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5977313发布日期:2023-11-09 20:19阅读:24来源:国知局
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数据处理,特别涉及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


背景技术:

1、目前常见的充电桩支付方式大多采用与加油卡类似的离线支付方式。这种离线支付方式需要在每次充电时向充电桩读卡槽中插入一张专用实体卡片,并在充电结束之后才能将其取走,而用户为了不丢失这张卡片就势必要在一直待在充电场所内。很显然,这种常规离线支付方式会对用户产生行为限制,尤其对需要长时间充电的用户而言、用户体验度不高。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的目的,就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包括:充电桩、用户支付卡、用户移动终端和远程运管平台;充电桩包括用户卡通讯模块、无线通讯模块、远程通讯模块、交易处理模块、充电桩支付卡、充电桩状态机和充电桩数据库。本发明系统在传统的离线支付方案基础上,另外增加了三种可实现无人值守充电的支付方式:1)一种基于非接触卡进行交易的离线支付方式,2)一种由用户终端通过蓝牙、nfc或wi f i热点发起的远程交易方式,3)一种由用户终端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或车联网发起的远程交易方式。通过本发明系统,既可以实现无人值守充电、又能避免因网络信号减弱对成功充电造成的干扰,从而达到提高用户充电体验度的目的。

2、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所述系统包括:充电桩、用户支付卡、用户移动终端和远程运管平台;所述充电桩包括用户卡通讯模块、无线通讯模块、远程通讯模块、交易处理模块、充电桩支付卡、充电桩状态机和充电桩数据库;

3、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分别与所述用户支付卡和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连接;

4、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用于对所述用户支付卡进行用户标识读取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离线用户标识,并将所述第一离线用户标识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

5、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分别与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和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连接;

6、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用于对所述用户移动终端进行用户标识读取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远程用户标识,并将所述第一远程用户标识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

7、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分别与远程运管平台和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连接;

8、所述远程通讯模块用于接收所述远程运管平台发送的远程交易启动指令,并从中提取出对应的第二远程用户标识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转发;

9、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分别与所述充电桩支付卡、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和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连接;

10、所述交易处理模块用于将所述第一离线用户标识作为对应的当前用户标识;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和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进行交易类型确认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交易类型;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用户支付卡、所述充电桩支付卡、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和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进行用户卡离线交易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离线交易明细;并将所述第一离线交易明细通过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向所述远程运管平台发送;所述当次交易类型包括扣款类型和退款类型;

11、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一远程用户标识时,将所述第一远程用户标识作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和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进行交易类型确认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交易类型;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和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进行远程交易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远程交易明细;并将所述当次远程交易明细作为对应的第一远程交易明细,并将所述第一远程交易明细分别通过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和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向对应的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和所述发送远程运管平台发送;

12、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时,将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作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和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进行交易类型确认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交易类型;并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和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进行远程交易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远程交易明细;并将所述当次远程交易明细作为对应的第二远程交易明细,并将所述第二远程交易明细通过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向所述远程运管平台发送;

13、所述充电桩状态机用于对本地预置的充电枪工作状态进行实时更新,在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插座但并未进行充电时设置对应的所述充电枪工作状态为插枪未充电状态,在充电枪插入车辆充电插座且正在进行充电时设置对应的所述充电枪工作状态为插枪充电状态,在充电枪未插入车辆充电插座时设置对应的所述充电枪工作状态为挂枪状态;

14、所述充电桩数据库用于在本地存储多个第一充电记录;所述第一充电记录包括第一充电用户标识字段、第一充电金额字段和第一结算状态字段;所述第一结算状态字段包括已结算状态和未结算状态;

15、所述充电桩支付卡用于在本地存储了充电桩电子钱包;所述充电桩电子钱包中存储了钱包余额信息;

16、所述用户支付卡用于在本地存储用户卡信息文件和用户电子钱包;所述用户卡信息文件的文件标识为信息文件标识;所述用户卡信息文件中存储了多个第一用户数据,各个所述第一用户数据包括第一数据标签和第一数据内容;所述第一数据标签包括离线账号标签;所述用户电子钱包中存储了钱包余额信息;

17、所述用户移动终端与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连接;

18、所述用户移动终端用于将本地预置的用户账户标识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并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或车联网将携带了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的远程控制指令向所述远程运管平台发送;

