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属于交通管控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进步,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属于自己的车辆,车辆的不断增多,给交通运行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虽然国家在大力发展交通设施建设,但是在庞大数量的运输车辆面前,依然会出现交通问题。
面对出现的交通问题,交通部门也作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例如在行驶路段上对车辆进行限速限流,隔段安放抓拍监控设备等,但是此类设备并不适用于所有交通情况。在一些特殊天气状况下,特殊的行驶环境下,监控设备和限速限流显示设备应该能够随着天气和环境的变化,作出相应的变化,根据同一地点的不同天气和环境,对交通信息作出改变,实时的作出调整,有效的疏导交通,解决交通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
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包括气象监测单元、测速抓拍单元、超速告警指示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显示单元、监控管理中心和信息处理智能终端,所述气象监测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和测速抓拍单元均与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连接,气象监测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和测速抓拍单元将监拍、采集的信息实时传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所述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连接有显示单元和超速告警指示单元,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对接收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及算法处理,转化后的信号传送至显示单元和超速告警指示单元,所述监控管理中心和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之间设置有无线通信单元,监控管理中心通过无线通信单元实时监测信息处理智能终端的数据运行状况,对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调控。
进一步的,所述气象监测单元实时的监测温度、湿度、雨雪、雾天、风速、风向、大气压和pm2.5,并将不同时段获得的监控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进一步的,所述环境亮度采集单元设置有亮度传感器,所述亮度采感器监测不同时间段的环境亮度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进一步的,所述测速抓拍单元设置有测速雷达和抓拍相机,所述测速雷达对监测路段车辆的行车速度进行监测并上传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判定车辆超速后,抓拍相机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车牌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进一步的,所述超速告警指示单元设置有告警指示灯,超速告警指示单元接收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传送的车辆超速信息,所述告警指示灯开始连续闪烁提醒,行驶车辆的行车速度偏离限速值越高,告警指示灯闪烁频率越高。
进一步的,所述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向超速告警指示单元传送信息的同时向显示单元传送信息,所述显示单元设置有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显示限速信息,并对超速车辆的行车速度和车牌信息予以显示。
进一步的,所述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对天气环境和行车路段的环境亮度综合分析,对比内部数据库,调整限速值。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根据气象监测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和超速告警指示单元等对相应路段的交通环境进行实时监测,根据不同的天气环境自动调整行车限速值,控制车辆行驶速度,提高道路行车的安全性、时效性,同时具有车辆超速警示功能,极大的降低了交通路段因复杂的行车环境、未知的路况和超速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明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等价形式的修改均落于
本技术:
所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
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包括气象监测单元、测速抓拍单元、超速告警指示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显示单元、监控管理中心和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在高速路段布置安装此套监测系统,气象监测单元利用气象监测仪器监测天气环境,对湿度、温度、雨雪、风速、风向和气压等信息采集上传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利用亮度传感器感知周围环境亮度,并将亮度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测速抓拍单元利用测速雷达对监测路段车辆的行车速度进行监测并上传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判定车辆超速后,抓拍相机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车牌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对接收的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及算法处理,对天气环境、环境亮度和车辆行驶情况进行判断,并和内部数据库进行综合对比,实时在led显示屏上调整限速值,对超速行驶车辆的行车速度和车牌信息在led显示屏显示,并通过告警指示灯闪烁提醒车辆注意降速。与此同时,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员实时的对信息处理智能终端的数据运行进行监控,避免发生程序运行错误的情况。整个系统在运行的过程中,对监测路段实现实时监控,当监测路段无行驶车辆的时候,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在非工作状态下进行休眠模式,降低运行功耗;当有行驶车辆时,测速抓拍单元上传车辆行驶信息,智能唤醒整个系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1.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气象监测单元、测速抓拍单元、超速告警指示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显示单元、监控管理中心和信息处理智能终端,所述气象监测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和测速抓拍单元均与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连接,气象监测单元、环境亮度采集单元和测速抓拍单元将监拍、采集的信息实时传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所述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连接有显示单元和超速告警指示单元,所述监控管理中心和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之间设置有无线通信单元,监控管理中心通过无线通信单元实时监测信息处理智能终端的数据运行状况,对信息处理智能终端进行实时的监控和调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气象监测单元实时的监测温度、湿度、雨雪、雾天、风速、风向、大气压和pm2.5,并将不同时段获得的监控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环境亮度采集单元设置有亮度传感器,所述亮度传感器监测不同时间段的环境亮度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测速抓拍单元设置有测速雷达和抓拍相机,所述测速雷达对监测路段车辆的行车速度进行监测并上传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判定车辆超速后,抓拍相机对车辆车牌进行抓拍,车牌信息发送至信息处理智能终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超速告警指示单元设置有告警指示灯,超速告警指示单元接收信息处理智能终端传送的车辆超速信息,所述告警指示灯开始连续闪烁提醒,行驶车辆的行车速度偏离限速值越高,告警指示灯闪烁频率越高。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智慧交通的抓拍监测显示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处理智能终端向超速告警指示单元传送信息的同时向显示单元传送信息,所述显示单元设置有led显示屏,所述led显示屏显示限速信息,并对超速车辆的行车速度和车牌信息予以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