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1994863发布日期:2022-11-02 02:07阅读:44来源:国知局
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大数据数据分析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2.随着金融全球化的发展和金融一体化的深入,贷款机构更倾向于进行资产抵押或质押贷款,以避免信用贷款的风险。抵质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同时,也对贷款机构资金使用效率和资产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要求,抵质押业务的健康发展将提高贷款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贷款机构资产的保值增值。
3.在发放贷款前,抵押率(即贷款金额/抵押物价值总和)是贷款管理中的一项重要指标,贷款机构根据押品质量以及贷款情况合理确定抵押率,对信贷资产抵押率进行前期风险控制,能够起到有效的筛选作用,保证贷款安全,减少贷款风险。
4.目前贷款机构大多使用抵押率进行贷款风险管控,而非抵质押率(即贷款金额/(抵押物+质押物价值总和)),抵质押率相比抵押率多考虑质押物,更加符合现有贷款申请情况,相比抵押率更准确可靠,但目前暂未发现使用抵质押率进行计算和风险监测的方法。


技术实现要素:

5.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和装置,至少能够解决现有技术中没有考虑使用抵质押率进行风险把控的现象。
6.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业务处理方法,包括:
7.接收业务申请信息,解析所述业务申请信息得到业务信息、物品信息和业务机构信息,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8.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响应于查询结果为存在,若所述抵质押率小于或等于所述抵质押率上限,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或
9.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累加每个物品的担保值得到担保值之和,若所述担保值之和大于业务信息中的业务申请值,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10.可选的,在所述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之前,还包括:
11.获取业务信息中的业务产品种类,响应于业务产品种类为预设业务产品种类,显示业务担保类型页面;
12.接收在业务担保类型页面上选择的业务担保类型,响应于业务担保类型为抵押、质押、抵押加质押中的任一种,接收输入的物品信息。
13.可选的,还包括:
14.查询是否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若已录入,则获取所述物品信息的物品编号,否则录入所述物品信息并生成物品编号;
15.建立物品编号和业务编码的关联关系;其中,业务编号和业务任务对应,业务任务在审核业务信息和用户信息通过后建立的,所述业务申请信息还包括所述用户信息。
16.可选的,在所述建立物品编号和业务编码的关联关系之前,还包括:
17.在查询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的情况下,获取与所述物品编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业务任务;
18.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大于或等于预设数量,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或
19.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仅为一个、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已关联多个物品信息,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
20.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包括:
21.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且所述物品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物品价值作为所述物品的担保值;或
22.响应于存在多个物品、且每个物品均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之和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每个物品的价值作为每个物品的担保值;或
23.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所述物品关联其他业务任务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仅关联所述物品,统计本次业务任务和其他业务任务的业务申请值之和,将业务申请值之和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每个业务任务的抵质押率;以及
24.计算每个业务值与业务值之和的比值,将比值与物品价值做乘积,得到物品在每个业务任务中的担保值。
25.可选的,还包括:在触发业务处理操作之前,响应于对本次业务任务关联的物品信息的新增或删除操作,重新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26.可选的,所述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包括:
27.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28.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基于所述业务机构的上级业务机构的信息、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29.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继续重复上述操作,以确定存在抵质押率上限的目标上级业务机构,否则确定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
