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0583128发布日期:2022-06-29 13:34阅读:73来源:国知局
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由数字资源识别技术生成的诸如条形码等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igital object unique identifier,doi)广泛应用于各种业务场景中,如:扫码支付、添加好友、关注等。其中,doi是由特定几何图形(如:长条形、正方形)按照一定规律分布形成的编码图案,包括:一维条码、二维码等。
3.doi将链接信息、用户标识、产品信息等等多种“无形”的信息进行编码后,以图形的方式进行展现,用户便可以使用相应设备对doi进行扫描识别,从而获取doi中包含的信息,以进行相应的业务操作。
4.现有技术中,使用doi完成业务操作的方式通常为:第一用户通过第一终端展示自身的doi(如:二维码),该doi中存储有第一用户的用户id,第二用户便可使用第二终端(如:扫码设备)针对第一用户的doi进行扫码操作,在获得了第一用户的用户id后,便可以根据该用户id完成相应的业务处理。
5.然而,在使用doi的方式完成业务的过程中,不同于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nfc)等短距离通信技术,业务双方并不能通过doi的方式进行信息交互,换言之,采用doi的方式只能实现信息的单向单次传输,特别在某些业务场景下,业务提供方根据第一用户的doi只能获知该第一用户的基础信息(如:用户id、账户名),为了完成业务,业务提供方还需执行额外的业务操作,显然,这样的方式较为繁琐。


技术实现要素:

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使用doi方式的业务场景下针对部分业务的实现过程过于繁琐的问题。
7.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处理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在使用doi方式的业务场景下针对部分业务的实现过程过于繁琐的问题。
8.本技术实施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9.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10.接收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的展示请求;
11.确定所述展示请求所对应的业务类型;
12.根据确定出的所述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该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
13.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并展示,以使得第二用户根据展示的所述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14.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15.获取第一用户的doi,其中,所述doi是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相应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所生成的;
16.确定该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该doi中额外携带的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17.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18.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处理装置,包括:
19.接收模块,接收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的展示请求;
20.确定模块,确定所述展示请求所对应的业务类型;
21.获取模块,根据确定出的所述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该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
22.生成模块,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并展示,以使得第二用户根据展示的所述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23.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业务处理装置,包括:
24.获取模块,获取第一用户的doi,其中,所述doi是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相应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所生成的;
25.确定模块,确定该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该doi中额外携带的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26.处理模块,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27.本技术实施例采用的上述至少一个技术方案能够达到以下有益效果:
28.在使用doi获得业务服务的场景下,在第一终端生成业务所需的第一用户的doi时,将根据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适用于该业务类型且属于该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基于此,当业务提供方通过诸如扫码等方式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可从该doi中获得该doi所携带的需求方的身份类别信息,从而可以根据该身份类别信息提供相应的业务服务,以使得需求方能够充分地获得由业务提供方所提供的业务服务。
29.相较于现有技术中的方式而言,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在doi中加入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可使得业务提供方在获取需求方的doi的同时,一并可获得该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从而能够有效减少或避免业务提供方额外的执行相应操作,进一步地,也就能够提升业务提供的效率,并能够保证需求方用户所获得的业务权益。
附图说明
30.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技术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技术的一部分,本技术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技术,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31.图1a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业务处理过程所基于的架构示意图;
32.图1b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业务处理过程示意图;
33.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用户发出展示请求所基于的界面示意图;
34.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doi中所携带的信息示意图;