19、所述用户移动终端还用于对接收到的所述第一远程交易明细或所述第二远程交易明细进行显示处理;

20、所述远程运管平台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发送的所述远程控制指令时,从中提取出对应的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并将携带了所述第二远程用户标识的所述远程交易启动指令向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发送;

21、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一离线交易明细、所述第一远程交易明细或所述第二远程交易明细时,基于当次交易明细对用户的历史充电信息进行更新;

22、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第二远程交易明细时,将所述第二远程交易明细向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发送。

23、优选的,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的通讯方式包括接触式通讯方式和非接触式通讯方式;所述接触式通讯方式包括i so7816通讯方式、usb通讯方式和swp通讯方式;所述非接触式通讯方式包括nfc通讯方式;

24、所述无线通讯模块的无线通讯方式包括蓝牙通讯方式、nfc通讯方式和wi f i热点通讯方式;

25、所述远程通讯模块的远程通讯方式包括移动互联网远程通讯方式、物联网远程通讯方式和车联网远程通讯方式。

26、优选的,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对所述用户支付卡进行用户标识读取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离线用户标识时,对自身通讯方式进行识别得到对应的第一通信方式;并对所述第一通信方式进行识别;若所述第一通信方式为接触式,则对内置的接触式卡槽中是否插入卡片进行实时探测,并在探测到插入了一张卡片时将当前插入卡片作为对应的当前用户支付卡;若所述第一通信方式为非接触式,则基于nfc协议进行卡片轮询,并在轮询到一张卡片时将当前卡片作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支付卡;并将携带了所述信息文件标识的文件选择指令向所述当前用户支付卡发送,并接收返回的文件选择指令回执;并在所述文件选择指令回执的第一指令执行状态为成功状态时,将携带了所述离线账号标签的文件读取指令向所述当前用户支付卡发送,并接收返回的文件读取指令回执;并在所述文件读取指令回执的第二指令执行状态为成功状态时,将所述文件读取指令回执的第一标签读取数据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一离线用户标识;所述第一通信方式包括接触式和非接触式;所述文件选择指令回执包括所述第一指令执行状态;所述文件读取指令回执包括所述第二指令执行状态和所述第一标签读取数据。

27、进一步的,所述用户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发送的所述文件选择指令时,从中提取出所述信息文件标识;并在确认本地存储空间中的确存储了与所述信息文件标识对应的所述用户卡信息文件时,将本地预置的当前文件指针参数设为所述信息文件标识;并将对应的所述第一指令执行状态设为成功状态;并将带有所述第一指令执行状态的所述文件选择指令回执向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返回;

28、所述用户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发送的所述文件读取指令时,从中提取出所述离线账号标签;并将所述当前文件指针参数对应的本地存储文件作为当前文件;并将所述当前文件中,所述第一数据标签与所述离线账号标签匹配的所述第一用户数据的所述第一数据内容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一标签读取数据;并将对应的所述第二指令执行状态设为成功状态;并将带有所述第二指令执行状态和所述第一标签读取数据的所述文件读取指令回执向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返回。

29、优选的,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对所述用户移动终端进行用户标识读取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远程用户标识时,对自身无线通讯方式进行识别得到对应的第二通信方式;并对所述第二通信方式进行识别;若所述第二通信方式为蓝牙通讯方式,则基于蓝牙通讯协议与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建立连接,并在连接建立时将当前连接的所述用户移动终端作为对应的当前用户移动终端;若所述第二通信方式为nfc通讯方式,则基于nfc协议与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建立连接,并在连接建立时将当前连接的所述用户移动终端作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移动终端;若所述第二通信方式为wi f i热点通讯方式,则基于wi f i热点协议与所述用户移动终端建立连接,并在连接建立时将当前连接的所述用户移动终端作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移动终端;并向所述当前用户移动终端发送远程账户查询指令,并将返回的远程账户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一远程用户标识。

30、进一步的,所述用户移动终端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无线通讯模块发送的所述远程账户查询指令时,将本地预置的所述用户账户标识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远程账户查询结果;并将所述远程账户查询结果向所述无线通讯模块返回。

31、优选的,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和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进行交易类型确认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交易类型时,

32、向所述充电桩状态机发送充电枪状态查询指令,并接收返回的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包括插枪未充电状态、插枪充电状态和挂枪状态;

33、并向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发送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的结算状态查询指令,并接收返回的结算状态查询结果;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包括已结算状态和未结算状态;