30.可选的,还包括:
31.响应于对上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的调整操作,得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
32.判断上级业务机构的下级业务机构当前的抵质押率上限,是否大于所述第一初始抵质押率上限;
33.若判断结果为大于,则将下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替换为所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否则不做处理。
34.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业务处理装置,包括:
35.计算模块,用于接收业务申请信息,解析所述业务申请信息得到业务信息、物品信
息和业务机构信息,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36.抵质押率模块,用于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响应于查询结果为存在,若所述抵质押率小于或等于所述抵质押率上限,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或
37.担保值模块,用于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累加每个物品的担保值得到担保值之和,若所述担保值之和大于业务信息中的业务申请值,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38.可选的,还包括押品信息接收模块,用于:
39.获取业务信息中的业务产品种类,响应于业务产品种类为预设业务产品种类,显示业务担保类型页面;
40.接收在业务担保类型页面上选择的业务担保类型,响应于业务担保类型为抵押、质押、抵押加质押中的任一种,接收输入的物品信息。
41.可选的,所述押品信息接收模块,还用于:
42.查询是否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若已录入,则获取所述物品信息的物品编号,否则录入所述物品信息并生成物品编号;
43.建立物品编号和业务编码的关联关系;其中,业务编号和业务任务对应,业务任务在审核业务信息和用户信息通过后建立的,所述业务申请信息还包括所述用户信息。
44.可选的,所述押品信息接收模块,还用于:
45.在查询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的情况下,获取与所述物品编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业务任务;
46.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大于或等于预设数量,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或
47.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仅为一个、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已关联多个物品信息,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
48.可选的,所述计算模块,用于:
49.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且所述物品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物品价值作为所述物品的担保值;或
50.响应于存在多个物品、且每个物品均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之和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每个物品的价值作为每个物品的担保值;或
51.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所述物品关联其他业务任务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仅关联所述物品,统计本次业务任务和其他业务任务的业务申请值之和,将业务申请值之和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每个业务任务的抵质押率;以及
52.计算每个业务值与业务值之和的比值,将比值与物品价值做乘积,得到物品在每个业务任务中的担保值。
53.可选的,所述计算模块,还用于:
54.在触发业务处理操作之前,响应于对本次业务任务关联的物品信息的新增或删除操作,重新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55.可选的,所述抵质押率模块,用于:
56.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57.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基于所述业务机构的上级业务机构的信息、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58.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继续重复上述操作,以确定存在抵质押率上限的目标上级业务机构,否则确定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
59.可选的,所述抵质押率模块,还用于:
60.响应于对上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的调整操作,得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
61.判断上级业务机构的下级业务机构当前的抵质押率上限,是否大于所述第一初始抵质押率上限;
62.若判断结果为大于,则将下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替换为所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否则不做处理。
