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属于移动终端天线设计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移动终端sub-6g的天线。
背景技术:
随着2018年国内sub-6ghz频段的确定,我们即将迎来比4g时代更加快速的网络体验。目前国内的sub-6ghz的工作频段为:3ghz~3.6g,4.8ghz~5ghz。按照当下的消费类电子产品的id,天线的空间会越来越小、天线周边的工作环境会越来越差,天线设计依然是非常大的挑战,如何使天线达到国内的sub-6ghz的工作频段也非常重要。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移动终端sub-6g的天线,通过应用于移动终端,将sub-6ghz设计于一块金属材质且含有嵌入式支架的表面,通过各种配合,使天线第一枝节与第一枝节形成谐振,天线第二枝节与第二枝节形成谐振,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移动终端sub-6g的天线,包括金属板、天线单元、支架、第一枝节和第二枝节,所述金属板正面两侧边缘设置支架,所述天线单元设置在支架内部,所述第一枝节设置在金属板反面两侧边缘左侧,所述第二枝节设置在第一枝节右侧旁边,所述天线单元内部设置天线馈电点,所述天线馈电点右侧设置天线馈地点,所述天线馈电点与天线第一枝节连接,所述天线馈地点与天线第二枝节连接。
优选的,所述天线单元上下对称设置在金属板正面两侧边缘,且天线单元一共设置8个,所述天线单元都是一致的。
优选的,所述天线单元设计于金属板的嵌入式支架上。
优选的,所述天线第一枝节与第一枝节形成谐振。
优选的,所述天线第二枝节与第二枝节形成谐振。
优选的,所述金属板内部设置pcb板,且金属板的尺寸为145x70x4mm。
优选的,所述第一枝节与第二枝节之间设置有缝隙。
优选的,所述天线馈电点与天线馈地点之间设置隔离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通过从实际终端的天线环境出发,解决了一种金属环境下的sub-6g的天线设计方案,方案的实用性强,本发明方案为8*8mimo设计,使得用户体的网络验更加快速,设计简单,成本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正面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反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天线单元结构示意图。
图中:1天线单元、2金属板、3支架、4第一枝节、5第二枝节、6天线馈电点、7天线馈地点、8天线第一枝节、9天线第二枝节、10pcb板、11缝隙、12隔离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移动终端sub-6g的天线,包括金属板2、天线单元1、支架3、第一枝节4和第二枝节5,所述金属板2正面两侧边缘设置支架3,所述天线单元1设置在支架3内部,所述第一枝节4设置在金属板2反面两侧边缘左侧,所述第二枝节5设置在第一枝节4右侧旁边,所述天线单元1内部设置天线馈电点6,所述天线馈电点6右侧设置天线馈地点7,所述天线馈电点6与天线第二枝节9连接,所述天线馈地点7与天线第一枝节8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天线单元1上下对称设置在金属板2正面两侧边缘,且天线单元1一共设置8个,所述天线单元1都是一致的,是为了设计成8*8mimo,使得用户体的网络验更加快速。
进一步的,所述天线单元1设计于金属板2的嵌入式支架3上,所述支架3是用来存放固定天线单元1。
进一步的,所述天线第一枝节8与第一枝节4形成谐振,是为了产生的工频段为3300mhz~3600mhz。
进一步的,所述天线第二枝节8与第二枝节5形成谐振,是为了产生的工频段为4800mhz~5000mhz。
进一步的,所述金属板2内部设置pcb板10,且金属板2的尺寸为145x70x4mm,所述pcb板10是为了接受电流信号。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枝节4与第二枝节5之间设置有缝隙11,所述缝隙11是为了防止第一枝节4与第二枝节5之间相互影响。
进一步的,所述天线馈电点6与天线馈地点7之间设置隔离块12,所述隔离块12是为了隔离天线馈电点6与天线馈地点7,防止天线馈电点6与天线馈地点7之间相互影响。
结构原理:
首先电流信号从天线馈电点6馈出,然后分到天线第一枝节8与天线第二枝节9,电流信号经过天线第一枝节8再通过第一枝节4到pcb板10,再进过金属板2到天线馈地点7,天线第一枝节8与第一枝节4形成谐振,可以产生为3300mhz~3600mhz的工频段;
电流信号经过天线第二枝节9再通过第二枝节5到pcb板10,再进过金属板2到天线馈地点7,天线第二枝节9与第二枝节5形成谐振,可以产生为4800mhz~5000mhz的工频段。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