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充电电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7039882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可再充电电池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提供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其包括: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板、第二电极板以及在第一电极板和第二电极板之间的隔板;罐,具有在其一侧的开口,通过该开口插入电极组件,电极组件被容纳在罐的内部;以及盖板,密封罐的开口。罐包括:第一排气口,在罐的第一侧表面上;以及第二排气口,在罐的第二侧表面上。
【专利说明】可再充电电池
【技术领域】
[0001]实施方式涉及可再充电电池。
【背景技术】
[0002]与不能被充电的一次电池不同,二次电池能够被充电或放电。因此,二次电池,即可再充电电池,被 广泛用于小型的最新电子设备诸如移动电话、个人数字助理(PDA)和膝上型计算机的领域中。

【发明内容】

[0003]实施方式涉及一种可再充电电池,该可再充电电池包括: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板、第二电极板以及在第一电极板和第二电极板之间的隔板;罐,具有在其一侧的开口,通过该开口插入电极组件,电极组件被容纳在罐的内部中;以及盖板,密封罐的开口。罐包括:第一排气口,在罐的第一侧表面上;以及第二排气口,在罐的第二侧表面上。
[0004]罐的第一侧表面和罐的第二侧表面可以位于可再充电电池的彼此相反的侧面上。
[0005]第一排气口可以在罐的第一侧表面的下部上。第二排气口可以在罐的第二侧表面的上部上。
[0006]第一排气口和第二排气口可以彼此远离地设置。
[0007]第一排气口和第二排气口可以均具有槽的形式。第一排气口的深度可以比第二排气口的深度深。
[0008]第一排气口可以满足下面的条件不等式1:
[0009]<条件不等式1>
[0010]
【权利要求】
1.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板、第二电极板以及在所述第一电极板和所述第二电极板之间的隔板; 罐,具有在其一侧的开口,通过所述开口插入所述电极组件,所述电极组件被容纳在所述罐的内部中;以及 盖板,密封所述罐的所述开口, 所述罐包括: 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罐的第一侧表面上;以及 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罐的第二侧表面上。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罐的所述第一侧表面和所述罐的所述第二侧表面位于所述可再充电电池的彼此相反的侧面上。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罐的所述第一侧表面的下部上,以及 所述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罐的所述第二侧表面的上部上。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彼此远离地设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均具有槽的形式,以及 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深度比所述第二排气口的深度深。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排气口满足下面的条件不等式I: <条件不等式1> 8.5% <^^<25% t 其中Cl1表示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t表示所述罐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排气口的最大深度是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的0.5倍。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满足下面的条件不等式2: <条件不等式2>
0.03mm<t-d1<0.07mm, 其中Cl1表示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t表示所述罐的厚度。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中的任一个沿着相对于所述盖板的厚度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中的另一个平行于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延伸或沿着相对于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
10.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板、第二电极板以及在所述第一电极板和所述第二电极板之间的隔板; 罐,由金属性材料形成并且具有在其一侧的开口,通过所述开口插入所述电极组件,所述电极组件被容纳在所述罐的内部中;以及 盖板,焊接至所述罐以密封所述罐的所述开口, 所述罐包括: 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罐的第一侧表面的下部上;以及 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罐的第二侧表面的上部上,所述第二侧表面在所述罐的与所述第一侧表面相反的一侧。
11.一种可再充电电池,包括: 电极组件,包括第一电极板、第二电 极板以及在所述第一电极板和所述第二电极板之间的隔板; 罐,具有在其一侧的开口,通过所述开口插入所述电极组件,所述电极组件被容纳在所述罐的内部中;以及 盖板,密封所述罐的所述开口, 其中所述罐包括: 第一侧表面和第二侧表面,从所述盖板的长边部分在所述盖板的厚度方向上延伸,所述第一侧表面和所述第二侧表面面对彼此相反的方向; 第三侧表面和第四侧表面,从所述盖板的短边部分沿着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延伸,所述第三侧表面和所述第四侧表面面对彼此相反的方向; 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第一侧表面的下部上;以及 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第二侧表面的上部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第一侧表面的所述下部的一侧,以及 所述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第二侧表面的所述上部的一侧。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中的任一个沿着相对于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倾斜的方向延伸,以及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中的另一个平行于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延伸或沿着相对于所述盖板的所述厚度方向垂直的方向延伸。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均具有槽的形式,以及 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深度比所述第二排气口的深度深。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排气口满足下面的条件不等式I: <条件不等式1>

i 其中Cl1表示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t表示所述罐的厚度。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二排气口的最大深度是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的0.5倍。
17.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满足下面的条件不等式2: <条件不等式2>
0.03mm<t-d1<0.07mm, 其中Cl1表示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所述深度,t表示所述罐的厚度。
18.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在所述第一侧表面的所述下部,并且在所述第一侧表面的邻近于所述第三侧表面的一侧,以及 所述第二排气口在所述第二侧表面的所述上部,并且在所述第二侧表面的邻近于所述第四侧表面的一侧。
19.根据权利要求18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 所述第一排气口和所述第二排气口均具有槽的形式,以及 所述第一排气口的深度比所述第二排气口的深度深。
20.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可再充电电池,其中所述罐由金属性材料形成。
【文档编号】H01M2/12GK103972443SQ201410009492
【公开日】2014年8月6日 申请日期:2014年1月9日 优先权日:2013年1月30日
【发明者】鲁世源, 宋成镐 申请人:三星Sdi株式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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