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积分奖励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33192348发布日期:2023-02-04 09:07阅读:35来源:国知局
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积分奖励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涉及计算机处理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积分奖励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2.信用卡发放积分业务目前都是基于客户信用卡交易来进行批量发放的,用户只要使用信用卡消费了,积分就能到帐,不需在银行app上进行额外操作。这种发放积分的活动全程均不需要用户打开银行app,只有用户在查询自己的积分明细时,才有登录的动作,不利于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


技术实现要素:

3.有鉴于此,本技术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积分奖励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具有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吸引用户消费的优点,可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提高用户粘度。
4.第一方面,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积分奖励方法,所述积分奖励方法包括:
5.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
6.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
7.若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
8.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其中,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
9.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
10.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11.进一步的,所述预设的抽奖规则包括第一抽奖规则和第二抽奖规则;所述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包括:
12.判断所述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是否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所述交易日期是否与所述预设交易日期相同;
13.若是,则将所述第一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14.若否,则将所述第二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15.进一步的,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一抽奖规则时,所述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包括:
16.确定所述交易数据中所述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
17.判断所述数量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
18.若是,则将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9.若否,则当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一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量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20.进一步的,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二抽奖规则时,所述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包括:
21.确定所述用户的、在位于当前月份之前的上一月份的月日均资产,并基于所述月日均资产确定所述用户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
22.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一资产范围内时,若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所述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23.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二资产范围内,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二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24.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三资产范围内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三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25.当所述月日均资产大于或等于预设的资产阈值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四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26.进一步的,所述积分奖励方法还包括:
27.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存在退款交易时,从所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中扣除预设数量的积分抽奖次数,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抽奖次数;
28.基于所述退款交易的订单号确定所述退款交易是否存在对应的已抽奖积分数量;
29.若是,则从所述已有积分数量中扣除所述已抽奖积分数量,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数量。
30.进一步的,所述积分奖励方法还包括:
31.响应于所述用户对于待兑换商品的兑换请求;
32.确定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基于所述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调整所述已有积分数量,得到剩余积分数量。
33.第二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积分奖励装置,所述积分奖励装置包括:
34.抽奖规则确定模块,用于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
35.判断模块,用于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
36.抽奖次数确定模块,用于若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
37.积分数量确定模块,用于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其中,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
38.积分数量更新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的用户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
39.抽奖次数更新模块,用于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40.进一步的,所述预设的抽奖规则包括第一抽奖规则和第二抽奖规则;所述抽奖规则确定模块在用于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时,所述抽奖规则确定模块还用于:
41.判断所述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是否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所述交易日期是否与所述预设交易日期相同;
42.若是,则将所述第一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43.若否,则将所述第二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44.第三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处理器、存储器和总线,所述存储器存储有所述处理器可执行的机器可读指令,当电子设备运行时,所述处理器与所述存储器之间通过总线通信,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执行时执行如上述的积分奖励方法的步骤。
45.第四方面,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执行如上述的积分奖励方法的步骤。
4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和积分奖励装置,首先,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然后,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
易方式;若是,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其中,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最后,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47.根据本技术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用户每进行一笔符合规则的交易,都会获取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用户自行在app上进行积分抽奖操作,并为用户发放所抽取到的积分数量,具有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吸引用户消费的优点,进而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提高用户粘度。
