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装置、行车记录仪和介质与流程

文档序号:28485210发布日期:2022-01-15 00:27阅读:174来源:国知局
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装置、行车记录仪和介质与流程

1.本技术属于车载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装置、行车记录仪和介质。


背景技术:

2.行车记录仪即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
3.目前的行车记录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运行方式。第一种运行方式是三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三线制模式下一直处于通电状态,并且可以在检测到车辆打火信号时进入正常录像模式,同时在检测到车辆熄火信号时进入停车监控模式。第二种运行方式是二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二线制模式下,可以在处于通电状态时进入正常录像模式,并在处于断电状态时关机。
4.但是,目前缺少能够兼容两种接线模式的控制方法,使行车记录仪可以在两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


技术实现要素:

5.本技术实施例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装置、行车记录仪和介质,可以兼容多种接线模式,使行车记录仪可以在多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
6.本技术实施例第一方面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该控制方法应用于行车记录仪,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至少两种接线模式,所述控制方法包括:
7.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
8.根据所述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所述累积计数值,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
9.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接线模式包括:二线制模式和三线制模式;所述根据所述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所述累积计数值,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包括: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且所述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则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二线制模式;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或者所述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
10.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包括: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所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一更新操作;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
11.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所述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之后,还包括: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车辆熄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切换至所述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12.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还包括: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且所述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二更新操作;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13.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切换至所述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包括:停用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目标硬件;和/或,减少所述行车记录仪向数据服务器传输心跳包的频率;和/或,关闭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目标应用程序。
14.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包括第二供电端口,在所述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之前,包括:若从所述第二供电端口接收到电信号,则确认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
15.本技术实施例第二方面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该装置配置于行车记录仪,所述行车记录仪包括至少两种接线模式,所述控制装置包括:
16.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
17.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所述累积计数值,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
18.本技术实施例第三方面提供一种行车记录仪,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19.本技术实施例第四方面提供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方法的步骤。
20.本技术实施例第五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程序产品,当计算机程序产品在行车记录仪上运行时,使得行车记录仪执行时实现方法的步骤。
21.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中,通过在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然后,根据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累积计数值,控制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使得行车记录仪在兼容多种接线模式的同时,可以在多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
附图说明
22.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技术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技术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23.图1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24.图2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25.图3是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行车记录仪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6.为了使本技术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技术,并不用于限定本技术。基于本技术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技术保护。
27.行车记录仪即记录车辆行驶途中的影像及声音等相关资讯的仪器。
28.目前的行车记录仪主要包括以下几种运行方式。第一种运行方式是三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三线制模式下一直处于通电状态,并且可以在检测到车辆打火信号时进入正常录像模式,同时在检测到车辆熄火信号时进入停车监控模式。第二种运行方式是二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二线制模式下,可以在处于通电状态时进入正常录像模式,并在处于断电状态时关机。
29.但是,目前缺少能够兼容两种接线模式的控制方法,使行车记录仪可以在两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
30.为了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31.图1示出了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该方法可以应用于行车记录仪上,可适用于需兼容多种接线模式,使行车记录仪可以在多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的情形。
32.其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包括至少两种接线模式,例如,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包括前述三线制模式和前述二线制模式。
33.具体的,上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s101至步骤s104。
34.步骤s101,在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
35.在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通过不同的接口上电。相应的,可以选择对应的方式检测行车记录仪是否处于通电状态。
36.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包括第二供电端口,行车记录仪若从第二供电端口接收到电信号,则可以确认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
37.具体的,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通过串行总线(universal serial bus,usb)接口与车辆连接。
38.其中,usb接口可以包括不同的端口,具体可以包括供电电压(volt current condenser,vcc)管脚、数据交互管脚d+(data+)与d-(data-)、自适应巡航控制电源(adaptive cruise control,acc)管脚,以及电线接地端(ground,gnd)管脚。
39.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与车辆的点烟器相接,接通后vcc管脚可以接收到电信号。此时,vcc管脚用于供电,行车记录仪使用了usb接口的vcc管脚和gnd管脚,处于二线制模式。车辆打火后,行车记录仪进入通电状态,并在处于通电状态时进入正常录像模式。车辆熄火后,行车记录仪进入断电状态,并在处于断电状态时关机。
