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的消费支付方法

文档序号:8260313阅读:316来源:国知局
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的消费支付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RFID和互联网的交互方法,具体讲是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RFID)的涉车消费的支付方法。
【背景技术】
[0002]随着汽车业的发展,为汽车服务的项目越来越多,其收费方式相应也越来越需要更为方便、快捷、安全和可靠。但现有针对涉车消费的计费和收费大多通过传统的现金和银行卡等手段,且计费与付费的主体及过程也完全是统一而不可分离的,方法单一,效率不高,不能满足汽车的使用和消费属性需求,而且没有形成涵盖目前已在广泛使用的包括预付卡、电子钱包、第三方支付、线上支付等多种先进、快速、便捷的支付方式,以实现跨行业、跨地区以及多支付主体和低费率的消费自动、安全、便捷的支付业态。此外,目前的一些涉车消费收费/支付方法,也仅仅是依靠实名制开卡,特别是在目前的消费计费与支付主体绑定不可分离的情况下,不能锁定实际的消费主体,更不能实现汽车过路、过桥、高速路行驶、停车场时在自然流等状况下不停车支付的需求,特别是在涉车消费过程中对同一车辆由多个不同主体进行实际消费和支付的情况下,不能对涉车消费时实际支付主体的自动识别需求。尽管目前在过路/桥消费中已有采用ETC、贮值卡等付费方式,实现了对计费与支付的识别,但仍未能解决上述涉车消费的计费与支付主体绑定合一的问题,因此在方便、快捷、精准识别、实名制消费,以及对车辆使用的监管(特别是对公车使用的监管等)等方面尚存在有待改进和完善之处。

【发明内容】

[0003]针对上述情况,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的消费支付方法,一方面可以实现不同的涉车消费能够在跨地区、多支付主体和低费率的环境下,能自动、安全、便捷地完成支付,提高涉车消费支付的便利性和支付效率,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实现和提高对涉车消费监管的有效性。
[0004]随着电子身份标识(RFID)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在对机动车的管理领域,由于其可以使车辆实现在全球范围内唯一 ID编码的RFID电子身份标签,因此在机动车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及涉及的范围已越来越广。本发明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的消费支付方法,正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该方法包括:在记载有车辆身份信息且与固联于车辆上的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的管理系统的后台,建立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对应的计费账户,并且在所述后台中设立与所述计费账户关联的包括支付主体信息的支付账户;车辆发生涉车消费后,电子标识管理系统将消费信息读取并传送到后台,在该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对应的计费账户中进行计费后,转至与该计费账户对应关联的支付账户,由支付主体进行费用支付。
[0005]上述方法中所说车辆身份电子标识记载的车辆身份信息,可以来源或共享车辆管理系统所记载的与该车辆有关的各类法定和非法定的信息。
[0006]上述方法中所说的账户间的关联,是指通过目前的无线网络技术、软件技术或物联网等技术或手段,将不同账户在后台数据库相互对应联系起来,实现账户之间信息、数据的共享。
[0007]当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消费事件后(包括主动或正常消费,以及因违章、事故等非正常情况导致和发生的费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系统通过设于车辆上的车辆身份电子标识(RFID)自动采集车辆消费信息并发送至后台,在该RFID对应车辆的计费账户中进行计费,后台对消费信息进行整理、分析、确认及必要的财务处理(包括按照相应会计规则进行清分、清算出针对消费交易人的清单数据等),经消费主体确认后再将该信息转至与该计费账户对应关联的支付账户,消费主体再通过现行多种金融支付手段进行费用支付操作。系统中由该车辆RFID所设立的计费账户,可以与任何支付账户相关联,不同的支付账户则对应了不同的以实名制设立的支付主体。由于RFID电子标识可具有该车辆全球唯一 ID编码的真实可靠的车辆身份标识,因此通过该车辆身份电子标识为汽车建立起的计费账户,并通过目前的RFID技术可方便地实现非接触、不停车状态下自动读取和写入该车辆的涉车消费信息,并能进一步通过与该计费账户对应设立的支付账户相关联,从而实现非现场、非现金交易和可溯源的以汽车为消费主体计费、并由实际的消费者进行消费费用的支付。这样不仅可以实现对涉车消费主体和支付的主体进行实名制精细化管理,还实现了涵盖对多个行业的清分、结算并自动、安全、快捷支付,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源,以及对车辆/涉车消费的有效监管。
[0008]所述电子标识管理系统在读取了消费信息并传送到后台后,还可进一步将该消费信息写入固联在该车辆上的车辆身份电子标识内,以供日后核查、确认等需要。
[0009]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涉车消费,一般是应由当前的使用人支付的。因此,支付账户首先默认的应当是由车辆身份电子标识中所记载的该车辆所有人(即车主)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系统中所设立的实名制支付账户。由于实际使用中,在不同的时间段内同一辆车可能会由不同的人在使用。当由于支付主体变更致使支付账户变更时,通过该车辆的车主和待变更支付账户的被授权人同时向系统申请和确认后,该车辆的计费账户即与变更后的该实际使用人支付账户相关联。这样就使得消费支付更加智能化和精确,车主不必再为他人所发生的涉车消费承担费用。
[0010]进一步的,为了适应不同使用者的支付方式,在支付方式上可以让支付主体有多种选择,因此车辆通过RFID系统中对应关联的支付账户进行费用支付的方式,可以包括现金方式支付或非现金方式。例如,所说的非现金方式中可以包括目前已有使用的银行转账支付、公务卡支付或银行借记卡支付、银行信用卡支付、预付金额支付、第三方支付和线上支付等多种方式中的至少一种。其中,预付金额支付指的是在车辆身份电子标识系统预存一定的金额,在支付时将对应的消费费用从预存的金额进行扣费。与银行或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宝、快钱等)关联的支付方式,最为简便的是可通过将车辆RFID系统与这些支付平台对接关联即可,依靠成熟的支付平台,无需重新自行开发,在节省资源的同时,也可保证支付的安全性。
[0011]上述所说的涉车消费事件,可包括如过路/桥使用费、停车费、车辆维修费、保险费、税费等主动或正常情况下的消费行为,以及因违章、事故等所致的罚款、拖车等非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涉费行为。
[0012]为了确保消费计费信息的准确和安全,在车辆RFID系统对计费账户计费前,涉车消费的相关计费信息先经已对应关联的支付账户的主体确认后,再进行付费。
[0013]所述的计费信息,可包括例如收费机构、消费性质、应费金额、支付账户余额和支付方式等中的至少一项。
[0014]其中,使支付账户主体的确认方式,可以是由车辆的RIFD系统将相关的计费信息,以包括短信、系统自动语音等方式发送到所关联的该支付账户主体预留的包括目前已普及和最常用的手机等便携式移动设备上,或是通过邮寄、发送网络账单等目前已普遍使用的多种方式中的至少一种,发送给所关联的支付账户主体进行确认。
[0015]本发明上述基于车辆身份电子标识(RFID)的消费支付方法,将计费账户和支付账户分离,按照指令对应关联后分别进行处理,在R
当前第1页1 2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