34、并在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为插枪未充电状态时,若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为未结算状态则设置对应的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退款类型,若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为已结算状态则进行充电枪充电启动处理并设置对应的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扣款类型;

35、并在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为插枪充电状态时,进行充电枪充电停止处理并设置对应的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退款类型;

36、并在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为挂枪状态时,若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为未结算状态则设置对应的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退款类型。

37、进一步的,所述充电桩状态机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指令时,将本地预置的所述充电枪工作状态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充电枪状态查询结果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返回;

38、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结算状态查询指令时,从所述结算状态查询指令中提取出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并将本地存储的所有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中所述第一充电用户标识字段与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匹配且所述第一结算状态字段为未结算状态的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作为对应的未结算记录;并对所述未结算记录是否为空进行识别,若是则设置对应的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为已结算状态,若否则设置对应的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为未结算状态;并将得到的所述结算状态查询结果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返回。

39、优选的,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用户支付卡、所述充电桩支付卡、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和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进行用户卡离线交易处理生成对应的第一离线交易明细时,

40、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向所述用户支付卡发送用户卡余额查询指令,并接收所述用户支付卡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的用户卡余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一用户卡余额;并向内置的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发送充电桩卡余额查询指令,并接收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回发的充电桩余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一充电桩余额;并将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的充电金额查询指令向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发送,并接收回发的充电金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一充电金额,并将所述预设扣款金额减去所述第一充电金额的差作为对应的第一退款金额;

41、若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扣款类型,则在所述第一用户卡余额超过预设扣款金额时设置对应的用户卡交易类型为消费类型、用户卡交易金额为所述预设扣款金额、充电桩交易类型为圈存类型、充电桩交易金额为所述预设扣款金额;

42、若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退款类型,则在所述第一退款金额为负数时设置对应的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为消费类型、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一退款金额的绝对值、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为圈存类型、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一退款金额的绝对值;并在所述第一退款金额不为负数时设置对应的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为圈存类型、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一退款金额、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为消费类型、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一退款金额;

43、并将携带了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和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的用户卡交易指令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向所述用户支付卡发送,并接收所述用户支付卡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的用户卡交易指令回执;

44、并将携带了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和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的充电桩卡交易指令向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发送,并接收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回发的充电桩卡交易指令回执;

45、并在所述用户卡交易指令回执和所述充电桩卡交易指令回执都为指令执行成功时,将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的充电记录结算指令向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发送,并接收回发的结算指令回执;

46、并在所述结算指令回执为指令执行成功时,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向所述用户支付卡发送所述用户卡余额查询指令并接收所述用户支付卡通过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的所述用户卡余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二用户卡余额;并向内置的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发送所述充电桩卡余额查询指令并接收所述充电桩支付卡回发的所述充电桩余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二充电桩余额;并由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预设扣款金额、所述第一用户卡余额、第二用户卡余额、所述第一充电桩余额和第二充电桩余额组成对应的所述第一离线交易明细。

47、进一步的,所述用户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发送的所述用户卡余额查询指令时,将本地存储的所述用户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用户卡余额查询结果,并将所述用户卡余额查询结果向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

48、所述用户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发送的所述用户卡交易指令时,从中提取出对应的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和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并将本地存储的所述用户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第一交易前余额;并在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为消费类型且所述第一交易前余额不低于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时,将所述第一交易前余额减去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的差作为对应的第一交易后余额,并将所述用户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更新为对应的所述第一交易后余额,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用户卡交易指令回执向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并在所述用户卡交易类型为圈存类型时,将所述第一交易前余额加上所述用户卡交易金额的和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一交易后余额,并将所述用户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更新为对应的所述第一交易后余额,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用户卡交易指令回执向所述用户卡通讯模块回发;

49、所述充电桩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充电桩卡余额查询指令时,将本地存储的所述充电桩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充电桩余额查询结果,并将所述充电桩余额查询结果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回发;

50、所述充电桩支付卡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充电桩卡交易指令时,从中提取出对应的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和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并将本地存储的所述充电桩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第二交易前余额;并在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为消费类型且所述第二交易前余额不低于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时,将所述第二交易前余额减去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的差作为对应的第二交易后余额,并将所述充电桩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更新为对应的所述第二交易后余额,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充电桩卡交易指令回执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回发;并在所述充电桩交易类型为圈存类型时,将所述第二交易前余额加上所述充电桩交易金额的和作为对应的所述第二交易后余额,并将所述充电桩电子钱包的钱包余额信息更新为对应的所述第二交易后余额,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充电桩卡交易指令回执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回发。

