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260763发布日期:2022-03-16 12:08阅读:101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食品售卖机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


背景技术:

2.自动售货机是商业自动化的常用设备,它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能节省人力、方便交易,是一种全新的商业零售形式。现有食品售卖机使用过程只显示所售卖产品的图像及相应的文字介绍,无法快速吸引消费者使其驻足购买,此外,消费者有可能会购买到自己无法接受的气味的食品,进而易造成食物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3.针对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能够在食品售卖机本体周围实时释放与食品售卖机本体内所售卖的产品气味相匹配的气味,使得消费者获得嗅觉上的体验,进而吸引消费者驻足购买,提升食品售卖机的营业额,此外,消费者能够通过气味发生装置释放的气味预先判断其是否对该售卖机内所售卖的食品感兴趣,避免购买后发现无法接受该食品的气味而造成食物浪费的问题。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包括食品售卖机本体,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内设有用于释放气味的气味发生装置,所述气味发生装置所释放的气味与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内所售卖的产品的气味相匹配,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上还开设有用于将所述气味发生装置释放的气体散发于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外的气味释放口。
5.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气味发生装置包括储存有气味元素的气味元素存储单元、用于激发所述气味元素存储单元内的气味元素以形成对应的气味并散发于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外的激发单元。
6.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气味元素存储单元为储液瓶,所述储液瓶内盛装有液体气味源,所述激发单元为风机和雾化器,所述雾化器设于所述储液瓶内,所述风机的出风口与所述储液瓶内腔连通,所述储液瓶上设有用于释放气味的出雾口。
7.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食品售卖机本体包括柜体,所述柜体内通过隔板分为自动售卖区、控制区;
8.所述自动售卖区内设有食品自动售卖机构;
9.所述气味发生装置设于所述控制区内,所述控制区内还设有用于控制所述食品自动售卖机构工作的控制机构。
10.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柜体上设有与所述自动售卖区连通的取货口,所述柜体上还设有与所述控制区位置相对应的柜门,所述柜门上设有用于供用户操作的触摸显示屏。
11.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区内通过隔板分为第一气味释放区、
第一电气控制区;
12.所述气味释放装置设于所述第一气味释放区内,所述控制机构设于所述第一电气控制区内。
13.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控制区内通过隔板分为第二气味释放区、充电区、第二电气控制区;
14.所述气味释放装置设于所述第二气味释放区内,所述控制机构设于所述第二电气控制区内;
15.所述充电区内设有共享充电宝租赁机,所述共享充电宝租赁机包括多个充电宝卡槽,所述柜门上设有与所述充电宝卡槽位置相对应的充电宝取放口。
16.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储液瓶的出雾口与所述气味释放口通过输气管连通。
17.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出雾口、所述气味释放口分别与所述气味释放区内腔连通;
18.在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中,所述气味释放口设于所述柜体顶部;
19.所述柜体顶部安装有位于所述气味释放口正上方的挡尘板,所述挡尘板上设有气味扩散口,所述气味扩散口与所述气味释放口之间交错设置。
20.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的有益效果:
21.1、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能够在食品售卖机本体周围实时释放与食品售卖机本体内所售卖的产品气味相匹配的气味,使得消费者获得嗅觉上的体验,进而吸引消费者驻足购买,提升食品售卖机的营业额,此外,消费者能够通过气味发生装置释放的气味预先判断其是否对该售卖机内所售卖的食品感兴趣,避免购买后发现无法接受该食品的气味而造成食物浪费的问题。
22.2、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通过在气味释放口上方设置挡尘板,并且使挡尘板上的气味扩散口与气味释放口交错设置,避免灰尘通过气体释放口、出雾口进入储液瓶内。
23.3、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还包括共享充电宝租赁机,提高了本实用新型中的食品售卖的功能性和使用性,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售卖机的总收益。
附图说明
24.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25.图1为实施例1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的结构示意图;
26.图2为图1中a部结构放大图;
27.图3为实施例2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的结构示意图;
28.各标记与部件名称对应关系如下:
29.食品售卖机本体1、柜体2、柜门3、气味发生装置4、气味释放口5、取货口6、第一气味释放区7、第一电气控制区8、挡尘板9、气味扩散口10、第二气味释放区 11、充电区12、第二电气控制区13、共享充电宝租赁机14、充电宝卡槽15。
具体实施方式
30.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以下实施例将有助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但不以任何形式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的是,对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化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31.实施例1
