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装置及服务器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9418025阅读:1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装置及服务器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资源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装置及服务器。
【背景技术】
[0002]传统的线下购物场景中,以超市购物场景为例,用户在超市购买物品后一般由用户将与已购物品等价的现金货币支付给超市商户,这种方式需要用户随身携带现金货币,当现金货币所需数量较大时,使用不够便捷。为了克服传统方案的便捷性的缺陷,目前许多超市商户安装了 POS(Point of Sale,销售终端)终端,超市商户可与银行协议诸如单结(即按照每笔交易金额结算)、月结(即按照每月交易总额结算)等结算方式;用户在超市购买物品后可使用银行卡等账户在POS终端上进行支付,具体为:P0S终端刷用户的银行卡等账户介质读取卡号信息,并将卡号信息和购物信息(包括:已购物品总额、商户名称、商户标识等等信息)发送至后台服务器,后台服务器通知银行进行相应金额的扣款,从而实现对用户的银行卡账户内的电子资源(即电子货币)进行转移处理。进一步,超市商户可以按照与银行之间协议的结算方式,根据POS后台服务器的转移处理记录从银行获得相应的现金货币或电子资源,这种方式虽然一定程度上提升了便捷性,但由于需要用户随身携带银行卡等账户介质,容易发生丢失、盗取等问题,影响账户内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的安全性。

【发明内容】

[0003]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装置及服务器,可通过终端、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实现电子资源的转移处理,提升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0004]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可包括:
[0005]第一终端通过内置插件程序向第二终端发送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
[0006]所述第二终端根据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和所述令牌,生成电子资源转移请求并发送至服务器;
[0007]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令牌查询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并根据所述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对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进行转移处理;
[0008]所述服务器将转移处理结果通知至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
[0009]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另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可包括:
[0010]服务器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电子资源转移请求,所述电子资源转移请求为所述第二终端根据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和第一终端发送的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所生成;
[0011]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令牌查询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并根据所述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对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进行转移处理;
[0012]所述服务器将转移处理结果通知至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
[0013]本发明实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一种电子资源处理装置,可包括:
[0014]请求接收单元,用于接收第二终端发送的电子资源转移请求,所述电子资源转移请求为所述第二终端根据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和第一终端发送的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所生成;
[0015]查询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令牌查询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
[0016]处理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对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进行转移处理;
[0017]通知单元,用于将转移处理结果通知至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
[0018]本发明实施例第四方面提供一种服务器,可包括上述第三方面所述的电子资源处理装置。
[0019]实施本发明实施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0020]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在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之间交互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在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交互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和所述令牌,由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令牌查询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并根据所述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对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进行转移处理,最后将转移处理结果通知至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整个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通过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实现,无需人工携带用于转移的现金货币或账户介质,提升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的便捷性,提升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0021]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22]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资源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0023]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0024]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另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0025]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又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
[0026]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资源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27]图6为图5所示的查询单元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0028]图7为图5所示的安全验证单元的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9]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0030]本发明实施例中,电子资源可指电子账户内的电子货币,其中电子账户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电子金融账户、信用账户等。令牌(Token)是基于时间同步方式,每隔固定时间(如60s)产生一个随机动态密码,可用于进行身份认证。
[0031]请一并参见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资源处理系统的结构示意图;该系统可包括服务器、第一终端和第二终端。其中,第一终端可以为诸如笔记本电脑、手机、PAD(平板电脑)、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智能终端。第二终端可以为诸如POS等的终端设备。
[0032]第一终端与第二终端之间可以建立诸如NFC(Near Field Communicat1n,近场通信)、蓝牙等的近距离无线通信通信连接。第一终端可能无法与服务器建立通信连接而处于离线状态,第二终端可与服务器建立通信连接而处于在线状态。进一步,第一终端可以采用诸如短消息等网络离线消息与服务器进行通信。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可采用有线方式建立通信连接,例如:第二终端通过光纤、线缆等方式与服务器之间建立通信连接;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也可通过无线方式建立通信连接,例如:第二终端通过 wifi (WIreless-Fidelity,无线保真)、2G(2-Generat1n wireless telephonetechnology,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规格)/3G/4G等方式与服务器之间建立通信连接。
[0033]本实施例所示系统中,第一终端通过内置插件程序向第二终端发送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所述第二终端根据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和所述令牌,生成电子资源转移请求并发送至服务器;所述服务器根据所述令牌查询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并根据所述电子资源转移属性对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进行转移处理;所述服务器将转移处理结果通知至所述第一终端和所述第二终端,通过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的交互实现电子资源的转移处理,无需人工携带用于转移的现金货币或账户介质,提升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的便捷性,提升电子资源转移处理过程的安全性。
[0034]本发明实施例可以应用于线下购物场景中,例如:第一终端侧的用户在超市购买物品后进行支付时,可以对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即与已购物品等价的电子货币)进行转移处理,即将电子资源从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移除,进一步可将从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移除的电子资源转移至超市商户的关联账户;再如:第一终端侧的用户使用第一终端在销售点终端直接购买物品时,需要将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的电子资源(即与所要购买的物品等价的电子货币)进行转移处理,即将电子资源从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移除,进一步可将从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内移除的电子资源转移至销售点终端的关联账户,转移处理成功后销售点终端售出所要购买的物品,等等。
[0035]基于上述描述,下面将结合附图2-附图4详细阐述上述图1所示系统中各设备之间的具体交互流程,以对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电子资源处理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0036]请参见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电子资源处理方法的流程图;本实施例从第一终端、第二终端与服务器之间的交互中阐述电子资源处理方法的流程;该方法可包括以下步骤S101-步骤S106。
[0037]S101,第一终端通过内置插件程序向第二终端发送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
[0038]所述令牌可用于唯一标识所述第一终端。所述第一终端可内置一插件程序,该插件程序具备生成令牌的功能。具体实现中,所述第一终端的内置插件程序首次在所述第一终端运行时,可以获取所述第一终端的身份标识,该身份标识可包括但不限于:所述第一终端的设备标识、所述第一终端侧的用户标识或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的标识。该插件程序可以将所获得的身份标识与其生成的令牌相绑定,从而能够实现对所述第一终端的身份认证。其中,用于进行电子资源转移处理的令牌指通过所述令牌所绑定的所述第一终端的身份标识,能够查找到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
[0039]其中,所述第一终端的设备标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所述第一终端的型号信息、所述第一终端的ROM (Read Only Memory image,只读存储器镜像)信息、所述第一终端的厂商信息和所述第一终端的内核信息等的任一种或多种。所述第一终端侧的用户指使用所述第一终端的用户,所述第一终端侧的用户标识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所述第一终端侧的用户的即时通信号码、电话号码、email号、ID (Identity,标识号)号等的任一种或多种。所述第一终端的关联账户可以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账户、电子金融账户、信用账户等的任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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