40.在本技术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与车辆的常电相接,接通后vcc管脚和acc管脚均可以接收到电信号。此时,vcc管脚用于供电,acc管脚用于检测车辆的打火信号或熄火信号,行车记录仪使用了usb接口的vcc管脚、acc管脚和gnd管脚,处于三线制模式。vcc管脚持续有电,因此行车记录仪一直处于通电状态。车辆打火后,acc管脚可以
检测到高电平信号,也即检测到打火信号,行车记录仪进入正常录像模式。车辆熄火后,acc管脚可以检测到低电平信号,也即检测到熄火信号,行车记录仪进入停车监控模式。
41.因此,上述第二供电端口可以指vcc管脚。也就是说,行车记录仪在vcc管脚检测到电信号时,确认自身处于通电状态。
42.为了兼容二线制模式和三线制模式两种不同的接线模式,在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在处于通电状态时,可以获取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
43.其中,第一供电端口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判断车辆打火或车辆熄火,在一些实施方式中,第一供电端口可以指前述acc管脚。而累积计数值则用于判断行车记录仪当前所处的通电状态是否为异常断电后重新进入的通电状态,在一些实施方式中,行车记录仪可以获取由模式计数器(count,cnt)记录的累积计数值。
44.步骤s102,根据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累积计数值,控制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
45.也就是说,上述行车记录仪可以依据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以及累积计数值的具体取值,控制行车记录仪进入不同接线模式,使得行车记录仪在兼容多种接线模式的同时,可以在多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
46.考虑到兼容两种接线模式时,使用了三线制模式的行车记录仪,可能因在异常断电后重新进入通电状态时接收不到第一供电端口的电平信号,而被误认为使用了二线制模式,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若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则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进入二线制模式。若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电平信号,或者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行车记录仪可以对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自身进入三线制模式。通过对累积计数值的更新,并于预设值进行比较,行车记录仪可以实现两种模式之间的切换,同时避免错误地进入二线制模式。
47.其中,预设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预设值可以设置为0。
48.具体的,当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时,说明行车记录仪当前所处的通电状态不是异常断电后重新进入的通电状态,又由于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说明行车记录仪未使用第一供电端口。因此,若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进入二线制模式。
49.当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电平信号时,说明行车记录仪使用了第一供电端口;而当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时,说明行车记录仪当前所处的通电状态可能是异常断电后重新进入的通电状态,行车记录仪在车辆重新打火后可以接收到第一供电端口的电平信号。因此,若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电平信号,或者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行车记录仪可以对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自身进入三线制模式。
50.在更具体的实施方式中,若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行车记录仪可以对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一更新操作,并控制自身进入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
51.其中,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可以是指高电平信号,也就是说,当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高电平信号时,说明行车记录仪处于三线制模式,并且车辆处于打火状态下,此
时,行车记录仪可以进入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以进行常规的行车记录工作。同时,行车记录仪需要对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一更新操作,以防止行车记录仪异常掉电后错误地进入二线制模式。第一更新操作可以指在累积计数值小于门限值时加一,在累积计数值等于门限值时不进行更新。
52.其中,门限值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在一些实施方式中,门限值可以设置为5。
53.也就是说,在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通过第一更新操作使行车记录仪的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若行车记录仪发生异常掉电并重新进入通电状态后,即使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因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行车记录仪仍然会进入三线制模式继续工作。
54.相应的,若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对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二更新操作,则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进入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55.其中,第二更新操作为第一更新操作的相反操作,例如可以指对累积计数值减一。
56.也就是说,当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说明本次行车记录仪当前所处的通电状态可能是异常断电后重新进入的通电状态,虽然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但在车辆重新打火后,行车记录仪可以重新接收到第一供电端口的电平信号,因此行车记录仪实质上处于三线制模式。在此情况下,行车记录仪可以对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二更新操作,并控制自身进入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进而避免因异常断电后直接切换到二线制模式而对用户使用造成的影响。
57.而如果行车记录仪多次重新通电后,第一供电端口均未接收到电平信号,随着每次对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二更新操作,累积计数值将与预设值相等,说明第一供电端口一直未被使用。在下一次行车记录仪进入通电状态时,因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进入二线制模式,从而实现两种接线模式的切换。
58.在本技术的另一些实施方式中,在控制行车记录仪进入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之后,若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车辆熄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切换至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59.其中,车辆熄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可以是指低电平信号,停车监控模式的工作能耗比正常录像模式低,能够满足停车状态下的监控需求。
60.也就是说,当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低电平信号时,行车记录仪可以控制自身切换至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从而降低行车记录仪的使用功耗。
61.具体的,为了控制自身切换至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行车记录仪可以停用行车记录仪的目标硬件,例如停用所需功耗较高的硬件;和/或,减少行车记录仪向数据服务器传输心跳包的频率;和/或,关闭行车记录仪的目标应用程序,例如关闭使用了gps定位的应用程序。
62.相应的,在进入停车监控模式后,如果第一供电端口再次接收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行车记录仪可以切换回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工作模式。
63.需要说明的是,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行车记录仪设置初始的累积计数
值,例如初始的累积计数值可以设置为5。
64.以行车记录仪通过usb接口与车辆连接,且初始的累积计数值为5、门限值为5、预设值为0举例进行说明。假设行车记录仪实际采用了三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第一次进入通电状态后,由于累积计数值不等于0而进入三线制模式,并根据acc管脚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在正常录像模式和停车监控模式之间进行切换。如果使用过程中,行车记录仪发生了异常掉电并重新进入通电状态,例如usb接口被用户重新拔插,若acc管脚当前接收到了电平信号,则可以重新进入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工作模式;而若acc管脚当前未接收到电平信号,则累积计数值减一,并恢复到停车监控模式。由于异常掉电是偶发性的,行车记录仪下一次进入通电状态时,acc管脚一般可以接收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累积计数值也将重新加一,因此,累积计数值一直不等于0,使得行车记录仪保持在三线制模式下工作。
65.而假设行车记录仪实际采用了二线制模式,行车记录仪在第一次进入通电状态后,由于累积计数值不等于0而进入三线制模式,但由于acc管脚未接收到电平信号,累积计数值减一,在多次重新通电后,累积计数值将等于0,则后续进入通电状态时行车记录仪将进入二线制模式。
66.实际应用中,如果车辆停车熄火后,使用三线制模式的行车记录仪出现异常掉电,在其重新通电时,如果只依据第一供电端口的电平信号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由于acc管脚未接收到电平信号,且vcc管脚可以接收到电信号,行车记录仪会误认为自身处于二线制模式。此时,设备会进入正常录像模式工作,造成能耗的浪费,甚至造成车辆电池的馈电。
