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装置及系统与流程

文档序号:15390502发布日期:2018-09-08 01:05阅读:21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属于安防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装置及系统。



背景技术:

烟雾报警系统是一种对监控场景进行自动异常信息检测、判断的安防系统,通过异常信息检测传感设备,比如粉尘传感器、图像传感器等设备,采集场景中的烟雾信息,判断检测的参数是否超过正常的数值范围,如果超出正常的数值范围,则向监控中心发送报警信息,以使得相关的营救人员能够及时的根据所述报警信息,展开相应的营救操作。

由于监控现场中可能出现不确定的因素,比如人为的燃烧引起的烟雾,或者其它正常的烟雾可能会引起误报警,如果根据该误报警出动营救人员进行营救,则会造成不必要的劳动力资源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装置及系统,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容易产生误报警,造成劳动力资源浪费的问题。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所述智能烟雾报警方法包括:

通过烟雾传感器获取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

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是否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获取场景图像;

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

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不产生报警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

结合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的步骤包括:

将采集的场景图像通过网关设备发送至控制中心;

通过网关设备接收并播放由控制中心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生成的确认操作指令,以使得现场人员根据所述确认操作指令完成相应的确认操作。

结合第一方面,在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的步骤包括:

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确定人员的脸部位置;

根据所述人员的脸部位置,确定所述人员的朝向,根据所述人员的朝向确定人员的目光方向。

结合第一方面、第一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第一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或第一方面的第三种可能实现方式,在第一方面的第四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的步骤包括:

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对准异常位置;

如果人员的目光的方向对准异常位置,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对准异常位置的持续时长是否大于预定时长;

如果人员的目光对准异常位置的持续时长大于预定时长,则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烟雾报警装置,所述智能烟雾报警装置包括:

环境参数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通过烟雾传感器获取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

场景图像获取单元,用于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是否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获取场景图像;

目光判断单元,用于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

报警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不产生报警信息。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一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装置还包括:

报警单元,用于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

结合第二方面,在第二方面的第二种可能实现方式中,所述报警单元包括:

图像发送子单元,用于将采集的场景图像通过网关设备发送至控制中心;

确认子单元,用于通过网关设备接收并播放由控制中心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生成的确认操作指令,以使得现场人员根据所述确认操作指令完成相应的确认操作。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三方面提供了一种智能烟雾报警系统,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智能烟雾报警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的第四方面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如第一方面任一项所述智能烟雾报警方法的步骤。

本发明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存在的有益效果是:通过采集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时,则获取场景图像,并根据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如果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处,则不产生报警信息,从而能够有效的减少误报警,相应的减少了消防人员等劳动力资源的浪费。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4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的实现流程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智能烟雾报警装置的示意图;

图6是本发明实施例提供的智能烟雾报警系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中,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限定,提出了诸如特定系统结构、技术之类的具体细节,以便透彻理解本发明实施例。然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清楚,在没有这些具体细节的其它实施例中也可以实现本发明。在其它情况中,省略对众所周知的系统、装置、电路以及方法的详细说明,以免不必要的细节妨碍本发明的描述。

为了说明本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来进行说明。

如图1所示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烟雾报警方法的实现流程示意图,详述如下:

在步骤s101中,通过烟雾传感器获取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

具体的,所述环境参数可以包括烟雾浓度、火光信息、空气粉尘浓度、温度等参数中的一项或者多项。相应的,所述烟雾传感器可以为图像传感器、化学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

在步骤s102中,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是否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获取场景图像;

具体的,可以根据烟雾传感器的安装位置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响应阈值,比如对于粉尘较多的场景,则可以设定粉尘的响应阈值为较高值,比如加工工厂等;对于粉尘较少的场景,可以以设定粉尘的响应阈值为较小值,比如实验室等。其它的环境参数信息的设定与此类似。

所述场景图像可以为全景图像,通过设定全景摄像头,或者多个广角摄像头,可以获取场景的全景图像。通过获取全景图像,可以有效的对全景图像进行分析,包括对全景图像中是否包括有人员,或者全景图像的火光、烟雾信息,确定出现异常的位置。

比如,可以根据人员特征,确定全景图像中是否包括有人员。根据火光的亮度信息,确定出现异常的位置,或者根据烟雾图像,确定烟雾的浓度分布,或者还可以结合当前的风向,确定出现异常的位置等。

