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文档序号:31697330发布日期:2022-10-01 06:07阅读:166来源:国知局
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及装置与流程

1.本说明书实施例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2.商品从生产出来至到达消费者手上的过程中,需要经过品牌商、各个经销商、销售终端等各个商品分销点,最终由销售终端交易给消费者。商品所流经的各个商品分销点构成了商品的分销路径。每种类型的商品可以有多个分销路径,以供应不同的地区、不同人群等。属于同一类型的不同商品对应的分销路径可以不同,比如,某一类商品供应的地区包括华南地区和华北地区,则属于该类别的有些商品是供应华南地区,有些商品是供应华北地区。
3.同一类型的商品的不同分销路径之间可以存在价格、货量等方面的差别,每个分销路径上的商品只能通过该分销路径进行分销流通,否则会造成商品窜货。商品窜货会导致商品市场乱价、严重损耗品牌商的利益。因此,如何在商品分销过程中检测出商品窜货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4.鉴于上述,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了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及装置。通过本说明书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能够跟踪商品的分销过程以确定商品的分销路径,并根据分销路径来进行商品窜货检测,以避免商品窜货。此外,引入区块链技术,增强了商品窜货检测的可信度。
5.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包括:在商品分销过程中所流经的各个商品分销点处,对所述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其中,所述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所述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所述扫码信息包括所述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将所述各个商品分销点处生成的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6.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由服务器来执行,所述方法包括:从各个商品分销点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其中,所述商品在分销过程流经所述各个商品分销点,所述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所述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每个扫码信息包括所述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将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7.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由销售终端来执行,所述方法包括:从上游的经销商接收商品;以及对入库的所述商品进行
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所述扫码信息上链至所述区块链,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所述扫码信息包括所述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销售终端信息。
8.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由经销商来执行,所述方法包括:将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入库;以及对待出库的所述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所述扫码信息上链至所述区块链,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所述扫码信息包括所述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9.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应用于服务器,所述装置包括:信息接收单元,从各个商品分销点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其中,所述商品在分销过程流经所述各个商品分销点,所述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所述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每个扫码信息包括所述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上链单元,将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窜货检测单元,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0.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应用于销售终端,所述装置包括:商品接收单元,从上游的经销商接收商品;以及第一扫码单元,对入库的所述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所述扫码信息上链至所述区块链,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所述扫码信息包括所述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销售终端信息。
11.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应用于经销商,所述装置包括:商品入库单元,将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入库;以及第二扫码单元,对待出库的所述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所述扫码信息上链至所述区块链,根据所述区块链上记录的所述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所述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所述扫码信息包括所述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12.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与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耦合的存储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上的计算机程序,所述至少一个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来实现如上述任一所述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
13.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所述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
14.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另一方面,还提供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包括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上任一所述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
附图说明
15.通过参照下面的附图,可以实现对于本说明书实施例内容的本质和优点的进一步理解。在附图中,类似组件或特征可以具有相同的附图标记。
