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以及包括通过该方法来控制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9529291阅读:355来源:国知局
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以及包括通过该方法来控制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车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主要涉及一种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更具体地涉及装配有中央锁定系统的车辆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启用和停用。
【背景技术】
[0002]在以下描述中,防入侵监控系统理解为包括检测周围、容积、定位等的一个或多个检测装置、警报装置以及与座舱的计算机联结的管理检测数据的管理装置的系统。
[0003]同样,中央锁定系统理解为包括分别与车辆的各个可开合板联接的一个或多个触头以及与座舱的计算机联结的管理触头打开和关闭状态的管理装置的系统。
[0004]监控系统与锁定系统经由车厢的计算机彼此通信。
[0005]现有的监控系统在检测到入侵或入侵企图时提供警报。
[0006]该检测可为周围检测(在车辆外部的检测)、容积检测(在车辆内部的检测)、防抬起检测等等。
[0007]这些系统的性能由法定要求和消费者强制。另一方面,这些系统需由保险公司批准。
[0008]为了遵守这些强制,由不同机动车辆制造商提供的系统保持足够相似且带有对于例如“无钥匙(main libre) ”通路的几种运行逻辑变型。
[0009]相反地,这些系统的可靠性是可变的,并且这些系统中的大部分不能够使车辆可开合板的锁闭与警报系统的启用分开:可开合板的锁闭会自动启用监控系统。
[0010]监控系统的启用和停用通常从远离车辆的位置借助于遥控装置来进行,所述遥控装置还用于从远距离位置使车辆可开合板(门、行李箱盖、加油口盖等等)锁闭或打开。
[0011]还可用钥匙或涉及“无钥匙”通路的插件来实施可开合板锁闭系统(或中央锁定系统)的启用/停用。由于安全性的原因该解决办法是必需的,以能够在遥控装置出现故障或遥控装置的电池没电的情况下提供进入车辆内部的通路。
[0012]为了进入车辆内部,驾驶员把钥匙或插件插入锁中并且使所述钥匙或插件在锁栓内部以一个方向转动四分之一圈,以停用锁定系统或监控系统。锁定相反地通过使钥匙以另一方向转动四分之一圈来进行。
[0013]“用钥匙”启用监控系统的启用不能够可靠地保护以抵抗入侵车辆内部的入侵企图。
[0014]事实上,强行破坏门的锁(或栓)能够打开所述门并且入侵到车辆中,而因此在该情况下或者在监控系统不能够把所述门所允许的正常打开与由于非法破坏的打开区分开的情况下不启用警报系统。
[0015]为了解决中央锁定系统的可导致警报系统的不适时启用的不良运行问题,文件EP046933公开了一种其中中央锁定系统和防入侵警报系统由这两个系统所共用的控制装置来控制的车辆。车辆的所有锁的锁定状态和解锁状态用多组开关检验。当专用于触发警报系统的(开关)触头组的所有开关不都处于闭合状态时,所述警报系统不被启用,并且监控系统的不良运行的信号被显示。
[0016]然而,借助于在已确定的时长期间把钥匙用到锁中的特定操控,在该“错误”模式下仍然可能启用监控系统。
[0017]该文件公开了一种能够管理中央锁定系统的不良运行的解决办法,但该解决办法是对于由于锁的机构(栓)上的非法破坏的不良运行。
[0018]另一方面,该文件未公开允许用钥匙关闭门而不启用监控系统的解决办法。

【发明内容】

[0019]本发明提供了对于该问题的解决办法,和为此提供了一种用于由提供进入车辆内部的通路的至少一个可开合板关闭的车辆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可开合板包括锁以及与所述防入侵监控系统互相配合的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系统,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用能够与所述锁的至少一个触头互相配合的同一钥匙手动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涉及: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第一动作,所述第一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第一信号以触发已确定的第一延迟,然后在所述已确定的第一延迟结束前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车辆的另一构件上的第二动作来控制监控系统的停用,所述第二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已确定的第二信号;所述控制方法还涉及能够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期间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至少一个动作来控制启用监控系统的启用
[0020]根据一个特征,监控系统的启用包括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期间使钥匙保持在锁的触头上。
[0021]根据另一特征,监控系统的启用包括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中把钥匙第一次和随后第二次施加在触头上。
[0022]根据另一特征,用于启用监控系统的已确定的第二延迟小于用于停用所述监控系统的已确定的第一延迟。
[0023]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通过如上所描述的控制方法来控制的防入侵监控系统以及一种装配有如上所介绍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机动车辆。
【具体实施方式】
[0024]现将参考作为示例给出的实施方式更详细地描述本发明。
[0025]锁定系统和监控系统是已知的,因此在本说明书中将不再描述,本说明书更多地以控制方法为中心,尤其以“用钥匙”控制监控系统的控制逻辑为中心。
[0026]钥匙理解为能够驱动关闭可开合板锁的关闭机构的所有可拆除的装置。
[0027]钥匙与锁栓配对以形成单一对。
[0028]可开合板理解为与车辆车身连成一体并且允许进入车辆内部或车辆空间的所有可移动部分:车门、车窗或行李箱盖等等。
