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设备及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03620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车载设备及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识别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车载设备及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
背景技术
在我国由于营运车辆市场环境蓬勃发展,致使不法分子不顾自身素质是否达到驾驶营运车辆的技术标准,便冒险从事车辆营运工作。特别是在出租汽车营运行业,非法营运的现象尤为突出。一方面,因众多城市不具备运营资格的出租车驾驶员由于没有经过行业培训,而扰乱出租汽车营运市场秩序,“骗客”、“宰客”和“恶性事件”现象频繁发生,给行业公众形象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随着市场利益的驱动,出租车营运市场出现“三驾、四驾”,即合法经营者将车租转卖第三方使用,甚至第三方再转手转卖给第四方使用,等非法营运现象,进而导致经营手续非法倒卖情况严重,严重影响政府对倒卖行为的有效监管。现阶段采用雷达和视频记录等手段对驾驶员身份合法性进行检测,其工作方式是雷达检测到数据,将数据传入电脑分析,判断是否为机动车辆,如果判断结果显示为机动车辆,告知交通管理人员附近有机动车辆,对车辆进行视频录像,交通管理人员通过视觉观察,根据经验选择其中一辆认为驾驶员身份非法的车辆通过视频采集到的车牌号码,通知前方交通管理人员进行停车检查。再由前方交通管理人员核实。然而,采用雷达扫面的技术手段对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由于雷达是利用接收反射波的原理判断是否有目标进入雷达扫面区域,所以无法获取机动车辆的具体信息,在车辆进入雷达的扫描范围时,雷达提示交通管理人员有车辆驶入检查范围,无法判断车辆的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具体的检查方式还要通过交通管理人员的视觉观察和工作经验判断, 根据怀疑程度判定是否进行“抽查”、“排查”行驶车辆。这种人工检查的方式工作量大,工作效率差。同时,由于人工检查方式主要是依据管理经验进行初步判断,并依据初步判断的怀疑程度对车辆进行抽查。这种方法由于主要依据管理经验,导致漏检率和判断错误率较尚ο

实用新型内容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车载设备及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以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技术方案如下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车载设备0BU,包括指纹处理模块,所述指纹处理模块包括用于采集驾驶员的指纹的指纹采集单元, 以及存储有驾驶员合法指纹,用于对比采集的指纹和所述驾驶员合法指纹,当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匹配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身份信息,否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的指纹比对单元;与指纹处理模块相连的中央处理器,所述中央处理器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指纹处理模块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的存储单元,以及用于发送所述驾驶员身份信息的发送单元;用于接收中央处理器发送的信息,并发送所述信息给稽查设备的RFID模块。优选地,所述中央处理器还包括用于记录所述存储单元存储的驾驶员身份合法次数和驾驶员身份不合法次数的计数器;用于所述计数器记录的合法次数和不合法次数之和达到预设值,当所述计数器中记录的合法次数至少为一次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否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的信息
处理单元。优选地,还包括在指纹采集模块采集驾驶员指纹后,控制计价器工作状态,所述工作状态包括计价和停止计价的第一控制器。优选地,还包括显示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的营运状态,背对驾驶员方向的第一显示器;显示与第一显示器所显示的相同的车辆的营运状态,正对驾驶员方向的状态显示键;依据驾驶员的操作,控制第一显示器和状态显示键显示车辆的停车状态或导向状态的状态控制按键;依据计价器工作状态,控制第一显示器和状态显示键显示车辆的空车状态或运营状态的第二控制器。优选地,还包括采集乘客给出的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的满意度采集器;存储满意度采集器所采集的分数,并通过RFID模块发送给稽查设备的满意度存储器。优选地,还包括记载车辆信息,并通过RFID模块发送给稽查设备的RFID防撕电子标签。优选地,还包括正对驾驶员方向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或广告信息的第二显不器。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一种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包括如上述所述,用于采集驾驶员指纹,对比采集的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并依据对比结果发送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给稽查设备,当所述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与合法指纹匹配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的OBU ;接收所述OBU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的所述稽查设备;用于所述OBU和所述稽查设备间的信息通讯的RSU。应用上述技术方案,车载设备通过对比采集的驾驶员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即可获知驾驶员的身份是否合法,并将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发送给稽查设备。 因此,交通管理人员在不拦截车辆,且不接触驾驶员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依据所接收到的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信息准确判断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合法,而不需要依据经验进行判断,进而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指纹具有唯一性,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