16.图1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示例环境的示意图。
17.图2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区块链网络的示例架构示意图。
18.图3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19.图4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共识过程的一个示例的示意图。
20.图5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共识过程中的预准备消息、准备消息以及确认消息的格式的一个示例的示意图。
21.图6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22.图7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23.图8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的流程图。
24.图9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的一个示例的方框图。
25.图10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的另一个示例的方框图。
26.图11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的另一个示例的方框图。
27.图12示出了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实现商品窜货检测方法的电子设备的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28.以下将参考示例实施方式讨论本文描述的主题。应该理解,讨论这些实施方式只是为了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从而实现本文描述的主题,并非是对权利要求书中所阐述的保护范围、适用性或者示例的限制。可以在不脱离本说明书实施例内容的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对所讨论的元素的功能和排列进行改变。各个示例可以根据需要,省略、替代或者添加各种过程或组件。另外,相对一些示例所描述的特征在其它例子中也可以进行组合。
29.如本文中使用的,术语“包括”及其变型表示开放的术语,含义是“包括但不限于”。术语“基于”表示“至少部分地基于”。术语“一个实施例”和“一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实施例”。术语“另一个实施例”表示“至少一个其他实施例”。术语“第一”、“第二”等可以指代不同的或相同的对象。下面可以包括其他的定义,无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除非上下文中明确地指明,否则一个术语的定义在整个说明书中是一致的。
30.区块链是一个分布式的共享账本和数据库,并且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留痕、回溯、公开透明等特点。区块链上的数据以数据区块的形式存储,数据区块按照时间顺序相连组合成链式数据结构。区块链中的各个区块通过所包括的加密散列与前一个区块链接,
此外,每个区块还包括时间戳、加密哈希以及一个或多个交易。区块中的各个交易通过哈希处理形成merkle树。在merkle树中,最下面的叶节点包含基础数据,每个中间节点是它的子节点的散列,根节点是它的子节点的散列,代表merkle树的根部,merkle树的根节点存储代表该merkle树中的所有数据的哈希值。当验证一个哈希值是否是merkle树中存储的交易时,可以通过判断该哈希值是否与merkle树的结构一致来进行快速验证。
31.区块链网络是由多个计算节点组成的以去中心化为基础的点对点网络,用于管理、更新和维护一个或多个区块链结构。根据区块链网络中节点的开放程度不同,区块链网络的类型可以包括公有区块链网络、私有区块链网络和联盟区块链网络。
32.公有区块链网络是参与实体的公有网络,公有区块链网络中可以存在成千上万个实体协作处理,每个实体操作该公有区块链网络中的至少一个节点,相应地,公有区块链网络中的共识过程也由各个节点完成。在共识过程中,参与共识的节点对区块进行签名以表明该节点对该区块的共识确认,然后完成共识的区块被添加到区块链网络的区块链中。此外,公有区块链网络支持公有交易,公有交易是在公有区块链网络中的所有节点之间共享,并经过所有节点共识后存储在全局区块链中。全局区块链是指跨所有节点复制的区块链。区块链网络中的共识由共识机制提供支持,共识机制是区块链事务达成分布式共识的算法,共识机制可以包括:工作量证明(pow,proof-of-work),权益证明(pos,proof-of-stake)和权威证明(poa,proof-of-authority)。
33.私有区块链网络只针对特定实体,私有区块链网络中的各个节点的读写权限被严格控制。此外,私有区块链网络的加入门槛很高,需要经过许可才能加入私有区块链网络成为其中的一个节点,基于此,私有区块链网络通常也称为许可网络,其对允许谁参与网络以及在网络中参与水平进行限制,比如,有的节点可以参与所有交易的上链过程,有些节点只能参与指定的部分交易的上链过程。私有区块链网络中可以使用现有参与方对添加新实体投票、监管机构控制许可等各种类型的访问控制机制。
34.联盟区块链网络中的参与实体之间也是私有的,可以被认为是参与实体的私有网络。联盟区块链网络可以由若干个实体组成的,每个实体操作该联盟区块链网络中的至少一个节点。联盟区块链网络中的共识过程由授权节点来执行,授权节点可以是联盟区块链网络中所有节点或部分节点,每个授权节点对待上链的区块进行签名以表明对该区块的共识确认,然后该区块会被添加到区块链上。
35.图1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示例环境100的示意图。如图1所示,示例环境100允许实体参与区块链网络102。区块链网络102例如可以是公有链、私有链或联盟链的区块链网络。示例环境100可以包括计算设备104、106、108、110、112和网络114。在一实施例中,网络114可以包括局域网(local area network,lan)、广域网(wide area network,wan)、因特网或其组合,并连接至网站、用户设备(例如计算设备)和后端系统。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04、106、108、110、112可以通过有线和/或无线通信方式访问网络114。
36.在某些情况下,计算设备106、108可以是云计算系统的节点(未显示),或者每个计算设备106、108可以是单独的云计算系统,包括由网络互连并作为分布式处理系统工作的多台计算机。
37.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04~108可以运行任何适当的计算系统,使其能够作为区块链网络102中的节点。例如,计算设备104~108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台式计算机、
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计算设备和智能手机。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04~108可以归属于相关实体并用于实现相应的服务,例如,该服务可以用于对某一实体或多个实体之间的交易进行管理。
38.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04~108分别存储有区块链网络102对应的区块链账本。计算设备104可以是(或包含)用于提供浏览器功能的网络服务器,该网络服务器可基于网络114提供与区块链网络102相关的可视化信息。在一些情况下,计算设备104可以不参与区块验证,而是监控区块链网络102以确定其他节点(譬如可以包括计算设备106-108)何时达成共识,并据此生成相应的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
39.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10和112可以是与区块链网络102相连的客户端设备。例如,计算设备110可以是医疗机构平台处的终端设备,以及计算设备112可以是广告监管平台处的终端设备。计算设备110和112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计算设备和智能手机。