35.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在第二用户侧的业务处理过程示意图
36.图5a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在线支付场景下的架构示意图;
37.图5b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在线扫码支付场景下的业务流程示意图;
38.图6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一用户侧的业务处理装置结构示意图;
39.图7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第二用户侧的业务处理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40.如前所述,在使用doi进行业务处理的场景下,第一用户通过第一设备展示该doi,第二用户通过第二设备可采用诸如扫码的方式,获取第一设备所展示的doi,不同于现有的短距传输技术中信息的多次交互,在第二设备扫码的过程中,并不会向第一设备反馈doi,也即,扫码的过程实际上可看作是单向的信息传输过程,并且,已生成的doi中所携带的信息是固定的,第二设备进行一次扫码操作所获取到的信息,就是该doi中携带的信息,若要获取其他信息,则需生成新的doi,由此可见,对doi扫码的方式是单向单次的信息传输过程。
41.为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具体实施例及相应的附图对本技术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技术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42.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技术实施例中,业务处理过程可基于如图1a所示的架构,其中,第一用户可使用其终端设备(即,第一终端)展示该第一用户的doi,第二用户便可通过相应的终端设备(即,第二终端,如:扫码设备)以扫码、截图等方式获取该doi。
43.其中,所述的第一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计算机等具有显示屏的终端设备,所述的第二终端,包括但不限于:智能手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计算机、以及扫码器、pos机、自动售票机、自动售货机等具有扫码功能的终端设备。这里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定。
44.基于如图1a所示的架构,本技术实施提供一种业务处理过程如图1b所示,该过程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45.s101:接收doi的展示请求。
46.在实际的业务场景下,用户可以操作其使用的第一终端,以使得该第一终端展示该doi,那么,对于第一终端而言,便可以接收第一用户发出的展示请求。
47.实际操作时,第一终端内具有doi的展示功能(该功能可由第一终端的操作系统提供,也可以由安装于第一终端内的应用提供,这里不作具体限定),则第一用户可以在相应的功能界面中发出展示请求。
48.s102:确定所述展示请求所对应的业务类型。
4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用户可能需要获得不同类型的业务,那么,第一用户便可以针对不同类型的业务,在第一终端上选择生成适用于不同类型业务的doi,也就是说,用户所发出的展示请求中实际上携带了不同的业务类型信息。故当第二用户的第二终端接收到了展示请求后,将进一步确定出该展示请求所对应的业务类型。
50.s103:根据确定出的所述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该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
51.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的基础用户信息,可理解为第一用户的用户id、账户名等信息,所述的身份类别信息,可理解为表征第一用户的职业类别、账户类别等与第一用户身份相关的信息。
52.在实际应用场景下,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身份类别信息能够影响第一用户获得的业务服务,例如:在购物支付的场景下,第一用户的会员类别能够使第一用户获得相应的折扣力度,有例如:在扫码支付地铁票的场景下,第一用户的学生身份能够使该第一用户获得相应的优惠。
53.因此,在生成doi的过程中,第一终端将根据相应的业务类型,获取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当然,为了保证第一用户身份类别信息的有效性,本技术实施例中的身份类别信息均预先经过认证。
54.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携带在第一用户的doi中,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特别是在使用doi进行信息传输的场景下,携带有身份类别信息的doi可以在单向单次扫码传输的过程中,使第二用户获得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而不再需要执行额外的信息传输操作。
55.s104: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并展示,以使得第二用户根据展示的所述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56.结合前述步骤可知,本步骤中所生成的doi,可认为是适用于相应业务类型的doi,也就是说,当第二用户通过第二设备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便可以基于该doi中所携带的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的处理,从而使得该第一用户获得相应的业务。
57.通过上述步骤,在使用doi获得业务服务的场景下,在第一终端生成业务所需的第一用户的doi时,将根据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适用于该业务类型且属于该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并在此基础上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基于此,当业务提供方通过诸如扫码等方式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可从该doi中获得该doi所携带的需求方的身份类别信息,从而可以根据该身份类别信息提供相应的业务服务,以使得需求方能够充分地获得由业务提供方所提供的业务服务。
58.对于上述过程而言,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如图2所示,示出了三种类型的业务的付款码生成控件,用户可以在手机的付款码界面中,选择适于相应业务的付款码控件,相应地,在用户发出针对某一付款码的点击操作后,也就相当于发出了展示请求,手机也可从该展示请求中,确定出相应的业务类型。这样一来,手机便可获取相应的身份类别信息。
59.在本技术实施例中,身份类别信息经过预先认证,具体地,预先认证身份类别信息,包括:接收第一用户输入的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将所述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发送给具有校验功能的服务器进行认证。
60.作为一种可能的方式,第一用户可在第一终端内输入诸如身份证、医保卡、学生证等信息,作为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相应地,第一终端可将用户输入的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发送给业务平台服务器,以使得业务平台服务器对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校验,并向第一终端反馈校验结果。当然,对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的校验过程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定。