51、优选的,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具体用于在所述根据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次交易类型、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和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进行远程交易处理得到对应的当次远程交易明细时,

52、将本地预置的充电桩标识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当前充电桩标识;

53、并在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扣款类型时,设置对应的远程交易类型为用户向充电桩转账类型、并设置对应的远程交易金额为所述预设扣款金额;

54、并在所述当次交易类型为退款类型时,将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的充电金额查询指令向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发送,并接收回发的充电金额查询结果作为对应的第二充电金额,并将所述预设扣款金额减去所述第二充电金额的差作为对应的第二退款金额;并在所述第二退款金额为负数时,设置对应的所述远程交易类型为用户向充电桩转账类型、所述远程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二退款金额的绝对值;并在所述第二退款金额不为负数时,设置对应的所述远程交易类型为充电桩向用户转账类型、所述远程交易金额为所述第二退款金额;

55、并将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前充电桩标识、所述远程交易类型、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和所述远程交易金额的远程交易指令通过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向所述远程运管平台发送;并接收回发的远程交易指令回执;

56、并在所述远程交易指令回执为指令执行成功时,将携带了所述当前用户标识的充电记录结算指令向所述充电桩数据库发送,并接收回发的结算指令回执;

57、并在所述结算指令回执为指令执行成功时,由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前充电桩标识、所述远程交易类型和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组成对应的所述当次远程交易明细。

58、进一步的,所述远程运管平台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远程交易指令时,从中提取出对应的所述当前用户标识、所述当前充电桩标识、所述远程交易类型、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

59、并将与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对应的支付账户作为对应的当前用户账户,将与所述当前充电桩标识对应的支付账户作为对应的当前充电桩账户;

60、并在所述远程交易类型为用户向充电桩转账类型时,基于预设的金融支付接口对所述当前用户账户执行一次消费处理并将当次消费金额设为对应的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并基于预设的金融支付接口对所述当前充电桩账户执行一次转账处理并将当次转入金额设为对应的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并在本次执行的消费与转账处理都成功时设置对应的第一交易状态为成功状态;

61、并在所述远程交易类型为充电桩向用户转账类型时,基于预设的金融支付接口对所述当前充电桩账户执行一次消费并将当次消费金额设为对应的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并基于预设的金融支付接口对所述当前用户账户执行一次转账并将当次转入金额设为对应的所述用户远程交易金额,并在本次执行的消费与转账处理都成功时设置对应的所述第一交易状态为成功状态;

62、并在当次得到的所述第一交易状态为成功状态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远程交易指令回执向所述远程通讯模块回发。

63、优选的,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充电金额查询指令时,从中提取出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并将本地存储的所有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中所述第一充电用户标识字段与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匹配且所述第一结算状态字段为未结算状态的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作为对应的当前记录;并将所述当前记录的所述第一充电金额字段提取出来作为对应的所述充电金额查询结果;并将所述充电金额查询结果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返回;

64、所述充电桩数据库还用于在接收到所述交易处理模块发送的所述充电记录结算指令时,从中提取出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并将本地存储的所有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中所述第一充电用户标识字段与所述当前用户标识匹配且所述第一结算状态字段为未结算状态的所述第一充电记录作为对应的当前记录;并将所述当前记录的所述第一结算状态字段更新为已结算状态;并在更新结束时,将具体设为指令执行成功的所述结算指令回执向所述交易处理模块返回。

65、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充电桩交易处理系统,包括:充电桩、用户支付卡、用户移动终端和远程运管平台;充电桩包括用户卡通讯模块、无线通讯模块、远程通讯模块、交易处理模块、充电桩支付卡、充电桩状态机和充电桩数据库。本发明系统在传统的离线支付方案基础上,另外增加了三种可实现无人值守充电的支付方式:1)一种基于非接触卡进行交易的离线支付方式,2)一种由用户终端通过蓝牙、nfc或wi f i热点发起的远程交易方式,3)一种由用户终端通过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或车联网发起的远程交易方式。通过本发明系统,既可以实现无人值守的充电场景、又能避免因网络信号减弱对成功充电造成的干扰,从而极大地提高了用户的充电体验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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