63.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贷款处理电子设备。
64.本发明实施例的电子设备包括: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存储装置,用于存储一个或多个程序,当所述一个或多个程序被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执行,使得所述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实现上述任一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
65.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再一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任一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
66.为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又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程序产品。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计算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业务处理方法。
67.根据本发明所述提供的方案,上述发明中的一个实施例具有如下优点或有益效果:根据物品与其他业务任务之间的关联关系,确定本次业务是否可用该物品;根据本次业务与物品的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关系,设计不同的抵质押率计算方式,有效提升了抵质押率计算的准确率;上级机构设置抵质押率上限,下级机构可以自适应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在通过业务机构及其上级均未获取到抵质押率上限时,可以通过物品担保金额与业务申请金额的大小关系判断是否可处理。本方案在保障业务机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早识别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物品管理体系与业务发展、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以合理有效的进行风险控制。
68.上述的非惯用的可选方式所具有的进一步效果将在下文中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加以说明。
附图说明
69.附图用于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不当限定。其中:
70.图1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主要流程示意图;
71.图2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确定本次贷款是否可用押品的流程示意图;
72.图3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计算贷款抵质押率和押品担保金额的示意图;
73.图4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业务处理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74.图5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调整机构抵质押率上限的流程示意图;
75.图6是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业务处理装置的主要模块示意图;
76.图7是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应用于其中的示例性系统架构图;
77.图8是适于用来实现本发明实施例的移动设备或服务器的计算机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78.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示范性实施例做出说明,其中包括本发明实施例的各种细节以助于理解,应当将它们认为仅仅是示范性的。因此,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认识到,可以对这里描述的实施例做出各种改变和修改,而不会背离本发明的范围和精神。同样,为了清楚和简明,以下的描述中省略了对公知功能和结构的描述。
79.需要指出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发明中的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互相组合。本技术技术方案中对数据的获取、存储、使用、处理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80.参见图1,示出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处理方法的主要流程图,包括如下步骤:
81.s101:接收业务申请信息,解析所述业务申请信息得到业务信息、物品信息和业务机构信息,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82.s102: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83.s103:响应于查询结果为存在,若所述抵质押率小于或等于所述抵质押率上限,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84.s103: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累加每个物品的担保值得到担保值之和,若所述担保值之和大于业务信息中的业务申请值,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85.上述实施例方式中,对于步骤s101~s104,本方案可适用于需要抵押物品的场景,如贷款场景、担保场景等,主要以贷款场景为例进行说明。目前贷款机构常见的有三种贷款担保方式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第三方保证。随着押品贷款规模在贷款机构贷款业务的比重日益增大,精准测量押品贷款的风险显得尤为重要。在贷款发放之前,押品发挥着信号传递的作用,可以降低贷款机构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提升贷款机构对借款人风险的识别能力,进而缓解其信贷配给行为;在借款人出现个人信用风险而无法履约还款时,押品被视为贷款机构业务经营的第二还款来源,通过处置抵押物以获得补偿。