[002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设备的一种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设备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设备的再一种结构示意图;图4为图3所示的车载设备的外观图;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载设备的再一种结构示意图;图6为图5所示的车载设备的外观图;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稽查设备的结构示意图;图8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目前交通管理人员在识别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时,依靠自身的管理经验对车辆进行抽查,进而判断车辆驾驶员的身份。这种人工检查的方式导致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大, 工作效率差。同时,由于主要依据管理经验,导致漏检率和判断错误率较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OBU(On board Unit,车载设备), 结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包括指纹采集模块10、中央处理器11和RFID(RadiC)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模块12 ;其中指纹采集模块10,包括指纹采集单元101和指纹比对单元102。其中指纹采集单元101,用于采集驾驶员的指纹;指纹对比单元102内存储有驾驶员合法指纹,用于对比采集的指纹和所述驾驶员合法指纹,当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匹配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身份信息给中央处理器,否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给中央处理器。中央处理器11包括存储单元111和发送单元112。其中存储单元111用于存储指纹处理模块10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即指纹对比单元102发送的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或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发送单元112用于发送指纹对比单元102发送的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或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RFID模块12,用于接收中央处理器发送的信息,并发送所述信息给稽查设备。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OBU中,数据“1”表明驾驶员身份合法,发送数据“0”表明驾驶员身份不合法。当然,还可以采用其他数据区分。由于驾驶员采集指纹操作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每次采集的驾驶员指纹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一次对比采集的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时,可能导致将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误识别为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所以为了减少误判断的发生,采用多次识别概率计算法,
5具体为当中央处理器11的存储单元111存储的驾驶员身份信息次数达到预设值时,发送驾驶员身份信息,驾驶员身份信息具体为当存储单元111存储的驾驶员身份信息至少有一个为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时,则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否则驾驶员身份信息为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例如若数值“1”表明驾驶员身份合法,数值“0”表明驾驶员身份不合法。 存储单元111存储的数据为“100010”,表明存储单元111存储有两次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 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若存储数据为“000000”,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基于上述论断,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中央处理器10还包括计数器113和信息处理单元114,如图1所示。计数器113用于记录所述存储单元存储的驾驶员身份合法次数和驾驶员身份不合法次数;信息处理单元114,用于计数器113记录的合法次数和不合法次数之和达到预设值,当计数器113中记录的合法次数至少为一次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由发送单元112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预设值根据实际管理情况确定,例如预设值可以设置为10次。