[0029]为了详细描述锁定系统和监控系统,可有效地参考前面提到的文件EP046933以及参考文件 EP1632623 和 FR8006150。
[0030]为了停用监控系统,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包括当所述监控系统的检测部件检测到钥匙被插入锁中时触发第一延迟。该检测由通过使钥匙与锁的触头接触而产生的电信号来实施。
[0031]该打开信号被发送向中央锁定装置。
[0032]解锁位置例如对应于在钥匙以逆时针方向旋转四分之一圈之后所述钥匙在锁中的位置。
[0033]驾驶员设置已确定的第一延迟,例如为10秒,以将同一钥匙插入车辆起动装置中来实施接触。
[0034]在第一延迟结束之前实施的接触停用监控系统。
[0035]例如当驾驶员离开车辆时,为了启用监控系统,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包括当监控系统的检测部件检测到钥匙被插入锁中时触发第二延迟。该检测由通过使钥匙与锁的触头接触而产生的电信号来实施。该触头可与用于打开门和启用监控系统的触头相同,或可为专用于锁闭门和启用监控系统的特定触头。
[0036]锁定位置例如对应于在钥匙以顺时针方向旋转四分之一圈之后所述钥匙在锁中保持的位置。
[0037]在第二延迟期间(例如默认固定为3秒)钥匙在锁闭位置上的保持是经过仔细考虑并且与简单的锁闭区分开的瞬时动作。
[0038]在变型中,在第二延迟的时长结束之前钥匙在锁中的两个连续动作对于启用监控系统是必要的。
[0039]使用相同且唯一的钥匙来实施监控系统的启用和停用以及可开合板的锁闭和打开,而无需通常用于启用/停用防入侵监控系统的遥控装置。
[0040]根据本发明的控制方法能够不使用遥控装置并且因此能够根据该职能实现节省或者能够在遥控装置不运行的情况下提供故障解决办法。
[0041]构件部分相对于中央锁定系统和防入侵监控系统的传统锁保持不变。
【主权项】
1.一种用于由提供进入车辆内部的通路的至少一个可开合板关闭的车辆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可开合板包括锁以及与所述防入侵监控系统互相配合的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系统,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用能够与所述锁的至少一个触头互相配合的同一钥匙手动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涉及: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第一动作,所述第一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第一信号以触发已确定的第一延迟(T1),然后在所述已确定的第一延迟(T1)结束前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车辆的另一构件上的第二动作来控制监控系统的停用,所述第二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已确定的第二信号;所述控制方法还涉及能够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T2)期间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至少一个动作来控制启用监控系统的启用。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监控系统的启用涉及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T2)期间使钥匙保持在锁的触头上。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监控系统的启用包括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T2)中把钥匙第一次和随后第二次施加在触头上。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启动监控系统的已确定的第二延迟(T2)小于用于停用所述监控系统的已确定的第一延迟(T1)。5.一种用于由提供进入车辆内部的通路的至少一个可开合板关闭的车辆的防入侵监控系统,所述可开合板包括锁,其特征在于,所述防入侵监控系统包括适用于通过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控制方法来控制所述防入侵监控系统的部件。6.一种机动车辆,其装配有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防入侵监控系统。
【专利摘要】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由提供进入车辆内部的通路的至少一个可开合板关闭的车辆的防入侵监控系统的控制方法,所述可开合板包括锁以及与所述防入侵监控系统互相配合的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系统,所述锁的锁定和解锁用能够与所述锁的至少一个触头互相配合的同一钥匙手动控制,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方法涉及: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第一动作,所述第一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第一信号以触发已确定的第一延迟,然后在所述已确定的第一延迟结束前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车辆的另一构件上的第二动作来控制监控系统的停用,所述第二动作产生能够被所述监控系统识别的已确定的第二信号;所述控制方法还涉及能够在已确定的第二延迟期间通过借助所述钥匙在所述锁的触头上的至少一个动作来控制启用监控系统的启用。
【IPC分类】B60R25/22, G08B13/08, B60R25/20, B60R25/10
【公开号】CN105283910
【申请号】CN201480033353
【发明人】B·莫罗, E·勒弗拉里克, T·佩雷拉
【申请人】标致·雪铁龙汽车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27日
【申请日】2014年6月10日
【公告号】EP3008706A1, WO2014199068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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