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指令处理设备,其特征在于,该设备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取指单元包括第一取指子单元、第二取指子单元和第三取指子单元;所述第一取指子单元的一端与所述切分处理单元连接,所述第二取指子单元分别与所述第一取指子单元的另一端、所述第三取指子单元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执行单元包括解码单元、物理寄存器、标签队列单元、计分板、指令队列单元;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执行单元还用于: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执行单元与所述第一执行单元连接,所述第二执行单元包括指令队列缓存单元和交付单元;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执行单元与所述第二执行单元连接,所述第三执行单元包括操作数缓存单元和异常检测单元;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异常检测单元还用于当所述异常检测结果用于表征所述指令信息出现异常时,确定异常指令信息并生成异常信号;将所述异常信号进行广播,停止对所述异常指令信息的交付、执行和写回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执行单元与所述第三执行单元连接;所述第四执行单元包括执行单元和写回单元;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执行单元包括:运算指令单元、跳转指令单元、访存指令单元和控制与状态寄存器指令单元;
10.一种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项所述的指令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