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32004428发布日期:2022-11-02 12:31阅读:114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与流程

1.本发明涉及施工扬尘监管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2.近几年,随着建筑行业监管部门对工地施工扬尘监管的不断加强,利用更智能的科技手段远程监管工地,已经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未来几年的发展方向。施工扬尘监管主要分为对现场施工工序的监管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监管两部分,在此背景下,结合无线图像采集、车牌识别比对、数据算法分析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进行监管。


技术实现要素:

3.为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发明提出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违规上路进行监管。
4.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发明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
5.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的系统,包括:图像采集装置、信息传输模块、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数据分析比对模块以及报警装置;
6.所述图像采集装置采集车辆信息,通过所述信息传输模块将车辆信息传输至车牌识别对比模块;
7.所述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根据车辆进入时图像和车辆离开时图像识别车牌信息,汇总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通过所述信息传输模块将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传输至数据分析比对模块;
8.所述数据分析比对模块计算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与车辆离开时间的时间差,得到车辆停留时间,并根据车辆停留时间判断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
9.所述报警装置根据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进行报警提示。
10.进一步地,所述车辆信息包括:车辆进入时图像、车辆离开时图像、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
11.进一步地,所述根据车辆停留时间判断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包括:
12.若车辆停留时间小于一分钟,则车辆未使用洗轮机冲洗;
13.若车辆停留时间在一分钟至两分钟之间,则车辆冲洗不达标;
14.若车辆停留时间大于两分钟,则车辆冲洗达标。
15.进一步地,还包括:若车辆未使用洗轮机冲洗以及车辆冲洗不达标报警装置会进行报警提示。
16.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17.s1、采集车辆信息;
18.s2、根据车辆进入时图像和车辆离开时图像识别车牌信息,将同一车辆的车辆进
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汇总;
19.s3、计算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与车辆离开时间的时间差,得到车辆停留时间;
20.s4、根据车辆停留时间判断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
21.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4包括分步骤:
22.s41、若车辆停留时间小于一分钟,则车辆未使用洗轮机冲洗;
23.s42、若车辆停留时间在一分钟至两分钟之间,则车辆冲洗不达标;
24.s43、若车辆停留时间大于两分钟,则车辆冲洗达标。
25.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26.采用本发明所述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包括:图像采集装置、信息传输模块、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数据分析比对模块以及报警装置。图像采集装置为4g/5g无线摄像机能够智能抓拍车辆,采集监管信息,通过互联网与信息传输模块进行数据传输,安装及组网方便;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数据分析比对模块自动分析处理,无需人工值守。本发明所述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及方法能够有效的监管工地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冲洗车辆,带泥土上路问题;监管人员通过违规报警信息的照片及视频取证,无需现场取证,提高监管效率。
附图说明
27.图1为本发明所述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系统结构示意图。
28.图2为本发明所述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方法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9.为了更清楚的理解本发明的内容,将结合附图和实施例详细说明。
30.本发明第一方面涉及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的系统,其结构如图1所示,本系统是为了监管建筑工地渣土车未按规定使用洗轮机进行冲洗车轮,违规带泥土上路的行为,通过图像采集装置、信息传输模块、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数据分析比对模块以及报警装置相结合来实现,发现未使用洗轮机按规定冲洗的渣土车违规上路的行为进行报警,由监管人员处理。
31.包括:图像采集装置、信息传输模块、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数据分析比对模块以及报警装置;
32.所述图像采集装置采集车辆信息,通过所述信息传输模块将车辆信息传输至车牌识别对比模块;