40.在一实施例中,计算设备104可以接收客户端设备(例如计算设备110或计算设备112)针对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发起的请求。在一些情况下,区块链网络102的节点也可以作为客户端设备,比如计算设备108的用户可以使用运行在计算设备108上的浏览器向计算设备104发送上述请求。
41.响应于上述请求,计算设备104可以基于存储的区块链账本生成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如网页),并将生成的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发送给请求的客户端设备。如果区块链网络102是私有类型或联盟类型的区块链网络,对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的请求可以包括用户授权信息,在生成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并发送给请求的客户端设备之前,可以由计算设备104对该用户授权信息进行验证,并在验证通过后返回相应的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
42.区块链可视化用户界面可以显示在客户端设备上(例如可显示在图1所示的用户界面116中)。当区块链账本发生更新时,用户界面116的显示内容也可以随之发生更新。此外,用户与用户界面116的交互可能导致对其他用户界面的请求,例如显示区块列表、区块详情、交易列表、交易详情、账户列表、账户详情、合约列表、合约详情或者用户对区块链网络实施搜索而产生的搜索结果页面等。
43.图2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区块链网络的示例架构示意图。
44.如图2所示,服务器220是区块链网络214中的区块链节点或者其组成部分,品牌商221、经销商223以及销售终端225可以作为商品分销点,每个商品分销点所使用的客户端设备与服务器220通信连接。图2示出的服务器220连接一个品牌商221、一个经销商223以及一个销售终端225仅作为一个示例,图2示出的一个商品的商品分销过程在一个品牌商221、一个经销商223以及一个销售终端225之间进行也仅作为一个示例,服务器220还可以与其他多个品牌商221、多个经销商223以及多个销售终端225通信连接。
45.品牌商221、经销商223以及销售终端225各自通过客户端设备与服务器220通信连接,并通过客户端设备执行扫码、数据上传等操作。在商品在品牌商221、经销商223以及销售终端225之间进行分销过程中,所产生的扫码信息会被服务器220所采集,服务器220作为区块链网络214中的区块链节点或其组成部分,可以将采集到的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216进行存储,这样可以避免已存储的扫码信息被删除或者被篡改。
46.在另一示例中,服务器220与区块链网络中的区块链节点通信连接。在该示例中,服务器220将采集到的扫码信息发送给通信连接的区块链节点,再由该区块链节点将扫码信息打包上链至区块链以进行存储。
47.图3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一个示例300的流程图。
48.如图3所示,在310,在商品分销过程中所流经的各个商品分销点处,可以对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
49.商品的分销过程是该商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商品的分销过程可以是从品牌商向消费者转移的过程。在分销过程中,商品可以流经各个商品分销点,每个商品分销点按照预定的商品供应链将商品发往下游的商品分销点,直至到达消费者。
50.商品分销过程中所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可以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品牌商可以用于提供商品,从而待分销的商品可以由品牌商发出。销售终端是商品分销过程的最末端,是商品到达消费者完成交易的最终端口,商品由销售终端交易给消费者。销售终端可以包括门店、专卖店、零售店和商超等。
5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每个商品可以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不同商品对应的标识信息可以不同,可以根据标识信息来唯一地确定商品。此外,每个商品可以对应有标识码,标识码可以包括二维码、一维码等中的任一种。商品的标识码可以包括该商品对应的标识信息、商品的url等,商品的url用于展示该商品的产地、配料、商品图像等信息。商品的标识码可以设置在商品上,跟随商品一起移动,比如,商品的标识码可以印刷在商品的标签页上。在一个示例中,商品的标识码可以是经过加密处理的,该标识码还可以包括随机数,该随机数用于通过客户端设备扫码时对该加密的标识码进行解密。
52.在每个商品分销点处,可以使用各自所拥有的客户端设备来对商品的标识码进行扫码操作,以生成对应的扫码信息。扫码信息可以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例如,品牌商执行扫码操作,则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品牌商信息;销售终端执行扫码操作,则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销售终端信息。
53.在一个示例中,商品分销点还可以包括经销商,经销商的上游分销点可以是品牌商或者其他经销商,下游分销点可以是销售终端或其他经销商。商品分销过程中的经销商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例如,当包括多个经销商时,其中一个或多个可以是作为品牌商下游的经销商,其他的经销商是分销商,分销商的上游分销点是经销商,下游可以对接销售终端,还可以对接其他的分销商。
54.在该示例中,在商品流经各个经销商时,在该经销商处,可以对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此时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可以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经销商信息。
55.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流经经销商时,在经销商处,对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可以进行入库处理,对入库的商品可以扫码,也可以不扫码。比如,经销商可以对入库的商品执行一键入库操作,该一键入库操作用于表示经销商已接收到商品,且可以将所接收到的商品增加至本地的库存。
56.此外,在各个经销商处,当商品出库时,可以对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通过扫码操
作可以将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进行关联,并生成经销商扫码信息。下游的商品分销点可以包括下游的经销商或者销售终端,其中,下游的经销商可以包括分销商,即,在商品所流经的当前经销商下游的分销商。
57.经销商扫码信息是经销商通过扫码操作生成的扫码信息,经销商扫码信息除了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经销商信息以外,还可以包括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的关联信息,该关联信息可以用于确定出商品在当前经销商之后所需流经的下一个商品分销点,比如,关联信息可以包括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的对应关系。
58.在该示例中,在各个经销商处,通过将出库的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进行关联,以明确经销商在分销商品时的责任关系,从而实现对商品分销过程的强管控。例如,在一个经销商下游的销售终端所处的位置与该经销商所分销的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不一致,该经销商在分销该商品时所生成的关联关系是该商品与该下游的销售终端的关联关系,该关联关系可以用于确定该经销商存在商品窜货的违规行为。