48.为使本技术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更明显易懂,下文特举较佳实施例,并配合所附附图,作详细说明如下。
附图说明
49.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应当理解,以下附图仅示出了本技术的某些实施例,因此不应被看作是对范围的限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相关的附图。
50.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的流程图;
51.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一;
52.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二;
53.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54.为使本技术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技术实施例中附图,对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技术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技术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技术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技术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技术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每个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的范围。
55.首先,对本技术可适用的应用场景进行介绍。本技术可应用于计算机处理技术领域。
56.经研究发现,信用卡发放积分业务目前都是基于客户信用卡交易来进行批量发放的,用户只要使用信用卡消费了,积分就能到帐,不需在银行app上进行额外操作。这种发放积分的活动全程均不需要用户打开银行app,只有用户在查询自己的积分明细时,才有登录的动作,不利于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
57.基于此,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了一种积分奖励方法,以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提高用户粘度。
58.请参阅图1,图1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方法的流程图。如图1中所
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包括:
59.s101,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
60.需要说明的是,交易数据指的是用户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所产生的交易数据。这里,交易数据可以包括交易方法、交易平台、交易方式和交易金额等数据,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交易时间则是用户进行交易时所对应的时间。预设的抽奖规则指的是预先设定的,判断用户是否具有抽奖资格的规则。例如,预设的抽奖规则可以是通过交易数据中的交易金额来判断用户是否具有抽奖资格的规则等,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61.针对上述步骤s101,在具体实施时,获取用户使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所产生的交易数据,并基于用户的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
62.进一步的,所述预设的抽奖规则包括第一抽奖规则和第二抽奖规则;针对上述步骤s101,所述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包括:
63.步骤1011,判断所述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是否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所述交易日期是否与所述预设交易日期相同。
64.步骤1012,若是,则将所述第一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65.步骤1013,若否,则将所述第二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66.需要说明的是,预设交易日期指的是预先设定的,用于判定需要使用哪种抽奖规则来进行抽奖的交易日期。例如,可以预先设定预设交易日期为2022年04月05日,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67.针对上述步骤1011-步骤1013,在具体实施时,获取到用户的交易数据后,首先确定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然后判断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是否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交易日期是否与预设交易日期相同。若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交易日期与预设交易日期相同,则执行上述步骤1012,将第一抽奖规则确定为目标抽奖规则。若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不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交易日期也不与预设交易日期相同,则执行上述步骤1013,将第二抽奖规则确定为目标抽奖规则。
68.s102,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
69.需要说明的是,金额阈值指的是目标抽奖规则规定的,用于判断用户的交易金额是否满足目标抽奖规则的金额数据。例如,可以预选设定金额阈值为1元,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交易方式指的是用户在网上银行进行交易时所采取的方式。例如,交易方式可以为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或apple pay等,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预设交易方式则是目标抽奖规则规定的,用于判断用户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的交易方式。
70.针对上述步骤s102,在具体实施时,目标抽奖规则确定出后,需要判断用户交易时所产生的交易数据是否符合目标抽奖规则。判断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若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
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则认为用户可以获取到积分抽奖资格,则执行下述步骤s103。
71.s103,若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
72.需要说明的是,积分抽奖次数是根据符合目标抽奖规则的交易数据的数量确定的。例如,符合目标抽奖规则的交易数据的数量有5条,则积分抽奖次数为5,用户可以获得5次抽奖机会。
73.针对上述步骤s103,在具体实施时,当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时,则基于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具体的,将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与原有积分抽奖次数之间的和,作为已有积分抽奖次数。
74.s104,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75.需要说明的是,积分抽奖操作可以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目标积分数量则是用户根据目标抽奖规则抽取到的积分数量。
76.针对上述步骤s104,在具体实施时,响应于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目标抽奖规则确定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77.具体的,针对上述步骤s104,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一抽奖规则时,所述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包括:
78.a:确定所述交易数据中所述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
79.b:判断所述数量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
80.针对上述步骤a-步骤b,在具体实施时,确定交易数据中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并判断该数量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若该数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则执行下述步骤c;若该数量大于预设的交易数量,则执行下述步骤d。
81.c:若是,则将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82.针对上述步骤c,若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则将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83.d:若否,则当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一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量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84.需要说明的是,第一积分翻倍倍数指的是预先设定的,可以用于进行积分翻倍的