33.所述车牌识别对比模块根据车辆进入时图像和车辆离开时图像识别车牌信息,汇总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通过所述信息传输模块将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传输至数据分析比对模块;
34.所述数据分析比对模块计算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与车辆离开时间的时间差,得到车辆停留时间,并根据车辆停留时间判断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
35.所述报警装置根据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进行报警提示。
36.将自动感应洗轮机设备安装于建筑工地车辆出口通道前30米处,确保运输车辆离开工地上路前要经过洗轮机冲洗,为了监管一些车辆不按规定时间冲洗的行为,将图像采
集装置安装于车辆出口位置,拍摄经过洗轮机的车辆。
37.图像采集装置为4g/5g高清摄像机。摄像机选用具备车辆检测功能的,当检测到车辆进入洗轮机位置时抓拍一次,当车辆离开洗轮机时再抓拍一次,通过4g/5g无线网络将抓拍图片及抓拍信息传到后台图像采集装置,图像采集装置将识别到的车牌信息及车辆进入、离开的时间等信息提交给车牌识别比对模块,由车牌识别比对模块按车牌号将消息进行分类,用于判断同一车牌号的车在洗轮机停留时间,由数据分析对比模块按车辆在洗轮机停留时间判断是否冲洗合规(规定冲洗2分钟以上)。
38.图像采集装置通过ehome5.0协议接入4g/5g摄像机,通过智能图像算法分析,当检测到车辆进入洗轮机位置时,触发车辆进入抓拍;图像采集装置将事件时间datetime、事件类型eventtype、设备编号deviceid、车牌号plateno、车牌图片地址platepic、车辆状态status(进入)信息发送到车牌识别比对模块;同时当车辆离开时,触发车辆离开抓拍;图像采集装置将事件时间datetime、事件类型eventtype、设备编号deviceid、车牌号plateno、车牌图片地址platepic、车辆状态status(离开)信息发送到车牌识别比对模块;
39.车牌识别比对模块所收到的多条数据根据车牌号、设备id、事件时间等数据将同一车进入和离开状态的两条数据汇总后打包成新的数据包,将整合汇总后新数据发送到数据分析比对模块处理;
40.数据分析比对模块将收到按车辆整合后的数据,计算车辆冲洗时间既停留时间=leave datetime-enter datetime;当前是按停留时间小于1分钟的为车辆未冲洗报警,停留时间大于1分钟小于2分钟为冲洗不达标报警,当停留时间大于2分钟的为冲洗合规;针对未冲洗和冲洗不达标两种类型进行客户端报警显示,由监管人用按抓拍图片及视频录像记录的时间做为处理依据进行处理,冲洗合规车辆不做显示处理。
41.本发明另一方面还涉及一种建筑工地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的方法,其步骤流程如图2所示,包括:
42.s1、采集车辆信息;
43.s2、根据车辆进入时图像和车辆离开时图像识别车牌信息,将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以及车辆离开时间汇总;
44.s3、计算同一车辆的车辆进入时间与车辆离开时间的时间差,得到车辆停留时间;
45.s4、根据车辆停留时间判断车辆是否使用洗轮机冲洗。
46.进一步地,所述步骤s4包括分步骤:
47.s41、若车辆停留时间小于一分钟,则车辆未使用洗轮机冲洗;
48.s42、若车辆停留时间在一分钟至两分钟之间,则车辆冲洗不达标;
49.s43、若车辆停留时间大于两分钟,则车辆冲洗达标。
50.通过使用该系统,能够执行上述的运算处理方法并实现对应的技术效果。
51.本发明的实施例还提供能够实现上述实施例中的方法中全部步骤的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的方法的全部步骤。
52.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应明白,本发明的实施例可提供为方法、系统。因此,本发明可采用完全硬件实施例、完全软件实施例、或结合软件和硬件方面的实施例的形式。
53.本发明是参照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方法、设备(系统)的流程图和/或方框图来描
述的。应理解可由计算机程序指令实现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每一流程和/或方框、以及流程图和/或方框图中的流程和/或方框的结合。可提供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到通用计算机、专用计算机、嵌入式处理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以产生一个机器,使得通过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的处理器执行的指令产生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系统。
54.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存储在能引导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以特定方式工作的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使得存储在该计算机可读存储器中的指令产生包括指令系统的制造品,该指令系统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
55.这些计算机程序指令也可装载到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数据处理设备上,使得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一系列操作步骤以产生计算机实现的处理,从而在计算机或其他可编程设备上执行的指令提供用于实现在流程图一个流程或多个流程和/或方框图一个方框或多个方框中指定的功能的步骤。尽管已描述了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但本领域内的技术人员一旦得知了基本创造性概念,则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另外的变更和修改。所以,所附权利要求意欲解释为包括优选实施例以及落入本发明范围的所有变更和修改。
56.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等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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