86.以房地产为例,考虑到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和抵押权行驶时强制处分造成的损失,《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抵押物的抵押率不得超过70%。而根据房地产性质类别的不同,目前房地产住宅抵押率最高可以到70%,商业房地产抵押率最高可以到60%,工业房地产抵押率最高可以到50%。抵押率高风险越大,但是抵押率过低又会影响贷款机构抵押贷款盈利,所以贷款机构要合理确定房地产的抵押率才能兼顾风险和盈利。目前虽已存在一些对于抵押物进行评级和价值评估的方法,但暂未发现有针对抵质押率进行计算和风险监测的方法。
87.本方案预先设计有贷款申请页面,借款人可以前往贷款机构申请贷款,也可以通过手机app(application,应用程序)、网银等渠道申请贷款,实际操作中,涉及到押品的贷
款优选线下申请,同样由线下人工审核和处理。
88.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需提交贷款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贷款产品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并与贷款机构签订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机构的贷款系统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通常由客户经理将借款人信息和贷款信息录入贷款系统,由贷款系统对借款人信息、贷款信息进行初审,包括借款人年龄上下限、贷款产品最高借款金额上限、证件类型校验、内控名单检查等;其中,内控是企业为保证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合法的运行,采取对财务、人、资产、工作流程实行有效监管的系列活动,可视为企业或用户等借款人的黑名单。贷款系统在审核贷款信息和借款人信息通过后,会生成一个贷款任务,并为该贷款任务创建一个贷款编号。
89.需要说明的是,每个借款人的最大可贷余额,也是贷款机构风险管控的一部分,贷款机构会设定每个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如1000万),如果借款人已经贷了800万,则剩余可贷额度为200万,再次申请贷款的贷款金额就不能超过剩余可贷额度。本方案是在保证贷款金额满足小于剩余可贷额度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抵质押率风险分析。
90.参见图2所示,为有关押品的处理过程示意图,以根据押品与其他贷款任务之间的关联关系,确定本次贷款申请是否可用该押品。
91.s1:获取贷款信息中的贷款产品种类,响应于贷款产品种类为预设贷款产品种类,显示贷款担保类型页面;
92.s2:接收在贷款担保类型页面上选择的贷款担保类型,响应于贷款担保类型为抵押、质押、抵押加质押中的任一种,接收输入的物品信息;
93.s3:查询是否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若已录入,则获取所述物品信息的物品编号,否则录入所述物品信息并生成物品编号;
94.s4:在查询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的情况下,获取与所述物品编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贷款任务;
95.s5:响应于所述其他贷款任务的数量大于或等于预设数量,确定所述贷款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
96.s6:响应于所述其他贷款任务的数量仅为一个、且所述其他贷款任务已关联多个物品信息,确定所述贷款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
97.s7:建立物品编号和贷款编码的关联关系;其中,贷款编号和贷款任务对应,贷款任务在审核贷款信息和用户信息通过后建立的,所述贷款申请信息还包括所述用户信息。
98.对于步骤s1,对于采用抵质押担保的贷款申请,客户经理需要对借款人提供的押品信息进行调查、审核、评估等操作,以核对押品信息的真伪、所有权、是否已抵押给其他机构等,通常由借款人自己提供证明材料。只有在上述操作通过的情况下,客户经理才会将押品信息录入贷款系统进行入库管理,以及在贷款结清后对押品信息进行解押及出库操作。但若本次贷款不存在押品信息,则无需进行入库操作。其中,本方案中的押品为质押物和抵押物的统称,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贷款机构相关债权实现,抵押或质押给贷款机构,用于缓释信用风险的财产或权利。
99.实际操作中,贷款机构可申请的贷款种类多样,如住房类、消费类、助业类、公积金类、小微企业类等。每个贷款种类下又分为很多不同的贷款产品,如住房类贷款包含商业住房贷款、再交易住房贷款、新建房贴息贷款、个人安居房贷款等。消费类贷款包括家装贷款、
学易贷、快e贷、个人消费贷、个人质押贷等。助业类贷款包括司机e贷、和兴贷、个人助业贷等。公积金类贷款包括新建房公积金贷款、再交易公积金贷款、大装修公积金贷款。小微类贷款包括平台云贷、小微企业信用贷、地押云贷、个体工商户经营快贷等。
100.贷款机构针对不同贷款产品设计的贷款申请流程均不相同,如大部分消费类贷款线上线下都可以申请,贷款系统根据借款人的征信情况、收入、贷款机构流水等情况计算借款人可贷最高额度,此消费类贷款最高额度通常不会太高,无需抵质押物,借款人可直接线上申请贷款填写资料,贷款系统自动审核发放额度,然后借款人进行支用、按期还款即可。这种不需要抵质押物的贷款,都属于信用类担保的贷款,贷款额度不高,所以风险可控,已实现全流程的线上化操作。但是贷款机构目前也有提供需要抵质押物的消费类贷款产品,这种一般是线上申请,然后线下人工审核、押品管理及放款等操作。但是对于某些贷款,如住房类、公积金类等,贷款额度高且风险大,这种贷款流程就比较复杂,一般只能线下申请,客户经理进行人工审核和业务尽职调查。
