且线下商业繁华地带也鳞次栉比地设有电子雾化装置的销售门店,因此无论是成人还是未成年的青少年,都能够很容易购买到电子雾化装置。
5.随着国家对于未成年青少年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律法规变得越来越严格,目前的法律严禁未成年青少年接触并使用电子雾化装置,因此需要开发出一种通过识别未成年人的法定年龄,从而能够限制未成年青少年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方法和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电子终端及其电子雾化装置,通过判断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从而禁止或者允许电子雾化装置的解锁,不仅能够规范电子雾化装置的销售渠道和市场,而且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提升了产品的绿色守则形象。
7.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包括:
8.电子终端获取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9.所述电子终端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判断所述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所述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10.若是,则所述电子终端判断所述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
11.若是,则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以使得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成功解锁。
12.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还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证信息、虹膜信息、掌形信息、签名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13.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与所述年龄信息之间具有相关联的唯一标识信息。
14.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并通过所述电子终端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5.所述电子终端接收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的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
16.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并通过所述电子终端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7.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所述服务终端中存储的销售信息,所述销售信息包括店员信息、店铺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18.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接收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的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19.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所述服务终端中存储的销售信息,所述销售信息包括店员信息、店铺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20.可选地,所述允许解锁指令为所述电子终端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一编码规则。
21.可选地,所述第一编码规则为加速度传感器激活模式或者射频激活模式。
22.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判断所述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3.若否,则所述电子终端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禁止解锁指令,以使得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保持紧锁状态。
24.可选地,所述禁止解锁指令为所述电子终端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二编码规则。
25.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判断所述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6.若否,则所述电子终端结束动作,以使得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保持紧锁状态。
27.可选地,所述禁止解锁指令为所述电子终端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二编码规则。
28.可选地,在所述电子终端根据所述身份信息判断所述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所述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29.若否,则所述电子终端接收所述服务终端发送的匹配失败信息,所述匹配失败信息为未能从所述服务终端中查询到所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的信息。
30.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31.所述电子终端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
32.可选地,所述方法还包括:
33.所述电子终端显示禁止解锁的信息。
34.可选地,所述电子终端为电子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或者台式电脑。
35.可选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为电子烟、电子雾化美容器或者电子雾化治疗仪。
36.第二方面,本技术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包括:
37.当电子终端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未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时,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禁止解锁指令,所述年龄信息为所述电子终端根据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确定所述服务终端中存储有所述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38.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还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证信息、虹膜信息、掌形信息、签名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39.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与所述年龄信息之间具有相关联的唯一标识信息。
40.可选地,所述禁止解锁指令为所述电子终端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之间预先预定的第一编码规则。
41.第三方面,本技术提供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包括:
42.当电子终端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时,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允许解锁指令,所述年龄信息为所述电子终端根据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确定所述服务终端中存储有所述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43.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还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证信息、虹膜信息、掌形信息、签名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44.可选地,在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允许解锁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45.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向所述电子终端发送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
46.可选地,在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允许解锁指令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47.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服务终端中存储的销售信息,所述销售信息包括店员信息、店铺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48.可选地,在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向所述电子终端发送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之后,所述方法还包括:
49.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接收所述电子终端发送的服务终端中存储的销售信息,所述销售信息包括店员信息、店铺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50.可选地,所述身份信息与所述年龄信息之间具有相关联的唯一标识信息。
51.可选地,所述允许解锁指令为所述电子终端与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二编码规则。
52.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终端,包括:
53.处理器、存储器以及总线系统;
54.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
55.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的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程序代码中的指令执行上述第一方面的方法;
56.总线系统用于连接所述存储器以及所述处理器,以使所述存储器以及所述处理器进行通信。
57.第五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雾化装置,包括:
58.处理器、存储器以及总线系统;
59.其中,所述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
60.处理器用于执行所述存储器中的程序,所述处理器用于根据程序代码中的指令执行上述第二方面或者第三方面的方法。
61.第六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系统,包括电子终端、电子雾化装置、服务终端以及信号传输装置;
62.所述电子终端、所述电子雾化装置、所述服务终端分别与所述信号传输装置相连;
63.所述系统执行如前述第一方面至第三方面任意一种所述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
64.第七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指令,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上述各方面的方法。
65.第八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产品或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指令,该计算机指令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从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读取该计算机指令,处理器执行该计算机指令,使得该计算机设备执行上述各方面所提供的方法。
66.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技术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6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电子终端首先获取欲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该身份信息包括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然后电子终端根据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如果有,则进一步判断该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如果电子终端确定该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时,则电子终端才能够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以使得电子雾化装置成功解锁,为购买申请者开通使用电子雾化装置。由上可知,电子终端只有在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之后,电子雾化装置才能够根据从电子终端接收到的允许解锁指令而顺利解锁,这样不仅能够规范电子雾化装置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的正常合法化运营,而且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从根源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并使用电子雾化装置,并提升了产品的绿色守则形象。
附图说明
68.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系统的一个架构示意图;
69.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的一个流程示意图;
70.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的另一个流程示意图;
71.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终端的一个结构示意图;
72.图5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的一个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方法及其电子雾化装置,用于判断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从而禁止或者允许电子雾化装置的解锁,不仅能够规范电子雾化装置的销售渠道和市场,而且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提升了产品的绿色守则形象。
74.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系统,如图1所示,该系统中包括电子终端101、电子雾化装置102、服务终端103以及信号传输装置104,在该系统中,电子终端101能够通过信号传输装置104分别与服务终端103以及电子雾化装置102相互发送和接收指令以及信息。
