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67319发布日期:2019-02-26 17:43阅读:313来源:国知局
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防盗报警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



背景技术:

目前在超市和商场广泛采用防盗标签来保护商品,防盗标签是与超市收银出口感应报警天线防盗器配合使用的,防盗标签里面有一个磁棒,采用LC振荡器原理,当防盗标签进入防盗天线感应区域,防盗标签中的磁棒会与天线产生电谐振,感应天线开始报警。锁扣原理:钉子的杆子上有两对小凹槽,当把钉子从防盗扣底部插入后,扣子中的小方珠就会顺势滑到钉子中的凹槽位置,并且钢珠上面的铁环在顶部弹簧的压力下,牢牢将他们卡在凹槽中,到时候可以到商场收银台用强力磁铁开锁器打开,如果不用强力开锁器,人为破坏磁钉的塑料钉帽,将报警标签留在超市里,这样偷盗行为就很难被发现。为此,我们提出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包括上壳和设置在上壳底部的下壳,所述上壳的底部右侧设置有电路板,所述电路板的顶部左侧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磁簧管,所述电路板的底部右侧设置有电池,所述电路板的底部中央位置设置有LED灯,所述电路板底部左侧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短路片,所述下壳的顶部左侧设置有锁芯和磁棒,且磁棒位于锁芯的左侧,所述电池与电路板电路连接,所述电路板分别与磁簧管、LED灯和短路片电路连接,所述上壳的顶部左侧设置有磁钉本体,所述磁钉本体的顶部设置有磁铁,所述磁铁的底部设置有金属钉,所述金属钉的底部延伸至锁芯的内腔,且两个短路片分别位于金属钉的两侧,所述电路板上集成有主控MCU和蜂鸣器。

优选的,所述下壳的底部开有与LED灯相配合的通孔。

优选的,所述下壳的底部开设有放音孔,且放音孔的位置与蜂鸣器的位置相对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除了具备磁棒的收银台超市出口天线报警功能外,针对用任何其他方法在任何地方强行打开钥匙扣的行为都会及时报警,这样就双层保护了商品的安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组装原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电路原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电池供电电路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蜂鸣器报警电路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质控MCU电路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布放机报警检测电路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工作流程图。

图中:1下壳、2磁簧管、3电路板、4 LED灯、5电池、6锁芯、7下壳、8磁棒、9短路片、10金属钉、11磁铁、12磁钉本体。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8,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新型EAS自鸣防盗标签,包括上壳1和设置在上壳1底部的下壳7,所述上壳1的底部右侧设置有电路板3,所述电路板3的顶部左侧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磁簧管2,所述电路板3的底部右侧设置有电池5,所述电路板3的底部中央位置设置有LED灯4,所述电路板3底部左侧的前后两侧均设置有短路片9,所述下壳7的顶部左侧设置有锁芯6和磁棒8,且磁棒8位于锁芯6的左侧,所述电池5与电路板3电路连接,所述电路板3分别与磁簧管2、LED灯4和短路片9电路连接,所述上壳1的顶部左侧设置有磁钉本体12,所述磁钉本体12的顶部设置有磁铁11,所述磁铁11的底部设置有金属钉10,所述金属钉10的底部延伸至锁芯6的内腔,且两个短路片9分别位于金属钉10的两侧,所述电路板3上集成有主控MCU和蜂鸣器。

其中,所述下壳7的底部开有与LED灯4相配合的通孔,所述下壳7的底部开设有放音孔,且放音孔的位置与蜂鸣器的位置相对应。

电池5采用两节LR44钮扣电池,采用100nf/50V无极性电容进行滤波;

蜂鸣器报警电路采用三脚电感进行升压,从而提升蜂鸣器的声压;

主控MCU,采用台湾义隆EM78P153BS SOP-8芯片为主控制器。

具体的,将磁钉本体12的金属钉10插入到报警器本体上面,金属钉10在两只短路片9的作用下,让两片短路片9短接,同时,在磁铁11的作用下,让磁簧管2也闭合,相当于是同时满足了两个条件:短路片9短路和磁簧管2闭合。此时,电路便处于设防状态;

解锁时需要用专用的解锁器来实现解锁,否则,当磁钉本体12在非法拔出或者破坏的情况下,报警器会发出大于95分贝以上的报警声音和LED4闪烁,来进行警告。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