101.由上可知,借款人可申请的贷款种类多样,由于本方案仅考虑抵质押类贷款,因此贷款系统在收到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时,首先根据贷款信息中贷款产品种类判断,不同贷款产品的贷款流程不同,如快e贷、个人信用贷等消费类贷款,借款人直接申请贷款,系统审核后自动放款。对于房贷、公积金贷等可能需要抵质押物的贷款产品(即预设贷款产品种类),系统会多设置几个环节,如贷款信息补录、押品信息录入、人工审核环节。
102.对于步骤s2,贷款系统在确定本次为抵质押物贷款后,将进入线下贷款信息补录环节,可以设置贷款担保类型页面,客户经理须选择贷款担保类型,包含抵押、质押、第三方保证、抵押加质押几种类型。如果担保类型为第三方保证,则只需要增加第三方保证人信息,无需押品信息。如果担保类型选择为抵押、质押或抵押加质押方式,则需要增加押品信息。客户经理需对押品信息进行尽职调查、价值评估并入库,之后提交贷款信息补录环节至审核环节,审核人员对贷款信息、押品信息、借款人征信等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贷款放款环节,由放款人员进行贷款放款操作。
103.对于步骤s3~s7,押品是风险防范的第一道防线,也是最重要的抵御风险的屏障。客户经理在收到借款人输入的押品信息后,会将押品信息录入贷款系统。一个押品信息只能录入一次系统,因此一个押品信息只会有一个押品编号。对于同一个押品信息,若之前已录入,则入库检查时会直接获取其押品编号,无需再入库,但若第一次录入,则会录入该押品信息并为其自动生成一个押品编号,作为该押品信息的唯一识别编号。
104.另外,每个贷款任务也会生成一个唯一的贷款编号,需将押品编号和本次贷款编号关联起来,便于后续通过押品编号查询贷款编号、或者通过贷款编号查询押品编号。将该贷款编号、押品编号,关联至借款人名下的贷款任务中。
105.进一步的,对于之前押品信息未录入过贷款系统的情况,即表示该押品信息之前并未关联过其他贷款任务,本次贷款可使用该押品信息。但对于贷款系统之前已录入过该押品信息的情况,本方案暂不支持贷款任务和押品信息之间为多对多的情况,由此设置一定筛选条件:
106.1)若该押品信息已关联了其他两笔及以上贷款任务(为预设数值,此处仅为示例,实际可调),则表示该押品信息不能再关联本次贷款任务,弹出提示如“该押品已关联两笔贷款,不允许再关联其他贷款”。本次贷款无法使用该押品信息,需要借款人继续提供其他
抵押物或质押物,以作为本次贷款关联的押品。
107.2)若该押品信息仅关联一笔其他贷款任务,且该贷款任务下存在多个押品信息,则该押品信息同样不能关联本次贷款任务,系统同样弹出提示,如“关联押品失败,不允许贷款与押品多对多的关联”。
108.通过上述筛选条件,可知只有在押品信息之前未关联过其他贷款任务,或者仅关联一个贷款任务、且该贷款任下仅关联该押品信息的情况,才可以将押品编号与本次贷款编号关联成功。
109.在关联押品信息和本次贷款任务的贷款编号后,可以根据贷款金额和关联的押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押品的担保金额。具体参见图3所示。
110.1、本次贷款任务仅关联一个押品信息,即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数量之和为1,此处为一对一的关系。假设本次贷款金额为loanamt,押品价值为collvalue,则计算出:
111.抵质押率为:
112.该押品的担保金额为:assuamt=collvalue
113.假设贷款a的贷款金额为100万,且只包含一个押品0,押品0也没有关联其他贷款,押品价值为150万,则计算出抵质押率为100/150*100%=66.67%,押品0的担保金额为150万。假设抵质押率上限为70%,则该抵质押率小于抵质押率上限,满足条件的,可以放款。如果抵质押率上限获取失败,则只需担保金额大于贷款金额即可放款。
114.2、本次贷款任务关联多个押品信息。如果一个押品的价值不能满足抵质押率条件,则需要增加押品,即一笔贷款任务可以关联多个押品,此处为一对多的关系。同样假设贷款金额为loanamt,该贷款任务关联n个押品,每个押品的价值分别为collvaluei,且每个押品均为关联其他贷款任务,则计算出:
115.抵质押率为:
116.n个押品的担保金额为:assuamti=collvaluei117.假设贷款b的贷款金额为100万,先关联了一个120万的押品1,且押品1没有关联其他贷款,计算抵质押率为100/120*100%=83.33%,大于抵质押率上限70%,则不能放款,这时可以再增加一个押品2(也没有关联其他贷款),押品2价值为60万,则该贷款的抵质押率为100/(120+60)*100%=55.56%,小于抵质押率上限70%,是符合放款条件的,可以放款。在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时,两个押品的担保金额分别是120万和60万,总的担保金额是180万,大于贷款金额100万,也是符合放款条件的,可以放款。由此可知,在触发放款操作之前,每次贷款新增或删除关联押品信息时,都要重新计算贷款的抵质押率和担保金额。
118.3、本次贷款任务仅关联一个押品信息,但该押品关联多个贷款任务。根据前述描述,如果押品在一次抵押后还存在剩余价值,则可以做二次抵押,但该押品最多可关联两笔贷款任务,且这两笔贷款任务均可以共用一个押品,且只能用这一个押品,不能有其他押品。若某一个贷款任务下除了该押品外还关联其他押品,则构成多对多关系,目前贷款机构并不支持该关系,所以本方案暂不考虑贷款任务与押品多对多的关系。
119.假设押品价值为collvalue,该押品关联m笔贷款任务,每笔贷款任务的贷款金额为loanamtj,则计算出:
120.每个贷款任务的抵质押率为:
121.押品在每个贷款任务中的担保金额为:
122.假设押品3价值为500万,借款人之前使用押品3申请了一笔贷款c,贷款金额是100万,现在借款人还想继续使用押品3申请贷款d,贷款金额是150万。在未使用押品3申请贷款d之前,贷款c的抵质押率为100/500*100%=20%、押品担保金额为500万,在新增贷款d后,贷款c的抵质押率和押品担保金额需重新计算。
123.根据上述方式,可知贷款c和贷款d的抵质押率相同,且均为(100+150)/500*100%=50%,对于贷款c,押品的担保金额由500万变为了100/(100+150)*500=200万,贷款d的押品担保金额为150/(100+150)*500=300万。即将押品3分为两部分,其中200万作为担保金额给贷款c做押品,300万作为担保金额给贷款d做押品,且抵质押率都是50%,符合放款条件。但若未查询到抵质押率上限,则比对担保金额和贷款金额大小关系,由于贷款c中押品3的担保金额200万大于贷款金额100万,也是符合放款条件的,贷款d中押品3的担保金额300万大于贷款金额150万,同样符合放款条件。