除此之外,还可以结合声音信息进行判断。由于出现异常时,异常位置通常会出现异常声音,根据异常声音的特征信息,确定是否出现异常声音,以及根据出现异常声音的来源,确定出现异常的位置。

在步骤s103中,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

当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没有人员时,则可以通过app消息、拨打预先设定的电话,或者向预定的电话号码发送报警信息。

在确定场景图像中的人员后,可以根据人员的图像信息,确定人员的目光方向,具体可以如图2所示,包括:

在步骤s201中,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确定人员的脸部位置;

根据人像特征查找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后,根据查找的人员确定人员的脸部位置。

当所述场景图像中包括多个人员时,可以分别确定场景图像中的人员,并且根据多个人员确定多个人员的脸部位置。

在步骤s202中,根据所述人员的脸部位置,确定所述人员的朝向,根据所述人员的朝向确定人员的目光方向。

根据人员脸部位置,确定脸部所显示的内容,根据显示的内容确定人员的朝向。比如,当显示的脸部为全脸时,则朝向画面的前方,当显示左脸时,则朝向画面的左方,显示人员的右脸时,则朝向画面的右方。并且可以根据显示的比例,确定具体的朝向。根据人员的朝向即可确定人员的目光方向。

另外,所述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的步骤可以如图3所示,包括:

在步骤s301中,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对准异常位置;

根据所述人员的脸部位置确定人员的目光的方向后,根据所述目光方向,以及根据场景图像确定的异常位置,可以确定目光的方向是否对准异常位置。即可以判断异常位置是否在目光的方向所确定的射线上,如果异常位置处于目光的方向所确定的射线上,则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对准异常位置,如果没有,则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对准异常位置。

在步骤s302中,如果人员的目光的方向对准异常位置,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对准异常位置的持续时长是否大于预定时长;

在确定人员的目光的方向对准异常位置后,还需要进一步确定对准的时长是否符合预定的时长。以避免由于人员在转头时的短暂对准时间影响判断的准确性。

在步骤s303中,如果人员的目光对准异常位置的持续时长大于预定时长,则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

如果人员的目光对准异常位置的持续时长大于预定时长,则表示人员已经注意到异常位置,即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在这种情况下,人员已知晓异常位置的信息,也即可能是由于人为产生的异常信息,可以不进行报警。

在步骤s104中,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不产生报警信息。

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场景中的人员已经注意到异常位置,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是人为产生的异常而影响环境参数信息,可以不需要出动救助工作人员。

另外,当通过场景图像判断场景中不存在人员时,则可以通过远程电话、app或短消息的方式,将报警信息发送至相应的客户终端。

当然,作为本申请可选的实施方式,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也就是说,如果场景中的人员没有注意到异常位置的信息,则可以通过发送广播的方式提醒场景中的人员及时的消除安全隐患。

可选的一种实施方式中,所述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的步骤可以如图4所示,包括:

在步骤s401中,将采集的场景图像通过网关设备发送至控制中心;

所述场景图像可以为全景图像,或者也可以为控制中心控制现场摄像头所采集的图像。

在步骤s402中,通过网关设备接收并播放由控制中心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生成的确认操作指令,以使得现场人员根据所述确认操作指令完成相应的确认操作。

通过控制中心获取场景图像,对场景图像进行分析,确定异常位置、异常类型等,结合控制中心的专家或者其它指挥人员,发布具体的操作指令至场景中,以使得场景中的人员能够高效的、科学的处理场景中的异常。

另外,本申请所述的报警信息,还可以发送给场景所绑定的客户终端,比如可以通过短信、app或者电话的方式,将异常信息发送至客户终端。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图5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智能烟雾报警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详述如下:

所述智能烟雾报警装置包括:

环境参数信息采集单元501,用于通过烟雾传感器获取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

场景图像获取单元502,用于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是否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获取场景图像;

目光判断单元503,用于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

报警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不产生报警信息。

优选的,所述装置还包括:

报警单元,用于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没有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向现场人员发送出现异常的报警信息。

优选的,所述报警单元包括:

图像发送子单元,用于将采集的场景图像通过网关设备发送至控制中心;

确认子单元,用于通过网关设备接收并播放由控制中心根据所述场景图像生成的确认操作指令,以使得现场人员根据所述确认操作指令完成相应的确认操作。

图5所述智能烟雾报警装置与图1所述的智能烟雾报警方法对应。

图6是本发明一实施例提供的智能烟雾报警系统的示意图。如图6所示,该实施例的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包括:处理器60、存储器61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61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60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62,例如智能烟雾报警程序。所述处理器6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62时实现上述各个智能烟雾报警方法实施例中的步骤,例如图1所示的步骤101至103。或者,所述处理器60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62时实现上述各装置实施例中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5所示模块501至503的功能。