应用上述技术方案,车载设备通过对比采集的驾驶员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即可获知驾驶员的身份是否合法,并将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发送给稽查设备。因此,交通管理人员在不拦截车辆,且不接触驾驶员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依据所接收到的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信息准确判断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合法,而不需要依据经验进行判断,进而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指纹具有唯一性,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此外,车载设备在记录的合法次数和不合法次数之和达到预设值时,发送驾驶员身份信息。该驾驶员身份信息具体为当计数器113中记录的合法次数至少为一次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由发送单元112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之所以上述方式是因为采集的驾驶员指纹由于驾驶员操作的不确定因素,导致所采集的驾驶员指纹存在错误,使得对比结果错误,进而采用多次识别概率计算法,进一步提高判断正确率。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OBU可以采集驾驶员的指纹后,直接发送给稽查设备,由稽查设备对比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同样可以实现在不拦截车辆,且不接触驾驶员的前提下,交通管理人员直接依据所接收到的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信息准确判断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合法,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但是该方法传输指纹的数据量相对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OBU传输的驾驶员身份信息所具有的数据量来说,传输数据量明显增加,进而降低传输速率。由于目前出租汽车营运行业,非法营运的现象尤为突出。采用如图1所示的OBU 虽然能够减少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但是不可避免非法营运人员不自觉进行指纹采集操作,进而导致漏检。因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提供的OBU的另一种结构示意图如图2所示,包括指纹采集模块10、中央处理器11、 RFID模块12和控制器13 ;其中指纹采集模块10、中央处理器11和RFID模块12的功能以及构造分别与图1所示的指纹采集模块10、中央处理器11和RFID模块12相同,对此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不再加以阐述。第一控制器13,用于在指纹采集模块10采集驾驶员指纹后,控制翻转牌翻转,进一步,控制计价器工作状态,所述工作状态包括计价和停止计价。即当有乘客乘车时,驾驶员进行指纹采集操作,指纹采集模块10采集驾驶员指纹后,发送翻转牌翻转指令,翻转牌翻转,此时,计价器开始计价。当乘客结算时,驾驶员再次进行指纹采集操作,指纹采集模块 10采集驾驶员指纹后,发送翻转牌翻转指令,翻转牌翻转,此时,计价器停止计价。因此,驾驶员必须进行指纹操作,计价器才可以工作,避免驾驶员不进行指纹操作,导致对违法驾驶员的漏检。同时,指纹采集模块10采集到驾驶员指纹后,翻转牌自动翻转,解决了驾驶员手动翻转的操作,减轻驾驶员的工作量。申请人:经过长时间的调查发现,翻转牌翻转次数过多容易导致翻转牌与计价器的接线损坏,需要更换翻转牌,增加驾驶员的开支。因此,为了解决翻转牌易损坏的问题,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OBU集成翻转牌的功能,OBU除了包括图2所示的装置,还包括第一显示器14、状态显示键15和状态控制按键16,第二控制器17,OBU的结构示意图如图3所示;第一显示器14,背对驾驶员方向,用于显示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的营运状态,所述营运状态包括空车状态、停运状态、运营状态和导向状态(导向状态表明车辆处于交接班状态,此时不载客),以方便路人查看;状态显示键15,正对驾驶员方向,用于显示车辆的营运状态,以方便驾驶员查看; 第一显示器14和状态显示键15同时显示相同的车辆状态。状态控制按键16,用于依据驾驶员的操作,控制第一显示器和状态显示键15显示车辆的停车状态或导向状态;例如驾驶员按下状态控制键16的次数为奇数时,车辆的状态为停车状态,否则为导向状态。第二控制器17,用于依据计价器工作状态,控制第一显示器14和状态显示键15显示车辆为空车状态或运营状态。也就是说当计价器开始计价时,第一显示器14和状态显示键15显示车辆为运营状态,当计价器停止计价时,第一显示器14和状态显示键15显示车辆为空车状态。上述OBU可以采用如图4所示的外观,其中1为指纹采集模块,2为第一显示器,3 为状态显示键,4为状态功能键。其工作流程为当第一显示器2和状态显示键4显示车辆为空车状态时,当有乘客乘车时,驾驶员确定乘客目的地后,进行指纹采集操作,即在指纹采集模块1按下手指,由指纹采集模块1采集驾驶员指纹,并发送计价器开始计价的指令, 内置于OBU的第一控制器控制计价器开始计价。此时,内置于OBU的第二控制器控制第一显示器2和状态显示键3更改车辆状态为营运状态。当乘客达到目的地,结算时,驾驶员再次在指纹采集模块1按下指纹,指纹采集模块1采集驾驶员指纹,并发送计价器停止计价的指令,第一控制器控制计价器停止计价。此时,第二控制器控制第一显示器2和状态显示键 3更改车辆状态为空车状态。而状态控制键4依据驾驶员的操作控制第一显示器2和状态显示键3显示车辆状态为停运状态或导向状态。当然,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OBU除了包括图3所示的装置,还包括满意度采集器18和满意度存储器19,其结构示意图如图5所示。其中满意采集器18,用于采集乘客给出的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满意度存储器19,用于存储满意采集器18所采集的分数,并通过RFID模块12发送给稽查设备。因此,交通管理人员可以进一步依据所接收到的分数对出租车营运行业进行管理,例如奖励分数高的驾驶员,对分数低的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等。