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905602阅读:346来源:国知局
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商品包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市场上越来越多商品使用二维码进行市场营销,二维码营销融合社交网络的特征,融入移动互联网的大世界之中。通过在每个矿泉水瓶添加唯一性二维码标识,从而对每盒商品进行从生产、物流、销售渠道、消费者购买使用、消费者再购买激励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流程进行管理、控制和消费者数据分析利用等,通过一系列配套的营销和激励手段,让消费者获得全新的用户体验和增值服务,打通企业到消费者,形成双方的有机互动以及信息资讯的精准传送。但标上二维码的包装盒在市场上如果尚未销售到消费者手中,就在产品拆包启用前遭受恶意扫码,那么就这使得二维码营销失去后台防伪、数据收集准确性的作用。
[0003]二维码所有的信息都包含在图形点阵上,只要复制图形点阵就能获得二维码的所有信息,二维码如果轻易被复制很容易被用于制假,会严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并且如果为了制造销售数据,通过成功扫描二维码即认为已销售,那么后台根本无法核实销售的准确性,也就失去了通过二维码进行防伪,收集大数据的意义。

【发明内容】

[0004]为了克服矿泉水瓶上的二维码遭受恶意扫码,本发明提出了一种防伪矿泉水瓶,包括瓶体,不透明贴膜,二维码图标,所述的二维码图标设置在瓶体外侧,该不透明贴膜遮挡矿泉水瓶上的二维码图标,该不透明贴膜由基层,水溶性涂层,粘合层及拉片组成,通过粘合层粘附至二维码图标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不透明贴膜遮挡二维码图标面积的1/10以上;
进一步的,所述的拉片为方形或弧形或三角形。
[0005]本发明通过设置不透明贴膜来遮盖二维码图标,通过在不透明贴膜上设置拉片,方便揭下贴膜,从而实现矿泉水瓶只有在消费者购买后破坏性开启才能进行扫码,达到防伪、互联的功能营销目的,从而对产品从生产、物流、销售渠道、消费者购买使用、消费者再购买激励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流程进行管理、控制和消费者数据分析利用。
【附图说明】
[0006]图1为本发明防伪矿泉水瓶一实施例不意图。
[0007]图2为本发明防伪矿泉水瓶中不透明贴膜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结合附图进行具体说明。
[0009]实施例1 如图1-2所示,包括瓶体1,不透明贴膜2,二维码图标3,所述的二维码图标设置在瓶体外侧,该不透明贴膜遮挡矿泉水瓶上的二维码图标,该不透明贴膜由基层11,水溶性涂层12,粘合层13及拉片14组成,通过粘合层粘附至二维码图标上;该贴膜基层为聚丙烯,拉片无粘合剂,通过静电自然贴合二维码标记,使用时通过掀起拉片方便的揭开贴膜,露出完整的二维码标记,从而进行二维码的识读;所述的不透明贴膜(2)遮挡二维码图标面积的1/10以上,所述的拉片可以为方形或弧形或三角形。
[0010]本发明通过设置不透明贴膜来遮盖二维码图标,通过在不透明贴膜上设置拉片,方便揭下贴膜,从而实现矿泉水瓶只有在消费者购买后破坏性开启才能进行扫码,达到防伪、互联的功能营销目的,从而对产品从生产、物流、销售渠道、消费者购买使用、消费者再购买激励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流程进行管理、控制和消费者数据分析利用。
[0011]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主权项】
1.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其特征在于:包括瓶体(1),不透明贴膜(2),二维码图标(3),所述的二维码图标设置在瓶体外侧,该不透明贴膜遮挡矿泉水瓶上的二维码图标,该不透明贴膜由基层(11),水溶性涂层(12),粘合层(13)及拉片(14)组成,通过粘合层粘附至二维码图标上。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不透明 贴膜(2)遮挡二维码图标面积的1/10以上。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拉片(14)为方形或弧形或三角形。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新型二维码防伪矿泉水瓶,包括瓶体(1),不透明贴膜(2),二维码图标(3),所述的二维码图标设置在瓶体外侧,该不透明贴膜遮挡矿泉水瓶上的二维码图标,该不透明贴膜由基层(11),水溶性涂层(12),粘合层(13)及拉片(14)组成,通过粘合层粘附至二维码图标上。本发明通过遮盖二维码图标,从而实现矿泉水瓶只有在消费者购买后破坏性开启才能进行扫码,达到防伪、互联的目的。
【IPC分类】B65D23/00, G06Q30/00
【公开号】CN104881793
【申请号】CN201510368151
【发明人】李红团
【申请人】韩圣其
【公开日】2015年9月2日
【申请日】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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