59.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流经销售终端时,在该销售终端处,可以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销售终端扫码信息。该销售终端扫码信息是销售终端通过扫码操作生成的扫码信息,销售终端扫码信息除了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销售终端信息以外,还可以包括该销售终端执行扫码操作的扫码位置信息。该扫码位置信息可以指示该销售终端对商品执行扫码操作的实时位置,此外,该扫码位置信息还可以指示销售终端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所在的位置。
60.在该示例中,通过区块链上的销售终端扫码信息所包括的扫码位置信息,可以确定商品在流经销售终端时所处的位置,当该扫码位置信息所指示的位置在该商品所属的销售区域内时,可以确定该商品不存在窜货;当该扫码位置信息所指示的位置不在该商品所属的销售区域内时,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窜货。
61.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由品牌商发出时,在品牌商处,可以对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通过扫码操作,可以将商品与下游的经销商进行关联,并生成品牌商扫码信息。该下游的经销商在商品的分销路径中与品牌商相邻,即,下游的经销商可以直接接收品牌商发出的商品。品牌商扫码信息是品牌商通过扫码操作生成的扫码信息,品牌商扫码信息除了包括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品牌商信息以外,还可以包括商品与下游的经销商的关联信息。
62.商品与下游的经销商的关联信息可以用于表征该商品从品牌商到经销商的分销路径,根据该关联关系所表征的分销路径可以进一步地确定该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经营渠道。即,可以将下游的经销商的经营区域确定为该商品的经营区域,可以将下游的经销商的经营渠道确定为该商品的经营渠道。例如,下游的经销商所负责的经营区域是华北地区,并且还是电商渠道的经销商,则可以确定品牌商发往该经销商的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是华北地区,且该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是电商渠道。
63.此外,在该关联信息被包含在品牌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存储后,该关联信息不会被篡改,从而使得商品从品牌商到经销商的分销路径具备可信性。在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关联信息来进行商品窜货检测时,可以进一步地提高商品窜货检验的可信度。
64.在一个示例中,在经销商和/或销售终端处,在执行扫码操作时,可以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其中,标识码可以由对应商品的标识信息生成,标识码可以在商品分销
之前已经配置在商品上,标识码配置的方式可以包括标识码附着在商品本体上、标识码附着在商品的标签上以及标识码附着在商品的包装上等中的至少一种。
65.标识码可以由品牌商生成,还可以由品牌商授权的第三方来生成,比如,品牌商授权的生产厂家,品牌商授权的区块链运营方等。商品的标识码是正版码,而对正版的标识码进行翻拍后的码是盗版码。
66.标识码翻拍的一种方式是利用相机对商品的标识码进行拍照,以生成具有标识码的图像,所生成的图像中可以显示标识码,从而当对该图像中呈现的标识码进行扫描时会导致非法扫描标识码。由于标识码翻拍使得标识码在图像中呈现,此时的图像作为显示标识码的一个载体,与标识码本身不同。由于在执行扫码操作时不同的载体在扫码相机中呈现的特征可以不同,基于此,可以根据摩尔纹、光线等特性来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
67.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时,即,在确定所扫描的标识码是正版码时,可以确定该标识码与当前的商品相匹配,从而可以将此次扫码操作所生成的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在确定标识码是翻拍时,可以确定该标识码与当前的商品不匹配,存在该标识码对应的商品被调包的可能性,从而导致有商品窜货的可能性。
68.在该示例中,可以在每个经销商以及每个销售终端处,每次执行扫码操作时都进行标识码翻拍检测,以实时地对检测出的翻拍标识码对应的商品进行处理,避免翻拍标识码对应的商品继续流通。此外,还可以仅在各个销售终端处进行标识码翻拍检测,或者可以仅在各个经销商处进行标识码翻拍检测。
69.在一个示例中,在经销商和/或销售终端处,在执行扫码操作时,可以检测商品的标签是否伪造。商品的标签可以由品牌商生成,还可以由品牌商授权的第三方来生成,比如,品牌商授权的生产厂家,品牌商授权的区块链运营方等。
70.商品的正版标签可以是经过特殊处理的标签,以便于区别于伪造标签。例如,在标签的微观纹理上利用防伪技术进行防伪处理,在一个示例中,可以利用油墨印刷技术对标签进行印刷,由于油墨在不同材质上有不同的扩散,从而可以形成不同的油墨扩散图案。从而,可以根据正版标签所使用的材质来确定油墨扩散图案,可以将该油墨扩散图案确定为用于比对的标准化油墨扩散图案。当被检测的标签上形成的油墨扩散图案与标准化油墨扩散图案匹配时,可以确定该标签是正版标签;当被检测的标签上形成的油墨扩散图案与标准化油墨扩散图案不匹配时,可以确定该标签是伪造标签。
71.在确定标签不是伪造时,可以确定该标签与当前的商品相匹配,从而可以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在确定标签是伪造时,可以确定该标签与当前的商品不匹配,存在商品窜货的可能性。
72.在该示例中,可以在每个经销商以及每个销售终端处,每次执行扫码操作时都进行标签伪造检测,以实时地对检测出的伪造标签对应的商品进行处理,避免伪造标签对应的商品继续流通。此外,还可以仅在各个销售终端处进行标签伪造检测,或者可以仅在各个经销商处进行标签伪造检测。
73.需要说明的是,在经销商和/或销售终端处,可以同时进行标识码翻拍检测以及标签伪造检测,还可以仅执行标识码翻拍检测或者标签伪造检测。当一个商品分销点在执行扫码操作时同时执行标识码翻拍检测以及标签伪造检测,只有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以及
标签不是伪造的情况下,才可以将扫码信息上链;只要确定标识码是翻拍或者标签是伪造的情况下,则不能将扫码信息上链。
74.回到图3,在320,可以将各个商品分销点处生成的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75.在各个商品分销点处,在生成扫码信息后,基于执行扫码操作的客户端设备与服务器通信连接,客户端设备可以将生成的扫码信息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可以将从该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扫码信息上链。
76.在上链过程中,可以将区块链合同打包成区块,然后将区块上链至区块链,区块链网络中的各个区块链节点作为共识节点可以对待上链的区块进行共识处理,在共识达成后,区块被记录在区块链上。
77.图4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共识过程的一个示例400的示意图。在图4的示例中,记账节点(即,主节点)是r0,在该示例的下文中称为主节点。所确定出的参与共识的共识节点(即,备份节点)可以包括r1、r2和r3,在该示例的下文中称为备份节点。需要说明的是,图4示出的包括4个网络节点r0、r1、r2和r3的共识过程仅用于说明目的,共识过程也可以包括任何合适数量的网络节点。
78.主节点r0与区块链网络中的所有参与共识的共识节点来进行共识处理,例如,主节点r0与备份节点r1、r2以及r3进行共识处理。
79.在本公开中,共识过程可以采用pow(工作量证明算法)、pos(权益证明算法)和pbft(实用拜占庭容错算法)等实现。下面以pbft共识过程为例来进行说明。
80.如图4所示,pbft共识处理的过程包括:预准备阶段(pre-prepare)410、准备阶段(prepare)420以及确认阶段(commit)430。
81.具体地,在410,主节点r0对要记录到区块链中的交易数据打包为消息m,然后生成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并且在给定的时间间隔内,将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发送(例如,广播)给备份节点r1、r2和r3。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表明主节点r0正在启动共识过程。
