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图标排序系统和方法_4

文档序号:9375004阅读:来源:国知局
区朝阳北路18号。通过该实施例可知,电话这个应用跨越了9:00至10:00以及10:00至11:00这两个第一时间段进行使用,但通过上面的记录可知,电话这一应用在这两个时段内总的使用时间仅为15分钟(9:00至10:00之间使用10分钟,10:00至11:00之间使用5分钟),看作使用时间较短(假设我们设置了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为45分钟,15分钟小于这个45分钟的阈值),并且在9:00至10:00之间使用时间长,在10:00至11:00之间使用时间短,则处理模块03将把电话这个跨时段的应用仅统计在9:00至10:00之间,由于总的使用时间较短,因此,统计为使用了一次,而在10:00至11:00之间不做统计。
[0116]如果某个应用,跨两个时段连续使用,但在这两个时段中总的使用时间较长(即,这个总的使用时间超过了预设的阈值),并且在一个第一时间段中使用的时间较长一些,在另一个第一时间段中使用的较短一些,则将该应用统计在使用时间较长的那个第一时间段中,在使用时间较短的第一时间段内不做统计,并且在使用时间较长的那个第一时间段中统计为使用了 2次(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统计为使用3次或4次,具体次数的设置可以跟所设置的阈值相联系,如,如果这里的第一时间段为I小时,这里的阈值设置为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根据情况而定,大于或等于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的就统计为2次,小于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的就统计为I次。还可以设置多个阈值,如,30分钟为一个,40分钟为一个,50分钟为一个,大于或等于30分钟的统计为2次,大于或等于40分钟的统计为3次,大于或等于50分钟的统计为4次等),下面举例说明:
[0117]如,在10: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9:50-10:00,使用时长为10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在11: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10:00-10:35,使用时长35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通过该实施例可知,电话这个应用跨越了9:00至10:00以及10:00至11:00这两个第一时间段进行使用,但通过上面的记录可知,电话这一应用在这两个时段内总的使用时间为45分钟(9:00至10:00之间使用10分钟,10:00至11:00之间使用35分钟),看作使用时间较长(假设我们设置了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为45分钟,15分钟小于这个45分钟的阈值),并且在10:00至11:00之间使用时间长,在9:00至10:00之间使用时间短,则处理模块03将把电话这个跨时段的应用仅统计在10:00至11:00之间,由于总的使用时间较长,因此,统计为使用了 2次,而在9:00至10:00之间不做统计。
[0118]如果某个应用,跨3个时段连续使用,但在这3个时段中,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使用时间都较短(这里的使用时间的长短也可以根据预设的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使用时间阈值来判定,如,如果预设阈值为20分钟,大于等于20分钟看作时间较长,小于20分钟看作时间较短),在中间的第一时间段中占用了整个该第一时间段的时长,则将该应用统计在中间的那个第一时间段中,在其他两个第一时间段内不做统计,并且在中间的那个第一时间段中统计为使用了 2次或2次以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统计为使用3次或4次,具体次数的设置可以跟所设置的该应用的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相联系,如,如果这里的第一时间段为I小时,这里的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设置为90分钟或100分钟,根据情况而定,大于或等于90分钟或100分钟的就统计为3次,小于90分钟或100分钟就统计为2次。),下面举例说明:
[0119]如,在10: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9:50-10:00,使用时长为10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在11: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10:00-11:00,使用时长I小时,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在12: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11:00-11:15,使用时长15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通过该实施例可知,电话这个应用跨越了 9:00至10:00、10:00至11:00以及11:00至12:00这三个第一时间段进行使用,但通过上面的记录可知,电话这一应用在这三个时段内总的使用时间为85分钟(9:00至10:00之间使用10分钟,10:00至11:00之间使用I小时,11:00至12:00之间使用15分钟),看作使用时间较短(假设我们设置了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为100分钟,85分钟小于这个100分钟的阈值),并且在9:00至10:00之间和11:00至12:00之间使用时间短(假设我们设置了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使用时间阈值为20分钟,10分钟和15分钟均小于这个20分钟的阈值),则处理模块03将把电话这个跨3个时段的应用仅统计在10:00至11:00之间,由于总的使用时间较短,因此,统计为使用了 2次,而在9:00至10:00之间和11:00至12:00之间不做统计。