61.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具体包括:针对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设置信息标示位,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设置有所述信息
标示位的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
62.例如:在扫码支付地铁票的场景下,某用户具有学生身份,那么,该用户所使用的手机可获取该用户的用户id,并且,获取该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假设本示例中,身份类别信息为身份类型标识“stu”(表示学生),那么,如图3所示,在生成二维码前,身份类别信息以“##”作为标示位,换言之,在图3中,处于“##”之间的字符串,便是身份类别信息所对应的字符串,即,“stu”63.以上内容是基于第一用户侧的描述,而针对第二用户侧,本技术实施例中还提供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如图4所示,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64.s401:获取第一用户的doi。
65.其中,所述doi是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相应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所生成的。
6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用户的doi可以通过第一用户所使用的第一终端进行展示。当第一终端上展示了所述doi后,那么,第二终端(如:扫码设备)便可以采用扫码、截屏等方式获取第一用户doi,这里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定。
67.s402:确定该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该doi中额外携带的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68.本技术实施例中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携带在第一用户的doi中,相较于现有技术而言,特别是在使用doi进行信息传输的场景下,携带有身份类别信息的doi可以在单次扫码传输的过程中,使业务提供方获得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而不再需要执行额外的信息传输操作。
69.当然,在实际操作时,第二用户通过第二终端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可以针对该doi进行解析处理,进而获得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这里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定。
70.s403: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71.在实际应用场景下,当第二用户获得了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后,便可以基于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
72.例如:在公交车扫码支付的场景下,乘客可使用手机展示自身的二维码,并通过公交车上的扫码设备进行扫码,扫码设备获取到该二维码后,可确定该用户的身份类别为学生用户,所以在进行扣款时,可以执行相应额度的折扣处理,并完成扣款。
73.通过上述步骤,在使用doi获得业务服务的场景下,第一用户将相应的身份类别信息携带在生成的该第一用户的doi中,基于此,当业务提供方通过诸如扫码等方式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可从该doi中获得该doi所携带的需求方的身份类别信息,从而可以根据该身份类别信息提供相应的业务服务,以使得需求方能够充分地获得由业务提供方所提供的业务服务。
74.相较于现有技术中的方式而言,本技术实施例中通过在doi中加入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可使得业务提供方在获取需求方的doi的同时,一并可获得该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从而能够有效减少或避免业务提供方额外的执行相应操作,进一步地,也就能够提升业务提供的效率,并能够保证需求方用户所获得的业务权益。
75.需要说明的是,针对于上述的各步骤,在实际应用时,执行主体可以是业务提供方所使用的终端设备(即,第二终端,在本技术实施例的以下内容中,该第二终端设备可理解
为扫码设备)。
76.实际应用时,当扫码设备通过扫码的方式获取到第一用户的doi后,可针对该doi进行解析后获得其中包含的信息,那么,在本技术实施例中,确定该doi中所携带的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具体包括:解析所述doi得到doi信息,读取所述doi信息中预先约定的身份类型标示位中的信息,将读取到的所述信息确定为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77.以二维码为例,针对二维码进行解码后,可以获得相应的字符串,如:统一资源定位符(uniform resource locator,url)、或其他代码字符串。在本技术实施例的扫码支付场景下,第一用户所使用的二维码不仅包含该用户的id,还包含该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需要说明的是,为了在解析得到了字符串中确定出身份类别信息,第一用户和第二用户之间可以预先约定该身份类别信息的标识位。
78.沿用图3所示的示例,当扫码设备针对某第一用户的二维码进行解码后得到图中的字符串,其中,该字符串中包含该第一用户的用户id,并且,基于预先的约定,身份类别信息以“##”作为标示位,换言之,在图3中,处于“##”之间的字符串,便是身份类别信息所对应的字符串,即,“stu”。
79.应理解,上述示例仅是为了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对身份类别信息的解析过程,在实际应用中并不限于上例所示的方式。
80.当然,针对本技术实施例中对doi的解析过程,可以采用相应的解码器或算法实现,如:utf-8编码解码器、unicode编码解码器等,这里并不构成对本技术的限定。
81.在实际应用中,扫码设备读取到第一用户的身份信息后,为了确定读取到的该身份类别信息的有效性,还可以对该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校验,也即,在本技术实施例中,在根据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之前,所述方法还包括:对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校验,确定所述身份类别信息与所要进行处理的业务的类型相匹配。
82.此外,作为本技术实施例中的一种校验方式,在扫码设备中还可存储有标定信息,标定信息可包括诸如:标准身份类别、不同身份类别有效期等信息,这样一来,扫码设备可根据其中存储的标准身份类别信息对从二维码中解析得到的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校验。
83.例如:当扫码设备获知身份类别信息所对应的字符串“stu”后,将根据自身所存储的标准身份类别,确定该字符串“stu”是否与标准身份类别相匹配,并且,扫码设备还可进一步确定该第一用户的年龄是否符合“学生”身份。
84.同理,该示例也仅是为了说明上述的校验过程,不应理解为对本技术的限定。在实际应用中,可以采用其他的校验方式,这里不作过多赘述。
