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红灯判定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装置及其方法。
背景技术: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当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方法:1、地下预埋线路;2、摄像头违章拍摄,上述方法的缺点是:需要现场铺设设备,包括:基础设备建设,立杆、安装摄像头等,其工作量大,安装成本高且维护成本也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装置及其方法,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装置,包括车联网车辆、路边站单元以及违章判断单元,所述车联网车辆与路边站单元信号连接,路边站单元与违章判断单元电连接,路边站单元能够接收并解析车联网车辆发送的信息,违章判断单元能够根据路边站单元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车辆闯红灯判断和记录。
作为本发明进一步的效果是:所述车联网车辆发送的信息包括位置信息、行驶速度信息、行驶方向信息、车道信息以及时间信息。
作为本发明再进一步的效果是:所述车联网车辆发送信息遵循的协议有:dsrc、v2x、v2v或d2d。
一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信息接收&记录:
(1)车联网车辆周期性发送信息;
(2)路边站单元接收车联网车辆发送的信息,解析出行驶方向、位置,并记录该信息的接收时间;
第二步,闯红灯判断:设备将车辆状态信息、红灯禁行区、禁行方向、禁行时间对比,判断是否违章,如果违章,记录相关的违章信息;
第三步,违章通知,违章判断单元与交通指挥中心连通,将违章处罚信息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车主。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只需在路口处安装有路边站单元以及违章判断单元即可,其安装简便,无需进行现场铺设,且对车辆的违章判断更加准确,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判断车辆闯红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1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2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一种判断车辆闯红灯的装置,包括车联网车辆、路边站单元以及违章判断单元,所述车联网车辆与路边站单元信号连接,路边站单元与违章判断单元电连接,路边站单元能够接收并解析车联网车辆发送的信息,违章判断单元能够根据路边站单元接收到的信息,进行车辆闯红灯判断和记录,路边站单元与违章判断单元可以是在一个物理实体中,也可能分开放置。
所述车联网车辆发送的信息包括位置信息、行驶速度信息、行驶方向信息、车道信息以及时间信息。
所述车联网车辆发送信息遵循的协议有:dsrc、v2x、v2v或d2d。
下面是对闯红灯判断的三种实施例的具体说明:
实施例1:
1:确定红灯时车联网车辆禁止出现的区域,如图2中的linea到lineb之间的区域,相关参数可以标识为地图位置,也可以标识为经度纬度坐标区域纬度;
2:获取红灯亮灯时长,如t0-t1,精确度可以到毫秒;
3:获取车联网车辆的运行状态信息:位置信息、行驶速度信息、行驶方向信息、车道信息以及时间信息;
4:落入禁区判断:截取t0-t1时间的车辆状态信息,如果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则判定为违章:
a:t0时刻到t1时刻之间,存在时刻t_c1有位置信息落入linea的右边区域,且在lineb的左边区域;
b:车辆行驶方向和红灯禁行方向相同,或者车辆行驶车道和禁行行驶车道相同。
实施例2:
1:确定红灯时车联网车辆禁止出现的区域,如图3中的linea到lineb之间的区域,相关参数可以标识为地图位置,也可以标识时经度纬度坐标区域纬度;
2:获取红灯亮灯时长,如t0-t1,精确度可以到毫秒;
3:获取车辆的运行状态信息:位置信息、行驶速度信息、行驶方向信息、车道信息以及时间信息;
4:落入禁区判断:截取t0-t1时间的车辆状态信息,如果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则判定为违章:
a:t0时刻到t1时刻之间,存在时刻t_c1有位置信息落入linea的左边区域;
b:t0时刻到t1时刻之间,存在时刻t_c2有位置信息落入lineb的右边区域。
实施例3:
实施例1与实施例2的结合。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