124.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抵质押率相比抵押率多考虑质押物,更加符合现有贷款业务申请情况,根据抵质押率和抵质押率上限的大小关系、押品担保金额和贷款金额的大小关系进行业务处理判断,以有效提升业务系统的风险管理能力,严格规范业务处理操作。
125.参见图4,示出了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一种可选的业务处理方法流程示意图,包括如下步骤:
126.s401: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127.s402: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基于所述业务机构的上级业务机构的信息、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
128.s403: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继续重复上述操作,以确定存在抵质押率上限的目标上级业务机构,否则确定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
129.上述实施方式中,对于步骤s401,抵质押率是贷款机构控制和管理信贷风险的重要指标,贷款系统在确定抵质押率时要充分考虑押品类型、贷款期限以及贷款产品类型等信息,如贷款期限越长押品价值的波动性越大,相应贷款风险也就越大。使用不同的贷款状况确定不同的抵押率,这样贷款发放额度就会不同,从而减小了贷款机构的风险。
130.因此,在判断本次贷款的抵质押率是否小于贷款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之前,以贷款产品类型、贷款期限和押品类型为基本条件,为总部(即最高级)贷款机构设定一个初始抵质押率上限,并制定分部贷款机构的抵质押率控制信息表。以银行为例,分行抵质押率控制信息表参见表1所示,便于后续直接读取。
131.表1
[0132][0133]
其中,贷款产品类型包含住房贷款、车贷、综合消费贷、公积金委托贷款等;押品类型包含住房、厂房、交通工具、动产物业、楼盘等,贷款期限可以由借款人或贷款机构设定,如20年。一级分行的概念是由银行设置的,每个省都有一个一级分行,如江西省分行、广东省分行,每个一级分行下设有多个二级分行,如广州市分行、珠海市分行等,一级分行是二级分行的上级行。二级行下设有多个三级分行,如各个网点或支行,二级分行是三级分行的上级行。一级分行通常不处理贷款业务,都是二级分行和三级分行操作。
[0134]
分行抵质押率控制信息表一开始只会设置每个一级分行的抵质押率上限,然后下级分行可以在一级分行抵质押率上限的基础上,再设置本分行自己的抵质押率上限。对于相同贷款产品类型、贷款期限、押品类型,分行所设的抵质押率上限只能等于或低于上级行抵质押率上限。如江西省分行设置的短期、新建住房贷款产品、厂房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是70%,则其下级分行设置的短期、新建住房贷款产品、厂房押品的抵质押率上限不能超过70%。
[0135]
下级设置本分行的抵质押率上限,可以根据经济周期、风险状况和市场环境,在上级行所设贷款产品抵质押率上限的基础上及时调整。如果上级行调低了抵质押率上限,则分行的对于相同贷款产品类型、贷款期限、押品类型,分行所设的抵质押率上限只能等于或低于上级行抵质押率上限不能高于上级行调整后的抵质押率上限,若高于将自动设为与上级行一致,具体参见图5所示。
[0136]
因而,本方案在放款之前,需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先依据办理贷款的贷款机构(二级或三级分行)、贷款产品类型、贷款期限、押品类型,从表1中查询对应的抵质押率上限。如果处理本地贷款申请的分行没有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则将参照上级行所设抵质押率上限进行贷款风险控制。
[0137]
1)存在与该贷款机构、贷款产品信息、贷款期限和押品新类型对应的抵质押率上限,则直接获取;
[0138]
2)该贷款机构并未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则查询其上级贷款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
[0139]

存在与上级贷款机构、贷款产品信息、贷款期限和押品新类型对应的抵质押率上限,则直接获取;
[0140]

不存在与该上级贷款机构、贷款产品信息、贷款期限和押品新类型对应的抵质押率上限,则继续查询其上级贷款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上上级金融机构存在抵质押率上限,则直接获取,但若未设置,则需使用担保金额进行风险管控。如三级分行没有抵质押率上限需查询上级二级分行的抵质押率上限,二级分行没有抵质押率上限则查询对应的一级分行的抵质押率上限,若一级分行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则直接使用。
[0141]
后续继续判断,若当前贷款的抵质押率大于系统所设的抵质押率上限,则不允许放款,系统提示,如“抵质押率超出系统控制范围,请检查贷款押品信息,建议减少贷款金额或者增加抵质押物”。若贷款机构及其上级行均为查询到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如系统故障、忘记设置等原因,则将校验当前贷款的担保金额总和是否小于贷款金额,若小于则不允许放款,系统提示如“担保金额不足,请检查贷款押品信息,建议减少贷款金额或者增加抵质
押物”。
[0142]
上述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在处理贷款的贷款机构未设置抵质押率上限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其上级机构获取,以保证抵质押率上限获取的有效性。
[0143]
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用户办理抵质押物业务时,业务机构优先根据业务信息和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只有在该抵质押率小于或等于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的情况下,才允许处理,以合理进行风险把控,相对于现有技术存在如下有益效果:
[0144]
1、使用抵质押率来管理和控制业务风险,相比于抵押率,抵质押率包括了抵押物和质押物的所有估值,更符合业务的物品管理制度与风险监控,因而将抵质押率作为业务机构抵押业务的参考依据;
[0145]