75.需要说明的是,信号传输装置104可以是蓝牙装置,也可以是红外线装置,或者还可以是射频识别装置,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76.以下针对年龄识别控制系统,对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进行详细描述。
77.请参照图2,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系统的一个流程示意图,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方法的一个实施例包括:
78.201、电子终端获取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该身份信息包括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79.本技术实施例中,当销售站点内有欲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购买申请者时,销售站点内的店员可以首先通过店内的电子终端101,获取欲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该身份信息可以包括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80.具体而言,电子终端101获取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的方式,例如可以对购买申请者进行人脸扫描识别,或者,可以提示购买申请者按照电子终端101中的语音提示从咽喉部发出声音,还可以指引购买申请者录入指纹信息,有关电子终端101获取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的方式,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81.需要说明的是,电子终端101获取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的方式,可以预设为双重获取不同身份信息的方式,例如,首先对购买申请者进行人脸扫描识别,接着指引购买申请者录入指纹信息,这样能够对未成年者起到双重辨识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了防范未成年者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几率。
82.当然,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身份信息还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身份证信息、虹膜信息、掌形信息、签名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其中,在获取身份证信息、虹膜信息、掌形信息以及签名信息时,例如可以通过分别对购买申请者的身份证、虹膜、掌形、签名进行扫描识别,至于扫描的方式可采用示例性技术中的扫描器,在此并未对示例性技术中的扫描器结构进行改进。
83.202、电子终端根据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84.电子终端101在获取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之后,可以根据该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103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若是,则执行步骤203。
85.本技术实施例中,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与年龄信息之间具有相关联的唯一标识信息,因此,电子终端101可以通过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以及与该身份信息相关联的唯一标识信息,从而判断服务终端103中是否存储有与唯一标识信息相关联的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86.需要说明的是,唯一标识信息可以是一个唯一标识符,是具有排他性的标识,每个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都具有一个与该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相关联的唯一标识符。
87.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服务终端103,是指用于查询并存储本国所有国民的身份信息、年龄信息的终端,服务终端103可以是实体的服务终端,也可以是虚拟的云服务终端,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88.203、电子终端判断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
89.本技术实施例中,当电子终端101根据购买申请者确定服务终端103中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时,电子终端101接着可以判断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
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若是,则执行步骤204。
90.需要说明的是,电子终端101可以是电子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或者台式电脑,具体此处不做限定。电子雾化装置102可以是电子烟、电子雾化美容器或者电子雾化治疗仪,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91.对于不同种类的电子雾化装置102而言,每个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会有购买的不同年龄限制。例如,对于电子烟而言,一般各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在年满18或20周岁,才允许购买电子烟。再比如,对于电子雾化治疗仪而言,医学界也有存在需要限制年龄的门槛,以确保只有符合使用安全条件的年龄层的患者的安全使用。
92.204、电子终端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
93.当电子终端101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时,则电子终端101可以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以使得电子雾化装置102能够成功解锁。
94.需要说明的是,允许解锁指令是允许对电子雾化装置102解锁,从而能够使已成年消费者购买并使用电子雾化装置102。允许解锁指令可以为电子终端101与电子雾化装置102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一编码规则,该第一编码规则可以是单字节字符编码、ansi编码或者unicode编码,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9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电子终端首先获取欲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该身份信息包括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然后电子终端根据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如果有,则进一步判断改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如果电子终端确定该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时,则电子终端才能够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以使得电子雾化装置成功解锁,为购买申请者开通使用电子雾化装置。由上可知,电子终端只有在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之后,电子雾化装置才能够根据从电子终端接收到的允许解锁指令而顺利解锁,这样不仅能够规范电子雾化装置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的正常合法化运营,而且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从根源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并使用电子雾化装置,并提升了产品的绿色守则形象。