32.参照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包括食品售卖机本体1,食品售卖机本体1内设有用于释放气味的气味发生装置4,气味发生装置4所释放的气味与食品售卖机本体1内所售卖的产品的气味相匹配,食品售卖机本体 1上还开设有用于将气味发生装置4释放的气体释放于食品售卖机本体1外的气味释放口5。
33.本实施例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通过气味发生装置4,能够在食品售卖机本体1周围实时释放与食品售卖机本体1内所售卖的产品气味相匹配的气味,使得消费者获得嗅觉上的体验,进而吸引消费者驻足购买,提升食品售卖机的营业额,此外,消费者能够通过气味发生装置4释放的气味预先判断其是否对该售卖机内所售卖的食品感兴趣,避免购买后发现无法接受该食品的气味而造成食物浪费。
34.本实用新型中的食品售卖机可以用于售卖面包、果汁、熟制肉类等各种食品,在此不做具体限定。
35.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气味发生装置4包括储存有气味元素的气味元素存储单元、用于激发气味元素存储单元内的气味元素以形成对应的气味并散发于食品售卖机本体1外的激发单元。
36.气体元素存储单元内的储存的气味元素可以为固态、液态或气体,具体使用时,激发单元使得气体元素存储单元内的气体元素被激发而形成嗅觉可以分辨得到的气味。
37.以气味元素为液体气味源具体说明气味发生装置4的具体结构及其使用过程:
38.其中,本实施例中的气味元素存储单元为储液瓶,储液瓶内盛装有液体气味源,激发单元为风机和雾化器,雾化器设于储液瓶内,风机的出风口与储液瓶内腔连通,储液瓶上设有用于释放气味的出雾口。
39.本实施例中的气体发生装置具体使用时,通过雾化器的高频震荡作用将储液瓶内的液体气味源雾化产生气味,在风机的作用下通过气味释放口5散发至食品售卖机周围。
40.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食品售卖机本体1包括柜体2,柜体2内通过隔板分为自动售卖区、控制区;
41.自动售卖区内设有食品自动售卖机构;
42.气味发生装置4设于控制区内,控制区内还设有用于控制食品自动售卖机构工作的控制机构。
43.另外,本实施例中的柜体2上设有与自动售卖区连通的取货口6,柜体2上还设有与控制区位置相对应的柜门3,柜门3上设有用于供用户操作的触摸显示屏,通过触摸显示消费者完成对购买食品的选择及支付操作。
44.具体地说,本实施例中的控制区内通过隔板分为第一气味释放区7、第一电气控制区8;气味发生装置4设于第一气味释放区7内,控制机构设于第一电气控制区8 内;将气味发生装置4与控制机构分别设于第一气味释放区7、第一电气控制区8,能够避免气味发生装
置4产生的具有气味的雾气对控制机构的使用寿命产生影响。
45.其中,参照图2所示,本实施例中还可以直接将储液瓶的出雾口与气体释放口之间连通,避免气味在气味发释放区内的流失,降低使用成本。
46.此外,本实施例中的出雾口、气味释放口5还可以分别与第一气味释放区7内腔连通,气味发生装置4释放的气味首先散发于第一气味释放区7内,再通过第一气味释放区7、气味释放口5散发至食物售卖机周围。
47.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的气味释放口5设于柜体2顶部;柜体2顶部安装有位于气味释放口5正上方的挡尘板9,挡尘板9上设有气味扩散口10,气味扩散口10与气味释放口5之间交错设置。通过挡尘板9及交错设置的气味扩散口10、气味释放口5,避免了灰尘落入储液瓶内。
48.进一步地,本实施例中的储液瓶内设有用于检测储液瓶内液体气味源液位的液位传感器;柜体2外设有报警器,控制机构分别与液位传感器、报警器电连接。控制器接收液位传感器反馈的液体气味源剩余情况,然后通过报警器报警提醒工作人员及时向储液瓶内添加补充液体气味源。
49.实施例2
50.参照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本实施例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与实施例1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的结构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的控制区内通过隔板分为第二气味释放区11、充电区12、第二电气控制区13;气味释放装置设于第二气味释放区11内,控制机构设于第二电气控制区13内;充电区12内设有共享充电宝租赁机14,共享充电宝租赁机14包括多个充电宝卡槽15,充电宝卡槽15内设有可租赁的共享充电宝,柜门3上设有与充电宝卡槽15位置相对应的充电宝取放口。
51.其中,本实施例中的共享充电宝租赁机14与外接电源电连接。
52.其中,本实施例中的出雾口、气味释放口5分别与第二气味释放区11内腔连通,气味发生装置4释放的气味首先散发于第二气味释放区11内,再通过第二气味释放区11、气味释放口5散发至食物售卖机周围。
53.进一步地,当本实施例中的气味发生装置的出雾口与气味释放5口直接连通时,控制机构也可以放置于第二气味释放区11与充电区12之间的隔板上。
54.本实施例中的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进一步提高了本实用新型中的食品售卖的功能性和使用性,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售卖机的总收益。
55.综上,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56.1、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能够在食品售卖机本体1周围实时释放与食品售卖机本体1内所售卖的产品气味相匹配的气味,使得消费者获得嗅觉上的体验,进而吸引消费者驻足购买,提升食品售卖机的营业额,此外,消费者能够通过气味发生装置4释放的气味预先判断其是否对该售卖机内所售卖的食品感兴趣,避免购买后发现无法接受该食品的气味而造成食物浪费。
57.2、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通过在气味释放口5上方设置挡尘板9,并且使挡尘板9上的气味扩散口10与气味释放口5交错设置,避免灰尘通过气体释放口、出雾口进入储液瓶内。
58.3、本实用新型一种具有嗅觉体验的食品售卖机,还包括共享充电宝租赁机14,提
高了本实用新型中的食品售卖的功能性和使用性,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售卖机的总收益。
59.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权利要求的范围内做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技术的实施例和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任意相互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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