67.而本技术的实施方式中,通过根据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累积计数值,控制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不仅在兼容两种接线模式的同时使行车记录仪可以在两种接线模式间进行切换,而且可以避免行车记录仪因异常掉电后错误地进入二线制模式而造成的能耗浪费以及车辆电池的馈电。
68.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前述的各方法实施例,为了简单描述,故将其都表述为一系列的动作组合,但是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知悉,本技术并不受所描述的动作顺序的限制,因为根据本技术,某些步骤可以采用其它顺序进行。
69.如图2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200的结构示意图,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200配置于行车记录仪上,该行车记录仪包括至少两种接线模式。
70.具体的,所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200可以包括:
71.获取单元201,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
72.控制单元202,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所述累积计数值,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
73.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接线模式包括二线制模式和三线制模式;上述控制单元202可以具体用于: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且所述累积计数值等于预设值,则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二线制模式;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或者所述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更新,并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
74.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控制单元202可以具体用于: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所述车辆点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一更新操作;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的正常录像模式。
75.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控制单元202可以具体用于: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接收到车辆熄火信号对应的电平信号,则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切换至所述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76.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控制单元202可以具体用于:若所述第一供电端口未接收到所述电平信号,且所述累积计数值不等于预设值,则对所述累积计数值进行第二更新操作;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所述三线制模式的停车监控模式。
77.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控制单元202可以具体用于:停用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目标硬件;和/或,减少所述行车记录仪向数据服务器传输心跳包的频率;和/或,关闭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目标应用程序。
78.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上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还包括第二供电端口,上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200还可以包括供电单元,由于若从所述第二供电端口接收到电信号,则确认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
79.需要说明的是,为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上述行车记录仪的控制装置200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图1所述方法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80.如图3所示,为本技术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行车记录仪的示意图。该行车记录仪可以包括至少两种接线模式。
81.该行车记录仪3可以包括:处理器30、存储器3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3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3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32,例如行车记录仪的控制程序。所述处理器3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32时实现上述各个行车记录仪的控制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s101至s102。或者,所述处理器3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3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2所示的获取单元201和控制单元202。
82.所述计算机程序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3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30执行,以完成本技术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在所述行车记录仪中的执行过程。
83.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可以被分割成:获取单元和控制单元。
84.各单元具体功能如下:获取单元,用于在所述行车记录仪处于通电状态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的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并获取所述行车记录仪当前对应的车辆点火信号的累积计数值;控制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第一供电端口当前接收到的电平信号和所述累积计数值,控制所述行车记录仪进入对应的接线模式。
85.所述行车记录仪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30、存储器3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3仅仅是行车记录仪的示例,并不构成对行车记录仪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86.所称处理器3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
(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87.所述存储器31可以是所述行车记录仪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行车记录仪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31也可以是所述行车记录仪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行车记录仪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 media 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 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 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3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行车记录仪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3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行车记录仪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3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88.在本技术的一些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行车记录仪可以满足工作需要,所述行车记录仪还可以配置有摄像头、喇叭、麦克风、sim卡槽、指示灯、各类传感器,以及天线中的一种或多种装置。
89.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90.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91.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各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技术的范围。
92.在本技术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行车记录仪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行车记录仪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93.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的。
94.另外,在本技术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95.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技术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ead-only memory,rom)、随机存取存储器(random access memory,ram)、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96.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技术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技术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技术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技术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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