倍数。例如,可以预先设定第一积分翻倍倍数1倍、2倍、5倍和10倍等,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85.针对上述步骤d,若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大于预设的交易数量,则可以进行积分翻倍。当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一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将与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量的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例如,目标翻倍倍数为10倍,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为50元,则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为500积分。
86.具体的,针对上述步骤s104,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二抽奖规则时,所述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包括:
87.a:确定所述用户的、在位于当前月份之前的上一月份的月日均资产,并基于所述月日均资产确定所述用户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
88.需要说明的是,月日均资产指的是将上个月的每日资产余额相加,然后除以天数即可得出每月平均到每日的资产。最高抽奖积分数量指的是用户可以抽取到的最高的积分数量。
89.针对上述步骤a,首先先确定用户的、在位于当前月份之前的上一月份的月日均资产。具体的,如何确定月日均资产在现有技术中有详细说明,在此不再赘述。确定出月日均资产后,根据月日均资产的等级来确定用户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具体的,可以根据预设的等级划分规则来确定用户的月日均资产对应的等级,然后将等级对应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
90.b: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一资产范围内时,若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所述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1.需要说明的是,第一资产范围指的是预先设定的数值范围。例如,第一资产范围可以设定为0≤月日均资产<1000,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92.针对上述步骤b,在具体实施时,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一资产范围内时,若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不大于步骤a中确定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3.c: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二资产范围内,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二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4.需要说明的是,第二资产范围指的是预先设定的数值范围。例如,第一资产范围可以设定为1000≤月日均资产<5000,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95.针对上述步骤c,在具体实施时,当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二资产范围内,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二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翻倍后的交易金
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6.d: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三资产范围内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三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7.需要说明的是,第三资产范围指的是预先设定的数值范围。例如,第一资产范围可以设定为5000≤月日均资产<10000,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98.针对上述步骤d,在具体实施时,当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三资产范围内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三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99.e:当所述月日均资产大于或等于预设的资产阈值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四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00.需要说明的是,资产阈值指的是预先设定的数值。例如,可以预先设定资产阈值为10000,对此本技术不做具体限定。
101.针对上述步骤e,在具体实施时,当月日均资产大于或等于预设的资产阈值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四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02.s105,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
103.需要说明的是,原有积分数量指的是用户在进行积分抽奖之前所拥有的积分的数量。已有积分数量指的是用户在进行积分抽奖之后所拥有的积分的数量。
104.针对上述步骤s105,在具体实施时,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确定出后,基于目标积分数量更新用户的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具体的,将目标积分数量与原有积分数量之间的和,确定为已有积分数量。
105.s106,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106.针对上述步骤s106,在具体实施时,用户抽奖结束后,基于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具体的,将已有积分抽奖次数与积分抽奖次数之间的差值,确定为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107.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还包括:
108.i: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存在退款交易时,从所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中扣除预设数量的积分抽奖次数,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抽奖次数。
109.ii:基于所述退款交易的订单号确定所述退款交易是否存在对应的已抽奖积分数量;
110.iii:若是,则从所述已有积分数量中扣除所述已抽奖积分数量,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数量。
111.针对上述步骤i-步骤iii,在具体实施时,当用户存在退款行为时,将会扣减积分抽奖的次数。当检测到用户存在退款交易时,从当前积分抽奖次数中扣除预设数量的积分抽奖次数,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抽奖次数。例如,从当前积分抽奖次数中扣除两次积分抽奖次数,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抽奖次数。然后,基于退款交易的订单号确定该退款交易是否存在对应的已抽奖积分数量。也就是判断用户针对该笔退款交易是否已经得到了积分。若是,则从已有积分数量中扣除已抽奖积分数量,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数量。
112.作为一种可选的实施方式,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还包括:
113.i:响应于所述用户对于待兑换商品的兑换请求。
114.ii:确定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基于所述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调整所述已有积分数量,得到剩余积分数量。
115.针对上述步骤i和步骤ii,在具体实施时,用户在获取积分后,可以在积分商城中进行商品的兑换。响应于用户对于待兑换商品的兑换请求,确定该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基于该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调整已有积分数量,得到剩余积分数量。也就是,从用户的已有积分数量中扣除该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得到剩余积分数量。
116.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首先,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然后,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若是,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其中,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最后,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117.根据本技术提供的积分奖励方法,用户每进行一笔符合规则的交易,都会获取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用户自行在app上进行积分抽奖操作,并为用户发放所抽取到的积分数量,具有可操作性强、有利于吸引用户消费的优点,进而提升银行app上用户的活跃度,提高用户粘度。