82.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的格式可以为:《《pre-prepare,epoch,seq,d(m),signature-p》,m,j》。这里,“pre-prepare”表示预准备消息的协议标识,“epoch”表示r0作为主节点的时代,“seq”表示所需共识的提议的提议编号,“d(m)”表示请求消息集合的摘要,“signature-p”表示r0的签名,“m”表示请求消息的具体内容(即,区块中的各条认证信息的具体内容),以及“j”表示r0的节点标识。这里,d(m)通过对区块中的各条认证信息集合进行哈希计算而得到。
83.在准备阶段420,对于每个备份节点(r1、r2或r3),在接收到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并检测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合法后,可以将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存储在本地日志中,并生成用于响应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的准备消息prepare,再将所生成的准备消息prepare广播至其他节点。准备消息prepare指示备份节点已从主节点接收到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并且正在响应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发送应答。
84.相应地,每个备份节点也会接收到其他备份节点发送的准备消息prepare。以备份节点r1为例,备份节点r1接收到主节点r0发送的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之后,会将生成的准备消息prepare广播至主节点r0、备份节点r2和r3。相应地,备份节点r1也会接收到主节点r0、备份节点r2和r3发送的准备消息prepare。
85.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备份节点广播的准备消息prepare可以用于表示该备份节点在准备阶段420所做出的共识承诺。
86.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准备消息prepare的格式可以是:《prepare,epoch,seq,d(m),i,signature-i》。这里,“prepare”表示准备消息prepare的协议标识,“i”表示发送准备消息prepare的节点的节点标识,“signature-i”表示发送准备消息prepare的节点的签名。准备消息prepare中的“epoch”、“seq”以及“d(m)”的含义与上述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中的“epoch”、“seq”以及“d(m)”的含义相同。
87.在确认阶段430,当网络节点从其他网络节点接收到足够数量的准备消息prepare时,该网络节点确定已经达成共识。例如,如果主节点r0或备份节点r1、r2或r3接收到quorum个(例如,2f+1,其中f表示故障网络节点的数目)准备消息prepare,则确定在网络节点之间达成共识。然后,主节点r0或备份节点r1、r2或r3会向其他节点广播确认消息commit。
88.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确认消息commit的格式可以是:《commit,epoch,seq,d(m),p,signature-p》。其中,“commit”表示确认消息commit的协议标识,“p”表示发送确认消息commit的节点的节点标识,“signature-p”表示发送确认消息commit的节点的签名。确认消息commit中的“epoch”、“seq”以及“d(m)”的含义与上述预准备消息pre-prepare中的“epoch”、“seq”以及“d(m)”的含义相同。
89.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节点发送确认消息commit并将确认消息commit存储至本地日志中,以表示该节点在确认阶段430所做出的共识承诺。
90.回到图3,在330,可以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该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91.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可以通过商品的标识信息从区块链上获取该商品的所有扫码信息。例如,一个商品分销过程中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则可以从区块链上获取该品牌商针对该商品的扫码信息以及该销售终端针对该商品的扫码信息。
92.商品窜货包括经营区域窜货和经营渠道窜货,经营区域窜货是商品未在所属的经营区域内分销和/或销售,经营渠道窜货商品未在所属的经营渠道内分销和/或销售。
93.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用于限定该商品分销和/或销售的区域,每个商品只能在所属的经营区域内进行分销并销售。若商品在所属的经营区域以外的区域分销和/或销售,则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经营区域窜货。
94.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可以限定该商品分销和销售的经营渠道,经营渠道可以包括传统渠道、电商渠道、团购渠道等,每个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可以包括至少一种渠道。每种商品只能在所属的经营渠道进行分销和销售。若商品通过除所属的经营渠道以外的其他经营渠道进行分销和/或销售,则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经营渠道窜货。
95.在一个示例中,各个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可以由品牌商预先来确定,则可以从品牌商处确定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在一个示例中,品牌商在对商品进行扫码时,可以将预先确定的该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信息增加至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并随之上链。从而,可以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品牌商处的扫码信息来确定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
96.在另一个示例中,品牌商对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时,可以将该商品与下游的经销
商进行关联,通过与下游经销商的关联关系可以确定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即,所关联的下游的经销商的经营区域是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所关联的下游的经销商所负责的渠道是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
97.在该示例中,在品牌商处,可以将商品与下游的经销商的关联信息增加至生成的扫码信息中,从而可以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品牌商处的扫码信息来确定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
98.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销售终端处的扫码信息可以确定商品的实际销售区域和实际经营渠道。具体地,可以将销售终端所处的区域确定为商品的实际销售区域,可以将销售终端的销售渠道确定为商品的实际经营渠道。例如,当销售终端是位于华北地区的门店时,则可以确定流经该销售终端的商品的实际销售区域是华北地区;当销售终端的经营渠道是电商渠道时,则可以确定流经该销售终端的商品的实际经营渠道是电商渠道。
