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92641阅读:38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物联网报警探测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



背景技术: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为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安全越来越重视,烟雾报器探测的应用越来越受关注。但是当前市场上的烟雾报器探测设备从技术层面上讲还远远达不到市场的需求,最主要存在如下问题:

1、不可视:现有的烟雾测器不具备视频功能;

2、无语音对讲:不具备语音对讲功能;

3、不具备联网功能:无法将分散在不同区域的探测器进行联网管理;

4、设备功能单一:只能用于烟雾探测。

5、不具备物联网功能:无法实现连接其它的探测设备,实现物联网+。



技术实现要素:

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以弥补现有技术中烟雾探测器的不可视、无语音、不具备联网、设备功能单一、不具备物联网功能的缺陷,实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物联网+、远程管理一体化、一机多用的功能。

于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包括:视频模块、音频模块、烟雾探测模块、报警联动模块、存储模块和供电模块,烟雾探测模块进行火灾险情探测,报警联动模块采集烟雾探测模块所探测的报警信号,并将采集到的报警信号发送至视频模块,视频模块接收到报警信号后进行报警视频采集、以及报警信号的推送和通知音频信号进行音频采集,所述音频模块还能够进行语音对讲喊话的音频输出,所述存储模块用于将视频采集信号和音频采集信号进行存储,所述供电模块用于给各模块统一供电。

上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还可以包括:与视频模块连接的网络通讯模块,视频模块将采集到的报警视频信息通过网络通讯模块进行网络传输,以实现报警信号的联网集中管理。

本实用新型所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通过视频模块、音频模块、烟雾探测模块、以及报警联动模块的设置,实现了可视、语音、烟雾报警的一体化功能,进一步通过网络通讯模块的设置,实现了可视、语音、烟雾报警、联网一体化、一机多用的功能,解决了当前市面上的烟雾探测器只有单一烟雾探测功能的瓶颈。本实用新型可通过视频对现场进行远程监控、通过语音对讲、喊话等功能对现场进行远程指挥,可将不同区域的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进行联网,可对兼容市面上所有的开关量报警设备的接入,并具有POE供电功能,实现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集中监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包括:视频模块1、音频模块2、烟雾探测模块3、报警联动模块6、存储模块7和供电模块5。其中,烟雾探测模块3进行火灾险情探测,报警联动模块6采集烟雾探测模块3所探测的报警信号,并将采集到的报警信号发送至视频模块1,视频模块1接收到报警信号后进行报警视频采集、以及报警信号的推送和通知音频模块2进行音频采集,所述音频模块2还能够进行语音对讲喊话的音频输出,所述存储模块7用于将视频采集信号和音频采集信号进行存储,所述供电模块5用于给各模块统一供电。

为了对报警进行进行统一管理,上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还包括:与视频模块1连接的网络通讯模块4,视频模块1将采集到的报警视频信息通过网络通讯模块4进行网络传输,以实现报警信号的联网集中管理。

具体的,本实施例所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通过视频模1块进行视频采集及处理,实现可视;通过音频模块2进行前端音频采集及输出,实现语音对讲及喊话;通过网络通讯模块4进行网络传输,实现联网及集中管理;通过供电模块5给视频模块1、音频模块2、烟雾探测模块3、报警联动模块6、存储模块7、网络通讯模块4进行统一供电;通过存储模块7对音视频进行存储;通过烟雾探测模块3进行前端火灾险情探测;通过报警联动模块6采集烟雾探测模块7所探测的报警信号通过信号线传至视频模块1,视频模块1接收到报警信号后进行视频信号、及报警信号的推送,从而实现报警联动;通过网络通讯模块4进行联网传输;从而实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联网一体化。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所述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通过视频模块、音频模块、烟雾探测模块、以及报警联动模块的设置,实现了可视、语音、烟雾报警的一体化功能,进一步通过网络通讯模块的设置,实现了可视、语音、烟雾报警、联网一体化、一机多用的功能,解决了当前市面上的烟雾探测器只有单一烟雾探测功能的瓶颈。本实用新型可通过视频对现场进行远程监控、通过语音对讲、喊话等功能对现场进行远程指挥,可将不同区域的可视语音烟雾报警探测器进行联网,可对兼容市面上所有的开关量报警设备的接入,并具有POE供电功能,实现物联网+、大数据云平台集中监管。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