118.请参阅图2、图3,图2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一,图3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积分奖励装置的结构示意图之二。如图2中所示,所述积分奖励装置200包括:
119.抽奖规则确定模块201,用于获取用户的交易数据,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
120.判断模块202,用于判断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是否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是否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
121.抽奖次数确定模块203,用于若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且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方式符合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预设交易方式,则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用户的原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
122.积分数量确定模块204,用于响应于所述用户的积分抽奖操作,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其中,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包括单次抽奖和多次抽奖;
123.积分数量更新模块205,用于基于所述目标积分数量更新所述的用户原有积分数量,得到已有积分数量;
124.抽奖次数更新模块206,用于基于所述积分抽奖操作对应的积分抽奖次数更新所述已有积分抽奖次数,得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
125.进一步的,所述预设的抽奖规则包括第一抽奖规则和第二抽奖规则;所述抽奖规则确定模块201在用于基于所述交易数据对应的交易时间从预设的抽奖规则中确定出用户抽奖时所使用的目标抽奖规则时,所述抽奖规则确定模块201还用于:
126.判断所述交易时间对应的交易日期是否位于预设交易日期之前,或所述交易日期是否与所述预设交易日期相同;
127.若是,则将所述第一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128.若否,则将所述第二抽奖规则确定为所述目标抽奖规则。
129.进一步的,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一抽奖规则时,所述积分数量确定模块204在用于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时,所述积分数量确定模块204还用于:
130.确定所述交易数据中所述交易金额大于或等于所述目标抽奖规则对应的金额阈值的交易数据的数量;
131.判断所述数量是否小于或等于预设的交易数量;
132.若是,则将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33.若否,则当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一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量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34.进一步的,当所述目标抽奖规则为所述第二抽奖规则时,所述积分数量确定模块204在用于根据所述目标抽奖规则确定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时,所述积分数量确定模块204还用于:
135.确定所述用户的、在位于当前月份之前的上一月份的月日均资产,并基于所述月日均资产确定所述用户的最高抽奖积分数量;
136.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一资产范围内时,若所述用户抽取到的初始积分数量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所述初始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37.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二资产范围内,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
的至少一个第二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38.当所述月日均资产位于预设的第三资产范围内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三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39.当所述月日均资产大于或等于预设的资产阈值时,且存在积分翻倍次数时,从预设的至少一个第四积分翻倍倍数中随机确定出所述目标翻倍倍数,使用所述目标翻倍倍数对当前抽奖机会对应的交易数据的交易金额进行翻倍,得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若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对应的数值不大于所述最高抽奖积分数量,则将与所述翻倍后的交易金额相同数值的积分数量确定为所述用户所抽取的目标积分数量。
140.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所述积分奖励装置200还包括积分扣除模块207,所述积分扣除模块207用于:
141.当检测到所述用户存在退款交易时,从所述当前积分抽奖次数中扣除预设数量的积分抽奖次数,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抽奖次数;
142.基于所述退款交易的订单号确定所述退款交易是否存在对应的已抽奖积分数量;
143.若是,则从所述已有积分数量中扣除所述已抽奖积分数量,得到扣除后的积分数量。
144.进一步的,如图3所示,所述积分奖励装置200还包括积分兑换模块208,所述积分兑换模块208用于:
145.响应于所述用户对于待兑换商品的兑换请求;
146.确定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基于所述所述待兑换商品对应的积分数量调整所述已有积分数量,得到剩余积分数量。
147.请参阅图4,图4为本技术实施例所提供的一种电子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如图4中所示,所述电子设备400包括处理器410、存储器420和总线430。
148.所述存储器420存储有所述处理器410可执行的机器可读指令,当电子设备400运行时,所述处理器410与所述存储器420之间通过总线430通信,所述机器可读指令被所述处理器410执行时,可以执行如上述图1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积分奖励方法的步骤,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149.本技术实施例还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运行时可以执行如上述图1所示方法实施例中的积分奖励方法的步骤,具体实现方式可参见方法实施例,在此不再赘述。
150.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描述的系统、装置和单元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151.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几个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系统、装置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以上所描述的装置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单元的划分,
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又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通信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信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152.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153.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
154.所述功能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处理器可执行的非易失的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的技术方案本质上或者说对现有技术做出贡献的部分或者该技术方案的部分可以以软件产品的形式体现出来,该计算机软件产品存储在一个存储介质中,包括若干指令用以使得一台计算机设备(可以是个人计算机,服务器,或者网络设备等)执行本技术各个实施例所述方法的全部或部分步骤。而前述的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磁碟或者光盘等各种可以存储程序代码的介质。
155.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定义和解释,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等仅用于区分描述,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156.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实施例,仅为本技术的具体实施方式,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技术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可轻易想到变化,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变化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都应涵盖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技术的保护范围应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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