此外,图5所示的OBU还包括RFID防撕电子标签20和第二显示器21。其中RFID防撕电子标签20,用于记载车辆信息并发送给稽查设备。众所周知,RFID具有固定ID号,具有世界唯一性,也就是说每个RFID具有唯一的ID号,该ID号记载车辆信息,交通管理人员通过查询该ID号,判断车辆的合法性。第二显示器21,则用于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或广告信息。该第二显示器21可以周期性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广告信息,即间隔一定时间段依次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广告信息。此外,该显示器21还可以将显示区域划分为两个区域,每个显示区域显示一种信息,即第一显示区域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而第二显示区域显示广告信息。为了缓解乘客乘车疲劳,在显示广告信息的同时还可以通过设置在OBU上的扬声器播放广告内容,当然, 还可以播放音乐。广告信息可以预先存储与中央处理器11的存储单元111中,其获取路径可以为依据网络获取或者通过USB接口获取。图5所示的OBU的外观请参照图6,其中1为指纹采集模块,2为第一显示器,3为状态显示键,4为状态功能键,5为满意度采集器,6为RFID防撕电子标签,7为第二显示器, 8为接口。指纹采集模块1,第一显示器2,状态显示键3和状态功能键4的工作流程与图4 所示的OBU相同,对此不再加以阐述。当乘客达到目的地,按下满意度采集器5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内置于OBU的满意度存储器存储分数。而第二显示器8在车辆营运期间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或广告信息,广告信息可以通过接口 9定期更换。RFID防撕电子标签7粘贴在OBU上,RFID具有固定ID号,具有世界唯一性,也就是说每个RFID具有唯一的ID号,该ID号记载车辆信息,交通管理人员通过查询该ID号,判断车辆的合法性。图6所示的OBU中,满意度采集器5具有两个按钮,分别是满意按钮和不满意按钮,客户依据驾驶员的服务按下任意一个按钮对服务质量打分。当然,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例如触摸屏打分,或者手写输入分数。应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了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同时,采集驾驶员指纹后,计价器工作,进而避免驾驶员不进行指纹采集操作,进一步减少漏检率。此外,OBU集成了翻转牌的功能,节约了成本,减轻驾驶员的工作量。乘客可以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打分,通过OBU中的RFID模块发送稽查设备,进一步方便交通管理人员对营运行业的管理。而RFID防撕电子标签20利于交通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的合法性。OBU的第二显示器21在乘客乘车期间,同步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或广告信息,便于乘客的监督和减轻乘客的乘车疲劳。请参阅图7,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稽查设备,包括第一接收装置 71,用于接收OBU所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所述驾驶员身份信息依据OBU所对比的采集的驾驶员的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的对比结果而确定,当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匹配时,驾驶员身份信息为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驾驶员身份信息为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稽查设备还包括第二接收装置72和分数存储器73 ;其中第二接收装置72,用于接收OBU发送的乘客给出的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分数存储器73,用于存储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便于交通管理人员对驾驶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控。当然,第一接收装置71在接收到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时,稽查设备查询驾驶员信息,例如驾驶员姓名,驾龄和违章记录等等。因此,该稽查设备还包括查询装置74和显示装置75 ;查询装置74,用于当第一接收装置71接收到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时,查询驾驶员信息;显示装置75,用于显示驾驶员信息。此外,图7所示的稽查设备还包括摄像头76和存储装置77 ;摄像头76,用于对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摄像;存储装置77,用于存储摄像头76所摄取的车辆和驾驶员的视频。当出现事故时,方便交通管理人员及时获取视频。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稽查设备可以为稽查车,将摄像头76安装在稽查车上, 第一接收装置71、第二接收装置72、分数存储器73、查询装置74、显示装置75和存储装置 77内置于稽查车所配置的电脑或者内置于交通管理人员的手持终端。