85.在校验通过后,便可以基于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执行相应的业务操作,也即,根据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具体包括:根据预设的业务处理规则,确定与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相匹配的业务处理方式,基于确定出的所述业务处理方式进行业务处理。
86.在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的业务处理规则可包括适用于不同业务场景的处理规则,例如:在购物过程中的扫码付款场景,付款规则为根据消费者的会员类型提供相应额度的折扣;又或者,在扫码支付地铁票的场景,付款规则为对学生、老年人、军人等不同身份的乘客进行支付减免的规则。当然,本技术实施例中,并不对所述的业务处理规则进行具体限定。
87.因此,结合经过前述过程所获得的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并基于上述业务处理规则,便可以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以向第一用户提供业务服务。
88.特别是在扫码支付的场景下,所述doi包括:支付二维码;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具体包括:根据预设的业务处理规则,确定与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相匹配的支付折扣系数,基于确定出的所述支付折扣系数以及所述基础用户信息,进行支付扣款。
89.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从前述内容中以及图1a所示的架构可知,本技术实施例中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适用于离线场景,也即,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均可以处于离线状态,从而提升了扫码支付方式的适用性。
90.当然,本技术中的业务处理方法同样也适用于在线的场景,对于该场景而言,其架构可如图5a所示。从图5a中可见,需进行业务交互的双方可通过在线业务平台(如:网站)完成相应的业务操作。具体地,第一用户(即,需求方用户)和第二用户(提供方用户)均在该业务平台上注册相应的账户,从而,该业务平台可针对其上的各用户统一规定标准的身份类别信息格式,同时,业务平台可基于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历史业务信息,确定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例如:业务平台可根据用户所提供的身份信息,经审核后,确定该用户的身份为学生;又例如:业务平台根据用户历史上的业务数据,确定该用户的账户类别为高级会员。
91.基于如图5a所示的在线场景,业务双方完成支付业务的过程可如图5b所示。具体包括如下步骤:
92.s501:终端生成需求方用户的支付二维码,并展示。
93.s502:扫码设备对终端所展示的支付二维码进行扫码,获取该支付二维码图像。
94.s503:扫码设备对获取到的支付二维码图像进行解析,得到包含有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的解析结果。
95.s504:扫码设备将解析结果发送给业务平台服务器进行校验。
96.s505:业务平台服务器进行校验并反馈校验通过的校验结果。
97.s506:扫码设备接收校验结果并在确认校验通过后,根据需求方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扣款处理。
98.以上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业务处理方法,基于同样的思路,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业务处理装置。
99.如图6所示,该装置包括:
100.接收模块601,接收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doi的展示请求;
101.确定模块602,确定所述展示请求所对应的业务类型;
102.获取模块603,根据确定出的所述业务类型,获取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该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
103.生成模块604,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并展示,以使得第二用户根据展示的所述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104.具体地,所述装置还包括:校验模块605,接收第一用户输入的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将所述待校验身份类别信息发送给具有校验功能的服务器进行认证。
105.所述生成模块604,针对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设置信息标示位,根据所述基础用户
信息以及设置有所述信息标示位的身份类别信息,生成该第一用户的doi。
106.在第二用户侧,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业务处理装置,如图7所示,该装置具体包括:
107.获取模块701,获取第一用户的doi,其中,所述doi是根据所述第一用户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对应于相应业务类型的预先认证的身份类别信息所生成的;
108.确定模块702,确定该doi中携带的基础用户信息,以及该doi中额外携带的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109.处理模块703,根据所述基础用户信息以及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110.进一步而言,确定模块702,解析所述doi得到doi信息,读取所述doi信息中预先约定的身份类型标示位对应的信息,将读取到的所述信息确定为所述第一用户的身份类别信息。
111.所述装置还包括:校验模块704,对所述身份类别信息进行校验,确定所述身份类别信息与所要进行处理的业务的类型相匹配。
112.处理模块703,根据预设的业务处理规则,确定与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相匹配的业务处理方式,基于确定出的所述业务处理方式以及所述基础用户信息进行业务处理。
113.在扫码支付场景下,所述doi包括:支付二维码;所述处理模块703,根据预设的业务处理规则,确定与所述身份类别信息相匹配的支付折扣系数,基于确定出的所述支付折扣系数以及所述基础用户信息,进行支付扣款。