2、充分考虑业务与物品之间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关系,并针对不同关系设置不同的抵质押率计算方式,相对于传统业务抵押率计算可以有效提高计算准确性,为业务机构通过抵质押率控制业务风险提供有效依据;
[0146]
3、在为上级业务机构设置抵质押率上限后,下级业务机构可以自适应调整抵质押率上限,后续即使对该下级业务机构查询不到抵质押率上限,也可以通过上级业务机构查询到;
[0147]
4、在通过业务机构及其上级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物品的担保金额与业务申请金额的大小比对关系,确定是否可处理,以此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增强抵质押业务的风险防范保障能力。
[0148]
参见图6,示出了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业务处理装置600的主要模块示意图,包括:
[0149]
计算模块601,用于接收业务申请信息,解析所述业务申请信息得到业务信息、物品信息和业务机构信息,基于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0150]
抵质押率模块602,用于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响应于查询结果为存在,若所述抵质押率小于或等于所述抵质押率上限,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0151]
担保值模块603,用于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累加每个物品的担保值得到担保值之和,若所述担保值之和大于业务信息中的业务申请值,则确定申请成功,触发业务处理操作。
[0152]
本发明实施装置还包括押品信息接收模块,用于:
[0153]
1、获取业务信息中的业务产品种类,响应于业务产品种类为预设业务产品种类,显示业务担保类型页面;接收在业务担保类型页面上选择的业务担保类型,响应于业务担保类型为抵押、质押、抵押加质押中的任一种,接收输入的物品信息。
[0154]
2、查询是否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若已录入,则获取所述物品信息的物品编号,否则录入所述物品信息并生成物品编号;建立物品编号和业务编码的关联关系;其中,业务编号和业务任务对应,业务任务在审核业务信息和用户信息通过后建立的,所述业务申请信息还包括所述用户信息。
[0155]
3、在查询已录入所述物品信息的情况下,获取与所述物品编号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业务任务;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大于或等于预设数量,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
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或响应于所述其他业务任务的数量仅为一个、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已关联多个物品信息,确定所述业务编码不可关联所述物品信息。
[0156]
本发明实施装置中,所述计算模块601,用于:
[0157]
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且所述物品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物品价值作为所述物品的担保值;或
[0158]
响应于存在多个物品、且每个物品均未关联其他业务任务,将业务申请值与物品价值之和的比值作为抵质押率,将每个物品的价值作为每个物品的担保值;或
[0159]
响应于仅存在一个物品、所述物品关联其他业务任务且所述其他业务任务仅关联所述物品,统计本次业务任务和其他业务任务的业务申请值之和,将业务申请值之和与物品价值的比值,作为每个业务任务的抵质押率;以及
[0160]
计算每个业务值与业务值之和的比值,将比值与物品价值做乘积,得到物品在每个业务任务中的担保值。
[0161]
以及在触发业务处理操作之前,响应于对本次业务任务关联的物品信息的新增或删除操作,重新计算抵质押率和每个物品的担保值。
[0162]
本发明实施装置中,所述抵质押率模块602,用于:
[0163]
基于所述业务信息、所述物品信息和所述业务机构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基于所述业务机构的上级业务机构的信息、所述业务信息和所述物品信息,查询是否存在相应抵质押率上限;响应于查询结果为不存在,继续重复上述操作,以确定存在抵质押率上限的目标上级业务机构,否则确定获取抵质押率上限失败。
[0164]
以及响应于对上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的调整操作,得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判断上级业务机构的下级业务机构当前的抵质押率上限,是否大于所述第一初始抵质押率上限;若判断结果为大于,则将下级业务机构的抵质押率上限替换为所述第一抵质押率上限,否则不做处理。
[0165]
另外,在本发明实施例中所述装置的具体实施内容,在上面所述方法中已经详细说明了,故在此重复内容不再说明。
[0166]
图7示出了可以应用本发明实施例的示例性系统架构700,包括终端设备701、702、703,网络704和服务器705(仅仅是示例)。
[0167]
终端设备701、702、703可以是具有显示屏并且支持网页浏览的各种电子设备,安装有各种通讯客户端应用,用户可以使用终端设备701、702、703通过网络704与服务器705交互,以接收或发送消息等。
[0168]
网络704用以在终端设备701、702、703和服务器705之间提供通信链路的介质。网络704可以包括各种连接类型,例如有线、无线通信链路或者光纤电缆等等。
[0169]
服务器705可以是提供各种服务的服务器,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实施例所提供的方法一般由服务器705执行,相应地,装置一般设置于服务器705中。
[0170]
应该理解,图7中的终端设备、网络和服务器的数目仅仅是示意性的。根据实现需要,可以具有任意数目的终端设备、网络和服务器。
[0171]
下面参考图8,其示出了适于用来实现本发明实施例的终端设备的计算机系统800的结构示意图。图8示出的终端设备仅仅是一个示例,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功能和使用范