96.以上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终端101对于年龄信息尚未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的购买申请者如何禁止购买和使用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技术方案进行了详细描述,以下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终端101如何对年龄信息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的购买申请者允许销售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技术方案进行说明。
97.请参照图3,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中年龄识别控制系统的另一个流程示意图。
98.需要说明的是,本技术实施例中,步骤301至步骤304与前述图2所示实施例的步骤201至步骤204类似,具体此处不再赘述。
99.301、电子终端获取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
100.302、电子终端根据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101.若是,则执行步骤303;若否,则执行步骤310。
102.本步骤中,需要说明的是,当电子终端101根据身份信息确定服务终端103中没有存储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时,则执行步骤310。
103.303、电子终端判断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
104.若是,则执行步骤304;若否,则执行步骤308。
105.本步骤中,需要说明的是,当电子终端101确定年龄信息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时,则执行步骤308。
106.304、电子终端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允许解锁指令;
107.需要说明的是,电子雾化装置102在接收到电子终端101发送的允许解锁指令之前或者之后,还可以事先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模式有多种,可以通过加速度传感器激活模式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例如,通过摇晃或者振动电子雾化装置102,都可以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或者,还可以通过射频激活模式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例如,通过近距离对电子雾化装置102进行扫码,来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有关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方式,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08.这样,可以在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之后,电子雾化装置102再接收电子终端101发送的允许解锁指令,当然,也可以在电子终端101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之后,再激活电子雾化装置102,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09.305、电子终端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
110.本实施例中,电子终端101在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的同时,或者,电子终端101在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之前、或之后,在电子终端101上还可以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
111.具体地,电子终端101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的方式,可以通过设置在电子终端101上的显示屏来显示允许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的信息,也可以在电子终端101上设置若干盏指示灯,例如,可以用一盏指示灯、或者两盏、或者三盏指示灯同时闪烁,来提示售卖电子雾化装置102的店员允许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为购买申请者开通电子雾化装置102。
112.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4和步骤305没有前后顺序的限定,如前所述,可以先执行步骤304,再执行步骤305,也可以先执行步骤305,再执行步骤304,或者还可以在执行步骤304的同时,执行步骤305。此外,还可以只执行步骤304,而省略步骤305。
113.306、电子雾化装置向电子终端发送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
114.本实施例中,当电子终端101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之后,或者,当电子终端101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之后,电子雾化装置102还可以向电子终端101发送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电子终端101在接收到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的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之后,销售店的店员能够通过电子终端101进一步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符合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电子雾化装置102已解锁,随后店员可以与购买申请者进行交易,交易完成后,购买申请者即可以使用电子雾化装置102。
115.307、电子终端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服务终端中存储的销售信息;
116.本技术实施例中,在电子终端101执行完步骤306中电子终端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之后,或者在电子终端101执行完步骤305中电子终端显示允许解锁的信息之后,又或者在电子终端101执行完步骤306中电子雾化装置102向电子终端101发送允许解锁的响应信息之后,电子终端101可以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服务终端103中存储的销售信息。该销售信息可以包括店员信息、店铺信息以及产品信息中的至少一种,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17.308、电子终端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禁止解锁指令;当电子终端101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尚未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时,则电子终端101可以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禁止解锁指令,以使得电子雾化装置102能够继续保持紧锁状态。
