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352162阅读:167来源:国知局
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电子提醒设备,更确切地说,是一种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代步工具,驾驶者在进出车辆时,经常忘记某些重要的事项,目前市场上尚无用于语言提醒驾驶者的设备。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
[0004]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0005]一种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包含一微处理器,所述的微处理器通过一放大电路与一人体传感器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分别与一固定语音芯片和一可录音语言芯片相连接,所述的固定语音芯片与一第一喇叭相连接,所述的可录音语言芯片与一第二喇叭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与一控制按钮和一电池相连接。
[0006]作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例,所述的人体传感器为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所述的电池为可充电电池。
[0007]该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感应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环保无辐射,使用安全方便,快捷简单,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0008]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0010]其中,
[0011]1、微处理器;2、放大电路;3、人体传感器;4、固定语音芯片;5、可录音语言芯片;6、第一喇叭;7、第二喇叭;8、控制按钮;9、电池。
【具体实施方式】
[0012]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3]如图1所示,该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包含一微处理器I,该微处理器I通过一放大电路2与一人体传感器3相连接,该微处理器I分别与一固定语音芯片4和一可录音语言芯片5相连接,该固定语音芯片4与一第一喇叭6相连接,该可录音语言芯片5与一第二喇叭7相连接,该微处理器I与一控制按钮8和一电池9相连接。
[0014]该人体传感器3为热释电红外传感器,也可以为其他类型的传感器,只要能探测到人体靠近即可。
[0015]该电池9为可充电电池,比如可充电的纽扣电池。
[0016]在人体进入驾驶座时,人体传感器3感应到人体,微处理器I控制该固定语音芯片4,通过第一喇叭6播放固定语音芯片4中的提醒内容,提醒出行者携带钱包、手机、钥匙等重要物品。在播放完固定语音之后,随后播放可录音语言芯片5中的录音内容。待人体传感器3感应到驾驶员离开汽车时,重新再次进行提醒。该控制按钮8兼具开关和录音的双重作用。
[0017]该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感应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环保无辐射,使用安全方便,快捷简单,实用性强。
[0018]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主权项】
1.一种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包含一微处理器(I),所述的微处理器(I)通过一放大电路(2)与一人体传感器(3)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I)分别与一固定语音芯片(4)和一可录音语言芯片(5)相连接,所述的固定语音芯片(4)与一第一喇叭(6)相连接,所述的可录音语言芯片(5)与一第二喇叭(7)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I)与一控制按钮(8)和一电池(9)相连接。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体传感器(3)为热释电红外传感器,所述的电池(9)为可充电电池。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包含一微处理器,所述的微处理器通过一放大电路与一人体传感器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分别与一固定语音芯片和一可录音语言芯片相连接,所述的固定语音芯片与一第一喇叭相连接,所述的可录音语言芯片与一第二喇叭相连接,所述的微处理器与一控制按钮和一电池相连接。该车载人体感应语音提醒备忘装置感应速度快,抗干扰能力强,环保无辐射,使用安全方便,快捷简单,实用性强。
【IPC分类】G08B21/24
【公开号】CN205264023
【申请号】CN201521068720
【发明人】邢宇, 单悦尔
【申请人】邢宇
【公开日】2016年5月25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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