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录像带外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743143阅读:286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标准录像带外盒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录像带的存放装置。
本实用新型在构思时,注意到现有空白录像带只用纸盒作为外包装,容易磨损和丢失,节目带用塑料盒作箱式外包装,开启不变。从现有技术文献中得知,录像带外盒曾有所报道,它们各有特点,也有不尽完善之处,如中国专利CN2073612U系多格存放,要用按纽摇臂,结构复杂,中国专利CN2078920U和CN2064925U要用杠杆顶出推移,取用不便,中国专利CN2053365U只能存放多盘带,不是一带一盒,中国专利CN2065791U的设计要改变现有的定型标准化的录像带V-O盒。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录像带提供一种更为取用方便而结构简单的牢固性外包装,能固定于某一特定位置而起到多盒集装之效用,克服目前录像带外盒易散失的缺点,适于家庭及文献资料库馆藏之用,同时也为录像带外盒的标准化提供范例。
本实用新型完成其任务的结构方式如下长方形塑料制外匣(1)在外轴孔(3)处与内匣轴(17)作凹凸配合,使外匣(1)与装录像带的塑料内匣(5)组成可象折扇一样开启和折拢的连接。当内匣(5)向外匣(1)折拢闭合时,两个启闭钩(9)与两个内榫(10)密切接触,达到闭锁作用。取带时,手指轻抠启带斜面(11)即可将内匣(5)旋转开启。外匣(1)内壁两侧各有一个转角限制凸台(14),与内匣(5)的内匣斜条(7)接触时,可以限制内匣(5)的开启角度。外匣(1)上部有一断面为倒“T”形嵌入槽(12),可作多盘集装时插入固定之用。装有录像带的内匣(5)闭匣时,录像带接触侧定位凸台(13)和下定位凸台(19)而避免松动。外匣(1)各侧面边缘都是麻面边框(2),外匣(1)下部各侧面分别有第一识别标志(4)、第三识别标志(15)和国别标志(16),内匣(5)的外侧壁是麻面边框(8),下部有第二识别标志(6)。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1、结构简单、外形美观;2、取带方便;3、便于多盒集装于固定的格架上;4、防尘效果好;5、闭锁后录像带不易散落;6、使用寿命长。


图1 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外形图图2、图3、图4是外匣(1)的结构图图5、图6 是外匣(1)的两侧面外观图图7、图8、图9是内匣(5)的结构图实施本实用新型时,可按下述最佳结构方式进行外匣(1)用黑色塑料压制,匣壁厚1.5毫米,它的侧定位凸台(13)高3.0毫米、宽1.0毫米,转角限制凸台(14)长10毫米、宽2.0毫米、高1.5毫米,嵌入槽(12)宽26毫米、厚2.0毫米、长60毫米、豁口宽3.0毫米、长40毫米,内榫(10)尺寸为长6.0毫米、宽3.0毫米、高1.5毫米。外匣麻面边框(2)和内匣麻面边框(8)均比中心部位的光滑面厚出0.3毫米。第一识别标志(4)较周围麻面底0.3毫米,上面印凸字“VHS”,第三识别标志(15)较周围麻面低0.3毫米,上面印凸字“VHS”,国别标志(16)较周围麻面低0.3毫米,上面印凸字“MADE IN CHINA”。内匣(5)用透明塑料压制,其壁厚1.5毫米,内匣轴(17)直径为4.0毫米、长1.5毫米,内匣(5)由一个匣底、一个有内匣麻面(8)及第二识别标志(6)的外壁、两个呈内匣斜条(7)形状的侧壁及一个短内壁构成框形腔室,内匣(5)的上部呈狭槽形,其上的启闭钩(9)突出高度为5.0毫米,短内壁与匣底以内匣圆底角(18)相连,弧度半径为5.0毫米,下定位凸台(19)高1.5毫米、宽1.0毫米,第二识别标志(6)较周围麻面低0.3毫米,上面印凸字“VHS”。
权利要求1.一种供录像带存放的装置,由外匣(1)和内匣(5)配合构成存放腔室,其特征在于外匣(1)和内匣(5)闭锁时形成扁方形盒体,外匣(1)和内匣(5)开启时形成折扇形组合体,内匣(5)以内匣轴(17)和外匣(1)的外匣轴孔(3)相联接以内匣(5)两侧呈钩状的启闭钩(9)与外匣(1)内壁两侧凸台形的内榫(10)接触钩合而实现盒体的闭锁,以内匣(5)两侧壁的内匣斜条(7)与外匣(1)内壁两侧下部的两个短条形的转角限制凸台(14)接触而实现对腔室开启角度的限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带存放盒,其特征在于内匣(5)由一个匣底、一个外侧壁、一个短内侧壁及两个呈内匣斜条(7)形状的侧壁构成框形腔室,内匣(5)上部呈狭槽状,匣底及短内侧壁由内匣圆底角(18)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录像带存放盒,其特征在于外匣(1)顶部有一断面为倒“T”形的嵌入槽(12)。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录像带存放器皿,它由外匣(1)和内匣(5)构成折扇式启闭组合,借助启闭钩榫接触形成存放录像带密闭内腔。取用录像带后匣体留在原位。可作单匣存放和多匣集装,适于家庭长期存放录像带及文献资料库作录像带馆藏之用。
文档编号G11B23/023GK2157578SQ9320114
公开日1994年2月23日 申请日期1993年1月8日 优先权日1993年1月8日
发明者杨欢 申请人:杨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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