118.需要说明的是,禁止解锁指令是指禁止对电子雾化装置102解锁,从而达到禁止未成年者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目的。禁止解锁指令可以为电子终端101与电子雾化装置102之间预先设定的第二编码规则,该第二编码规则可以是单字节编码、ansi编码或者unicode编码,具体此处不做限定。
119.此外,前述图1所示的实施例中的允许解锁指令与本实施例中的禁止解锁指令的编码规则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但编码得到的禁止解锁指令和允许解锁指令会有所不同,以便电子雾化装置102能够区分识别该两种指令。
120.309、电子终端显示禁止解锁的信息;
121.本实施例中,电子终端101在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禁止解锁指令的同时,或者,电子终端101在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禁止解锁指令之前、或之后,在电子终端101上还可以显示禁止解锁的信息。
122.具体地,电子终端101显示禁止解锁的信息的方式,可以通过设置在电子终端101上的显示屏来显示禁止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的信息,也可以在电子终端101上设置若干盏指示灯,例如,可以通过数盏指示灯的同时的规律性的亮灭,来提示售卖电子雾化装置102的店员禁止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需要说明的是,用于提示的禁止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提示方式与允许解锁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提示方式应有所不同,以便店员和使用者区分。
123.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中的步骤308和步骤309没有先后顺序的限定,如前所述,可以先执行步骤308,再执行步骤309,也可以先执行步骤309,再执行步骤308,或者还可以在执行步骤308的同时,执行步骤309。此外,还可以只执行步骤308,而省略步骤309。
124.310、电子终端接收服务终端发送的匹配失败信息。
125.本实施例中,当电子终端101根据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确定服务终端103中没有存储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之后,电子终端101可以接收服务终端103发送的匹配失败信息,该匹配失败信息为未能从服务终端103中查询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的信息。
126.本技术实施例中的年龄识别控制的方法,当电子终端101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未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时,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禁止解锁指令,而当电子终端101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时,则可以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允许解锁指令,允许店员向满足年龄条件的购买申请者售卖电子雾化装置102,并为购买申请者开通电子雾化装置102的使用权限。由上可知,电子终端能够通过获取到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从服务终端103中检索得到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并能够进一步判断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来选择向电子雾化装置102发送禁止解锁指令或者允许解锁指令,禁止未成年的购买申请者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或者为已成年的购买申请者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这样不仅能够规范电子雾化装置102的销售渠道和市场的正常合法化运营,而且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从根源防止未成年人接触并使用电子雾化装置102,并提升了产品的绿色守则形象。而对于已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的购买申请者,则通过电子终端101为电子雾化装置102开通使用权限,并将存储在服务终端103的销售信息发送到电子雾化装置102
中,方便购买申请者今后在使用时的查询、服务使用和再次购买。
127.本技术实施例中,当电子终端101确定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未达到购买电子雾化装置102的法定年龄时,电子终端101不仅可以执行图3所示实施例中的步骤308,向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禁止解锁指令,而且电子终端101还可以结束动作,也就是说,电子终端101不发送任何指令或者信息给电子雾化装置102,这样,电子雾化装置102由于没有接收到任何来自于电子终端101的指令或信息,因此能够始终保持紧锁状态,不会为未达到法定年龄的购买申请者开通使用该电子雾化装置102。
128.下面对本技术中的电子终端进行详细描述,请参阅图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终端的一个结构示意图。
129.如图4所示,为了便于说明,仅示出了与本技术实施例相关的部分,具体技术细节未揭示的,请参照本技术实施例方法部分。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以电子终端为智能手机为例进行说明:
130.图4示出的是与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终端设备相关的智能手机的部分结构的框图。参考图4,智能手机包括:射频(radio frequency,rf)电路410、存储器420、输入单元430、显示单元440、传感器450、音频电路460、无线保真(wireless fidelity,wifi)模块470、处理器480、以及电源490等部件。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4中示出的智能手机结构并不构成对智能手机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布置。
131.下面结合图4对智能手机的各个构成部件进行具体的介绍:
132.rf电路410可用于收发信息或通话过程中信号的接收和发送,特别地,将基站的下行信息接收后,给处理器480处理;另外,将设计上行的数据发送给基站。通常,rf电路410包括但不限于天线、至少一个放大器、收发信机、耦合器、低噪声放大器(low noise amplifier,lan)、双工器等。此外,rf电路410还可以通过无线通信与网络的其他设备通信。上述无线通信可以使用任一通信标准或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全球移动通讯系统(global system of mobile communication,gsm)、通用分组无线服务(general packet radio service,gprs)、码分多址(code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wcdma)、长期演进(long term evolution,lte)、电子邮件、短消息服务(short messaging service,sms)等。
133.存储器420可用于存储软件程序以及模块,处理器480通过运行存储在存储器420的软件程序以及模块,从而执行智能手机的各种功能应用以及数据处理。存储器420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壳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智能手机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音频数据、电话本等)等。此外,存储器420可以包括高速随机存取存储器,还可以包括非易失性存储器,例如至少一个磁盘存储器件、闪存器件、或其他易失性固态存储器件。
