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的实施例涉及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及程序产品。
背景技术:
1、在超市、量贩店等店铺中,采用顾客自己进行与商品的交易相关的操作的方式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例如,在自助方式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中,顾客自己进行登记购买对象的商品的登记操作和与登记的商品的结算相关的操作。
2、因此,在上述的自助方式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中,顾客能够登记所希望的商品。但是,在所登记的商品的金额变高的情况下,例如从防盗方面观点等考虑,优选店员进行确认。
3、以往,在店员用登记装置进行登记操作、顾客用结算装置进行结算操作的方式(也称为半自助方式)的结算装置中,提出了在由登记装置登记的商品的合计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情况下显示店员呼叫中的通知画面的技术。
4、但是,现有技术是专门用于半自助方式的技术,因此难以应用于自助方式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另外,现有技术是在执行结算处理时进行店员的呼叫的技术,因此例如在取消登记的商品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成为将作为一个交易量确定的商品取消,与取消相关的操作有可能变得繁杂。
5、【现有技术文献】
6、【专利文献】
7、【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5-141682号说明书。
技术实现思路
1、本发明要解决的课题在于,提供一种在顾客自己进行登记操作的方式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中,能够有效地进行所登记商品的店员确认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及程序产品。
2、实施例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具备取得单元、登记单元、算出单元、通知单元和限制单元。取得单元根据顾客的操作而取得商品的识别信息。登记单元登记与所述识别信息对应的商品的购买金额相关的信息。算出单元根据所述登记单元登记的信息,算出商品的合计金额。通知单元在所述合计金额超过规定的上限金额的情况下,执行用于呼叫店员的处理。限制单元在所述合计金额超过规定的上限金额的情况下,限制与所述商品的登记相关的所述顾客的操作。
1.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其具备: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其中,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其中,
4.如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其中,
5.如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其中,
6.一种程序产品,使商品销售数据处理装置的计算机作为如下单元发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