99.针对经营区域的商品窜货检测,可以将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区域进行比较,以确定该商品是否存在窜货。具体地,当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区域一致时,可以确定该商品不存在窜货;当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区域不一致时,则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窜货。
100.针对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可以将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渠道进行比较,以确定该商品是否存在窜货。具体地,当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渠道一致时,可以确定该商品不存在窜货;当商品所属的经营渠道与该商品的实际经营渠道不一致时,则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窜货。
101.在一个示例中,在检测出商品存在窜货时,可以实时向品牌商进行反馈,以促使品牌商对商品的分销过程进行稽查,以进一步地确定出商品窜货的商品分销点。对有窜货行为的商品分销点进行预警,以及执行减少营销分利等惩罚措施。
102.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分销点还包括经销商、以及经销商处生成的扫码信息也上链的情况下,可以从区块链上获取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包括品牌商、经销商以及销售终端分别生成的扫码信息,每个扫码信息中还可以包括执行扫码操作的时间点,从而在对商品的各个扫码信息进行汇总时,根据扫码信息中的时间点可以确定各个扫码信息的生成顺序,该顺序即为各个商品分销点对商品扫码的执行顺序,也即该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
103.例如,品牌商生成的扫码信息中的时间点早于经销商生成的扫码信息中的时间点,经销商生成的扫码信息中的时间点早于销售终端生成的扫码信息中的时间点,从而可以确定该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是:品牌商

经销商

销售终端。
104.在确定实际分销路径后,可以根据实际分销路径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具体地,根据品牌商的预先设置或者根据品牌商关联的商品与下游的经销商之间的关联关系来确定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根据销售终端生成的扫码信息可以确定商品在销售终端处的实际销售区域和/或实际经营渠道。此外,还可以根据经销商生成的扫码信息来确定商品在经销商处的实际销售区域和/或实际经营渠道。将针对各个经销商以及销售终端的实际销售区域和/或实际经营渠道分别与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进行比较,以确定各个经销商以及销售终端处是否存在商品窜货。通过对除品牌商以外的其他各个商品分销点进行商品窜货检测,当存在商品窜
货的问题时,可以确定出在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中第一个窜货的商品分销点。针对第一个窜货的商品分销点,可以给予相较于后续窜货的商品分销点更严厉的惩罚,比如,扣除更多的营销分利等。
105.例如,在品牌商

经销商

销售终端的实际分销路径中,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是华北地区,根据经销商的扫码信息可以确定出商品在经销商处的实际销售区域是华南地区,根据销售终端的扫码信息可以确定出商品在销售终端处的实际销售区域也是华南地区,从而可以确定该商品存在窜货,并且在该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中,第一个窜货的商品分销点是经销商。
106.在本说明书实施例的一个示例中,在销售终端未对商品扫码的情况下,区块链上没有记录销售终端处生成的扫码信息,也没有记录经销商处生成的扫码信息。在商品通过销售终端交易给消费者后,在消费者处,可以对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消费者扫码信息。消费者扫码信息可以包括被扫商品的标识信息以及消费者的位置信息,该位置信息所表征的位置是消费者扫码时的实时位置。
107.在得到消费者扫码信息后,可以将消费者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进行存储。在该示例中,消费者可以使用客户端设备来执行扫码操作,客户端设备生成消费者扫码信息后可以将消费者扫码信息发送给服务器,服务器将消费者扫码信息进行上链。
108.在该示例中,可以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消费者扫码信息以及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来进行商品窜货检测。具体地,判断消费者扫码信息中的位置信息所表征的位置是否在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内,在位置信息所表征的位置在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内时,可以确定该商品没有窜货。在位置信息所表征的位置不在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内时,可以确定存在商品窜货的可能性,可以将检测结果反馈给品牌商,以使品牌商进行进一步地商品窜货检测。
109.图6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600的流程图。图6示出的商品窜货检测方法可以由服务器来执行。
110.如图6所示,在610,从各个商品分销点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扫码信息。
111.其中,商品在分销过程流经各个商品分销点,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每个扫码信息包括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
112.在一个示例中,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还可以包括经销商,在该经销商处,可以对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
113.在620,将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14.在630,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15.在一个示例中,可以将从区块链上获取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进行汇总,以确定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以及根据实际分销路径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16.在一个示例中,在销售终端未对商品扫码的情况下,可以从消费者处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消费者扫码信息,将该消费者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消费者扫码信息以及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来进行商品窜货检测。
117.图7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
700的流程图。图7示出的商品窜货检测方法可以由销售终端来执行。
118.如图7所示,在710,从上游的经销商接收商品。
119.在720,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销售终端信息。
120.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流经销售终端时,在销售终端处,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销售终端扫码信息,销售终端扫码信息还可以包括扫码位置信息。
