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707410发布日期:2019-05-21 20:57阅读:537来源:国知局
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贩卖机相关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



背景技术:

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自动化的常用设备,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又被称为24小时营业的微型超市。但是自动贩卖机的出货方式比较粗暴,商品在重力的作用下自由落体,罐装饮料容易出现包装变形或破损,粗暴的出货方式同时也限制了贩卖商品的种类。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包括取货板1、滑轨2、载物板3、弹簧4,所述弹簧4固定在载物板3的底部,所述载物板3的侧面竖直方向设有棘齿条31,所述取货板1旋转固定在自动贩卖机主体上,所述取货板1侧面设有棘爪11,所述棘爪11与棘齿条31的位置相对应,棘爪11的斜面与棘齿条31的斜面相对应,物品落在载物板3上,带动载物板3向下移动压缩弹簧,达到最低点棘齿条31被棘爪11抵住限制向上移动,推动取货板1带动棘爪11远离棘齿条31,载物板3在弹力下复位。

优选的是,所述载物板3设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内设有滑轨2。载物板3在滑轨2上移动,避免载物板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倾斜。

优选的是,所述棘爪11包括小弹簧13和卡条12,所述卡条12上套有小弹簧13。在弹力作用下,增加棘爪11与棘齿条31的切合度。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代替传统自动贩卖机的取物口,对取货板进行改进,加入棘轮机构,解决了商品自由落体出货方式粗暴易导致商品破损的问题,在完成支付后,商品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在载物板3上,带动载物板3向下移动,压缩弹簧4,将重力势能转化为弹性势能,取货板1上的棘爪11与载物板3上的棘齿条31配合,载物板3只能单向运动,当载物板3运动到最低点,棘齿条31被棘爪11抵住限制器向上移动,取货时推开取货板1带动棘爪11远离棘齿条31,取走货物,载物板3在弹簧4的作用下复位。本装置通过机械部件的巧妙配合实现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保护,无需额外动力,更加环保。

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和优点将在随后的说明书中阐述,并且,部分地从说明书中变得显而易见,或者通过实施本实用新型而了解。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和其他优点可通过在所写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以及附图中所特别指出的结构来实现和获得。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的描述,以使得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优点更加明确。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的棘爪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的示意图;

附图标记:1.取货板、11.棘爪、12.卡条、13.小弹簧、2.滑轨、3.载物板、31.棘齿轮、4.弹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地说明。

如图1-图3所示,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包括取货板1、滑轨2、载物板3、弹簧4,所述弹簧4固定在载物板3的底部,所述载物板3的侧面竖直方向设有棘齿条31,所述取货板1旋转固定在自动贩卖机主体上,所述取货板1侧面设有棘爪11,所述棘爪11与棘齿条31的位置相对应,棘爪11的斜面与棘齿条31的斜面相对应,物品落在载物板3上,带动载物板3向下移动压缩弹簧,达到最低点棘齿条31被棘爪11抵住限制向上移动,推动取货板1带动棘爪11远离棘齿条31,载物板3在弹力下复位。

优选的是,所述载物板3设有定位孔,所述定位孔内设有滑轨2。载物板3在滑轨2上移动,避免载物板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倾斜。

优选的是,所述棘爪11包括小弹簧13和卡条12,所述卡条12上套有小弹簧13。在弹力作用下,增加棘爪11与棘齿条31的切合度。

本实用新型一种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装置,代替传统自动贩卖机的取物口,对取货板进行改进,加入棘轮机构,解决了商品自由落体出货方式粗暴易导致商品破损的问题,在完成支付后,商品在重力的作用下落在载物板3上,带动载物板3向下移动,压缩弹簧4,将重力势能转化为弹性势能,取货板1上的棘爪11与载物板3上的棘齿条31配合,载物板3只能单向运动,当载物板3运动到最低点,棘齿条31被棘爪11抵住限制器向上移动,取货时推开取货板1带动棘爪11远离棘齿条31,取走货物,载物板3在弹簧4的作用下复位。本装置通过机械部件的巧妙配合实现自动贩卖机出货缓冲保护,无需额外动力,更加环保。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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