134.输入单元430可用于接收输入的数字或字符信息,以及产生与智能手机的用户设置以及功能控制有关的键信号输入。具体地,输入单元430可包括触控面板431以及其他输入设备432。触控面板431,也称为触摸屏,可收集用户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比如用户使用手指、触笔等任何适合的物体或附件在触控面板431上或在触控面板431附近的操作)并根据预先设定的程序驱动相应的连接装置。可选地,触控面板431可包括触摸检测装置和
触摸控制器两个部分。其中,触摸检测装置检测用户的触摸方位,并检测触摸操作带来的信号,将信号传送给触摸控制器;触摸控制器从触摸检测装置上接收触摸信息,并将它转换成触点坐标,再送给处理器480,并能接收处理器480发来的命令并加以执行。此外,可以采用电阻式、电容式、红外线以及表面声波等多种类型实现触控面板431。除了触控面板431,输入单元430还可以包括其他输入设备432。具体地,其他输入设备43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物理键盘、功能键(比如音量控制按键、开关按键等)、轨迹球、鼠标、操作杆等中的一种或多种。
135.显示单元440可用于显示由用户输入的信息或提供给用户的信息以及智能手机的各种菜单。显示单元440壳包括显示面板441,可选地,可以采用液晶显示器(liquid crystal display,lcd)、有机发光二极管(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oled)等形式来配置显示面板441。进一步地,触控面板431可覆盖显示面板441,当触控面板431检测到在其上或附近的触摸操作后,传送给处理器480以2确定触摸事件的类型,随后处理器480根据触摸事件的类型在显示面板441提供相应的视觉输出。虽然在图4中,触控面板431与显示面板441是作为两个独立的部件来实现智能手机的输入和输出功能,但是在某些实施例中,可以将触控面板431与显示面板441集成而实现智能手机的输入和输出功能。
136.智能手机还可包括至少一种传感器450,比如光传感器、运动传感器以及其他传感器。具体地,光传感器可包括环境光传感器及接近传感器,其中,环境光传感器可根据环境光线的明暗来调节显示面板441的亮度,接近传感器可在智能手机移动到耳边时,关闭显示面板441和/或背光。作为运动传感器的一种,加速计传感器可检测各个方向上(一般为三轴)加速度的大小,静止时可检测出重力的大小及方向,可用于识别智能手机姿态的应用(比如横竖屏切换、相关游戏、磁力计姿态校准)、振动识别相关功能(比如计步器、敲击)等;至于手机还可配置的陀螺仪、气压计、湿度计、温度计、红外线传感器等其他传感器,在此不再赘述。
137.音频电路460、扬声器461,传声器462可提供用户与智能手机之间的音频接口。音频电路460可将接收到的音频数据转换后的电信号,传输到扬声器461,由扬声器461转换为声音信号输出;另一方面,传声器462将收集的声音信号转换为电信号,由音频电路460接收后转换为音频数据,再将音频数据输出处理器480处理后,经rf电路410以发送给比如另一智能手机,或者将音频数据输出至存储器420以便进一步处理。wifi属于短距离无线传输技术,手机通过wifi模块470可以帮助用户收发电子邮件、浏览网页和访问流式媒体等,它为用户提供了无线的宽带互联网访问。虽然图4示出了wifi模块470,但是可以理解的是,其并不属于智能手机的必须构成,完全可以根据需要在不改变发明的本质的范围内而省略。
138.处理器480是智能手机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智能手机的各个部分,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存储器420内的软件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420内的数据,执行智能手机的各种功能和处理数据,从而对智能手机进行整体监控。可选地,处理器480可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单元;可选地,处理器480可集成应用处理器和调制解调处理器,其中,应用处理器主要处理操作系统、用户界面和应用程序等,调制解调处理器主要处理无线通信。可以理解的是,上述调制解调处理器也可以不集成到处理器480中。
139.智能手机还包括给各个部件供电的电源490(比如电池),可选地,电源可以通过电源管理系统与处理器480逻辑相连,从而通过电源管理系统实现管理充电、放电、以及功耗管理等功能。
140.尽管未示出,智能手机还可以包括摄像头、蓝牙模块等,在此不再赘述。
141.本技术提供的处理器480用于执行:
142.获取电子雾化装置的购买申请者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购买申请者的人脸信息、声音信息以及指纹信息中的至少一种;
143.根据身份信息判断服务终端中是否存储有购买申请者的年龄信息;
144.若是,则判断所述年龄信息是否达到购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
145.若所述年龄信息未达到购买所述电子雾化装置的法定年龄,则向所述电子雾化装置发送禁止解锁指令,以使得所述电子雾化装置保持紧锁状态。
146.上述实施例中由电子终端所执行的步骤可以基于该图4所示的电子终端结构。
147.请参阅图5,本技术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的一个实施例包括:
148.存储器、处理器以及总线系统;
149.其中,存储器用于存储程序;
150.处理器用于执行存储器中的程序,处理器用于根据程序代码中的指令执行如前述图2和图3所示实施例描述的方法。
151.具体而言,该电子终端500可因配置或性能不同而产生比较大的差异,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中央处理器(central processing units,cpu)501(例如,一个或一个以上处理器)和存储器505,该存储器505中存储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应用程序或数据。
152.其中,存储器505可以是易失性存储或持久存储。存储在存储器505的程序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模块,每个模块可以包括对服务器中的一系列指令操作。更进一步地,中央处理器501可以设置为与存储器505通信,在电子雾化装置500上执行存储器505中的一系列指令操作。
153.电子雾化装置500还可以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电源502,一个或一个以上有线或无线网络接口503,一个或一个以上输入输出接口504。
154.本实施例中电子雾化装置500中的中央处理器501所执行的流程与前述图2和图3所示的实施例中描述的方法流程类似,此处不再赘述。
155.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存储有计算机程序,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如前述各个实施例描述的方法。
156.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包括程序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当其在计算机上运行时,使得计算机执行前述各个实施例描述的方法。
157.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58.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59.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
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60.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161.所述集成的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全部或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 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 access memory)、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62.以上所述,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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