121.在一个示例中,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标识码由标识信息生成;以及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22.在一个示例中,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商品的标签是否伪造;以及在确定标签不是伪造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23.图8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的另一个示例800的流程图。图8示出的商品窜货检测方法可以由经销商来执行。
124.如图8所示,在810,将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入库。
125.在820,对待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126.在一个示例中,在商品流经经销商时,在经销商处,对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将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进行关联,并生成经销商扫码信息,其中,下游的商品分销点包括下游的经销商或者下游的销售终端,经销商扫码信息还包括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的关联信息。
127.在一个示例中,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标识码由标识信息生成;以及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28.在一个示例中,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商品的标签是否伪造;以及在确定标签不是伪造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29.图9示出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以下简称为第一商品窜货检测装置900)的一个示例的方框图。第一商品窜货检测装置900可以应用于服务器。
130.如图9所示,第一商品窜货检测装置900包括信息接收单元910、上链单元920和窜货检测单元930。
131.信息接收单元910,可以被配置为从各个商品分销点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其中,商品在分销过程流经各个商品分销点,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每个扫码信息包括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
132.上链单元920,可以被配置为将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33.窜货检测单元930,可以被配置为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34.在一个示例中,第一商品窜货检测装置900还可以包括扫码信息汇总单元,该扫码信息汇总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可以将从区块链上获取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进行汇
总,以确定商品的实际分销路径。窜货检测单元930还可以被配置为:根据实际分销路径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35.在一个示例中,在销售终端未对商品扫码的情况下,信息接收单元910还可以被配置为:可以从消费者处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消费者扫码信息。上链单元920还可以被配置为:将消费者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窜货检测单元930还可以被配置为: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消费者扫码信息以及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来进行商品窜货检测。
136.图10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以下简称为第二品窜货检测装置1000)的另一个示例的方框图。第二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000可以应用于销售终端。
137.如图10所示,第二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000包括:商品接收单元1010和第一扫码单元1020。
138.商品接收单元1010,可以被配置为从上游的经销商接收商品。
139.第一扫码单元1020,可以被配置为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销售终端信息。
140.在一个示例中,第一扫码单元1020还可以被配置为:在商品流经销售终端时,在销售终端处,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销售终端扫码信息,销售终端扫码信息还可以包括扫码位置信息。
141.在一个示例中,第二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000还可以包括:标识码翻拍检测单元,标识码翻拍检测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标识码由标识信息生成;以及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42.在一个示例中,第二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000还可以包括:标签伪造检测单元,标签伪造检测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商品的标签是否伪造;以及在确定标签不是伪造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43.图11了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以下简称为第三品窜货检测装置1100)的另一个示例的方框图。第三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100可以应用于经销商。
144.如图11所示,第三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100包括:商品入库单元1110和第二扫码单元1120。
145.商品入库单元1110,可以被配置为将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入库。
146.第二扫码单元1120,可以被配置为对待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147.在一个示例中,第二扫码单元1120还可以被配置为:在商品流经经销商时,在经销商处,对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将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进行关联,并生成经销商扫码信息,其中,下游的商品分销点包括下游的经销商或者下游的销售终端,经销商扫码信息还包括商品与下游的商品分销点的关联信息。
148.在一个示例中,第三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100还可以包括标识码翻拍检测单元,标识码翻拍检测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所扫描的标识码是否翻拍,标识码由标识信息生成;以及在确定标识码不是翻拍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49.在一个示例中,第三商品窜货检测装置1100还可以包括标签伪造检测单元,标签伪造检测单元可以被配置为:在执行扫码操作时,检测商品的标签是否伪造;以及在确定标签不是伪造时,将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
