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6479153发布日期:2023-12-25 07:39阅读:29来源:国知局
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税务办理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


背景技术:

1、随着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精简办税资料、压缩办税时间,让纳税人方便办理业务已经成为新时代纳税服务工作的新要求,为每个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成为新时代的要求。


技术实现思路

1、为了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

2、本发明的技术方案是:

3、一种税务业务事项派发办理的系统,该系统部署于税务内网电脑和智能显示终端,分别具有身份识别、智能设备显示、语音交互、无线通讯功能;

4、包括登录模块、待办事项模块、事项办理模块、事项受理模块、事项显示模块、公告模块等;

5、使用内网办税电脑设备通过登录模块完成身份验证,通过待办事项模块查看需要分派的业务事项以及进行事项的办理,办理类型分转发办理和直接办理,通过事项办理模块可以将已分派的事项再次转发分配给其他股室或科所或查看事项办理进度;

6、显示终端通过事项显示模块与派单系统交互,实时显示转派的任务事项,提醒办税人员通过事项受理模块进行事项的办理,智能显示终端更新事项办理进度;

7、可选的,通过事项办理模块可以将需要多次转办的事项分派给后续审批人员。

8、可选的,也可以通过待办事项模块向其他人员进行事项的转派办理。

9、可选的,转派办理的事项也会实时显示到智能显示终端上,提醒人员。

10、可选的,还包括评价模块,纳税人通过结束模块结束事项办理后,通过评价模块对本次交互过程进行满意度评价。

11、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2、(1)本发明将各部门紧密结合,通过派单系统把需要流转办理的业务自动串联起来,通过内网电脑、智能显示终端,来快速地办结跨部门的流转业务,真正实现了让纳税人方便办税、高效办税;

13、本发明通过待办实现转派办理完成不同部门股室间业务的审批流转,让办税人员使无需跑多次即可实现税务业务的一次性办理,提升了办公效率,减小了人力物力。



技术特征:

1.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其特征在于,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系统,其特征在于,


技术总结
本发明提供一种税务业务派单系统,属于税务办理领域,其部署于税务系统内网电脑和智能显示终端,包括登录模块、待办事项模块、事项办理模块、事项受理模块、事项显示模块、公告模块等。使用内网办税电脑设备通过登录模块完成登录,通过待办事项模块查看需要分派的业务事项以及进行事项的分派,通过事项办理模块可以将分派的事项再次转发分配;通过智能显示终端及适配的事项显示模块,可以随时了解推送任务的提醒信息,通过事项受理模块完成待办任务的审批。使纳税人无需跑多次即可实现税务业务的一次性办理。

技术研发人员:刘名凡,张峰,王彦功,张悦,王飞,林浩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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