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019326发布日期:2021-02-20 20:01阅读:98来源:国知局
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门禁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


背景技术:

[0002]
门禁系统是在智能建筑领域,简称acs,指门的禁止权限,是对门的戒备防范,这里的门,广义来说,包括能够通行的各种通道,包括人通行的门,车辆通行的门等,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目前,现有市场上的社区用门禁,智能化较低,导致其安全性降低,降低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从而无法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具备智能化高,且安全性好等优点,解决了现有市场上的社区用门禁,智能化较低,导致其安全性降低,降低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从而无法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的问题。
[0004]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包括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所述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之间设置有防护门,所述第一固定柱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摄像头,所述防护门的正面固定连接有控制器,所述防护门内腔左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存储器,所述防护门内腔左侧的顶部且位于存储器的下方固定连接有无线连接单元,所述防护门内腔左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智能识别模块,所述防护门内腔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检测模块,所述防护门内腔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紧急单元,所述防护门内腔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电控锁,所述防护门内腔右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解码模块,所述防护门内腔右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验证模块,所述防护门内腔底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采集模块,所述防护门内腔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统计模块,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存储器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入端与摄像头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无线连接单元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智能识别模块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入端与检测模块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紧急单元的输入端单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电控锁的输入端单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解码模块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验证模块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入端与采集模块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所述控制器的输出端与统计模块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
[0005]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其中第一固定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板,所述第二固定柱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板,通过设置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用于对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进行支撑和固定。
[0006]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其中控制器包括指纹和识别卡,用户通过指纹或识别卡录入开锁信息,通过设置控制器,用于对指纹和识别卡进行记录和识别。
[0007]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其中紧急单元包括报警模块包括第一报警器和第二报警器,且第一报警器和第二报警器均为蜂鸣报警器,通过设置紧急单元,用
于向人们发出警报。
[0008]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其中无线连接单元的输出端与远程控制终端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且远程控制终端包括手机和电脑,通过设置远程控制终端,用于对控制器进行远程操控。
[0009]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其中解码模块对录入的信息进行解码,所述验证模块对解码之后的信息进行验证,信息正确则打开电控锁同时发送开锁信息至控制器;信息错误则发送开锁错误的信息至用远程控制终端;存储器用于保存控制器的信息以及监控中心的信息;统计模块用于统计用户门紧锁的开关门次数。
[001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0011]
1、本实用新型通过第一固定柱、第二固定柱、防护门、固定架、摄像头、控制器、存储器、无线连接单元、智能识别模块、检测模块、紧急单元、电控锁、解码模块、验证模块、采集模块和统计模块的配合使用,实现了智能化高,且安全性好的目的,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使用性,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0012]
2、本实用新型通过设置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用于对第一固定柱和第二固定柱进行支撑和固定,通过设置控制器,用于对指纹和识别卡进行记录和识别,通过设置紧急单元,用于向人们发出警报,通过设置远程控制终端,用于对控制器进行远程操控。
附图说明
[0013]
此处所说明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0014]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0015]
图2为本实用新型防护门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0016]
图3为本实用新型系统原理示意图。
[0017]
图中:1、第一固定柱;2、第二固定柱;3、防护门;4、固定架;5、摄像头;6、控制器;7、存储器;8、无线连接单元;9、智能识别模块;10、检测模块;11、紧急单元;12、电控锁;13、解码模块;14、验证模块;15、采集模块;16、统计模块。
具体实施方式
[0018]
以下将以图式揭露本实用新型的多个实施方式,为明确说明起见,许多实务上的细节将在以下叙述中一并说明。然而,应了解到,这些实务上的细节不应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也就是说,在本实用新型的部分实施方式中,这些实务上的细节是非必要的。此外,为简化图式起见,一些习知惯用的结构与组件在图式中将以简单的示意的方式绘示之。
[0019]
另外,在本实用新型中如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并非特别指称次序或顺位的意思,亦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其仅仅是为了区别以相同技术用语描述的组件或操作而已,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另外,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0]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物联网智能社区用门禁,包括第一固定柱1和第二固定柱2,第一固定柱1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一支撑板,第二固定柱2的底部固定连接有第二支撑板,通过设置第一支撑板和第二支撑板,用于对第一固定柱1和第二固定柱2进行支撑和固定,第一固定柱1和第二固定柱2之间设置有防护门3,第一固定柱1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固定架4,固定架4内腔的顶部固定连接有摄像头5,防护门3的正面固定连接有控制器6,控制器6包括指纹和识别卡,用户通过指纹或识别卡录入开锁信息,通过设置控制器6,用于对指纹和识别卡进行记录和识别,防护门3内腔左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存储器7,防护门3内腔左侧的顶部且位于存储器7的下方固定连接有无线连接单元8,无线连接单元8的输出端与远程控制终端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且远程控制终端包括手机和电脑,通过设置远程控制终端,用于对控制器6进行远程操控,防护门3内腔左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智能识别模块9,防护门3内腔顶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检测模块10,防护门3内腔顶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紧急单元11,紧急单元11包括报警模块包括第一报警器和第二报警器,且第一报警器和第二报警器均为蜂鸣报警器,通过设置紧急单元11,用于向人们发出警报,防护门3内腔右侧的顶部固定连接有电控锁12,防护门3内腔右侧的中心处固定连接有解码模块13,解码模块13对录入的信息进行解码,验证模块14对解码之后的信息进行验证,信息正确则打开电控锁12同时发送开锁信息至控制器6;信息错误则发送开锁错误的信息至用远程控制终端;存储器7用于保存控制器6的信息以及监控中心的信息;统计模块16用于统计用户门紧锁的开关门次数,防护门3内腔右侧的底部固定连接有验证模块14,防护门3内腔底部的左侧固定连接有采集模块15,防护门3内腔底部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统计模块16,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存储器7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入端与摄像头5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无线连接单元8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智能识别模块9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入端与检测模块10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紧急单元11的输入端单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电控锁12的输入端单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解码模块13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验证模块14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入端与采集模块15的输出端单向电性连接,控制器6的输出端与统计模块16的输入端双向电性连接,通过第一固定柱1、第二固定柱2、防护门3、固定架4、摄像头5、控制器6、存储器7、无线连接单元8、智能识别模块9、检测模块10、紧急单元11、电控锁12、解码模块13、验证模块14、采集模块15和统计模块16的配合使用,实现了智能化高,且安全性好的目的,提高了装置的实用性和使用性,增强了使用者的使用体验,从而能够更好的满足使用者的使用需求。
[0021]
在使用本实用新型时:通过控制器6,用于对指纹和识别卡进行读取,通过解码模块13对录入的信息进行解码,验证模块14对解码之后的信息进行验证,信息正确则打开电控锁12同时发送开锁信息至控制器6;信息错误则发送开锁错误的信息至用远程控制终端;存储器7用于保存控制器6的信息以及监控中心的信息;统计模块16用于统计用户门紧锁的开关门次数,电控锁12打开后,用户通过把手把防护门3打开,从而实现了智能化高,且安全性好的目的。
[0022]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理的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括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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