150.以上参照图1到图11,对根据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方法及装置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
151.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可以采用硬件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或者硬件和软件的组合来实现。以软件实现为例,作为一个逻辑意义上的装置,是通过其所在设备的处理器将存储器中对应的计算机程序指令读取到内存中运行形成的。在本说明书实施例中,用于对商品窜货进行检测的装置例如可以利用电子设备实现。
152.图12示出了本说明书实施例的用于实现商品窜货检测方法的电子设备1200的方框图。
153.如图12所示,电子设备1200可以包括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存储器(例如,非易失性存储器)1220、内存1230和通信接口1240,并且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存储器1220、内存1230和通信接口1240经由总线1250连接在一起。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执行在存储器中存储或编码的至少一个计算机可读指令(即,上述以软件形式实现的元素)。
154.在一个实施例中,在存储器中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其当执行时使得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从各个商品分销点接收通过对商品扫码所生成的扫码信息,其中,商品在分销过程流经各个商品分销点,商品流经的商品分销点包括品牌商和销售终端,商品对应有唯一的标识信息,每个扫码信息包括标识信息以及执行扫码操作的商品分销点信息;将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以及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
155.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存储器中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其当执行时使得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从上游的经销商接收商品;以及对入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销售终端信息。
156.在另一个实施例中,在存储器中存储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其当执行时使得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将从上游的商品分销点接收到的商品入库;以及对待出库的商品进行扫码,以生成扫码信息,以使扫码信息上链至区块链,根据区块链上记录的商品对应的各个扫码信息来进行针对商品所属的经营区域和/或经营渠道的商品窜货检测,其中,扫码信息包括商品对应的唯一标识信息和经销商信息。
157.应该理解,在存储器中存储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当执行时使得至少一个处理器1210进行本说明书的各个实施例中以上结合图1-11描述的各种操作和功能。
158.根据一个实施例,提供了一种例如机器可读介质的程序产品。机器可读介质可以具有指令(即,上述以软件形式实现的元素),该指令当被机器执行时,使得机器执行本说明书的各个实施例中以上结合图1-11描述的各种操作和功能。
159.具体地,可以提供配有可读存储介质的系统或者装置,在该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着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一实施例的功能的软件程序代码,且使该系统或者装置的计算机或处理器读出并执行存储在该可读存储介质中的指令。
160.在这种情况下,从可读介质读取的程序代码本身可实现上述实施例中任何一项实施例的功能,因此机器可读代码和存储机器可读代码的可读存储介质构成了本发明的一部分。
161.本说明书各部分操作所需的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用任意一种或多种程序语言编写,包括面向对象编程语言,如java、scala、smalltalk、eiffel、jade、emerald、c++、c#、vb、net以及python等,常规程序化编程语言如c语言、visual basic 2003、perl、cobol2002、php以及abap,动态编程语言如python、ruby和groovy,或者其他编程语言等。该程序编码可以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或者作为独立的软件包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或者部分在用户计算机上运行另一部分在远程计算机运行,或者全部在远程计算机或服务器上运行。在后一种情况下,远程计算机可以通过任何网络形式与用户计算机连接,比如局域网(lan)或广域网(wan),或连接至外部计算机(例如通过因特网),或者在云计算环境中,或者作为服务使用,比如软件即服务(saas)。
162.可读存储介质的实施例包括软盘、硬盘、磁光盘、光盘(如cd-rom、cd-r、cd-rw、dvd-rom、dvd-ram、dvd-rw、dvd-rw)、磁带、非易失性存储卡和rom。可选择地,可以由通信网络从服务器计算机上或云上下载程序代码。
163.上述对本说明书特定实施例进行了描述。其它实施例在所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内。在一些情况下,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动作或步骤可以按照不同于实施例中的顺序来执行并且仍然可以实现期望的结果。另外,在附图中描绘的过程不一定要求示出的特定顺序或者连续顺序才能实现期望的结果。在某些实施方式中,多任务处理和并行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可能是有利的。
164.上述各流程和各系统结构图中不是所有的步骤和单元都是必须的,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忽略某些步骤或单元。各步骤的执行顺序不是固定的,可以根据需要进行确定。上述各实施例中描述的装置结构可以是物理结构,也可以是逻辑结构,即,有些单元可能由同一物理实体实现,或者,有些单元可能分由多个物理实体实现,或者,可以由多个独立设备中的某些部件共同实现。
165.在整个本说明书中使用的术语“示例性”意味着“用作示例、实例或例示”,并不意味着比其它实施例“优选”或“具有优势”。出于提供对所描述技术的理解的目的,具体实施方式包括具体细节。然而,可以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实施这些技术。在一些实例中,为了避免对所描述的实施例的概念造成难以理解,公知的结构和装置以框图形式示出。
166.以上结合附图详细描述了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可选实施方式,但是,本说明书的实施例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中的具体细节,在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技术构思范围内,可以对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技术方案进行多种简单变型,这些简单变型均属于本说明书的实施例的保护范围。
167.本说明书内容的上述描述被提供来使得本领域任何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者使用本说明书内容。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对本说明书内容进行的各种修改是显而易见的,并且,也可以在不脱离本说明书内容的保护范围的情况下,将本文所定义的一般
性原理应用于其它变型。因此,本说明书内容并不限于本文所描述的示例和设计,而是与符合本文公开的原理和新颖性特征的最广范围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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