114.在20世纪90年代,对于一个技术的改进可以很明显地区分是硬件上的改进(例如,对二极管、晶体管、开关等电路结构的改进)还是软件上的改进(对于方法流程的改进)。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当今的很多方法流程的改进已经可以视为硬件电路结构的直接改进。设计人员几乎都通过将改进的方法流程编程到硬件电路中来得到相应的硬件电路结构。因此,不能说一个方法流程的改进就不能用硬件实体模块来实现。例如,可编程逻辑器件(programmable logic device,pld)(例如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 programmable gatearray,fpga))就是这样一种集成电路,其逻辑功能由用户对器件编程来确定。由设计人员自行编程来把一个数字系统“集成”在一片pld上,而不需要请芯片制造厂商来设计和制作专用的集成电路芯片。而且,如今,取代手工地制作集成电路芯片,这种编程也多半改用“逻辑编译器(logic compiler)”软件来实现,它与程序开发撰写时所用的软件编译器相类似,而要编译之前的原始代码也得用特定的编程语言来撰写,此称之为硬件描述语言(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hdl),而hdl也并非仅有一种,而是有许多种,如abel(advanced boolean expression language)、ahdl(alter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confluence、cupl(cornell university programming language)、hdcal、jhdl(java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lava、lola、myhdl、palasm、rhdl(ruby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等,目前最普遍使用的是vhdl(very-high-speed integrated circuit hardware description language)与verilog。本领域技术人员也应该清楚,只需要将方法流程用上述几种硬件描述语言稍作逻辑编程并编程到集成电路中,就可以很容易得到实现该逻辑方法流程的硬件电路。
115.控制器可以按任何适当的方式实现,例如,控制器可以采取例如微处理器或处理器以及存储可由该(微)处理器执行的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例如软件或固件)的计算机可
读介质、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的形式,控制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微控制器:arc625d、atmelat91sam、microchip pic18f26k20以及silicone labs c8051f320,存储器控制器还可以被实现为存储器的控制逻辑的一部分。本领域技术人员也知道,除了以纯计算机可读程序代码方式实现控制器以外,完全可以通过将方法步骤进行逻辑编程来使得控制器以逻辑门、开关、专用集成电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和嵌入微控制器等的形式来实现相同功能。因此这种控制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硬件部件,而对其内包括的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也可以视为硬件部件内的结构。或者甚至,可以将用于实现各种功能的装置视为既可以是实现方法的软件模块又可以是硬件部件内的结构。
116.上述实施例阐明的系统、装置、模块或单元,具体可以由计算机芯片或实体实现,或者由具有某种功能的产品来实现。一种典型的实现设备为计算机。具体的,计算机例如可以为个人计算机、膝上型计算机、蜂窝电话、相机电话、智能电话、个人数字助理、媒体播放器、导航设备、电子邮件设备、游戏控制台、平板计算机、可穿戴设备或者这些设备中的任何设备的组合。
117.为了描述的方便,描述以上装置时以功能分为各种单元分别描述。当然,在实施本技术时可以把各单元的功能在同一个或多个软件和/或硬件中实现。
118.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发明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19.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装置。
120.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装置的制造品,该指令装置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121.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
122.在一个典型的配置中,计算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cpu)、输入/输出接口、网络接口和内存。
123.内存可能包括计算机可读介质中的非永久性存储器,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和/或非易失性内存等形式,如只读存储器(rom)或闪存(flash ram)。内存是计算机可读介质的
示例。
124.计算机可读介质包括永久性和非永久性、可移动和非可移动媒体可以由任何方法或技术来实现信息存储。信息可以是计算机可读指令、数据结构、程序的模块或其他数据。计算机的存储介质的例子包括,但不限于相变内存(pram)、静态随机存取存储器(s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dram)、其他类型的随机存取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电可擦除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eprom)、快闪记忆体或其他内存技术、只读光盘只读存储器(cd-rom)、数字多功能光盘(dvd)或其他光学存储、磁盒式磁带,磁带磁磁盘存储或其他磁性存储设备或任何其他非传输介质,可用于存储可以被计算设备访问的信息。按照本文中的界定,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暂存电脑可读媒体(transitory media),如调制的数据信号和载波。
125.还需要说明的是,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在没有更多限制的情况下,由语句“包括一个
……”
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所述要素的过程、方法、商品或者设备中还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126.本领域技术人员应明白,本技术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或计算机程序产品。因此,本技术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而且,本技术可采用在一个或多个其中包含有计算机可用程序代码的计算机可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磁盘存储器、cd-rom、光学存储器等)上实施的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形式。
127.本技术可以在由计算机执行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一般上下文中描述,例如程序模块。一般地,程序模块包括执行特定事务或实现特定抽象数据类型的例程、程序、对象、组件、数据结构等等。也可以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实践本技术,在这些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由通过通信网络而被连接的远程处理设备来执行事务。在分布式计算环境中,程序模块可以位于包括存储设备在内的本地和远程计算机存储介质中。
128.本说明书中的各个实施例均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的部分互相参见即可,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尤其,对于系统实施例而言,由于其基本相似于方法实施例,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实施例的部分说明即可。
129.以上所述仅为本技术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技术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技术的精神和原理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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