请参阅图8,图8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包括=RSU(Road-Side Units,路侧设备)81、稽查设备82和0BU83 ;其中0BU83用于采集驾驶员指纹,对比采集的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并依据对比结果发送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给稽查设备,当所述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与合法指纹匹配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RSU81,用于0BU83和稽查设备81间的信息通讯;例如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或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给稽查设备82 ;稽查设备82,用于接收0BU83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当0BU83的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匹配时,驾驶员身份信息为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驾驶员身份信息为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中0BU83的结构可以参见图 1、图2、图3和图4中的任意一种,当0BU83的结构为图4所示的结构时,RSU81还发送乘客给出的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给稽查设备82。而稽查设备82的结构可以参见图7所示的稽查设备的结构。需要说明的是当0BU83的结构可以参见图1,、图2和图3中任意一种所示的结构时,此时稽查设备82包括第一接收装置。当0BU83的结构为图4所示的结构时,稽查设备82还包括第一接收装置。应用上述技术方案,实现了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装置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专业人员还可以进一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计算机软件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现,为了清楚地说明硬件和软件的可互换性,在上述说明中已经按照功能一般性地描述了各示例的组成及步骤。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权利要求1.一种车载设备0BU,其特征在于,包括指纹处理模块,所述指纹处理模块包括用于采集驾驶员的指纹的指纹采集单元,以及存储有驾驶员合法指纹,用于对比采集的指纹和所述驾驶员合法指纹,当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和合法指纹匹配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身份信息,否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并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的指纹比对单元;与指纹处理模块相连的中央处理器,所述中央处理器包括用于存储所述指纹处理模块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的存储单元,以及用于发送所述驾驶员身份信息的发送单元; 用于接收中央处理器发送的信息,并发送所述信息给稽查设备的RFID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央处理器还包括用于记录所述存储单元存储的驾驶员身份合法次数和驾驶员身份不合法次数的计数器;用于所述计数器记录的合法次数和不合法次数之和达到预设值,当所述计数器中记录的合法次数至少为一次时,判断驾驶员身份合法,否则判断驾驶员身份不合法的信息处理单元。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在指纹采集模块采集驾驶员指纹后,控制计价器工作状态,所述工作状态包括计价和停止计价的第一控制器。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显示驾驶员所驾驶的车辆的营运状态,背对驾驶员方向的第一显示器;显示与第一显示器所显示的相同的车辆的营运状态,正对驾驶员方向的状态显示键; 依据驾驶员的操作,控制第一显示器和状态显示键显示车辆的停车状态或导向状态的状态控制按键;依据计价器工作状态,控制第一显示器和状态显示键显示车辆的空车状态或运营状态的第二控制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采集乘客给出的驾驶员服务质量的分数的满意度采集器;存储满意度采集器所采集的分数,并通过RFID模块发送给稽查设备的满意度存储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记载车辆信息,并通过RFID模块发送给稽查设备的RFID防撕电子标签。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0BU,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正对驾驶员方向显示驾驶员身份信息和/或广告信息的第二显示器。
8.—种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利要求1-7任意一项所述,用于采集驾驶员指纹,对比采集的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并依据对比结果发送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给稽查设备,当所述对比结果为采集的指纹与合法指纹匹配时,发送驾驶员身份合法信息,否则,发送驾驶员身份不合法信息的OBU ;接收所述OBU发送的驾驶员身份信息的所述稽查设备; 用于所述OBU和所述稽查设备间的信息通讯的RSU。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载设备、稽查设备及车辆驾驶员身份识别系统。一种车载设备OBU,包括指纹处理模块,中央处理器和RFID模块。应用上述技术方案,车载设备通过对比采集的驾驶员指纹和预先存储的合法指纹,即可获知驾驶员的身份是否合法,并将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的信息发送给稽查设备。因此,交通管理人员在不拦截车辆,且不接触驾驶员的前提下,可以直接依据所接收到的驾驶员身份是否合法信息准确判断车辆的驾驶员是否合法,而不需要依据经验进行判断,进而减轻交通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指纹具有唯一性,减少漏检率和判断的错误率。
文档编号G08G1/017GK202018663SQ20102068040
公开日2011年10月26日 申请日期2010年12月24日 优先权日2010年12月24日
发明者战国新 申请人:战国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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