围带来任何限制。
[0172]
如图8所示,计算机系统800包括中央处理单元(cpu)801,其可以根据存储在只读存储器(rom)802中的程序或者从存储部分808加载到随机访问存储器(ram)803中的程序而执行各种适当的动作和处理。在ram 803中,还存储有系统800操作所需的各种程序和数据。cpu 801、rom 802以及ram 803通过总线804彼此相连。输入/输出(i/o)接口805也连接至总线804。
[0173]
以下部件连接至i/o接口805:包括键盘、鼠标等的输入部分806;包括诸如阴极射线管(crt)、液晶显示器(lcd)等以及扬声器等的输出部分807;包括硬盘等的存储部分808;以及包括诸如lan卡、调制解调器等的网络接口卡的通信部分809。通信部分809经由诸如因特网的网络执行通信处理。驱动器810也根据需要连接至i/o接口805。可拆卸介质811,诸如磁盘、光盘、磁光盘、半导体存储器等等,根据需要安装在驱动器810上,以便于从其上读出的计算机程序根据需要被安装入存储部分808。
[0174]
特别地,根据本发明公开的实施例,上文参考流程图描述的过程可以被实现为计算机软件程序。例如,本发明公开的实施例包括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其包括承载在计算机可读介质上的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包含用于执行流程图所示的方法的程序代码。在这样的实施例中,该计算机程序可以通过通信部分809从网络上被下载和安装,和/或从可拆卸介质811被安装。在该计算机程序被中央处理单元(cpu)801执行时,执行本发明的系统中限定的上述功能。
[0175]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所示的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计算机可读信号介质或者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或者是上述两者的任意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例如可以是——但不限于——电、磁、光、电磁、红外线、或半导体的系统、装置或器件,或者任意以上的组合。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更具体的例子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具有一个或多个导线的电连接、便携式计算机磁盘、硬盘、随机访问存储器(ram)、只读存储器(rom)、可擦式可编程只读存储器(eprom或闪存)、光纤、便携式紧凑磁盘只读存储器(cd-rom)、光存储器件、磁存储器件、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在本发明中,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可以是任何包含或存储程序的有形介质,该程序可以被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而在本发明中,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可以包括在基带中或者作为载波一部分传播的数据信号,其中承载了计算机可读的程序代码。这种传播的数据信号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电磁信号、光信号或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计算机可读的信号介质还可以是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以外的任何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发送、传播或者传输用于由指令执行系统、装置或者器件使用或者与其结合使用的程序。计算机可读介质上包含的程序代码可以用任何适当的介质传输,包括但不限于:无线、电线、光缆、rf等等,或者上述的任意合适的组合。
[0176]
附图中的流程图和框图,图示了按照本发明各种实施例的系统、方法和计算机程序产品的可能实现的体系架构、功能和操作。在这点上,流程图或框图中的每个方框可以代表一个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上述模块、程序段、或代码的一部分包含一个或多个用于实现规定的逻辑功能的可执行指令。也应当注意,在有些作为替换的实现中,方框中所标注的功能也可以以不同于附图中所标注的顺序发生。例如,两个接连地表示的方框实际上可以基本并行地执行,它们有时也可以按相反的顺序执行,这依所涉及的功能而定。也要
注意的是,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每个方框、以及框图或流程图中的方框的组合,可以用执行规定的功能或操作的专用的基于硬件的系统来实现,或者可以用专用硬件与计算机指令的组合来实现。
[0177]
描述于本发明实施例中所涉及到的模块可以通过软件的方式实现,也可以通过硬件的方式来实现。所描述的模块也可以设置在处理器中,例如,可以描述为:一种处理器包括计算模块、抵质押率模块、担保值模块。其中,这些模块的名称在某种情况下并不构成对该模块本身的限定,例如,担保值模块还可以被描述为“担保值比对模块”。
[0178]
作为另一方面,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介质,该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是上述实施例中描述的设备中所包含的;也可以是单独存在,而未装配入该设备中。上述计算机可读介质承载有一个或者多个程序,当上述一个或者多个程序被一个该设备执行时,使得该设备执行上述任一所述的业务处理方法。
[0179]
本发明的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本发明实施例中的业务处理方法。
[0180]
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并不构成对本发明保护范围的限制。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的是,取决于设计要求和其他因素,可以发生各种各样的修改、组合、子组合和替代。任何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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