[0120]如果某个应用,跨3个时段连续使用,但在这3个时段中,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使用时间都较长(这里的使用时间的长短也可以根据预设的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使用时间阈值来判定,如,如果预设阈值为20分钟,大于等于20分钟看作时间较长,小于20分钟看作时间较短),在中间的第一时间段中占用了整个该第一时间段的时长,则将该应用分别统计在3个第一时间段中,并且在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中统计为I次(这里也可以统计为2次或3次或更多次,具体次数的设置可以跟所设置的阈值相联系,如,如果这里的第一时间段为I小时,这里的阈值设置为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根据情况而定,大于或等于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的就统计为2次,小于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的就统计为I次。还可以设置多个阈值,如,30分钟为一个,40分钟为一个,50分钟为一个,大于或等于30分钟的统计为2次,大于或等于40分钟的统计为3次,大于或等于50分钟的统计为4次等)在中间的那个第一时间段中统计为使用了 2次或2次以上(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也可以统计为使用3次或4次,具体次数的设置可以跟所设置的该应用的总的使用时间的阈值相联系,如,如果这里的第一时间段为I小时,该应用在该第一时间段中确定使用的时长就是一小时,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将该第一时间段中如同上述的处于两端的第一时间段一样,同样设置一个阈值,这里的阈值设置为30分钟或40分钟或50分钟,只要大于或等于这个阈值就记录为2次,或记录为3次,当然,在该实施例中,该应用肯定使用了 I小时,其使用时间可定会大于这个阈值,因此,在中间的这个第一时间段内可以直接根据预设的次数记录为2次或3次或更多次),下面举例说明:
[0121 ] 如,在10: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9:30-10:00,使用时长为30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在11: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10:00-11:00,使用时长I小时,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在12:00时记录为:电话,使用时间为11:00-11:35,使用时长35分钟,使用地点为朝阳区朝阳北路18号。通过该实施例可知,电话这个应用跨越了 9:00至10:00、10:00至11:00以及11:00至12:00这三个第一时间段进行使用,但通过上面的记录可知,电话这一应用在这两端的第一时间段内的使用时间都较长(9:00至10:00之间使用30分钟,11:00至12:00之间使用35分钟,假设我们设置的两端的第一时间段的使用时间的阈值为20分钟,则30分钟和35分钟均大于这个20分钟的阈值),因此,电话这一应用在9:00至10:00之间以及11:00至12:00之间分别进行记录,具体记录几次还可以再根据设置的阈值进行进一步的比较,如果设置的阈值为30分钟,如果使用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记录为2次,小于30分钟记录为I次,则电话这一应用在9:00至10:00之间以及11:00至12:00之间分别统计使用2次(30分钟等于这个30分钟的阈值,35分钟大于这个30分钟的阈值)。而在10:00至11:00之间,可以明确的确定使用时间为I小时,如果如上所述,在该时间段内预设的阈值也为30分钟,即,如果使用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记录为2次,小于30分钟记录为I次,则电话这一应用在10:00至11:00之间的使用直接统计为使用两次;如果在该时间段内预设的阈值为50分钟,并且设置为如果使用时间大于等于50分钟记录为3次则电话这一应用在10:00至11:00之间的使用直接统计为使用3次。
[0122]在以上内容中,我们通过各种实施例说明了如何对一天中使用的各个应用在不同的时段中的使用次数进行统计。
[0123]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内容仅是本发明的一种具体实施例,任何与上述实施例相同或相似的方案,以及上述实施例的变体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并且上述实施例和本发明涉及的任何基本方案特征的任意组合也均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0124]计算模块04,用于周期性计算各应用在每个预定时段中在各地点的平均使用频率。
[0125]优选地,计算模块周期性计算各应用在每个预定时段中在各地点的平均使用频率是指:
[0126]每间隔预定的第三时间段,根据每个应用的第一使用频率,采用移动平均算法计算每个应用在第三时间段内在预定的不同的时段以及不同的使用地点的平均使用频率。
[0127]我们在前面的实施例中已经介绍了处理模块03如何对在预设的第二时间段(如上述举例,假设该第二时间段为5天)内记录的使用过的全部应用的全部使用时间点和全部使用地点进行处理;获得在这5天内用户使用过的每一个应用在5天内的每天当中预定的不同的时段以及不同的使用地点的第一使用频率。例如,第I天,电话,在10:00至11:00时段之间,在公司的第一使用频率为40% ;第2天,电话,在10:00至11:00时段之间,在公司的第一使用频率为10% ;第3天,电话,在10:00至11:00时段之间,在公司的第一使用频率为0% ;第4天,电话,在10:00至11:00时段之间,在公司的第一使用频率为80% ;第5天,电话,在10:00至11:00时段之间,在公司的第一使用频率为60%。通过处理模块03的统计与计算获得了这5天内用户使用过的每一个应用在5天内的每天当中预定的不同的时段以及不同的使用地点的第一使用频率以后,后续的我们可以计算每个应用在预定的不同的时段以及不同的使用地点的平均使用频率。当然,对第一使用频率的平均使用频率的计算我们也可以预先设置一个时间,设置为每隔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平均使用频率,这里所说的每隔多长时间就是本发明方案中的预定的第三时间段,一般这个第三时间段的长度会设置的比第二时间段(如,上述的5天)长一些,以便终端有足够的时间去统计每个应用的第一使用频率,因此,如果第二时间段设置了 5天,第三时间段可以设置为6天或7天,或者更长,这个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自行设置,同理,一般第二时间段的长度也会设置的比第一时间段长一些。另外,在每个应用的平均使用频率的计算中,我们采用了移动平均算法进行计算,这里我们先详细介绍何为移动平均算法。
[0128]优选地,
[0129]移动平均算法是指:以第三时间段的时长m的时间单位为后移单位,每间隔第三时间段的时长m,计算完第一频率的平均值后,向后移动一个时间单位,对下一个第三时间段内的第一频率进行平均计算,在第m时间点,对I到m时间段内的第一频率求和之后除以m,求取m时间段内所有第一频率的平均值;在第m+1时间点,对2到m+1时间段内的第一频率求和之后除以m,求取m时间段内所有第一频率的平均值;在第m+2时间点,对3到m+2时间段内的第一频率求和之后除以m,求取m个时间段内所有第一频率的平均值。下面通过举例说明:
[0130]在本发明实施例中,假设第三时间段的时长为6天,则6天的时间单位为天,则移动平均算法是指:每隔6天,在第6天计算1-6天这6天的某个应用的第一频率的平均值,计算完该平均值后,以天为单位向后推一天,在第7天计算2-7这6天的第一使用频率的平均值,计算完该平均值后,以天为单位继续向后推一天,在第8天计算3-8这6天的第一频率的平均值,此后以此类推。也就是,用户在使用当前总是计算从当天起向前倒数6天的时间内的某个应用的所有第一使用频率的平均值。
[0131]在上述的实施例中,我们详细了解了何为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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