示例性的,所述计算机程序62可以被分割成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所述一个或者多个模块/单元被存储在所述存储器61中,并由所述处理器60执行,以完成本发明。所述一个或多个模块/单元可以是能够完成特定功能的一系列计算机程序指令段,该指令段用于描述所述计算机程序62在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中的执行过程。例如,所述计算机程序62可以被分割成环境参数信息采集单元、场景图像获取单元、目光判断单元和报警判断单元,各单元具体功能如下:

环境参数信息采集单元,用于通过烟雾传感器获取场景中的环境参数信息;

场景图像获取单元,用于当所述环境参数信息是否达到预定的响应阈值,获取场景图像;

目光判断单元,用于根据场景图像确定场景中有人员时,确定所述场景图像中的人员的目光方向,判断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是否聚集于异常位置;

报警判断单元,用于当所述人员的目光方向聚集于异常位置时,则不产生报警信息。

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可包括,但不仅限于,处理器60、存储器61。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图6仅仅是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示例,并不构成对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限定,可以包括比图示更多或更少的部件,或者组合某些部件,或者不同的部件,例如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还可以包括输入输出设备、网络接入设备、总线等。

所称处理器60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processing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signal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specificintegrated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gate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

所述存储器61可以是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内部存储单元,例如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硬盘或内存。所述存储器61也可以是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外部存储设备,例如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上配备的插接式硬盘,智能存储卡(smartmediacard,smc),安全数字(securedigital,sd)卡,闪存卡(flashcard)等。进一步地,所述存储器61还可以既包括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6的内部存储单元也包括外部存储设备。所述存储器61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以及所述智能烟雾报警系统所需的其他程序和数据。所述存储器61还可以用于暂时地存储已经输出或者将要输出的数据。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模块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另外,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具体名称也只是为了便于相互区分,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上述系统中单元、模块的具体工作过程,可以参考前述方法实施例中的对应过程,在此不再赘述。

在上述实施例中,对各个实施例的描述都各有侧重,某个实施例中没有详述或记载的部分,可以参见其它实施例的相关描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意识到,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各示例的单元及算法步骤,能够以电子硬件、或者计算机软件和电子硬件的结合来实现。这些功能究竟以硬件还是软件方式来执行,取决于技术方案的特定应用和设计约束条件。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每个特定的应用来使用不同方法来实现所描述的功能,但是这种实现不应认为超出本发明的范围。

在本发明所提供的实施例中,应该理解到,所揭露的装置/终端设备和方法,可以通过其它的方式实现。例如,以上所描述的装置/终端设备实施例仅仅是示意性的,例如,所述模块或单元的划分,仅仅为一种逻辑功能划分,实际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例如多个单元或组件可以结合或者可以集成到另一个系统,或一些特征可以忽略,或不执行。另一点,所显示或讨论的相互之间的耦合或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通过一些接口,装置或单元的间接耦合或通讯连接,可以是电性,机械或其它的形式。

所述作为分离部件说明的单元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上分开的,作为单元显示的部件可以是或者也可以不是物理单元,即可以位于一个地方,或者也可以分布到多个网络单元上。可以根据实际的需要选择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单元来实现本实施例方案的目光。

另外,在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各功能单元可以集成在一个处理单元中,也可以是各个单元单独物理存在,也可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集成在一个单元中。上述集成的单元既可以采用硬件的形式实现,也可以采用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

所述集成的模块/单元如果以软件功能单元的形式实现并作为独立的产品销售或使用时,可以存储在一个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基于这样的理解,本发明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被处理器执行时,可实现上述各个方法实施例的步骤。。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包括计算机程序代码,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可以为源代码形式、对象代码形式、可执行文件或某些中间形式等。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可以包括:能够携带所述计算机程序代码的任何实体或装置、记录介质、u盘、移动硬盘、磁碟、光盘、计算机存储器、只读存储器(rom,read-onlymemory)、随机存取存储器(ram,randomaccessmemory)、电载波信号、电信信号以及软件分发介质等。需要说明的是,所述计算机可读介质包含的内容可以根据司法管辖区内立法和专利实践的要求进行适当的增减,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根据立法和专利实践,计算机可读介质不包括是电载波信号和电信信号。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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